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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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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失流月歲
女朋友不是說找就能找到的,而且最好不要帶目的性找,緣分到了,也得需要時間雙方瞭解才能結婚,現在最靠譜最快的方法就是讓親戚朋友介紹,知根知底很多事就簡單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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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理諮詢師徐慕義
可憐天下父母心! 孩子大了, 為人父母的都有強烈的心願:孩子早日成家, 傳宗接代, 過穩定的日子。拆遷是大事, 也足以用這個理由催你加快腳步完成你的人生大事。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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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歲月饒過誰Q
以前我有一個朋友,她就是她家裡頭要拆遷了,然後呢,他就找了一個女孩兒。嗯,具體他們兩個相不相愛?我不知道不過我覺得。應該是。挺相愛的,他們兩個就是去辦理了,結婚證,並沒有辦席婚禮,然後那個女孩的戶口就簽到那個男方家裡了,怎樣?嗯,到分房的時候就是能多分一套房子和一個人的人頭錢。那時候他們動遷每一個人。可以多分10萬塊錢,所以他那時候就是。找他女朋友,他們兩個好像認識三個月就去登記了,就因為要動遷。所以這種事情。你要看你自己了。結完婚。就是一個人完成了人生的一件大事。也算是長大了的一個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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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興宇1
為了拆遷款,找個沒有感情的女朋友,值得嗎?多分的哪點錢都不夠鬧心的,不要輕易的為了利益結婚,否則是不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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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努力疼你
一句話:命裡有時終會有,命裡無時莫強求。
下面分享我自己的親生經歷。
我20歲以前,我媽是不準談戀愛,找女朋友。18歲剛出社會的時候,考了駕駛證,就在我媽身邊開車。可以說,那時候我比較缺乏自信,經濟又被我媽控制住,沒錢怎麼交女朋友。
2003年過了法定婚齡,突然間,我媽就一直要我趕緊找女朋友,因為當時我家是快拆遷了,規劃圖1994年我上初中前就看到,並且我家在2002年也測量完成,只等拆遷商談。一夕之間,我媽態度180度轉變,我有些適應不了。我們當時的專案是仙嶽路到翔安隧道最後一段,仙嶽路主幹道,適用的是2005年3月以前的標準。紅線圖1:1換,再人均購買30平價。另外還有一個是我們村要啟動股份量化,要統計股份。然後高林居住區大量徵用我們村的土地。其實那時候多一個戶口,頂多就是多30平平價而已,另外高林居住區徵用的都是空地,補償了不少錢,我記得2006年我們一個人口最多分2萬。
大概是2003年年底,在我老婆的姑媽家,第一次和我前女友見面,因為我媽、我前女友的媽、我岳父母,都是老婆姑媽那一圈的人,那次見面才會在姑媽家。前女友是沒說不,我是第一眼就喜歡她了。雖然我們是同一屆不同村,我讀三中,她讀禾山,所以我重來沒見過她。第一眼就喜歡上她了。所以後來又去了她家,讓她爺爺奶奶鑑定。但是據說她爺爺覺得我不行,所以那時候也沒留電話。雖然見過兩次面,但是我一直望不了,我覺得她就是我想要的老婆。又一次,大概是去她家3個月以後的事,早上我坐我家的中巴車出門,經過她家門口,碰巧她也上車,然後也見到我,並且走到我旁邊坐下。我才鼓起勇氣跟她要了電話號碼,才慢慢開始有聯絡。只是我那時候對自己真的沒信心,每天除了給她發簡訊,電話都不敢打。那時候她年收入40多萬,我一年的工資都讓我媽存著,要用錢才找我媽拿。大概2004年,和她聯絡有大半年了,可是自己覺得沒什麼進展,那時候我爺爺生日,我爸媽一直叫我帶她回家給我爺爺奶奶看看。可是人家又不承認是我女朋友。只是我爺爺生日過後,2004年聖誕節和我鬧了一次矛盾,又半個月不理我。
