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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杜坤維

    我是不贊同分拆上市的,並認為是上市母公司的利空,

    母公司產業眾多,資產良莠不齊,能夠分拆上市的一定是母公司旗下游資的子公司或者是孫公司,畢竟上市需要符合IPO條件,到主機板上市 是有利潤要求的,到科創板上市也是有市值和技術含量要求的,尤其是需要有核心技術,同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也就是生物科技。智慧技術、晶片半導體、軟體資訊等高科技行業。

    分拆上市短期看,可以快速做大市值,會得到市場資金的短線炒作,但是長期看,分拆出去的優質資產需要進行股份制改造,需要引進戰略投資者,還需要發行股份,母公司持股比例會被稀釋,對新公司的控制權淡化。等於是母公司從上市公司中得到的利益被稀釋,

    或許有人會說,分拆以後可以利用募集資金做大,但是隻要是優質專案,未必需要進行股權融資,可以透過母公司注資或者是債權融資,也可以對募投專案進行建設,好專案何愁缺少資金投資。上市公司本身就具有融資的便利,可以透過發行企業債或者是可轉債的方式融資,也可以發行優先股融資。

    分拆上市等於是把好公司的股權賣給人家,談不上是母公司的利好,但如果是從大股東利益出發,分拆上市可以快速做大市值,然後進行股份減持,這是一個捷徑,因此很多大股東紛紛希望分拆上市,

    如果是上市公司高管持有分拆專案股份,也會十分熱心,一旦上市,就可以實現一夜暴富,股權增值立竿見影,限售期一滿就可以選擇減持。

  • 2 # 期貨十二年

    具體事例具體分析,具體要看該企業的盈利狀況、負債率、現金流等等很多資料是否良好健康。該企業未來預期發展潛力如何!所以分拆上市本身就是中性的一個融資方式。沒有好壞之分,利好利空關鍵還是看該企業是不是有穩定的營收能力

  • 3 # 小龍子的榭

    1.利好與利空的定義在於出錢的人

    2.給錢的人越多,賣的人越少,那才是真正的利好!

    3.就像高送轉,其實什麼都沒變化,只是股價低了,但炒作的時候覺得利好,那就上去了,但在美國,並沒有同樣的瘋狂

    4.所以,如果你是大資金,那麼你的動作決定了利好還是利空

  • 4 # 辣筆著文章

    沒有絕對的。拆的成功,自是利好。設計分拆上市的初衷自然是好的,但要是哪裡出了紕漏,負面新聞甚至官司上門,那就大大地不妙嘍!

  • 5 # 老六談交易

    哈哈,這要看分拆的是什麼業務,如果把優質資產單獨拿出來上市,那就是好事,如果是把不良資產剝離出來上市或注入空殼,沒啥意思。

  • 6 # 宮中和議郎

    題主好,

    正常情況下是對企業來說是利好的,可以增加融資渠道,做大做強,

    對投資人來說可能享受溢價的“紅利”。

    不過今天用影片給題主舉個例子吧,利好也會變利空!

  • 7 # 道破天際

    去年8月份開始很多上市公司釋出公告準備分拆上市,去年短期還掀起了一波關於分拆上市預期的炒作,很多投資者並不知道分拆到底是什麼意思,對於一家存在分拆預期上市公司是利好還是利空,下面我們具體分析下何為分拆上市,分拆上市後對於上市公司有何影響。

    分拆上市的定義和條件

    已經上市的公司我們把其稱為母公司,很多上市公司存在子公司或者經營業務較廣,上市公司的把部分業務或者子公司獨立出來後,在進行IPO在境內上市,這類行為我們稱為分拆上市,之前存在很多分拆上市的案例,比如已經在A股上市的公司,把子公司或者業務分拆後再境外或者香港上市的情況,比如平安集團把平安好醫生分拆後再香港上市。但本身母公司在境內上市,國家並不允許子公司或者獨立出來的業務在境內再次上市。但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逐步成熟,很多大型公司的業務的拓展後,存在群強烈分拆上市的預期,隨後國家釋出的相關政策:

    2019年8月23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簡稱《若干規定》)並公開徵求意見。《若干規定》明確了A股境內分拆上市的標準和流程。

    但是也不是所有母公司上市後,對應的子公司或者獨立出來的業務都能夠借政策利好分拆上市,必須滿足證監會規定的一系列條件:

    第一,母公司必須在A股上市時間在3年以上,這主要防止很多剛上市的公司再次借政策讓子公司上市短期大規模圈錢的現象。

    第二,母公司的上市公司必須連續三年盈利,歸屬母公司的淨利潤不得低於6億元,主要是對母公司的財務指標有著硬性的要求,就是防止母公司原本業績一般,把盈利較好的子公司分拆上市進行融資,會大大損壞原來母公司的中小投資者,如果母公司盈利能力較好,大部分子公司業績也不會很差。

    第三,分拆後的子公司或者獨立出來的業務,在母公司的資產負責表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淨利潤不能超過母公司的淨利潤的50%以上,淨資產不得超過30%,只有防止母公司想透過分拆政策二次上市融資,放棄母公司,讓其成為一個殼,後期賣殼,大規模圈錢。

    第四,母公司的資產和資金不得被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佔有,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36個月沒沒有收到行政處罰並且不能被交易所公開譴責過,母公司最近一年財報沒有被註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的意見的情況,該點要求主要防止後期分拆上市的公司存在關聯交易的可能性。

