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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楓葉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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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uodong378887
做假賬不一定是為了什麼好處,也有可能是為了非正常經費支出,既然不能明面上表示出來,不說假賬本身屬抄於違法行為,其背後掩蓋的商業行為也肯定是觸犯法律的。企業也分,國企或私襲企,不過大體上可分為一為謀利,二為避害;謀利,隱瞞股東成員,甚至董事們,具有經營權、管理權的人濫權私利;避害,如私企往往董事們都心裡清楚,做假賬流失資金的去向,卻心照不宣,最常見知是為了行賄或非法金融行為,其次也有常見的利用道非法手段維護公司利益的開銷,再次利用資金流轉來回避經濟類法規中一些不利因素等等。
當然這種行為是非常不好的,而且還會受到法律制裁,那就吃大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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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翰林看世界
做假賬無非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一、大部分的假賬是為了逃避稅
二、部分假賬是為了抽逃資金?轉移資產;
三、粉飾報表、資產來吸引投資者的投資,騙取投資者信任,稀釋投資者的初始投資份額;
四、騙取國家、政府的補貼(例如近年來的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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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閒時雜談一二
從類似事件的普遍性來分析,虛假核算在前一時期的確是一種較普遍的社會現象,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主要有四點:
一、經營者的素質。他們的思想理念,職業操守和管理水平,道德水準是事件的主因,單位負責人對會計人員的工作完全擁有領導權和管理權,他們為了達到某種利益往往向會計人員施壓,致使會計人員違背會計法規在工作中弄虛作假.如國內聞名的"銀廣夏"案就是企業負責人直接指使和策劃下造假的,這個曾經號稱是中國績優股的企業,競爭是造假大王,這個案例表面上是會計人員缺乏職業道德所造成的,其實是單位負責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結果。
二、新會計準則的靈活性為一些企業提供了方便。收入確認的不確定及關聯交易使一些企業利用收入風險轉移的不確定虛列收入,達到增加利潤的目的,利用關聯企業透過資產置換,高估價值來虛增或轉移利潤。
三、利益驅動是做假賬的內在主因,企業提供的會計資訊愈脫離實際,所隱瞞或獲取的非法利益愈大.如透過造假,可得到一張漂亮的報表而得到上級青睞.可以超過上級下達的指標,可以偷稅,可以有靈活支配的小金庫,為小集體或個人牟取私利。
四、會計人員職業素質不高,監督作用發揮不夠。
會計人員不能正確行使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權,唯管理者意志是從;有些則為了一己私利,對不符合會計制度規定的經濟業務放棄監督,甚至為違規行為出謀劃策,與人共同做假,會計監督職能成為一句空話.當然,大環境對於會計人員保護機制的欠缺,也使一些會計人員違心順從的心理.所以加強會計職業道德的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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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昱果路邊社
總而言之一句話,違法成本太低。
假帳的定義,指虛假的財務會計記錄,沒有正式反映企業的各項交易或者事項,沒有如實的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沒有按照會計準則處理企業的賬務。
1.有一類假賬,其實已經不是所謂的假賬,他對外叫做稅務賬,真實的賬目叫做內賬和管理賬,這在南方的一些企業中很普遍的存在。這主要是為了偷稅漏稅或規避稅務上的一些問題而設定的。有些管理機構對此也深知,彼此心照不宣。
2.另一類假賬是指上市公司的假賬,虛假的會計資訊披露,捏造偽造虛假的會計報表,或者是利用會計準則漏洞調節會計報表。
那為什麼會造假呢?我先看一段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引用了鄧林格的一句話:
當利潤達到10%的時候,他們將蠢蠢欲動,
當利潤達到50%的時候,他們將鋌而走險,
當利潤達到百分百的時候,他們敢於踐踏人間一切的法律,
當利潤達到300%的時候,他們敢於冒著絞刑的危險。
這一段話很適合上市公司造假的行為動機:大股東造假推高業績便於高位減持,或侵佔上市公司貨幣資金,或為了繼續融資和增發股份,他們的理由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做不出的。
非上市公司造假設定兩套賬,主要是因為稅負重,股東們需完成原始積累。其大多在上市前都會洗乾淨完成原罪處理。
面對這些假的東西,無論是假帳,假藥,假食品也好總而言之一句話,造假成本太低。
我們現在看一下上述假賬1和2各自的刑事責任:
1.設定兩套賬偷稅漏稅的刑事責任。根據會計法的規定,不按規定設計會計賬本等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3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這是涉及兩套賬的處罰。
范冰冰偷稅案大家知道了吧?其涉及偷稅漏稅的法規由於數字太多,我在這裡歸納了一下3個方面。
A第一,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第2,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C第3,漏稅,因為稅務機關的檢查過失而導致納稅人少繳稅款才叫漏稅,其後果需要補繳稅款。只要你是第1次,不是第2次的,基本上是補交稅款,再繳納罰款了事。所以范冰冰沒能進去。
2.上市公司的造假處罰。根據證券法第193條的規定:如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資訊,或者所披露的資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其相關責任主體可能被處以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統計,從2001年至2011年這10多年間,受到證監會處罰的上市公司合計361家,其中受到兩次或兩次以上處罰的上市公司有120家,佔比高達33.24%。
60萬元的現金處罰,再加上一個限制市場進入。難怪這些上市公司對造假樂此不疲,有恃無恐。其他也不用多說,處罰太輕。你說是不是應了馬克思那句話?
