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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晟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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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96876937190
物業早日離開小區好,但是大多數物業死賴皮不肯走,水由自來水公司獨立設表,電由電力公司獨立設表,跟物業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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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冷胡楊林
高層小區物業公司離開時肯定是要對小區公共用電切斷電力供應,並貼封條加鎖這也是一種自我保護行為。公共用電停電了高層二次加壓供水也就不運行了,電梯也要停電加封。誰動用這些裝置啟用誰就得承擔責任和後果。
回到題目中所說的該怎麼辦,①向街道辦反映。②聘用新的物業公司管理。問題總會解決的,只不過這個過程的長與短就看小區居民了,他們才是小區真正的主人。物業為什麼會撤退?是物業公司不想賺錢了嗎?還是業主們的問題?問題根本在什麼地方必須找清楚了。
在沒有接盤俠出現之前,該小區只有繼續停電停水停電梯,居民好好的感受沒有物業管理服務的“自由自在”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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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嘴壞心毒
很正常,別看物業平常好像沒存在的必要,對於公共區域用電用水的繳費有重要地位。首先,小區內幾百戶甚至幾千戶,有些業主幾個月甚至半年才繳費一次,但物業每月都要代收代繳按時向供水供電部門繳納足額費用,如果未按時交齊,就會產生滯納金,如果長期無法交齊就會被斷水斷電,所有一般物業公司都會先行墊付,維持公共區域的用水用電正常。如果會成業主委員會或街道辦,在無法收齊費用情況下,誰墊付這部分費用?還有垃圾處理費也是一樣。所以,如果要恢復小區公共用電用水,先讓所有業主繳納水費電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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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畔青
向政府反映,由政府協調組織物業招標。物業進入後收取物業費,然後聯絡相關專業公司檢查後回覆。
如果收不到物業費,就沒人參加投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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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銳眼說小區
題主沒有稍微詳細介紹一下背景,這個只能推測著說說。
根據題主的提問分析,這個小區應該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否則,應該是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的。
先來說說物業為什麼要停電停水。
其實物業公司也應該停用電梯的。因為物業公司是電梯管理的責任單位,如果物業撤出了,肯定要停用電梯,否則,如果出了事故,他們是無法負責的,也難以負責的。
另外,物業撤走後,肯定要停止公共供水、二次加壓供水設施之類的。
為什麼物業公司會這樣做呢?
根據我的經驗以及多個小區的情況,和物業公司的實際情況來看,應該是這樣的:按照相關規定,物業公司要撤出一個小區,特別是在沒有下一家物業公司接手的情況下,是要向房管部門申請的。一般來說,房管部門是不會同意撤出的。但是,如果物業公司申請提交一段時間後,房管部門也沒有答覆,很多物業公司是會強行撤出的,因為他們虧不起了。
而出現這種情況的惟一原因,就是這個小區的欠費率太高,而且應該是很多人已經欠了多年的費用,在物業公司反覆催收而無果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就不得不撤出了。
在物業公司撤出前,一般會查抄相關的水錶、電錶數字,並請小區裡的一些有負責心的業主前去見證的(如果成立了業委會,當然是業委會的共同抄對,但這個小區應該沒有成立業委會)。但是,如果小區已經矛盾重重,很多人是不會也不願意去見證的。原因就是這個小區的負能量太大,人文生態環境太差,見證的人不願意揹著被很多人質疑的惡名去見證相關的水錶電錶抄讀數字。
本人所在城市的一家物業公司就同本人說過,一小區(非高層電梯房)業主大部分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向房管局遞交申請,申明兩個月後撤出。但是因為該小區惡名在外,根本沒有物業公司願意承接,兩個月後,雖然房管局沒有同意撤出,但物業公司還是在關停了公共的水電錶後撤出了。一撤出後,小區的大多數知道了,有沒有物業公司就是兩回事,在此情況下,在社群和房管部門的組織下,小區緊急選舉產生了業主委員會,在處理了一些遺留問題後,才有新的物業公司勉強同意暫時接手。
該怎麼處理這樣的問題呢?
