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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夜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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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飛和他的刀
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的主要作用大概分為以下4點::
1、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
2、發展各國之間的友好關係;
3、促進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經濟、社會、文化和人道主義性質問題,並促進對於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4、為實現上述目標,為聯合國為中心協調各國行動。
聯合國的建立初衷是給世界各國一個互相約束,互相監督的作用。
但是到目前為止,只能說願望是美好的,而實際上是無奈的。當然,這個結論並不是否定聯合國的作用,而是聯合國事實上缺乏有效的監管以及制裁的手段。
2003年3月20日美國繞開聯合國對伊拉克發動襲擊,整個入侵行動雖然只歷時42天,但是造成了10多萬伊拉克人的死亡,數百萬人流離失所,伊拉克從此陷入了長期的動亂,然而到目前為止,也沒有發現所謂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美國入侵敘利亞,以色列打擊巴勒斯坦等。包括2014年,俄軍佔領烏克蘭的克里米亞等。很多都是未經聯合國允許發動的戰爭。除了美歐因為克里米亞的問題對俄羅斯發動制裁以外(並不是聯合國)。聯合國幾乎沒有能力約束這些國家。其根本的原因就是聯合國雖然是國際性的組織,但是卻沒有多少實質性的作用,更像是一個用來約束小國,讓大國跟大國之間想談的時候有地方可以談的作用。
因為如果需要制裁,無非是軍事制裁,經濟制裁。但是對於聯合國內部來說,並不團結一致的,更像是以美國為代表拉幫結派的組織。而美國在世界上擁有最強的軍事力量,在世界經濟上擁有最高的話語權。聯合國如何制裁美國?離開美國,聯合國就分崩離析了……包括俄羅斯也是,俄羅斯雖然不復當年蘇聯之勇,但是軍事實力依舊很強。如何制裁俄羅斯?美國都不敢!一個是他自己做得更出格,第二個是代價太大了。
所以在很多事情上,聯合國也就是阻止事態失控,但對於大國之間的博弈,它其實一點約束性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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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視野新觀
1990年8月2日凌晨,伊拉克出動三個師的兵力越過科威特邊境,經過14個小時的戰鬥,伊拉克佔領科威特全境,此時共有20萬軍隊,2000輛坦克進入科威特,薩達姆宣佈吞併科威特,將其化為第19個省。
然而經過一系列制裁,在最後期限之前伊拉克仍然沒有撤軍,根據聯合國授權,美國總統老布什向美軍下令,向伊拉克開戰,1991年1月17日,美國及其盟友轟炸巴格達,海灣戰爭全面爆發。
聯合國對伊拉克的決議起初並沒有起到預期效果,直到美國出動軍隊之後,伊拉克在戰爭失利的情況下不得不撤軍。
2003年美國繞過聯合國發動了伊拉克戰爭,全面佔領伊拉克,但是聯合國並沒有制定制裁措施。
2014年,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半島,聯合國將其判定為侵略,但是真正對俄羅斯進行經濟制裁的是美國為首的北約國家。
聯合國的制裁為何會顯得“軟弱無力”?