現已有相關部門和專家,學者向中央建議儘快修改證券法,加大處罰力度和修訂入刑條件用於震懾越來越猖狂的造假行為。
您還記得朱鎔基總理給國家會計學院題的四個字麼:不做假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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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智融聊管理
大家都知道做假賬不好,為什麼還有一些企業做假賬,我認為主要是為了利益,而鋌而走險。
記得,許多年前我到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參加培訓學習,走進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大樓裡,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原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的題字“不做假賬”。看到這四個字,作為財務總監的我也是五味雜陳,財務造假已經到了何種地步,國家總理會在會計學院的題字為“不做假賬”。
許多年後的今天,財務造假事件仍然頻出,“瑞幸咖啡”“雛鷹牧業”“輝山乳業”等上市公司造假案不斷被披露出來,應該說企業倒下的同時,對經濟和社會環境也造成了很壞的影響。
財務造假主要有兩類假賬:
一類是做高收入、利潤和資產規模的假賬。
這類作假賬主要是上市公司,透過虛高主營業務收入、虛增應收賬款、預收賬款、虛做存貨和成本,以及虛做現金等途徑來實現財務造假。
上市公司造假的目的,主要是大股東的利益使然。為了虛高收入、利潤等業績實現其高位減持,或達到侵佔上市公司貨幣資金,以及繼續增發股份和融資圈錢的目的。有人說,上市公司上市的目的就是為了圈錢,看到有這麼多上市公司造假,不信也信了!
還有虛做收入、利潤和資產的非上市企業,是透過粉飾報表多申請一部分銀行貸款。雖然企業的資產質量不高、經營結果很差,銀行不會為企業提供信貸支援。但企業透過做假賬獲取自身的利益,如果被銀行等金融系統發現後果也很嚴重。
另外一類是做低企業的資產、收入和利潤。
這類做假賬的企業多為中小微民營企業,主要透過資產縮水、收入不入賬、產品存貨少入庫等手段,來虛做資產、收入和利潤。這樣的企業自認為企業稅收負擔較重,便採用了非法的手段,以期達到少繳稅的目的,但潛在風險也同時形成了。
我們都知道的金稅三期,其功能十分強大,它可以透過比對企業的收入、成本、利潤、庫存、資產、資本、官方資料,以及以前各期徵收資料等資訊來判斷企業應納稅額是否存在異常,並發現企業的稅款繳納是否存在問題,金稅三期可以全方位監控企業的納稅行為。
總之,做假賬似乎可以給企業或投資者帶來一時的利益,但潛在的風險在做假賬的同時就形成了,如果東窗事發,不僅苦心經營的企業會隨之倒下,而且企業高管等相關責任者會因此受到經濟或行政處罰,甚至法律的制裁。
200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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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我們先拋去一個誤區:
企業做賬有時調整利潤、費用等,並非都屬於製作假賬,守法的企業是高明的會計師合理的利用稅務規則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這裡並非是假賬,大家一定要分清楚,只是合理的利用了規則。所以一些大牛會計師能抵上企業20%以上效益,當然他們的收入也是非常高的。
假賬是違反國家法律的,但仍然還存在一部分企業利用假賬來實現其目標,那其原因只有一點:利益。
利益主導企業一切,這個利益不要光想著是企業經營純利潤,還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最近瑞幸咖啡的國民之光事件,為了符合上市企業基本要求,為了股價增長,這時就需要將營業收入做大,利潤率做高,這種方式也就是為了企業自身利益,它在營業額做大同時也需要承擔更多的稅費支出。所以假賬並非多數人想的為了偷稅漏稅,而是滿足其主要利益而違法更改賬冊的行為均可以看做是假賬。
經濟是一切的基礎,利益永遠是企業的追逐,但誠信經營是企業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