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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痴紅初語

    不能完全當家,要考慮寶玉母親王夫人的意思,作為元妃唯一的親弟弟,還要考慮元妃的想法。所以,寶二爺的婚,不是給自己結的,而是給大家結的,他想要的人,大家不同意,他自己就不能做主。

  • 2 # 蘭214200738

    對的,賈母雖說是家族中的最高權威,但在親孫女面前不都還要行跪拜禮嗎,在元妃省親之時,而且賈母還要考慮四大家族相互之間的利害關係,哪怕林妹妹是她最疼愛的親外孫女,也是無可奈何,何況林妹妹還是一個有可能影響賈家後代質量的病秧子

  • 3 # 幽靈之翼

    一、那個時代兒女的婚姻講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黛玉的母親早逝,後來父親也亡故,那麼其次有權利為黛玉婚姻做主的應該是她們林家的堂叔堂伯堂兄等。但是黛玉的家庭有些特殊,我們看書中的介紹:

    可見,林家人就剩了幾個姬妾,也不能撐起門面。所以,能為黛玉婚姻做主的就轉移到她姥姥家。

    二、在賈府裡誰又能為黛玉婚姻做主呢?我們中國傳統親戚中,最重的就是親孃舅,因此賈府裡最有權力做主的人是賈赦和賈政。但考慮到賈府裡最有權威的人是賈母,所以賈母能為黛玉的婚姻做主。

    儘管賈赦、賈政和賈母都能為黛玉婚姻做主,但是他們都沒能盡心去做。賈政賈赦漠不關心,賈母整天打啞謎,既不和黛玉溝通,也不正確引導,最終導致黛玉鬱鬱而終。所以,但就黛玉的婚姻悲劇來講,賈母賈政賈赦是被追究第一責任人。

  • 4 # 李定達

    《紅樓夢》裡林黛玉的婚事,賈母能做主嗎?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能!哪如果賈母不在了呢?大舅舅舅媽做主?大舅舅不在了呢?誰做主?二舅舅舅媽做主?不知後來誰做主,做主的人不怎樣!黛玉的《桃花行》中,第一句“桃花簾外東風軟”,這個“軟”字,就是黛玉的婚事,做主的人,不得不同意,所以稱“軟”。另外,從《柳絮詞》中,“嫁與東風春不管”,也指黛玉嫁時,做主的人無為。我想這裡黛玉的婚事,已經不是和寶玉了,而是林黛玉要做“一品夫人”的人選了。

    拋開續書的故事情節“調包”,那“金玉良姻”和“木石前盟”後文到底如何?《紅樓夢》第二十八回,“蔣玉菡情贈茜香羅,薛寶釵羞籠紅麝串”,這篇文應伏後文襲人的玉菡的事。但也應伏寶玉的婚事,其中有一段,寶玉要看寶釵紅麝串,寶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來,又見到嫵媚風流的容貌,不覺就呆了,寶釵退串子來遞與寶玉,寶玉忘了接。後面一段文章作者如下描寫:

    寶釵見他怔了,自己倒不好意思的,丟下串子,回身才要走,只見林黛玉蹬著門檻子,嘴裡咬著手帕子笑呢。寶釵道:你又禁不得風吹,怎麼又站在風口裡”?林黛玉笑道:“何曾不是在屋裡的。只因聽見天上一聲叫喚,出來瞧了一瞧,原來是個呆雁。”薛寶釵道:“呆雁在那裡呢?我也瞧一瞧。”林黛玉道:“我才出來,他就忒兒一聲飛了。

    看了此文,細思極妙。林黛玉同寶玉的婚事,“何曾不是在屋裡”,到後面“蹬著門檻子”,即“半捲湘簾半掩門”,意即二玉之姻已經初定,“三月香巢初壘成”了。但最後未能如願。為什麼不能如願?一是林黛玉“禁不得風吹”,“禁不得風吹”有兩種可能,其一林黛玉體弱,病重;其二賈府劇變。二是,賈寶玉如呆雁,“忒兒一聲飛走了”,“鴻歸蛩病可相思”,等雁再來已經隔年期,“卻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傾”(亂猜亂答勿怪)

  • 5 # 阿丹151014015

    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比如迎春的婚姻賈赦做主,賈政反對無效。賈母內心也覺得不妥,但賈母情知賈赦不會聽自己意見所以選擇保持沉默。