聯合國的維和部隊由各個國家組成,維和部隊的許可權很小,維和部隊必須嚴守中立,除了自衛以外不得使用武力,哪怕是交戰一方的士兵倒在維和部隊面前也不能救,因為另一方會認為維和部隊幫助敵方。
聯合國很難對五大常任理事中國產生實質性影響,而對中小國家的制裁需要各國的配合,如果是軍事行動,能夠仰仗的恐怕只有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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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真誠地看著你
一個老梗:小國與小國鬧矛盾,聯合國一調解,矛盾沒了;小國與大國鬧矛盾,聯合國一調解,小國沒了;大國與大國鬧矛盾,聯合國一調解,聯合國沒了。充分說明了聯合國的性質。
聯合國就是一個群,五大管理員(五常)是維繫這個群的基礎。聯合國可以調解群內成員的矛盾(大家都是聯合國群成員就按聯合國的規定來),保護群內成員的利益(矛盾一方不是聯合國群成員是不受聯合國保護的,也就是說,只能捱打,敢還手就會被聯合國制裁)。
五大管理員是聯合國群的特殊存在,它們聯手支撐起了聯合國的底氣,所以聯合國的規定對它們的約束力幾乎為0。
了解了聯合國的行為模式我們再來談題主的問題。
y國(普通成員)入侵k國(普通成員),k國向聯合國投訴,A國(管理員之一)接受投訴,其他管理員同意或不反對,A國就可以糾集自己和同意國的軍隊對y國進行軍事打擊,同時,所有成員國都將對y國進行其他制裁(主要是封鎖、禁運)。
但如果是A國(管理員之一)入侵a國(普通成員),那聯合國除了零零落落的譴責,並不會有什麼實質的制裁措施。
五大管理員之間在儘量避免直接軍事對抗,更別說是相互入侵了。如果真的發生,那相信也沒聯合國什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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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淮聖手
這個問題讓人一下子想到兩次海灣戰爭,由此可以看出聯合國的作為。
1990年8月2日,伊拉克未經聯合國同意,直接出兵佔領了科威特,使得沙特、阿聯酋等其他阿拉伯國家處於極度恐慌之中。
對於伊拉克侵略行徑,聯合國曾通過多次決議,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在海灣地區有著巨大經濟利益訴求的美國首當其衝,自報奮勇要對伊拉克進行打擊,以阻止號稱“第三軍事強國”的伊拉克崛起,從而保護美國在海灣的利益,令其不敢對美國的主導地位構成挑戰。
1990年11月30日,聯合國通過678號決議,授權成員國“運用一切必要的手段”使科威特得以解放,這樣,美國在包括眾多阿拉伯國家在內的世界大部分國家的支援下,名正言順地出兵將薩達姆軍隊從科威特國土上趕了出去。通過本次戰爭,美國在國際上的聲譽迅速提升,成了世界和平與安全的捍衛者和守護者。
然而,十多年後的2003年3月20日,美國以伊拉克藏有大規模殺傷性化學武器為藉口,在未經聯合國許可的情況下,單方面出兵對伊拉克訴諸武力行動,導致伊拉克山河破碎,人民生靈塗炭,薩達姆被處以絞刑的局面。
事後查明,所謂伊拉克藏有大規模殺傷性化學武器,完全是美國的臆測、杜撰,對此,聯合國海牙國際法庭要求對發動戰爭的小布什、布萊爾以“戰爭罪”和“反人類罪”進行審判,然而,在美國製裁威脅下,最終不了了之。
這說明,聯合國在處置小國方面遊刃有餘,一旦遇到美國這樣的大國就感到棘手,無可奈何。
無獨有偶,1979年12月27日,蘇聯在沒有得到聯合國授權的情況下,悍然入侵阿富汗,戰爭十年,阿富汗人民遭受了無窮的災難。由於蘇聯是當時與美國並駕齊驅的超級大國,聯合國只能睜一眼閉一眼,事情就這麼過去了。
由上可見,對於某些未經聯合國同意,擅自出兵攻打他國的國家,如果是中小國家,聯合國就能發揮出巨大的作用,而要是美蘇這樣的世界一超,聯合國將有心無力,得過且過,無怪乎目前很多國家欠費不交,難道不是因為聯合國已成為美國的附庸,變成了美國“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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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正看世界
聯合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國際組織,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建立的國際新秩序的代表,幾乎全世界的主權國家都加入了聯合國,甚至可以這樣說,不加入聯合國的國家,都不算是真正的主權國家,目前全世界加入聯合國的主權國家有193個。
所以聯合國就有了對國際秩序的定義,特別是在國際間的戰爭方面有很多明確規定。對於國與國之間的戰爭分成兩種合法的戰爭,第一是當主權國家受到了他國的侵略,自己進行了反擊,這是合法的。第二是通過聯合國授權的戰爭,也是合法的。除此之外全部都是非法的,至少在聯合國的在國際法的框架上是這樣。
