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客戶:
第一種情況:
(開發商手裡購房)購房誠意金也稱意向金,不是規範的法律概念。購房誠意金主要是在雙方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之前,意義是表明雙方都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向,但雙方對於合同的具體內容還沒有確立具體的約定,此時的合同暫處於在約定或等待約定的階段,雙方有意向簽約或預付款的性質。所以,購房誠意金對開發商的約束力遠遠不如違約金以及定金。購房者在正式簽約購房合同之前提出退還購房誠意金,開發商應全額無條件退還誠意金。
另外可查詢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開發商在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時候向購房人收取購房誠意金,屬於違規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和申請退還購房誠意金。
一、“誠意金”是開發商的一種營銷手段,透過收取“誠意金”,刺激購房者積極性,同時也對購房者許諾一定的優惠,確定購房者選房的先後順序,維護購房秩序。
二、“誠意金”也稱意向金,主要在房產中介和買房、賣房雙方簽訂的合同中體現,“誠意金”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違約金與定金等,故“誠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和法律保護的性質。
三、“誠意金”並非“定金”,是開發商在預售前收取“誠意金”,並與認購及排號等行為有關聯,是不具有“定金”性質的。
四、“誠意金”至今未得到法律上承認,屬於開發商創立的詞語和收費環節,同時被開發商詮釋為有序的營銷方式,使得購房公平,維護購房秩序。
現實中購房誠意更多的時候只是表明了購房者單方面的誠意,開發商並不受誠意金所體現的誠意制約。
第二種情況:
(中介公司二手房)誠意金指購房者透過中介公司看房時為表示購買誠意而交付具有訂金性質的款項。誠意金不是法律術語,其法律性質由當事人約定,一般不具有定金性質,如果買方與賣方達不成買賣協議,中介方應保證無條件退還。
但是如果達到價格等要求。轉定給業主了。這個是不予以退還的。意向金也是有協議在手的。
直接跟開發商過中介表明情況申請退款!
誠意金不是定金!是可退的!只要沒有簽署什麼協議表明不能退的!
個別中介過開發商可能會拖延,但基本都會退
答客戶:
第一種情況:
(開發商手裡購房)購房誠意金也稱意向金,不是規範的法律概念。購房誠意金主要是在雙方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之前,意義是表明雙方都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向,但雙方對於合同的具體內容還沒有確立具體的約定,此時的合同暫處於在約定或等待約定的階段,雙方有意向簽約或預付款的性質。所以,購房誠意金對開發商的約束力遠遠不如違約金以及定金。購房者在正式簽約購房合同之前提出退還購房誠意金,開發商應全額無條件退還誠意金。
另外可查詢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開發商在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時候向購房人收取購房誠意金,屬於違規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和申請退還購房誠意金。
一、“誠意金”是開發商的一種營銷手段,透過收取“誠意金”,刺激購房者積極性,同時也對購房者許諾一定的優惠,確定購房者選房的先後順序,維護購房秩序。
二、“誠意金”也稱意向金,主要在房產中介和買房、賣房雙方簽訂的合同中體現,“誠意金”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違約金與定金等,故“誠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和法律保護的性質。
三、“誠意金”並非“定金”,是開發商在預售前收取“誠意金”,並與認購及排號等行為有關聯,是不具有“定金”性質的。
四、“誠意金”至今未得到法律上承認,屬於開發商創立的詞語和收費環節,同時被開發商詮釋為有序的營銷方式,使得購房公平,維護購房秩序。
現實中購房誠意更多的時候只是表明了購房者單方面的誠意,開發商並不受誠意金所體現的誠意制約。
第二種情況:
(中介公司二手房)誠意金指購房者透過中介公司看房時為表示購買誠意而交付具有訂金性質的款項。誠意金不是法律術語,其法律性質由當事人約定,一般不具有定金性質,如果買方與賣方達不成買賣協議,中介方應保證無條件退還。
但是如果達到價格等要求。轉定給業主了。這個是不予以退還的。意向金也是有協議在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