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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孩子氣的神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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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吃狗糧的熊貓喵
男友家車房已買月供七千,我家有房無貸,結婚男友家讓我家出錢買軟裝,我不想出是我的問題麼?
這個嘛,最好的狀態當然是雙方都出點錢為家庭一起做貢獻。
當然資產也要共有,如果他只提讓你出錢,不提加名,你可以問問他要不要加名字。
他要是跳起來罵你這婚就不用結了。
如果同意加名那就可以出錢啊。
結婚最好是彼此成全,而不是彼此為難。
人嘛都是相互的,他好意思讓你出錢,你也沒啥不好意思開口加名的。
他要是敢說你拜金你就要敢說他算計你渣男。
共同添磚加瓦自然是最好的狀態,但是如果都只考慮自己的利益那是沒有辦法一起過日子的。
二個人共同生活肯定有一個人相對付出多一點,二個人都要做付出少,得利多的那個人的話就不用結了。
分手比離婚方便省事,少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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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琳31
你已經有房子了,他們家的事情你莫管。我是不介意你找個揹負那麼多貸款還叫你出裝修的家庭,退一步找個有貸款已裝修好了的就行了。我就是婚前買了房子裝修入住後相親結的婚,物件是城邊上的,不需要買房子。我就勸我表妹,不要找城裡面的有房有貸的,就找城邊上的,一輩子不需要買房子開車20分鐘讀書又方便,村裡房子舊了兩口子從建或者翻新都行。揹負幾十年貸款和不揹負貸款的生活差距太大了。身負貸款要用一個人的工資還貸,另外一個人工資生活費養孩子將來還要養老人,說句不好聽的,如果老人沒錢支援的話,抗風險能力太弱。沒有貸款一個人存錢一個人供生活,不大不小的事情三五萬還拿得出來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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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冰心翠美人
男友家車房已買月供七千,你家有房無貸,結婚男友家讓你家出錢買軟裝,你不想出,是你的問題麼?
當然不是你的問題,是你男友家想當然了。不在其位,不謀其事。都沒結婚,沒必要出錢,出了錢,男人變卦不結婚,你找誰說理去?
一、你倆只是男女朋友關係。
男女朋友,即不知是不是夫妻,也即不知未來會不會離婚。男友家買的車房,是他家的財產,不歸你所有,那麼,你為什麼要拿錢買軟裝歸他家所有呢?既然大家都講法,咱就依法辦事,誰的固資誰自己出錢。如果講情,好吧,你可能要入家去住,所以要出錢,那就把錢折成首付款,把你的名字加上去,把房產份額給到你,你最好佔50.1%。親兄弟明算帳,你們不是親兄弟,沒準兒以後還是仇人。都沒結婚,先讓你出錢買軟裝,意思要是他不想結婚了,扣除你的違約金?
二、軟裝不會增值,只會貶值,最後沒價值。
你所謂的軟裝應是傢俬家電裝修一類的東西。這些東西不能為你產生增值利潤,如果賣房、徵地、拆遷,你一分利潤都拿不到,如果離婚,你除了砸爛,只好贈與了,難道你還租個倉庫存放?離婚你將一無所有,擺明了男友家在算計你。
三、女人不要過份讓步。
男方成親買房是男人的結婚成本,是因為男人要結婚這個事產生的費用,不是為了你而特別這麼做,換個女人他照樣需要。達到你的條件就嫁,達不到就等一等再說。新婚姻時代男女平等,所以各出一半,那就寫你家的名上你家來生活也可以。如果一定要你出一半去嫁給她,等於你家養個女兒還倒貼錢去幫他解決結婚成本不夠的問題。你家願意出無話可說,你家不願意自然不必出。倒貼去做媳婦,幹嘛不他倒貼來你家當女婿?
關於結婚前男人出錢買房,不寫女人的名,卻要求女方裝修和買傢俬家電投資入住,女性應該一律拒絕。理由一,投資才能入住當媳婦,不如有需要時去開房住酒店;理由二,法律不保護這筆費用支出,投入固資能增值,投入軟裝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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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9814972209775
你出軟裝,就得房產證上就要加你的名字,如果不加你的名字,軟裝你是不能裝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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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滴落的雲393
現在的裝修也能付個房子首付了,沒自己名字的房子幹嘛要裝修?沒彩禮的話,結婚陪點家電傢俱就行了,誰也別算計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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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嚮往旅行的佳
我覺得你不要結婚,弄明白的,房子他買他裝他還貸,彩禮他也不能缺,事先說好彩禮不會給他裝修,可以婚後買個車寫你名字,他不同意就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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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7393447998045
彩禮多少?我們這邊一般彩禮都陪嫁給閨女,就是用來裝修或者買個十來萬的車,或者買傢俱家電。要是都齊全了,就全額返還再買些首飾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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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永遠的西南人
不要出錢裝修!現在是雙方都有房,不知道你的房是否裝修?告訴他家:因為全款買房了,所以手裡沒現錢,拿不出裝修的錢,還是採取他家習慣操作方式——他家拿首付,貸款裝修,以後兩人一起還貸款。他家說沒錢,再說:“我家也沒錢,都去借一點雙方家一半湊首付,以後讓小兩口還貸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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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抖音之
你這個問題很大呀!既然你們倆能結婚怎麼就不能相互扶持一下呢?這畢竟關係到你們倆婚姻的幸福問題,相互扶持相互墊補都是幸福的象徵!請你不要把婚姻當做是交易場所,各耍心眼那是不理智的,是一種愚昧的行為!你們既然彼此分的那麼清楚,你們何必要在這裡浪費時間呢?我看你們都那麼苛刻,沒有一點誠意可談,只想著自己的利益,吝嗇……一段感情就這樣的白白浪費了!可惜了!如果你們還是那麼不理智的話,那就分開吧!別在這裡丟人現眼了,趕快去找一個符合自己條件的那一個吧!省得在這裡討價還價……
我們說一個婚姻沒有相互扶持,沒有相互補充是不會幸福持久的,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顆真誠的心!反之那只是在給彼此雙方添堵,那麼這個婚姻是不需要存在的,如存在的話那是在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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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細雨漫步7
月供已經7000,請問結婚後你們夫妻手頭每月能餘多少,婚後還貸用的錢已經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還要再加裝修,不加名搞不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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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臣年往事3
結婚本來就是兩家的大事,都是男方負責是舊婚俗老思想舊觀念作祟,要彩禮賣閨女已經很不適用當今社會了,房價虛高物價上漲,男方壓力很大,換位思考一下女方心裡沒數嘛?弄得男方負債累累想必嫁過去也不會幸福!可是現在有幾個大款啊?你們有什麼資本獅子大開口呢?你們又能陪嫁什麼?所以建議政府出臺政策,一家出一半辦婚禮,合情合理合法,壓力平分,風險均擔,減少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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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估算一下軟裝需要多少錢,房子目前市價多少,已還貸多少-。(裝修費+未還貸的一半)/總房價,按這個計算出的比例加你的名(不動產證上標明出資比例),這個方案個人覺得滿公平的,你家不佔他家目前已經升值的便宜,他家也不佔你家裝修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