但聯合國的關於戰爭的法律條文,也就那麼一說,你也就那麼一聽。很多的情況下,聯合國是無法左右國與國之間的戰爭的,這是因為聯合國並不是一個國家實體,也不可能做到對整個世界時局的全面掌控。而且聯合國的行動基本上依賴成員國的行動力,如果聯合國最重要的成員國不配合聯合國,那麼聯合國的法律條文也成為一張廢紙。
從聯合國定義的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條文可以看出,世界上絕大部分發生的戰爭,都是非法的。很多的戰爭,既不是自衛反擊戰,也沒經過聯合國授權。而且帶頭破壞規則的,就是聯合國的主導國家美國。
比如美國在2003年,繞過聯合國發動的伊拉克戰爭;還有在1999年,美國帶領北約國家轟炸南聯盟,直接導致科索沃獨立出來,塞爾維亞分裂了。這都是聯合國定義的非法戰爭,但聯合國對美國是一點辦法沒有,只能幹看著。
當然美國也幹過合法的戰爭,但是不多。比如1990年的海灣戰爭,伊拉克侵略科威特,聯合國就授權美國驅逐伊拉克侵略者,幫助科威特復國。
聯合國是對一些大國沒有辦法,但對小國還是有一定的作用的。小國之間的戰爭,聯合國可以動用自己的維和部隊去維持和平,也可以動用自己的力量制裁發動侵略的小國。
當然最終幹這些活的人還是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以及其他重要的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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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歷史深度揭祕
弱國無外交這是先輩用鮮血告訴咱們的。 說實話誰想打仗,也就那些身處安逸的人閒瘋了想打。真的落到人的頭上。 各國人民,哪裡的人民不怕打仗?以為美國人不怕嗎,美國人怕的要死, 集合一堆所謂盟友國去惹毛那些因為實力太弱不敢對美國說不的國家。人家國家肯定恨啊,恨透了,估計不少人發誓讓美國人也嚐嚐什麼滋味。所以好聽點叫恐怖襲擊,難聽點叫做自作自受。當今世界上,能繞開聯合國做事的國家就三個。這三個國家,信仰不同,思想不同,民族不同,價值觀不同。但是有一點相同:洲際導彈的威力以及射程差不多,而且型號多款。並且本身國家綜合實力都不弱有戰略縱深。
只要你實力允許,聯合國奈何不了你,美帝的發動的海灣戰爭,伊拉克戰爭,利比亞戰聯合國不允許還不是照打不誤,俄羅斯打阿富汗,打喬治亞,打烏克蘭收克米里亞不也是沒聯合國的批准麼,聯合國是各個國家養著的,五常是聯合國最大的衣食父母,五常中,美,俄是最大實力派,聯合國管不了這幾個實力派,聯合國只是個代言人和會議廳沒多大區別,聯合國沒有軍隊,沒有行政權,沒有實體經濟,也沒有工業,這樣的一個組織能幹什麼。
未經聯合國同意,要看什麼國家攻打什麼國家。例如: 第一,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聯合國敢說什麼?(因為美是大國) 第二,俄羅斯前段時間準備收拾烏克蘭,聯合國在幹嘛? 聯合國就是五大常任理事國之間不打,收拾其他看不順眼的小國,調停小國和小國之間矛盾的場所。聯合國就是一個世界各國發表牢騷的平合,什麼作用也起不到,美帝任意侵略其他國家,你怎奈他何,只有愚蠢的國家相信他的作用。侵朝,越南,伊拉克,利比亞,阿富汗,伊郎,難道是聯合國授權嗎?所以說,任何國家就在聯合國,發犮牢騷,訴訴苦,喊喊痛,被狗咬了,這就是聯合國的作用。
地球還是那個地球,人類已經不是人類了。現在的世界再也承受不起一場大戰了。有時候想想,雖然生活仍有許多困難,但是至少工作穩定,家庭和睦,能吃飽能穿暖,閒時找三兩老友飲酒,空時尋異地旅遊,生活真的很幸福了,希望戰爭永遠不會到聯合國就是一個議會而已!小國損壞大國利益,大國就會借這個名義制裁對方。但是其實都是美國說了算。因為就美國主要負責出兵。只要聯合國意志損壞五常其中一個的利益,那就形同虛設。其實本來也就形同虛設。因為軍隊還是在自己國家手裡。
中國打越南是有真理在,叫對越自衛反擊戰。聯合國認定的真理是兩項,一是自衛二是聯合國授權。因此中國打越南是對的。美國打北韓也是對的,因為是美國操縱的十六國組成的所謂聯合國軍。中國出兵是非法的,可中國叫保家衛國,是自衛的,所以說真理還大炮說了算。聯合國還是有意義的,這個意義就是給了大國一個協商的平臺,防止相互之間缺乏溝通,觸碰底線。所謂的大國一致原則,才是聯合國的根本。至於其他的辣雞們,安靜躺好就行…世界依然是拳頭大說了算,公平是扛把子之間的事,辣雞就不要夢想有平等了。
都覺得聯合國沒用,實際上,沒有聯合國,“三戰”可能已經開打了。聯合國,是為了防止又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而成立的,為達到這一目的,聯合國必須是公平和效率的結合體。“公平”的體現主要在聯大等,而為了體現“效率”,加之當時聯合國的創立者們已經發現,兩次世界大戰的爆發,都是因為大國之間的利益衝突,所以有了安理會及五常這類體現大國利益的設定。換句話說,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存在的意義就是體現以五常為代表的大國的利益,自然也包括了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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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軍武資料庫
謝邀,並不會!
