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夜夜雪原創

    不會。

    騙你的人,不會是你的朋友,在他的內心裡根本沒有把你當朋友,所以你也沒有必要把她當朋友。

    別信那些人要善良,你打我左臉,我把右臉伸出來給你的言論。

    是的,人要善良,那是對善良的人。既然騙你了,要麼就遠遠的離開,要麼就鄙視的離開,如果騙得太厲害的話,那乾脆就撕破臉離開。

  • 2 # 十方talk

    這位朋友,你好:

    被騙是特別傷人的一件事。

    先理智的看待,如果是善意的謊言,你們的交情足夠,原不原諒看你自己。

    如果對方就是故意騙你,不顧及交情,那就把對方移出你的好友名單就可以了。

    但是不能因為這一個朋友,就不再相信所有朋友。

    出了社會,真朋友一年比一年少,這是常態,所以建議你學會大多時候跟自己獨處和對話。

    斷舍離是除去煩惱最好的辦法。

  • 3 # 亞西yx

    你好,我是亞西,對於這問題,我是這樣想的。如果這個朋友,以前從來沒有騙過我,就騙我這一次,我會問他,向他要一個解釋,如情有可原,我下次還會相信他,如果我覺得他的解釋不合理,我可能就不大會相信他了。

    我有一個朋友,以前關係算是挺鐵的,後來有一次,他向我借錢,說是有事,讓我用花唄轉給他2000塊錢,過幾天就還了,我也沒問什麼,當時想著,那麼好的朋友,用了就用了,也沒什麼問題。可是一直拖到下個月的七號八號,馬上就要到還花唄的時間,還是不提還錢的事情,我也沒有多餘的生活費來還,我就只能張嘴衝他要了,又拖了一兩天才還我,我當時心裡是不太好受的,後來又知道,我們一起玩的三四個小夥伴,他都借了花唄,而且借的理由也一樣。並且他其實也沒什麼事,就是想用我們的花唄套現賺錢。這是後來大家說起這個事,才知道的真相,他並沒有給我們解釋。其實他直接給我們說,要幹啥用,我們也會給他用,可是他騙了我們幾個小夥伴,而且不按時歸還,如果我們都掙錢了還好,我們當時都還是學生,沒有多餘的錢的。

    後來,大家也沒有再責怪他,他結婚的時候為他忙前忙後,卻連個喜酒都沒喝上,那天中午飯都沒混嘴裡。他是我們中間第一個結婚的,大家都從很遠的學校裡請假回來,就落下個這,婚後,再一次以一個名義給我們借錢,借的時候,我問了其他的小夥伴,借錢的理由五花八門,所以也就沒有借給他。現在每年也會聚聚,但總歸是關係沒有以前好了,可能在有事我也不會相信他!

    總之,還是視情況而定,有的可能也是迫不得已,有的可能真的就是不把你當朋友,想利用你了。還是老話說的好:交友需謹慎!

  • 4 # 悲傷會說話

    只要不是騙我的朋友,都相信。

    如果因為一個朋友騙人而不再相信其他的朋友,有點得不償失的感覺。如果有同個朋友連續騙你,你還相信他,那朋友沒問題,是自己腦子有問題。

  • 5 # 俗人手記

    欺騙是踐踏信任,而相信一個人的基本條件是信任,你覺得你的信任已經被人踐踏了,你還要去重拾信任,去相信那個踐踏過你信任的人嗎?

    人與人之間相處,有利益交往,也有感情交織,但基本的條件都是信任,即使這份信任很短暫,或者是偽裝的,都必須要有。就像你不會去真正的交往一個你不信任的人,即使你與他交往,你也會偽裝出對他的信任。

    而當你的信任被出賣,被別人毫無顧忌的踐踏,那麼,你的這次交往就是失敗的,既然已經得到了結果,為什麼還要去再嘗試一下呢?可能繼續嘗試一下會有別的結果,但機率微乎其微。

    繼續相信一個欺騙過你的人,就相當於在賭博,而且輸面很大的賭博,贏的機率太小了,小到可以忽略不計,你真的要是有這麼好的運氣,還不如去買幾張彩票。

    其實所有人都有被信任的人欺騙的經歷,有些事雖然避免不了,但至少我們可以選擇不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

  • 6 # 滺滺雨荷

    如果我被朋友騙了,既然前提是“朋友”,那麼,我可以原諒。我寧願相信這種欺騙當中有某種不得已、而不願意相信自己的朋友就是騙子。但是我不會再相信他。被踐踏的信任,很難重拾。

    如果把朋友的概念擴充套件一下,幾乎每個人都可能遇到過這些情況。但是,朋友的欺騙,不能一概而論。基本上要分成以下四種情況來分別說明:

