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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愛走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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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萬達廣場楊中良
在中國老百姓對房子的需求,無非就是做固定資產投資或者居住。投資比較彈性,這個看個人資產多少適量購買。而居住這個可就是剛需了,就比如中國的丈母孃就會要求,想要娶我女兒必須有套房。
但是現在最新關於年輕人結婚的這個資料表明,100個人裡面最多隻有8個人願意結婚。時代在發展,以後可能願意結婚的人變得更少。結婚少意味著新生兒變少,發展是靠人來推動的。接班人都沒了,國家還怎麼發展靠一群老頭老太太嗎。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對買房的人可能會產生好的影響。
買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情,在買房的時候要考慮的問題很多。看房子的時候,自己要有注意,不能光聽售樓小姐的。如果聽了她們的,日後肯定是後悔的。無論打怎樣的廣告,買房的時候要注意下面四個方面。
買房這樣大的事情,不要被坑!買房首先要看的是房子的採光、是否通透、還有樓間距,樓間距是影響採光的最主要的因素。標準的樓間距是樓高的1.2倍。
房子的戶型也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因素,看房子的戶型光不能根據建築圖紙區判斷。房子還是方正的好,不要有斜角、圓弧的窗戶,這樣的戶型裝修是麻煩,也不好搭配軟裝。看房子的實用面積,太長的過道,這種戶型的房子也不能選,空間浪費大。
房子的樓層是買房的時候要考慮的,底層與頂層的儘量不要選,可能價格比較優惠,要堅持自己的原則。底層的樓房離地面太近,很潮溼,視野也不開闊;頂層的樓房冬天冷,夏天熱,而且還有漏水的可能。
還有就是看陽臺,樓房的陽臺也很重要,在選的時候要看以下幾點:
陽臺是否正對綠化帶跟泳池,這樣的話很容易造成蚊蟲的滋生;
陽臺是否正對垃圾站,處在一個這樣的環境下,周圍的空氣也不好;
陽臺是否正對小區的主幹道,或是地下停車庫,這樣的話噪音汙染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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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段子
按照慣例,我先說結論:買房子想著不被坑,那麼在這個買的沒有賣的精的世俗年代,必須得動腦子,或者有人幫你動腦子(付費或者對等技能/情感交換)。
後者就不說了,比如你找你的家族長者,找你身邊認識的資深房產人士,或者網上付費給某房產咖讓你幫忙篩選樓盤或者直接線下二手房帶看分析等等。
那麼如何讓自己動腦子呢?
作為買過好幾套也幫身邊的小夥伴參考分析過百來套房源的迷你V@段勁 來看,我們從以下幾點抽絲剝繭的分析。
1、買房對絕大多數華人來說,都是一件大事,馬虎不得,萬不可為了圖省事而一再對自己說:好好好,行行行!要知道,動輒數十萬甚至幾百萬的房款,可是整個家庭裡最大的一筆資產。
2、買房選擇城市,優先北上廣深一線城市,依據自己的工作地、資金量等實際情況側重成都、杭州、武漢、南京、鄭州、青島、廈門、蘇州、西安等準一線城市。其餘弱二線城市和三四五六線小城市的房產純粹只具有基本的居住需求。
3、在一個城市,優先選擇城市側重發展的板塊和區域,比如成都,優先選擇四環內的樓盤,南門也儘量選擇在六環內的環地鐵、產業園的中軸線上。看準城市發展的方向和核心,也就能追隨享受這座城市帶來的紅利,換句話說,也是在對賭這座城市未來給你的資金回報。再偏遠一些的地段或者周邊城市,和前文敘述的三四五六線小城市無異。
4、在一個城市的方向裡,也要選對板塊和商圈,有些板塊因為一些政策或者地理性的原因,僅僅一街之隔,一河之隔,發展規模就有天壤之別。譬如早期看起來差價僅僅有2000左右,但越到後期差價可能拉到到2萬有餘。
5、好的板塊肯定有很多,但不一定蹦躂得進去,因為城市發展這麼久,城運紅利釋放這麼多年,有些核心商圈的樓市投資門檻已經非常高昂,這對大多數認來說,首付就已經並不友好,更何況月供。再者,這樣的板塊,往往是觸及城市房價的天花板,由於城市人均收入和頂部人群金字塔化的原由,再往上大漲的可能性較低,因此一般也不建議盲目上車最好的板塊。
如果要上車,那麼就要多去尋找一些窪地板塊,或者後發優勢十分明顯的板塊。依然以成都為例,我個人較為看好的板塊簡單羅列如下:天府新區錦江生態帶板塊,西博城板塊;龍泉驛東安湖板塊、大面板塊;新都金牛的北部新城板塊;高新區新川板塊。
6、選中了一個板塊,我們還需要細分,細化到一個區域,一個什麼區域呢?儘量是地塊較為乾淨,路網清晰明確、品牌開發商爭相入駐的區域。這樣的區域,一般房地產市場相對火熱,是屬於市場、媒體和購房群體都爭相打望的焦點區域。比如早些年的雙流華府板塊、龍泉大面板塊、新都大豐板塊、溫江光華新城板塊,都有非常多的場景複製。
7、如果看中了數個樓盤,則要從價格、樓盤品質、戶型品質、綜合配套等方面去考慮。當然,我們常說,現在的每一分價格,都是市場反覆雕琢過後的體現。幾乎沒有多大早年混沌亂開時期的便宜可撿,如果有,那就是全城矚目的剪刀差,帶來的競爭難度也是附加其身上的價值體現。如果還沒有哄搶,那就是高總價或者自身劣勢帶來的價值貶值。