提出這樣的問題之前還是有必要先看看《聯合國憲章》的。
《聯合國憲章》第六章 爭端之和平解決
《聯合國憲章》第七章 對於和平之威脅、和平之破壞及侵略行為之應付辦法
是對國際爭端和解決途徑的最核心闡述。
但一定要注意一點——聯合國沒有“同意戰爭”以表示戰爭合法的權利。
對這本書,大家還是要仔細讀一讀的。
那麼咱們就談談海灣戰爭吧:
1990年8月2日伊拉克派坦克和步兵開入科威特,佔領了所有戰略要地,包括埃米爾的王宮。僅僅用了2天時間科威特就消失了,在8月4日伊拉克在科威特建立了一個傀儡政權“科威特共和國”。科威特共和國存續了20多天的時間在8月28日正式被併入了伊拉克成為伊拉克的第19個省。
對於這件事情,國際上還是全面譴責的。主要原因其實真是伊拉克吃相有點難看了。
其實,在8月2日當天,聯合國就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事件上就做出了660號決議。
在660號決議中譴責了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行為,並要求伊拉克無條件的撤出科威特。
這個660號決議也是為什麼成立一個“科威特共和國”的原因了。
伊拉克為了對應660號決議而成立了一個“科威特共和國”。聯合國的人也不是傻子,這個名義上的共和國實質上的軍事獨裁國家中依然有著大量了的伊拉克軍隊並受到伊拉克的絕對控制。因此在“科威特共和國”成立2天后,聯合國追加了661號決議。
661號決議重申了660號決議的內容,並加大了制裁力度——包括:
1.要求聯合國各個成員國避免進口伊拉克和科威特商品
2.要求聯合國各個成員國避免向伊拉克和科威特出口商品
3.實施武器禁運
4.凍結資金和經濟資源
661號決議的舉措是加大外部壓力迫使伊拉克撤離科威特。661號決議還不是真正動武的決議。
但是要注意一點,661號決議已經是符合聯合國憲章第七章第41條的做法了!
第七章 第四十一條安全理事會得決定所應採武力以外之辦法,以實施其決議,並得促請聯合國會員國執行此項辦法。此項辦法得包括經濟關係、鐵路、海運、航空、郵、電、無線電及其他交通工具之區域性或全部停止,以及外交關係之斷絕。661號決議出來後的第二天,美軍開始進駐沙烏地阿拉伯,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在伊拉克吞併科威特之後,對美國的重要中東盟國沙特不構成威脅。因此從8月7日開始的美軍海灣戰爭的一系列行動叫做“沙漠盾牌”行動。這時其實還沒有針對於伊拉克本身的任何軍事行動。同時另一面的伊拉克也並沒有任何撤軍的舉措。
在1990年11月29,聯合國通過了各種方面的努力,要求伊拉克撤軍無果,才最終簽署了687號決議。這個決議其實也沒有說一定會打仗。而是給伊拉克下了一個最後通牒——1991年1月15日前 必須撤軍。如果不撤軍的話採取任何可以的手段讓伊拉克撤軍。
這件事吧,其實薩達姆也有薩達姆的苦衷:第一、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底線太低,一個彈丸小國跑上幾個小時能走遍全境的地方,也就沒有什麼割地領土爭議的空間了;第二、從660決議開始,聯合國一直給伊拉克下各種決議,說實話——疲沓了。
但採取任何手段實際上是符合聯合國憲章的:
第七章 第四十二條安全理事會如認第四十一條所規定之辦法為不足或已經證明為不足時,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陸軍行動,以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及安全。此項行動得包括聯合國會員國之空海陸軍示威、封鎖及其他軍事舉動。這是一個逐漸升級的過程。
當然了,即便是動武,聯合國也有自己的特定程式:
第七章 第四十六條武力使用之計劃應由安全理事會以軍事參謀團之協助決定之。第四十七條一、茲設立軍事參謀團,以便對於安全理事會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軍事需要問題,對於受該會所支配軍隊之使用及統率問題,對於軍備之管制及可能之軍縮問題,向該會貢獻意見並予以協助。