    第一種。

    你的朋友也是被別人欺騙了。

    你的朋友,他因為相信了某一種營銷模式、或者是收益方式、或者是一種新型的合作專案,但他的判斷力,不足以甄別那些事情的可靠性,他認為完全可行,並當做一個機會告訴你。

    那麼,這時候他對我們造成的“欺騙”,其實,可以算是我們對他的一種誤解。他本意不是欺騙你,而是作為朋友,他想和你分享一種他認為比較好的機會。這種好心辦壞事的欺騙,可以原諒。

    但是,每個人都應該珍惜別人給的信任,不能把那些道聽途說、連自己都沒有把握的事情,再傳播給自己的朋友,最後,失去朋友對你的信任。即便你是無意想要欺騙的,但是至少證明了你對於資訊甄別上的缺陷和“易受騙”的特質,即便如此,朋友以後肯定不會再輕易相信你所說的任何專案了。

    所以,這種欺騙,也會導致我們不再信任。

    第二種。

    這種朋友從一開始就是在欺騙你。

    其實,這種人不能稱之為真正的“朋友”。只是,你在相識之初就被矇蔽,才給了對方信任。要知道,一個人他只能夠騙到那個信任他的人,沒有信任,就不會有欺騙的存在。

    從這一點來說,那些欺騙朋友的人,的確是非常令人寒心的,他們既辜負了我們的信任,又傷害了我們對待朋友的真誠。拿信任當做用來欺騙的工具,滿足他們自己的私慾。

    這種人依然可以原諒,但是從此可以“老死不相往來”了。

    可以原諒,是因為,當初的信任是你自己給的,我們在給出信任的同時,就需要承擔由這種信任而產生的“可能被欺騙”的後果。所以,我們要為自己的行為和決定“買單”。

    你能夠被欺騙,有你自己“識人”不足的因素在裡面。

    但是這種所謂的朋友,就是“披著羊皮的狼”,他們比真正的“狼”還要恐怖百倍,因為他們可以用“羊皮”輕易取得你的信任。所以,這種人,你可以“老死不相往來”了。

    第三種。

    你相信了“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是你自己的貪婪導致自己的被騙。

    這種被騙,完全與自己的過度貪婪有關。騙子不是刻意來欺騙你,是你自己因為貪婪而主動去“上當受騙”。

    這種被騙,只能是讓我們“吃一塹長一智”了,從此收起自己的貪婪,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不貪婪就不會被騙。

    生活中,多數人被騙其實都是這種形式的。

    這是因為騙子拿“人性的弱點”當做把柄,一步一步把你引入“詐騙”的深淵。我們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有貪婪的部分存在,合理控制自己的貪慾,是防止被騙的最好武器。

    第四種。

    當初的合作伙伴,在利益面前,忽然變成了對你的欺騙。

    這種情況我也遇到過,且目前還在持續中。

    這種被騙是非常無奈的一種方式。因為首先,你已經與這個“朋友”進行了合作,且屬於你的職責部分,你已經做了“全部交付”,這種全然付出,是由於當初你對朋友的信任。

    可是,在利益面前,這個朋友卻忽然“變了臉”。而你,也只能夾在中間進退兩難。

    專案終止嗎?絕對不可能。你的沉沒成本已經太高了。

    繼續合作嗎?你已經履行了合作協議中的全部責任,但是對方卻拒不履行。

    拿起法律武器嗎?基本沒有勝訴的可能。因為你當初就沒有任何防備,而對方早已做足了周全準備。

    這種情況,是你最痛苦和尷尬的處境。

    我的處理方式是:這一次,依然選擇信任。

    既已信任,就信任到底,繼續付出自己可以為共同的合作專案所能提供的一切資源和力量,用自己的道德品性去感化朋友內心的良知。至少,要把自己的損失,降至最低。

    而我這樣處理的結果,的確顯現出了作用。

    朋友目前已經非常慚愧地,以他個人名義給我打了欠條和保證,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一定償還和彌補我個人的損失。

    並且,朋友已經為此做出了巨大的努力。畢竟,他一時的“走了歪路”,已經把合作引向了歧途,我需要給朋友時間去修正和處理這件事。

    所以,識人,比做事更重要。

    但是,我在內心深處已經暗暗下定決心,再也不會有“下一次”了。這個朋友已經是我今後信任名單上的“黑名單”人物了。

    最後:

    千萬不要輕易傷害別人給的信任。對於欺騙,我們或許可以原諒,但是信任,將永遠不復存在。這不是冷漠,這是一個人的尊嚴。欺騙了別人,就等於肆意踐踏了別人的尊嚴,所以,別人不會再信任了。因欺騙朋友,而被打入信任黑名單,那都是“咎由自取”。因為,信任,是人與人之間交往的基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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