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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護士執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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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律12
哈哈能問出這話來,可見你平日朋友不多。儘管我們從法律上講究權利和義務是相等的,但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還有個人情世故。我們今天做的好多事情是沒有義務驅使的,都是“自願”行為。譬如說,去年初八剛上班,就有“熟人”邀請,中午11·30分在酒店吃飯,理由是她母親過八十歲生日。其實邀請他人的理由很簡單,就是你和她是朋友,所以“必須”去捧場。當然去了也不是讓你白吃飯,至少準備500元錢,多了更好,按照關係的遠近。如果不是今年趕上非常時期,這樣的“邀請”肯定免不了。所以,老師的親戚去世,也是根據自己的關係親疏來確定是否前往祭奠的。畢竟生活在人群中,交往是必須的,所以如果都是以“義務”來提示自己,那麼你只能遠離人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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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薛定諤的口罩
不要用義務這個詞
人情冷暖,算是中華民族禮的一部分。它存在於你的人生軌跡之中,沒有人際關係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畢竟是個社會人。
但是千萬不能視為義務。
人心換人心,你真我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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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穆說語文
老穆認為,其他老師沒有義務參加奠儀,但是,大家都在一個學校共事,抬頭不見低頭見,再加上都是教書育人的老師,所以參加一下,也無妨!
鑑於當前形式,老師們到現場參加是不可能的了,尤其是作為老師,更要起到帶頭作用,不可舉辦上規模的奠儀……
老穆從題主的截圖中可以看出,學校工會的做法,也是合情合理的,並沒有強迫老師們必須參加。
“有意參加集體弔唁者請於……建議奠儀統一為50元……”
說句實話,50塊錢對於現代人而言,數額並不算大,也就是給孩子吃頓飯的錢,如果沒有什麼問題,不妨出這份錢……
老穆認為,如果哪位老師不想參加,不想出這份錢,也沒有關係,因為這不是他的義務。
但是,如果別人都出了這50塊錢,只有你不出錢,我想,你和這位老師的關係恐怕也走到了盡頭,儘管他見到你時,或許還會笑笑……
【結束語】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
大家共事一場,很有可能要共事幾十年,參加一下奠儀,又何妨?
朋友們,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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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幸福魚666
你們傢俬人沒人弔唁麼?沒有單位的無所謂,有單位的,朋友、同事關心一下不可以麼?制度規制度,必要的人情味兒還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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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儀,就是白事的禮金,中國自古便有之,可以說是一種風俗。由於我們祖國幅員遼闊,民族眾多,各地民俗可能也存在著不同,但一般來講,參加白事時,或金錢或禮物都是一定要送點什麼的。甚至在有些地方,即便本人無法到場,也要讓他人代送。至於禮金數目,我聽老輩人說必須是單數,比如100、300、500等,當然金額多少取決於關係遠近或者是否抱有目的性。另外,關於禮金數額網上也有一種說法,就是在整數後加1,比如201、301等。參加葬禮以及送奠儀,既是一種風俗,也是一種人情社會的交際方式,它取決於你和死者以及死者家屬的關係,但是有很多人把這種事作為評價一個人的標準,我覺得不太合適。最後說一句,“送奠儀”跟職業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