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諮詢一下,我老婆婆開車追尾了別人的車,我老婆認全責,報了警,也報了保險,我老婆沒有酒駕等其它違法原因,但對方說他那是營運車輛,開嘀嘀的,要我們培7天(修車時間)的營運損失費。請問有法律依據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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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改變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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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匪律師
主張“停運損失”在法律上是支援的,應該是2009年最高法有一個司法解釋,“因事故導致的停運損失”法院予以支援”。但是難點是!如何確認每天的營業額。司法實踐中,主張者必須要出具事故前半年的平均營業額作為依據。口說無憑是吧!
另外,你說你老婆追了前車,自認全責對嗎?追尾事故不一定必須是全責,如果前車突然改變行駛路線,並突然停車上客那麼,前車應該承擔事故責任。
你們正確的做法是:根據兩車的事故雙方是否有與事故直接的因果關係違法行為?談不成可以報警,等待警方出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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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瀟瀟過客
根本不用理會,在交通法法律根本沒有此類類似於經營損失費用,折舊費用一說,就連平常打車的補償都沒有,我買了一輛新的別克Regal,還沒掛牌,高速路被一個大車隨意變道刮擦,修理費用4萬多,我要求賠償折舊費用,根本不存在的事,上下班的補貼都沒有,特別網約車,計程車,不能用交通事故來衡量他停工損失,因為有太多的不確定因素,雖然是營運車輛,誰能證明他營運收入?如果是營運貼錢,他是不是還要倒給你錢?誰又能證明這七天他就一定會出來跑滴滴呢?
你好,謝謝你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你也說了事故是你這邊的全責,對方是營運車輛,向你要損失費,這個是正常情況,對方是可以向你要這個費用的,但是這個費用保險公司是可以賠付的,所以你們可以協商保險公司來賠這次費用。畢竟你這邊追尾對方車輛,造成人家無法使用車輛,無法營運掙錢。還完成人家車輛出現事故,車輛折舊等等的,對方只是提到這個蜈蚣費用是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