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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小鹿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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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柯先森電競9
| 遊戲的魔力
很多玩家(包括已經不玩遊戲的)可能都有這種感觸:最好的夥伴就是遊戲,最美好的歲月就是那些玩遊戲的時光。
還記得十二那年的秋天,在一個皓月繁星的夜裡,我是“某網遊”工會的會長(領袖),在現實中同樣也是帶著一幫"殺千刀"的夥伴們。
秋夜微涼,在街道的十字路口,幾個兒時的夥伴在一起暢談遊戲,我們豪情萬丈,我們立誓要把“工會”發展成為“第一工會”!那一刻,我們把遊戲當成了現實,無比真實。
那個年代的玩家,都有一個夢想就是成為“職業玩家”,當時還沒有“職業玩家”這麼時髦的詞彙,也沒有這樣的平臺和機會。我與兒時的夥伴們還曾經夢想過:長大後開發一款網遊,擁有百萬玩家,作為GM,走向“人生巔峰”。
當遊戲玩家沉迷遊戲時,是把虛擬的遊戲當成了現實。
|| 多巴胺在作祟
是什麼會讓玩家沉迷遊戲中不可自拔呢?
多年前,我看了一本書,書的名字早已忘了,書的內容是探討和研究遊戲產業的,書中提到的一個觀點:當人們在感到愉悅時,是因為身體產生了多巴胺的物質,譬如吃美食,旅遊,運動,賭博,吸毒,遊戲,性等,都會產生多巴胺,但是最簡單快速獲取多巴胺的方式,就是遊戲。
也就是說,其他產生多巴胺的事情大都要經歷一番“努力”,唯有遊戲是最“廉價”。
遊戲開發設計者,正是利用“多巴胺法則”來設計遊戲,所以在玩遊戲時會不斷產生多巴胺,持續給玩家帶來快感,讓玩家沉迷其中。
如果只是這麼來看待遊戲,未免會有點太粗淺了。
|| 遊戲是人類的天性
遊戲這種廉價並快速獲取多巴胺的方式, 自人類出現就有了,有史料佐證,猿人在空閒之餘,彼此嬉戲打鬧,還發明瞭小石子的小遊戲。
遊戲是人類的天性,廣義上來說,人類在地球上的活動,除了生存之外,其他都是遊戲的範疇,比如創造的文化、藝術,宗教,都是“遊戲”!所以我們不要談戲色變,遊戲是一種本能並不可怕。
還回到內容的主題,我們主要探討的是電子遊戲,當然電子遊戲屬於遊戲的一種,這裡不作闡釋了。
|| 遊戲是把雙刃劍
遊戲經歷了三十年的風風雨雨,從早期世人當“毒品”一樣看待,到後來慢慢接受,但仍被主流世界觀所排斥,到現在的全民遊戲,鮮有人再提遊戲的危害。
遊戲從最開始被認為是洪水猛獸,是因為人們剛開始更多的是看到它不好的一面,而沒有正視它存在的價值。
現實世界中,一些玩家沉迷遊戲,摧殘了身體,浪費了金錢,耽誤了一生。其實遊戲存在的價值應該像紅燒肉存在的價值一樣,遊戲能上癮,正如紅燒肉人吃多了,還會導致三高肥胖等症狀,任何東西的評判都應該按照適度為標準。
不適度的、錯誤使用所帶來的危害不應該由其本身負責,比如杜冷丁和嗎啡不當使用會導致上癮,但兩者依然是很有必要存在的麻醉藥品一樣。
現代意義上的遊戲,如MOBA、MMORPG遊戲都是已經集合了第一人稱,角色扮演、開放世界、社交等多功能一體,底層系統的設計更貼近人類現實的精神需求。 所以玩家在遊戲中,除了獲得愉悅感之外,彷彿找到了自我還也會收穫到現實社會的精神追求。
在圓滑的現實世界中我們喪失的東西:純粹的感情,真誠的溝通,簡單的快樂等等,在這個浮躁的快節奏現實世界,遊戲帶給了世人一份內心的安寧和真實的自己,或者是一個逃避世界的港灣, 這不就是《頭號玩家》裡的綠洲嗎?
