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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監管之聲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具體內容如下: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2 # 向未來起步

    對你提出的問題,有幾點不清楚。一是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二是是否加班?若是加班是什麼情況加班?三是突發病還是繼發病?因不知道上述情況,就按照常規情況給你提供幾點建議:

    一、政策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否則,不應當按照工傷對待。實踐中,在工作場所發病一般按非因工處理。但由於工作緊張造成的,可以算工傷。工作緊張的情形一般指:在發病前一段時間內,產量超過平常數量,連續超正常工作負荷工作;由於工作需要,加班加點,連續超時工作;身體有病,醫生開有休息假條,但領導佈置有緊急任務,不能休息或去治病的。需要注意的是:處理這類問題時,一般需要有工傷保險機構指定的醫院,出具對發病是由於工作緊張因素造成的證明。

    二、如果是在加班時間發病,單位(公司)補償加班費。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 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一)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三)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三、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應該給予的補償,要求該單位(公司)補償。

    四、如果參加了商業保險,找商業保險公司按照你老婆參加的相關保險獲取保險賠償金。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 3 # 君帆法律服務

    是否構成工傷,主要看人身發生損害時的時間、地點、及原因。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用人機構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在前述期間未申請的,勞動者可以在1年內直接向人保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旦被認定為工傷後,即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走工傷索賠流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 4 # 運動健康大海

    48小時是重點。

    員工上班發病,企業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做搶救的動作,如果搶救不力,沒有到48小時人就死了,那要算作工傷的,所以企業搶救必然積極,這也是法律對勞動者生命安排的保護,畢竟活著是最重要的,老闆如果不是傻子,一定不想讓發病的員工變為工傷自己掏錢。

    搶救12天,那就超過48小時了,不會算作工傷,那就只有喪葬費了,非常有限。

  • 5 # 晉科律師說法

    首先,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崗位上突發疾病需要在48小時內死亡,所以你說的這種不會認定工傷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另外,雖然不是工傷,但也屬於非工傷死亡。一般是有一定的補償的,如果公司有繳納社保的,你去一下當地的社保部門有多少補償。如果公司沒有繳納社保,那麼補償款全部由公司負責。

    第三,在醫院產生的醫療費,如果公司有繳納社保的,那醫療費由社保中的醫保承擔大部分。如果公司沒有繳納社保,那麼醫保負責的部分全部由公司負責。

    希望你一切安好!

  • 6 # 嚮往女神經

    首先要確定發病的是否在工作期間,發病的原因,生命是無價的,先找老闆賠償,再看看有沒做過工傷保險,,商業保險等,這些都是可以賠的。

  • 7 # 跨界行者孫

    如果老婆得了乳腺癌死亡,那就算你自己的責任。肝鬱氣滯的問題,跟夫妻感情不好很大的關係。在家裡消耗了很多的能量到外面稍微疲勞辛苦一點,當然很容易出現問題呀。我說的乳腺癌只是舉了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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