    黛玉無父母,林家又無近親。黛玉是賈敏的女兒,賈赦賈政作為親孃舅和長期監護人應該可以做主。

    黛玉是賈母親外孫女,寶黛的婚姻賈母若真有決心,賈政孝順會聽賈母的,王夫人必須“從夫”無權決策,元春絕不可能忤逆父親與祖母,還有賈赦做為黛玉的大舅父和寶玉的伯父,也聽從賈政和賈母之意不會反對寶黛婚姻。

    因此寶黛之事看賈母,這連紫鵑都明白。

  • 6 # 無言東飛燕

    林黛玉的婚事,不管賈母能不能做主,她都不會摻和。在賈母心中,黛玉不是孫媳婦的人選。首先,黛玉體弱,能不能管家,能不能生育下一代都很難說。其次,寶玉為黛玉摔玉,兩人三天兩頭拌嘴,賈母都看在眼裡,紅顏禍水的道理賈母懂。而且兩人不避諱曖昧賈母也看到了,只是不明說。這在那個時代是不恥的。然後最重要的,黛玉沒有了靠山,對賈府沒有幫助。四大家族聯姻,就是為了相互在官場上有個照應,出於政治目的。而賈府在走下坡路,極需靠山或錢財來撐門面。綜合考慮,賈母不會考慮林黛玉做孫媳。

  • 7 # 少讀紅樓

    從前八十回之中,我們知道,賈母是非常疼愛她這個外孫女的,吃穿用度什麼都是跟寶玉一樣,言語行動中也多次流露出對黛玉的偏愛。比如她說“只有兩個玉兒可惡”,看似嗔怪寶黛,其實正是極度疼愛他們的表現;比如她看黛玉紗窗舊了,要王熙鳳趕緊給換,而這些糊窗的紗,王熙鳳都是用來做衣服的。

    所以,單從賈母情感和心理上對黛玉的偏愛來說,在寶玉的姻緣上,她應該是支援寶黛結合的。所以,如果賈母能做主,或寶玉結婚時,賈母還健在的話,她自然是願意黛玉嫁給寶玉的。

    其一,古時候男女締結姻緣,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要走一套很繁瑣的程式,才能明媒正娶。單從這一點來說,林黛玉的婚事,自然是她父母做主,父母不在的話,就是兄弟做主,賈母是無法參與的,更何況,賈母是外祖母,更不能干預外孫女的婚事。

    其二,黛玉的情況比較特殊,她先是喪母,繼而又喪父,唯一的弟弟也早夭,最後成了孤兒,寄居賈府,而家裡又基本沒人了,賈母實際上成了她血緣關係上最親近的人,且是實質上的監護人,且她自幼跟在賈母身邊,從現實來說,林黛玉的婚事,賈母是做得了主的。

    其三,另一個情況是,賈母可以為黛玉的婚事做主,但是她卻不能為寶玉的婚事做主,因為寶玉的父母賈政和王夫人都健在,即便她再疼愛寶玉和黛玉,也不可能越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這個禮,直接插手寶玉的婚事,更何況,賈府這樣的貴族是最講究禮的。

    再好不過的例子,就是迎春出嫁了,因為她的生父賈赦的堅持,即便賈母不同意這樁婚事,也無可如何了,因為她只是祖母,不是父母,無法為孫女婚事做主,孫子寶玉的婚事同理。

    除非出現一種情況,即賈政夫婦同意讓賈母為寶玉婚事做主,或者賈政夫婦在寶玉婚事上完全聽從賈母,但這顯然不可能,一個是因為王夫人必然不同意,一個是上面還有元春,古代,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還有一個賜婚,如果是上面意志的賜婚,就是父母,也無法為兒女做主了。

    所以,即便賈母可以為黛玉的姻緣做主,她也無法真正讓寶黛結合到一起,內在外在有很多阻力,不允許她這麼做。

  • 8 # 小廠的

    賈母是權威,在封建社會孝是第一,她堅持做主,下面的人當然不能反對。

    比如晴雯,是賈母挑中了想以後給寶玉當妾的。王夫人不喜歡,最終這事還是王夫人做主了,當然面上王夫人也還是要尊重賈母的,給賈母找個藉口說是女兒癆也算是不違了賈母的面子吧。