二、軍事參謀團應由安全理事會各常任理事國之參謀總長或其代表組織之。聯合國任何會員國在該團未有常任代表者,如於該團責任之履行在效率上必需該國參加其工作時,應由該團邀請參加。
三、軍事參謀團在安全理事會權力之下,對於受該會所支配之任何軍隊,負戰略上之指揮責任;關於該項軍隊之統率問題,應待以後處理。
四、軍事參謀團,經安全理事會之授權,並與區域內有關機關商議後、得設立區域分團。
第四十八條一、執行安全理事會為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決議所必要之行動,應由聯合國全體會員國或由若干會員國擔任之,一依安全理事會之決定。
二、此項決議應由聯合國會員國以其直接行動及經其加入為會員之有關國際機關之行動履行之。
這說明什麼呢?聯合國並不是一個軍事機構,而是一個組織協調機構。真正的軍事調動權利其實是在軍事參謀團手中。軍事參謀團其實是個草臺班子。由各個國家派代表臨時組成。
這些“參謀”的勢力、作戰、性質、利益會在參謀團裡面有各種最直接的衝突。往往,聯合國號召的部隊其實能維持個治安就已經相當不錯了。
說到這裡,其實大家知道為啥我們當年能把聯合國軍按在地上摩擦了嗎?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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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二戰後協調國際秩序的最權威機構,理論上聯合國是應該凌駕於其他成員國之上的,聯合國祕書長更是高高在上的“地球球長”。
但理論和現實總有差距,特別是在地主(簡稱地頭蛇)美國面前,聯合國不是沒有脾氣,而是壓根兒不敢生氣,就差不敢喘氣了。
雖然是迄今為止世界上最大最權威的國際組織,但聯合國作為美國霸權主義的工具,本質上和雞肋一般的國際聯盟沒什麼區別。
但權威性不等於權力,特別是面對美國。
在聯合國成立初期,美國想要毆打北韓,於是操縱聯合國通過譴責北韓的決議,然後美國根據聯合國的“指示”出兵了,這種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態勢,讓身為天子的聯合國很傷心。
但時光跳轉到2003年,美國和諸多小弟直接繞開聯合國對伊拉克展開軍事行動,這個令諸侯的架勢連挾天子的步驟都省了,身為天子的聯合國更傷心了。
而被美國的做派深深感染的其他大國,在條件成熟時也沒有理由不以美國為榜樣,巧取豪奪時將聯合國踢到一旁。
所以,聯合國對世界大國的制約性幾乎為零,相反,因為聯合國的所謂權威性全部拜世界大國所賜,因此是大國們制約著聯合國而不是相反。
不過除了幾個主要的世界大國,聯合國對其他中小國家還是有一定製約力的。在弱肉強食的國際秩序下,“窮則趨之若鶩,達則不屑一顧”的規律適用於任何小國弱國。對他們而言,加入聯合國比是置身事外有更多的優勢,他們在享受聯合國帶來的好處時,相應的也要受到聯合國的制約。
但此時又出現了一個非常尷尬的問題,那就是中小國家在對聯合國有所需求且實力不濟的情況下,是沒有能力隨便攻打其他國家的,畢竟像美國這樣財大氣粗的國家只有一個。除了薩達姆這種自認為世界第三的二桿子,其他中小國家絕大部分都是大國的附庸,他們的所謂侵略,都是背後大國搗鬼的結果,例如在斯大林授意下大舉進攻南韓的北韓。但是這種所謂的“侵略”,本質上也是針對昔日同宗同源的小夥伴,這種稱之為“統一”的武裝行動和武裝侵略他國本質上是不一樣的。
所以,聯合國能懲罰的,只有那些對聯合國有所需求的中小國家,而聯合國能否進行懲罰,全看世界大國,尤其是美國的臉色。
“小國和小國起衝突,聯合國一調停,衝突沒了;小國和大國起衝突,聯合國一調停,小國沒了;大國和大國起衝突,聯合國一調停,聯合國沒了。”
今天的聯合國,仍然為8月份即將用完的聯合國會費發愁,祕書長古特雷斯甚至想到了賣房救急。作為會費最大分攤國的美國,在聯合國的“表現”沒有讓美國滿意前,聯合國的窘況短期內難以改變。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