8、此時,我們才真正進入到售樓部或者二手門店,對具體的房源,做最後的分析與敲定。
選房最關鍵的也就是這個時候,很多時候不仔細分析,認真動腦和比選,往往在反覆洗腦的氛圍中草草下單,最終悔恨多年。
選房建議看以下幾個方面:①、樓層,樓層儘量選擇中樓層和高樓層(但儘量避免頂樓,可能會有漏水和暴曬的風險)。②、朝向,儘量選擇客廳朝向西南到正東的逆時針區間,也就是西南、正南、東南和正東方向。如果能南北通透,當然最好。③、儘量使得客廳朝向為小區中庭,而不是臨街,特別是臨主幹道,高架等方向,否則噪音非常大。④、儘量選擇能在短期(1-2年)內交房的樓盤,且拿地時間不宜過長,有些樓盤拿地早,可以持續開發一二十年,這樣的話,產權年限就從70年裡已經減扣了一二十年,雖然自住沒問題,但是今後轉手出賣,可能影響買家判斷。如果是二手房的話,那麼綜合來看,建成年代的房齡建議在10年以內,一是品質和工藝較好,二是貸款額度較為充足不會打折。⑤、價格區間,建議選擇與自己實際承擔能力相符的,打個比方,在成都,我一般建議除去首付後,月供貸款儘量控制在5000以內的總價。反推一下,這個總價大概是200萬以內的房產。⑥居室型別,現在成都朝著改善型的方向在發展,除非高度發展為一線城市,否則小戶型的後期售賣將極其不友好。所以我建議至少套二、優先套三,也可套四。相應的面積段,則在70-90㎡、90-110㎡、110-150㎡的範圍區間可選。⑦、裝修狀況,這種基本不可選,但是如果有毛坯房,相對市場精裝房便宜個1500/㎡以上的單價的話,那麼是可以優先選擇毛坯房的,否則,還是以精裝房為主,一是開發商現在大多精裝交付沒得選,二是二手房裡自行裝修單價也至少在1500/㎡以上了,而且原房主裝修好了後的甲醛也散發得較好。
9、當確定了某一套房源的時候,就要認真簽訂合同了,合同一定要開發商或者經紀公司出具正式的紙質合同;在必要的時候,因為銷售承諾過的內容,也可一併寫到合同裡並蓋章;要尤其注意購買房產的抵押問題,是房東自行還貸還是你幫忙還貸以抵扣首付?涉及到資金擔保等方面。還有原房東是否滿二、滿五、唯一等情況,這個和稅費也是有很大關係的。另外中介費也要說清楚具體多少個點,多少的錢,是否可以打折等等。最後就是查房本等問題,房產的售賣是否是原房產所有人的意志等等,這個要全部讓中介查清楚。
當然,如果想靠譜一些的話,還是像我剛才說的,儘量選擇大開發商大品牌,大的中介公司門店,相應的來說,專業性很強,品牌形象加高,坑也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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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鄉打卡小分隊
因為我買房子的時候已經進入地產行業了,所以都沒有被坑過。但是見證了許許多多被坑的案例,幾乎每天都會有網友來找我諮詢他們的房子該怎麼辦,現在有什麼進展之類的。
說一個最近在我們這裡比較典型的案例,2017年-2018年,我們這裡有一個地塊被四家不同的開發商拿地,樓面價都非常高,在我們這被稱為地王片區。這五家開發商,其中兩家是上市房企,一家是本地開發商經驗豐富,資金充足的開發商,另一家則是省會做藥品起家,從來沒有涉足房地產圈的開發商,簡稱宸吧。
當時這個地塊的上市房企專案最先動工並取得預售證,售價在7500元左右,然後這個宸專案緊跟著以團購的名義銷售,價格比一牆之隔的五證齊全專案低了1000多元,當時業內人就不看好這個專案,他的售價幾乎比成本價還低。除了價格低之外,就是這個專案除了蓋售樓部之外,工地一直沒有動工。一個一直不動工卻一直收錢的專案,很明顯就是個圈套,但是很多網友要買,我們都一直側面勸阻,但是他們經不住價格的誘惑,並覺得宸的母公司很有實力,不會有問題。
現在這個專案由於土地出讓金一直沒有交,已經確認被政府收回,購房者們欲哭無淚,去起訴開發商,發現開發商賬上根本沒有錢。母公司對子公司也不是投資關係,所以這個專案從一開始就是在圈錢。有很多購房者還是全款購房,交了近百萬,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回覆列表
都聽說買房子的坑太多了,尤其是和中介打交道的時候,中介為了自己的利益總是想方設法的讓你去多交一些費用,更有甚者,還會讓你最終付了款買不成房子或者是買到了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那麼,買房被中介坑了怎麼辦?買房有哪些坑?下面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問題吧!
買房有哪些坑?
有些人有置換需求,一邊買另一邊買,交易週期也被拉長。歷時多月的連環單中極易出現問題和風險:
1、購房資格問題。如果購房人先買後賣,自己的房屋因為各種原因未能賣出,未能及時騰挪出購房資格,簽約時無法透過購房資格核驗,就會帶來相應的違約問題。
2、購房款問題。由於連環單交易方很多都面臨賣房籌首付或房款的情況,因此賣房時的資金貸款進度直接關係到下一單交易成功與否。
3、稅費問題。這一問題是很多連環單業主所忽視的,按照現在的政策,滿二唯一的房源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但如果購房人在前一套房源沒有辦理完交易時就已經進行了新房源的補充協議中,進行明確、詳細的約定。
買房被中介坑了怎麼辦?
起訴中介,要求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