    一個小丫頭,未來的妾,賈母喜歡的,也是從小看著大的,從這件事上來看,還是王夫人更有實力為寶玉做主。

  • 9 # 超級邏輯

    寶玉的婚事,祖母父母都做不了主,因為有“神仙”插手。《紅樓夢》是神話小說嗎?當然不是,“神仙”和書中的花兒草兒一樣,都是指代人的。“神仙”是作者不敢寫的人 ,因為

    干涉朝廷。

    具體說,《紅樓夢》是明珠家事,康熙年間權相納蘭明珠家發生的一段舊事,故事地點北京。作者是明珠次子,康熙翰林院長納蘭揆敘,他的回憶錄,他也就是賈寶玉。

    《紅樓夢》將真事隱去的根本原因,是金玉良姻的媒人癩頭和尚,因為他就是出家的順治皇帝,太敏感了。

    順治皇帝,應該說是順治和尚,插手了納蘭揆敘的婚事,強行把外孫女耿氏(薛寶釵)嫁給了他,害了納蘭揆敘(賈寶玉)、耿氏(薛寶釵)、長白香玉(林黛玉)三個人的一生。

    順治出家是滿清皇室秘事,這樣一個敏感人物的存在根本沒法寫,作者只好讓他搖身一變成了神仙癩頭和尚,書中第一號“神仙”。

    《紅樓夢》各人物的歷史真身如下:

    皇帝即康熙皇帝。

    癩頭和尚即順治皇帝,因為得過天花,落了滿頭瘡疤,所以稱之為癩頭和尚。書中的太上皇、先皇、太陰星、落日都是暗指他。“雙懸日月照乾坤”這句詩,是借太上皇唐明皇與兒子唐肅宗李亨,一個國家兩個君主的典故,暗示順治是太上皇,和兒子康熙皇帝共掌天下。

    賈政即康熙權相納蘭明珠,就是明珠家事裡的那位明珠大人。

    賈珠即納蘭性德,明珠長子,一代詞人,翩翩佳公子,如書中所言,年紀輕輕一病死了,現代知道他的人很多,不用多說。

    賈寶玉即納蘭揆敘,明珠次子,現代知道他的人很少很少。但這位二公子實在是十分了得,虛歲二十九時,就被康熙皇帝贊為滿漢文章第一,出任翰林院掌院學士,入朝時滿朝咋舌驚歎。要知道翰林院作為最高學府,最是文人們嚮往的清譽之地,朝臣往往以出身翰林為榮。其兄納蘭性德,一直是想做翰林院庶吉士而不可得的。

    賈環即納蘭揆方,明珠的三兒子,悲催的庶出兒子,沒有存在感。

    薛寶釵即納蘭揆敘的妻子耿氏。

    癩頭和尚為什麼要給耿氏做媒人硬撮合金玉良姻?因為耿氏是他的外孫女。耿氏生母和碩柔嘉公主,是順治皇帝和寵妃董鄂妃的女兒。癩頭和尚是寶釵的外公。書中薛姨媽是誰?薛姨媽並非寶釵生母,在薛家只是姨娘,趙姨娘那樣的身份。所以薛蟠寶釵都叫她“媽媽”。

    林黛玉即長白香玉,納蘭揆敘青梅竹馬的戀人,自幼在納蘭家長大的一位才貌雙全的姑娘。在耿氏和揆敘成婚期間突然香消玉殞了。

    耿氏婚後守了一輩子活寡,和納蘭揆敘是一生空對從未同房的名義夫妻。

    《紅樓夢》是一部邏輯之書,最關鍵的是作者在絳珠仙子還淚這件事上的邏輯設定。我說寶釵是絳珠仙子,不知道多少人會嗤之以鼻。寶釵的“那種病”,身體的熱毒,天生的胎毒,需要用黃柏來治的下焦溼熱,病的位置在下焦也即肚臍處,這位置多尷尬,寶姑娘到底得的是什麼病?很簡單,是一個女人失控的情慾,薛大姑娘對賈家的二少爺,犯了花痴害了相思。也就是絳珠仙子五內纏綿的那些不盡之意。癩頭和尚瞭解一切,只有他知道怎麼治,就是把寶釵和寶玉撮合在一起,讓絳珠仙子守著神瑛侍者哭一輩子。一輩子守活寡,夜夜睜眼到五更天明,紅豆曲裡那個滴不盡相思血淚的女兒,便是為人妻後的寶二奶奶。

    納蘭揆敘的一生經歷都有白紙黑字的資料記錄,和賈寶玉的重合度一目瞭然。三百年多過去了,為什麼大家就是看不到這個人呢?難道因為太像了所以不敢相信?