    第五,如果最近母公司是三年內透過發行股份或其他募集資金的情況進行投資的資產或者業務,並且三年內透過重組購買的資產或者業務,這些業務和子公司是不能分拆上市的,主要防止很多上市公司惡意收購等情況,去完成分拆上市融資的情況。

    第六,母公司及擬分拆所屬子公司董事、管管及其關聯人員持有所屬子公司的股份,不得超過所屬子公司分拆上市前總股本的 10%,該點主要防止很董監高利用分拆上市政策進行融資,防止後期高位減持套現的情況。

    第七,本次分拆上市,主要是幫助很多大型的集團性企業能夠把公司業績做大做強,並且突出分拆的子公司或者業務的獨立性,所以母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存在行業競爭的情況,資產,財務,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必須相互獨立,有利於分拆後的子公司的能夠發展的更好。

    之前我們在研究科創板上市的公司的時候,或者新股準備IPO上市的公司 ,大家比較喜歡去尋找對應的影子股,跟本次分拆上市的公司存在很大的差別,大家一定要進行區別,之前所謂影子的只是已經上市的公司參股剛上市的公司,或者簡單來說持有新上市公司的股份而已,這些新上市的公司並不是其完全控股,或者不是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而此次分拆上市,母公司可以擁有分拆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比如準備在科創板上市的特寶生物,實際控制權在通化東寶手中,但為了保證符合政策讓特寶生物改制,失去了特保生物的控制權,具體參考下圖特寶生物的股東情況:

    分拆後對於母公司的影響

    分拆上市後對於母公司而言肯定是構成利好,主要存在一些幾個方面:

    第一,子公司或者業務獨立出來後重新再境內上市後,目前公司會獲得高額的收益,我們都知道新股上市後,股票會出現連續上漲的情況,所以母公司獲得了更高股權的估值溢價,這部分收益能夠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中,讓母公司的業績為好,有利於母公司的股價的上漲。

    第二,分拆出的子公司或者業務獨立完成上市,上市後能夠獲得大量的融資, 相當於短期能夠獲得大量的現金資產,一旦公司獲得融資後,能夠進行後期的一系列的業務研發或者擴充套件,有利於公司的創新和發展,如果分析子公司的盈利能力越來越好,母公司持有大量分拆公司的股份,可以獲得大量的現金分紅。

    第三,母公司把子公司分拆或者業務獨立出來後,可以讓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各自獨立發展,子公司的自主決策能力提高,各種約束力降低,並且母公司可以把時間精力放在自己的主營業務上。

    第四,由於母公司和子公司在管理人員和財務的必須獨立,這有利於給子公司創造出更高管理崗位,有利於人才的提拔和聘用,提高員工內部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推動公司的發展。

    第五,即使很多母公司的分拆後子公司或者業務還未上市,但是目前政策扶持和支援,短期會獲得大量天投和創投的入駐,特別是一些分拆的子公司業績較好,上市的機率較大,大量的VC/PE的入駐後,母公司在沒上市之前就能夠獲得大量的資金,大大提升的了目前的現金流,可以改善母公司經營狀況。

    雖然對於母公司而言基本屬於利好,但是我們投資者平時投資過程中,要防止很多上市公司借概念題材炒作,上市公司虛假披露的情況。

    總結:隨著資本市場的逐步發展,很多上市公司的逐步做強做大的情況,為了提高公司的營運能力,突出子公司或者部分業務的優質性,讓其再次快速發展,管理層允許原本已經在境內上市的公司,子公司或者業務分拆後再次在境內完成上市,對母公司還是子公司都構成利好。

  • 8 # 象哥吉祥

    首先對分拆上市是利空還是利好這個問題,應該從投資人與分拆的上市公司這二者的角度評判。

    一丶從分拆上市公司視角評判;

    分拆上市是已上市的公司,將公司某一部分業務,獨立出來進行單獨的上市。一旦分拆上市成功,成為獨立的上市公司,就可以獲得更好的融資渠道,從這一點可理解為上市公司分拆是融資的需求方,多渠道,低成本融資對分拆公司的發展,無疑是非常有利的。

    尤其是對一些多元化的公司,諸如很多原有的傳統行業上市公司,科技類的上市公司,透過併購、重組、收購等方式,進行公司業結構調整。

    對於原有上市公司而言,分拆上市後,子公司獨立上市,對母公司無論從產業結構的戰略佈局及及資源合理配置,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都有重要意義。

    同時,母公司儘管因分拆拔離出一些資產,由於母公司持有分拆子公司較大的股權,分拆上市後,母公司的資產估值也會大大提高,因此,分拆上市對於原上市公司是具有戰略上的巨大利好!

    二、是從投資者視角評判;

    做為市場投資人而言,是獲取投資收益為目的資金提供方。而市場的投資主體,無論是機構還是中小散戶投機者,對利好還是利空的評判標準,要看分拆上市這個行為,能否給投資人帶來收益回報。

    分拆上市,要申請IP0,大機構投資者可在一級市場無風險獲得收益,這一點和申購新股同一邏輯。

    對中小投資者,母公司分拆上市,對上市公司是利好,同時,存在價值提升和重新估值的預期,對股價而言就存在上漲的想象空間,因此,對中小投資人是存在短期受益的機會。

    綜上所述,我的觀點是分拆上市對上市公司是戰略利好,對投資人是短期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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