2005年又是狗血的一年,2月14日和我過,15日因為一個誤會,我媽開始逼我跟她分手。因為那時候拆遷在談了,但是我不確定。分手後不到兩個月,我媽又逼我跟好幾個女孩相親,其中有我喜歡的,也有喜歡我的。我三姑丈的外甥女就對我印象很好,一直想再見一面,我三姑和兩個表姐也來跟我說。可是我心裡只有前女友。後來大概是那年的5月,認識我老婆,我覺得一切就好像是我老婆姑媽在安排的一樣,我媽是對我老婆的姑媽言聽計從,不敢反駁。和我老婆認識一個月,話沒說超過三句,手也沒牽過,就要我媽提親了。我也是被我媽半推半就的從了。但是那年8月,前女友又來找我說複合,那時候才承認是我女朋友,我整個人好亂。我想和前女友,可是我媽一直逼我娶我老婆。我是聽錯前女友一句話,錯解了她的意思之後,前女友徹底不理我,然後我也不跟我老婆聯絡。2005年年底到2006年2月我是專心的準備街道的考聘,一定不能繼續在我媽身邊做事,不然經濟被我媽管死,我經濟不獨立,什麼事情都不能做。也終於在2006年那次考聘中,第一名錄取,並下派的社群工作。但是2006年9月得知前女友結婚了後,我有點打擊,消沉。然後我媽又說跟我老婆。2007年4月我爸簽了拆遷協議,我爸大概是8月才接受我老婆,其實那時候我爸是支援我和前女友,但是我爸沒辦法給我經濟支援。
2007年4月是第一次拆遷安置的分界點,那時候我沒結婚,自然也就沒有多買的30平平價,然後社群股份認定是2005年幾月,忘記了。2000-2005那段時間娶的媳婦、生的孩子是0.8股。我沒老婆和孩子,自然就沒有了,只有我自己的1.2股
接下來是結婚到廠房拆遷
我和我老婆是2007年11月結婚,那時候除了偶爾分一些錢,其它什麼都沒有。結婚以前,我岳父說他們湖邊水庫整治,他們生產隊人均10萬的補償款。但是他們後坑大隊的政策是隻要女兒外嫁出去,一年三個月,生產隊的補償款不分,那就沒有了。所以當時湖邊幾個生產隊外嫁女,都是先辦農村習俗,懷孕了再登記結婚。我岳父大意也是這樣,所以在徵求我當時的主管同意後,我們也是先辦習俗,沒登記。當然那時候社群除了我、我四叔還有我那時候的主管,其他同事都不知道。畢竟那時候計生抓得嚴,我算是知法犯法,所以我也沒拖多久,2008年元旦過了就去登記了。可是,岳父他們生產隊那條本來應該在2006年就分的土地補償款,後來是拿一部分去蓋廠房,所以一直拖到大概2012年,一人分了4萬。那時候我老婆戶口都已經遷到我家4年了,一分錢都沒有。只是後來廠房的收益,有一部分是按股份分,我老婆有3股,一年最多分將近1萬。
回到我家的廠房。環島幹道是2008年左右通車,正好切過我爸的廠房。其實2008年就測量過廠房了,也準備拆遷商談。當時我女兒還沒出生,一直談到2009年,談差不多了。大意是給2005年新政策以後我家增加的人口(我老婆、我妹夫、我妹大女兒)人均50平方米,但是不同意我和我妹補到人均50。因為當時我們一家四口紅線圖140平,1:1賠償的,達不到人均50。除了套戶口外,建築物賠償500來萬。街道拆遷的領導說定了,我爸也接受了,但是要讓我們拿戶口本出來的時候,停了,因為沒有專案,沒有資金徵用。
然後,2010年我女兒出生後第七年,2017年廈門承辦金磚會議,差點就徵用了廠房。原本只是裝修,腳手架搭了後,又說拆遷。腳手架拆了,又改說裝修外牆,然後腳手架又重新搭起來,最終2017年又沒徵用。一直到去年6月,我老家啟動舊村改造,我爸廠房那邊垃圾經常沒人處理,我爸只能自己去燒。可是我們一期安置房就在我們廠房西側,環島幹道隔開。街道和區領導很關心我們翔安隧道拆遷戶安置房的建設,經常過來關心,然後又經常看到
我爸廠房這邊在燒垃圾,就一直督促儘快把廠房處理了。去年7月商談,不過說沒專案拆遷,不給安置房,只同意貨幣安置,一共賠了一千多萬,加上10年來的租金,保守也收了300多萬。從2006年到2019年7月,我家從4人增加到9人,我兒子已經有4個月了,要不是移植的時候,一個兒子沒著床,二胎原本是兩個兒子的。
最後是舊村改造
截止去年9月,我們社群7個生產隊有5個已經完成了拆遷簽約,並且最後搬遷日是明天(6月30日)。我老家生產隊5月31日交地,6月12日就拍出去了,逼近今年廈門島內最高成交價了。剩下我們兩個生產隊,板上釘釘了。現在我老婆、兒女雙全,人口有了。2012年我爸又在我們生產隊和我表舅合建一棟1000多平的房子,所以準備拆遷的房子也有了。現在只等接下來的測量,應該很快。
寫了太多,整理一下。
第一次拆遷,我怎麼趕也娶不到老婆,沒有在2005年有老婆有孩子,所以我們集體資產股份只有我自己的份。雖然覺得可惜,可是,我找的老婆,她在他們生產隊有3股,從2012年至今就一直在分紅。而我們的股份預計是2029年才能分紅。
廠房拆遷,人算不如天算,當初500萬沒簽掉,後來多收了十年近300萬租金,最後還補償1000多萬貨幣安置,是得還是失?
舊村改造,現在湖裡區標準是一個戶口本30平平價+60萬安裝費,人口是1人50+30平價,前提是你有居住的房子,並且超過人均80平的,在拆遷範圍內。另外現在18歲雖然未婚,但是拆遷一樣預設拆一戶,就是多30平+60萬,給予滿18歲以上的未婚人口。我女兒十歲,還得再8年...
其實就是沒結婚,湖裡區很多地方都有附加條款,就是拆遷到安置房交房以前,這段時間,是可以要求新婚和出生的人口,可以補安置的。至少高崎那邊我好幾個兄弟的孩子都是補充安置,就看怎麼跟拆遷談,以後大方向怎樣。
就是現在一時找不到老婆,可是也要努力找,努力造人。第一波沒得享受,那也要爭取安置房竣工以前。我努力拼生二胎,就是為了趕我們第二次安置。現在兒子快7個月了,拆遷是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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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結婚而結婚將來會有感情嗎?這種婚姻你能維持多久?如果你認為這婚姻只是暫時的,那就什麼都別說了,如果你覺你想和妻子好好的過一輩子,那我奉勸你,實實在在的找個能和你同甘共苦的伴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