常規的辦法是由社群和房管局臨時協商一家物業公司臨時暫管,但客觀地說,碰到這樣的小區,很多物業公司是不願意暫管的。
在有物業公司暫管期間,緊急召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制定相關規矩,提出解決小區遺留問題的方案和程序。
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收取歷來欠費,因為只有把歷來欠費收上來了,並且用此費用解決了一部遺留問題的,其他的業主才會交費。但這又是最難的。
本小區也是高樓小區,也差點經歷過和些類似的情況。業委會成立不久,物業公司就要撤出。在此情況下,業委會邀約其他物業公司,但根本就沒有物業公司來報名的。後來,業委會代收歷來的欠費,一直到欠費率不到百分之五的時候,才物業公司來報名。那麼在之前為什麼沒有物業公司報名呢,因 為物業公司之間是有資訊交換的,哪些小區的業主素質高,欠費率低,難點問題遺留問題是什麼,大家都是心裡有底的。特別是遺留問題多的小區,欠費率高的小區,是沒有物業公司會接手的。
在這裡,本人也有一個感嘆,就是很多人老是罵物業公司只收錢不服務,趕也趕不走,老叫喊著要自治(其實他們所說的自治就是自管),但是當物業公司真正撤出後,那此叫喊得最兇的人,往往又成為了縮頭烏龜,又不願意出來主事了。
因此還是要奉觀居住在小區裡的人,一定要認識到這樣一個道理:欠費者是佔有了交費業主購買的服務,並且拉低了交費業主購買的服務質量,侵害了交費業主的利益。小區物業公司和業委會,公佈欠費者的欠費資訊是天經地義的事,交費者有權利知道是哪些人佔用並侵害了自己的利益,並且具有天然的監督義務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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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講道理的小老頭
物業撤走的小區不可怕,也不用愁,水、電、暖都不會有任何問題,一切都會正常,那是因為業主即然選擇趕走物業、解散物業,打黑物業的路,在業主維權先鋒人物的帶領下,早就有了應急方案,他們會藉機發揮,會以大救星的姿態出現。會以業主完全不用物業管理,我們照樣維持小區正常秩序,突顯出業主自治能力。小區會出現之前帶領業主維權的那幾個積極分子活躍的身影,在動員,講述業主離物業照樣生存,是他們的存在,緊接著貼出通知,要求業主約定時間開會,不管大會,人員有多人,不用計票,不用記錄,不用議論規則,不用有行政主管領導參加,不用大會形式,不用坐席,站著幾句話,大家有人舉手,有人呼應幾聲同意。小區業委會就誕生了。緊接著就按程式向物業辦理了交接手續,小區一切恢復正常了,業委的自治開始了,他們嘴裡喊著為小區操心,心裡打起了小算盤,如何怎樣往自己口袋裡裝票子,只有大動土木工程,才有機會弄到錢才,做為業主還有別的選擇嗎?只能要錢出錢了,因為理由還是充分的,解決車位,重新規劃佈局更合理,增加監控更安全。......。業主高興之時危機正慢慢向業主逼近了。暫短時間過後業主發現,現在的業委會在大肆撈錢,工作不咋地,同物業比淨做表面文章,錢可比原物業多交很多,小區的業委會簡直就是那幾家的服務公司,小金庫,小區用人是他們的親屬工資高高的,,財務支出,幾個人說啥就是啥,不夠弄個名堂業主就要交錢,沒有任何監查機制.........。小區業主沉默之後開始了掙脫,拒絕交費,從少數人到多數人的轉變使業委經營舉步為艱,終於有一天,小區一切又停擺了危機來了,不錯有危才有機遇,小區業主向政府求助,政府立即責成社群解決,社群聯糸過多家物業公司,都怕業主有不交費的傳統,不敢進住小區。後來,業委會成員賣房走人了,後來,社群沒辦法把自己的物業派進來了.........。這不是故事,而是親身經歷的,我想告訴大家,小區需要物業,物業需要業主的理解和支援,人無完人,業主和物業都不能十全十美,,有矛盾,依法依規去解決,要理解政府為啥設立物些,為啥制定管理條例,就是規範雙方的行為,不要聽信畫餅充飢式騙人言論,上當受騙,業主必然要承擔後果,別人幫你爭理,那是火上澆油,想要圖私利。擦亮眼晴,相信政府,相信法律,以法辦事社會才能合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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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對付鬧吧123
不要聽物業嚇唬人,沒有物業公司的小區多了,生活照樣,水電氣都有職能部門管,無需物業。物業沒有那麼強大,缺了物業這個臭雞蛋,照樣做槽子糕。死了張屠戶,不吃帶毛豬。缺電缺水是他們人為造成的暫時現象,問題總會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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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安朱小軍律師
趕快向街道辦反映,街道辦有應急措施,組織小區臨時機構暫時管理,恢復小區正常秩序,垃圾清運街道辦會幫小區做一下,水電開啟,由臨時機構管理,成立小區業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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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耕耘清風
人民需要有一個安全、和諧、美麗、宜居的小區生活環境,業主需要的是管理規範、收費全理的物業。而不是佔山為王、反客為主的涉黑涉惡物業。黑心物業必須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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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方玥爺爺
要認識到高層小區物業管理的重要性,不要隨意以不交物業費要挾,要依法維權業主群體和個體的合法權益。
現在物業撤了,大家就會體會高層沒水沒電梯的問題的嚴重性。趕快與社群聯絡,應急啟動臨時管理機制,先供水和執行電梯,然後招聘新的物業公司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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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很麻煩了,我家老房子就是這樣社群代管只會臨時清運一下垃圾,車位收費其餘不管。業主自治也沒有人願意做出力不討好的事,幾乎沒有成功的案例。出路是趕緊選聘一個靠譜的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