  • 10 # 童媽愛分享

    林黛玉的婚事,賈母是能做主的,從林黛玉入賈府便能看出賈母將對賈敏的愛全用在了外孫女黛玉身上,吃穿用度同寶玉一樣,補品也是賈母一同配的,更是每月將體己給林黛玉用,賈母心裡早認定了這段姻親,所以才進府便安排他們同一屋簷下住著培養感情,  紅樓夢第三十四回薛寶釵出閨成大禮驚噩耗黛玉魂歸西 ,此回中寫黛玉病重紫鵑拖寶釵向賈母請求賜喜黛玉寶玉,寶釵私心婉拒紫鵑,後紫鵑從賈母大丫頭鴛鴦口中得知賈母心中意黛玉欲成全兩人,襲人心知賈母心意不利自己將來姨娘身份,便向王夫人提議請元春賜婚兩全其美,這便使賈母的計劃落空了。

  • 11 # 葉之秋

    《紅樓夢》裡林黛玉的婚事,賈母能做主嗎?

    不完全能,有說話的份,但不能一錘定音。

    林黛玉是林如海和賈敏的女兒,是姑蘇林家的千金小姐,因為賈敏去世,賈母和賈政等人商量,把林黛玉接進賈府。此時,林黛玉的婚事,如果要談婚論嫁的話,肯定是林如海作主。

    林如海去世後,誰能做主?舅舅們。按那個時代的標準算,賈赦賈政才是她婚事的主事人。林如海早先為什麼把林黛玉放心地送到賈府去?因為他不準備續絃,也就是林黛玉會成為一個沒有孃親的孩子,淪為“五不取”中的一種(喪婦長女),但是依附舅家,卻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所以,黛玉初進賈府,雖未面見兩位舅舅,他們卻都表示委屈不要外道,和姐妹們一起認字做針線,是把她當女兒來養了。

    歷史上的長孫皇后,就是這麼一種情況(她死了父親),依附舅舅高士廉長大,後高作主將她嫁給李世民。如果林家和賈家沒有就寶黛婚事達成一致,林黛玉必須他嫁的話,賈赦和賈政必須負起責來。如果寶黛婚事達成一致,也得找一個合適的中間人走走過場。

    一般的流程就是,外人向黛玉提親,必然是先遞名貼給賈赦賈政,然後他們兩位再把意思傳達給賈母,三人共同考慮,徵求黛玉的意見,這才能定下,再走其他法定的流程。

    為什麼這樣?因為賈母雖是賈赦兩位的母親,但同時她也是一個女人,三從四德是所有女子必須遵守的鐵律,賈母夫君已經去世,按規矩,她得聽兒子的,雖然她是誥命夫人,但也一樣不能破壞規則。在這個流程裡,男子當家作主照顧到了,母慈子孝也做到了,舅家有情有義也兼顧到了,無論於外於內,都符合社會倫理道德,賈府的好名聲,在黛玉的婚事上,會有相當大的提高。

    如果說是寶黛的婚事,賈母更要考慮許多了。

    因為她既是男方家長之一,又是女方家長之一,她要把黛玉嫁給寶玉,必須有一個和黛玉比較親近的外人提親,然後她和兒子兒媳都同意,再確定下這門婚事。可是至始至終也沒人替黛玉提親,這就不好辦了。如果林黛玉成功地認下薛姨媽為乾孃,然後薛姨媽真的替黛玉向賈母提親,那麼這事就妥了,可是薛姨媽裝傻充愣不上道,賈母也只能乾著急。何況寶玉的婚事,王夫人始終打太極,宮裡的元春態度未明,賈政又希望寶玉先以學業為重,賈母也不能強硬地定下寶黛婚事,那鬧得太僵,將來黛玉不好過,而且賈寶玉的婚事,關乎著賈府的興亡存敗,所以,除了個人方面,家族利益也必須多加考量,加上黛玉一直守喪,守完父喪守母喪,守完母喪守國喪,所以,看來看去,等來等去,賈母也沒能夠真正替寶黛拿下大主意,最終寶黛婚事成幻,也是造化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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