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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nruly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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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小崔
入職公司都會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會約定勞動者離職需要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這是第一種情況。
如果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需要提前一個月和勞動者確認是否續簽合同,如果不續簽,合同到期就可以直接走人。這是第二種情況。
還有很多公司不和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大家就是心照不宣的幹活,如果要離職我覺得從職業道德層面講,應該提前半個月或者1周時間和公司打好招呼,把手頭工作都交接完成,那就可以隨時走了,這個就是你說的7天是否可以離開,如果在7天工作都交接完了也是可以離開的。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幫到你。
這個得看企業性質,如果是國企,辭職得提前一個月向人事部門申請,然後等待審批(時間就是這一個月內)。其他企業不太清楚要提前多久申請。一般來說,雙方協商好,應該是可以提前離職的,只要到時候回來辦理離職手續跟交接工作就行。
擴充套件資料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