並不能把遊戲神話,它存在的意義真的很純粹:給世人帶來簡單的樂趣。
|| 如何控制遊戲的影響力
孃胎裡就開始玩遊戲的我,本身就是一名遊戲的重度患者。 所以隨著年齡大了,在面對遊戲時,一度沉迷,幾多彷徨。
我相信很多玩家多有一種狀態,就是玩的越久越不想放下,可是一旦放下耳機,關閉電腦或手機時,萬念俱焚,無限的懊惱!這狀態跟喝醉了酒一樣,第二天醒來腦門欲裂時,大罵自己:以後再也不喝酒了。可是,哪天好友一邀約,還是乖乖的去赴約了,路上還琢磨著今晚要給某某喝趴下,一雪前恥。直到有一天躺在病床上,醫生髮出了最後警告時才醒悟,但為時已晚。
如何才能剋制遊戲呢? 那就是面對真實的人生,從現實世界中找尋快樂,在現實世界中不斷“打怪升級”獲取“經驗值”。
《頭號玩家》裡的創始人哈利迪,因為沉迷遊戲性格孤僻,年輕時心愛的姑娘一直沒有主動示愛,最後錯過了機會;後來與最好的夥伴也分道揚鑣了,這些都成了一生中最大的遺憾。
所以他死後留下的彩蛋,就是想告訴世人:
The reality is the only thing that is real
|| 大夢想家
每一位熱愛遊戲的玩家
都有著孩子般的天真無邪
都是為找尋真實的自己
骨子裡都是大夢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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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落解說
首先我分享一下我的觀點。有句話叫做存在即合理。
遊戲既然有,那麼肯定是有它存在的一個價值,它可以說在我們閒暇之餘,成為朋友和朋友之間的一個交流的感情的一個媒介,或者說去交新朋友的一個方式。衍生出來的一些比賽的一些職業選手包括主播包括一些解說。從正面意義來說,嗯,遊戲的話你利用的好哦,那麼它所帶來的一個收益呀,包括它的好處也是巨大的。但是正如你所說,一個讀書的孩子打遊戲不聽父母的話。在我們中國的一個傳統觀念上面,應該是不好的,那麼導致這個結果。
我認為是有這三方面原因的。只有瞭解了這個原因,那麼我們才能夠去辯證的去看待這個問題,到底是哪方面需要我們去改進的。
第一個方面:孩子,對於一個讀書的孩子來說,他可能說自制力不是很強。或者說他對比他同類的朋友,他的玩遊戲的時間是比較少的。或者他對比於他的朋友同學,技術並不是很好。是什麼原因促使他必須要去打遊戲,而不願意讀書,有一句話叫做:一個人的價值觀會影響一個人的行為方式。那麼我們可以和孩子商量,什麼時候能打遊戲,什麼時候不能打遊戲。我們只要做好一個監督者就可以了。
第二個方面遊戲公司。現在市面上的很多的遊戲公司,包括像騰訊對於讀書的少年的一個防沉迷機制,他其實並不算是很完善。包括一些充值系統。我們經常能聽到網上有些孩子到刷自己父母的信用卡或者銀行卡,然後去送主播禮物或者說充值自己,嗯,買裝備之類的。那麼我們在充值介面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增加一個人臉識別或者說指紋識別呢?或者說我們可以對於一個未滿18週歲的一個小孩,設定一個充值上限,比方說100塊錢。不過歸根到底的話,還是對於小孩子的引導。社會上的一些風氣,嗯,充錢衝的多,我能開瑪莎拉蒂,充錢衝的多,我武器比你強,充錢衝的多,那麼我的一個人物比你好看。
第三個方面父母,我們中國的傳統觀念就是,嗯,小孩子打遊戲不是不務正業的。但是從現在這個社會的發展來看,現在做遊戲主播包括遊戲解說,有些年入幾百萬上千萬的都有。當然這些人家是少數。我的意思說,並不是說讓小孩子要走上這條遊戲,主播道路玩遊戲的這種職業道路。而是說我們家長作為他的監護人,可以說讓給孩子規定一個一個小時或兩個小時的專門玩遊戲時間,或者說你考試考了一個高分了,那麼我可以讓你多玩一會兒,制定一個這樣的一個獎懲機制。而不是一棒子打死啊,你不能玩遊戲,你要考大學,你要考一個很好的大學,你要天天讀書會之類的,這樣子的話就顯得自己的父母,然後不是那麼開明,因為小孩子他會對比自己的同學父母。哦,他同學能夠天天玩遊戲,他同學考試高分,他爸媽就帶他出去玩,就和他一起做遊戲。那麼人一旦在這種環境久了,他就會很不平衡。他就會很容易產生逆反心理。認為自己的需求得不到滿足,那麼他就要反抗。但是正因為小孩子,他沒有處理這種事情的能力,作為父母又不能去嘗試去理解他。只能是以這種粗暴的對待來對待他的一種反抗。那麼只會讓兩顆心越走越遠。就好,比如堰塞湖一樣。你不斷地在周圍築造堤壩。確實能夠在一段時間裡面,能夠讓周圍村莊不會受到什麼災害。但隨著堰塞湖那的湖水越來越多,當有一天堤壩並不能夠承載這個湖水的一個容量的時候,他垮塌了一天會比任何時候,所帶來的災害都要大。
總的來說,我還是認為遊戲既然存在了,那麼肯定是有它存在的價值。至於我們怎麼去利用它來讓我們生活變得更豐富多彩。而不是讓我們的生活變得灰暗。這是我們所要思考的問題。咱們不能去怪這個遊戲。他只是產生問題的一個媒介而已。就像刀,它可以作為我們吃飯生活的炊具,但是它也可以作為殺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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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勁爆音樂匯
首先我們去掉提問的前部分,回答遊戲該不該存在,只能說存在即有意義。所有東西,它既然存在那就肯定是有意義的,沒意義早就扼殺了。
這個提問者應該是為人父母,有許多父母面對遊戲的時候,都感覺遊戲是洪水猛獸,會將孩子帶偏,但其實孩子偏不偏,可能跟遊戲有些許關係,但是跟平時的家庭教育更加有關係。
遊戲它是一種娛樂方式,當今社會你想要求大家都乖乖看書,那是不合理的,遊戲也是一種愛好,可以練習孩子其他方面,比如打王者其實一部分來說可以開發思維。作為孩子學習之餘的一種放鬆我覺得還是可以,但是一定要控制好玩遊戲的時間,還有適度玩。
如果一開始你放任孩子不管,知道後面你覺得這樣不好,強行禁止他玩,那麼如提問所說的讀書的孩子打遊戲不聽父母話和父母決裂,那很正常。因為父母的做法一開始就錯了,對孩子疏於管教最後卻將鍋甩給了遊戲,未免些許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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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就像一個雙刃劍,有壞有利,重點是我們要如何對待遊戲,合理的控制時間,可以適當的放鬆大腦益智,而長時間的玩遊戲會導致上癮。還有可能會對父母做出不好的事情,總體來說遊戲它是好的,就看我們如何對待它是好是壞,由自己決定。把它總結為八個字的話,那就是“若好他利,若壞他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