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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龍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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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andang
假如象你說的,別人侵佔你的財產,被你講道理氣死,第一,我不希望是你的至親,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第二,他侵佔你的財產,但並沒有一個誠懇的態度跟你好好說話才發生惡意爭吵。這分兩種情況,如果你是強勢一方,那你就太卻德了,你要有一顆仁義之心,該饒人時且饒人,作人要有個大度量。如果你是弱勢一方,他是欺負人,那他是罪有應得。但是,不管怎麼的,你賠錢是跑不了的。既然事情發生了,誠懇道欠、主動賠償,作到大事化小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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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男孩快樂的人生
既然他侵佔了你的財產,說明他已經有錯!你與他講道理是應該的。如果沒有打罵,僅僅是講道理,他就氣死了,我認為你沒有錯。難道財產被侵佔,連講道理也不行,那是什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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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紅衫樹16
別人侵佔你的合法財產,對方本身就違法,你去講道理索要合法財產沒有什麼不對,你去講道理對方氣死了,同你上訴法院將對方氣死都沒有你的任何責任,難道說對方侵佔你的合法財產,你連索要的權利也沒有,這顯然不合邏輯,只要你講道理沒有違法行為就不存在任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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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冬雪聽音
如果用語言或者動作刺激或者羞辱對方,或者有肢體接觸進而導致對方死亡的,很可能需要承擔責任。
具體還需要根據當時的情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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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馬雲他小弟弟
可否判定你是個惡人?
我的依據是:
①惡人多道理,狼吃小羊不是有很多令人詫異的"道理“嗎?
②善人理在心,他不善言辭,卻在心中為人所想,好人得了惡報,悶氣憋死人。
④他若有侵佔你財產的能力,竟會是一介如此脆弱的懦夫嗎?
⑤本人歷經滄桑閱人無數,還不曾聞見過一個被通情達理者氣死的人,你能把事情的真相及前因後果公佈於天下嗎?
⑥你謀財又害命,趕快去自首,是當下最緊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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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7346027429888
是你氣死的嗎?是你嗎?你哪裡有這麼大能耐,你說了幾句不過頭的話罷了,他早身體不好,有病不用氣也會死人的!只要你不是無是生非,強詞奪理,那應該與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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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方老張
對於法律這塊你得尋找律師,不過就個人而言,這已經侵害你的財產安全了不是嗎,你只是在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興許他有其他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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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手機使用者劉有才
現在講和諧,別人不講理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你完全可以走正常的司法程式訴求自己的主張。
你非要去打破砂鍋問到底,還要問裝多少米,氣死別人當然有責任。何況一個巴掌拍不響,你不去爭吵別人不會氣死。
所以多多少少都要巴你一坨!
愚意對方有錯在先,但罪不至死。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故你就從人道主義的觀念出發,多少也出點血吧!
反正想到蝕財免災,錢財乃自外之物便啥子煩惱都會煙消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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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綠色昨天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我認為,別人侵佔了你的財產和其講理,是應該的!吵架也無所謂。正常情況下,吵幾句嘴也不算犯法。但是如果吵架過程中,對方死亡,那就應該另當別論了。
都說是“氣死人不償命”,但如果真要是死人了,問題可就複雜了。這要看當時的具體情況了。
如果你明明知道對方心眼小,精神比較脆弱,又有高血壓或者心臟病什麼的,你故意惡語傷人,謾罵侮辱他 ,目的就是想氣死他。結果真的導致了他的死亡 。那這個問題可能很嚴重!可能要負刑事責任的,說不定要按故意殺人罪論處。因為你主觀上有故意致人死地的願望,並且付諸了行動,達到了目的。
如果你確實不知道對方有高血壓或者心臟病之類的疾病的話,也不是想要把他氣死。只是在爭吵過程中,你一句我一句的越說越難聽,於是就惡語傷人,侮辱對方人格,甚至無中生有地編排對方,導致了對方心跳加速,血壓升高而死亡。這種情況下的“氣死人”也是違法的。應該負一定的民事責任,要適當賠點錢了。
如果在他侵佔了你的財產之後,你只是據理力爭,你沒有辱罵侮辱,沒有惡語相向,只是就事論事,擺事實講道理,根本就沒有做錯什麼。只是由於雙方對你們爭論的問題有認知上的差異,導致他被氣死了。這種情況純屬偶然事件,屬於一種意外情況。你可以不負刑事責任,也不負民事責任。但從社會倫理方面說,應當受到一定的道德壓力。
所以我們都要撿點自己的行為,努力約束自己,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冷靜、客觀地處理問題。千萬不要違法!法律是無情的!尊紀守法是每個人的本分,犯了錯誤,違反了法律都是要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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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宇宙看天下
從法律實踐考慮,責任可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他人在爭吵中被氣死,另一方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也可能出現完全無責或者承擔刑事責任的兩種極端情況。
以下就無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三種情況進行分析。
完全無責的情況題目提到的“他人非法侵佔財產”,其中就包括了詐騙、搶劫、盜竊等惡劣犯罪行為。受害者意識到財產被侵犯後上前質問講道理,是合法合理的自救行為,應該得到法律的支援。
一部無法保護合法合理自救行為的法律,是無法給人安全感的。那樣的話,所有人都會變得懦弱、無情、畏懼反抗甚而畏懼說真話,社會也會被如此風氣腐蝕直至衰亡。
因此我認為,遭遇惡劣犯罪的合法自救行為,無論言語有多麼過激,都不應該受到懲罰。用一句話總結就是,你都對我犯罪了,我打都沒打你,只是說你兩句還不行嗎?你如果臉皮薄受不了,那你就不要去犯罪了。
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如果他人事出有因或無意非法侵佔財產,就不能像對待惡性罪犯一樣。畢竟人活在這世上,爭的就是這口氣,任何人都受不了被當成一個小偷對待。就算是再客氣的講道理,不還是一種“你就是犯人”的態度,那別人被氣死就跟你有很大的關係,所以為此你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你“講道理”的話語中有侮辱性言語,那你就要承擔多一點的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你“講道理”的話語中毫無侮辱的說法,那根據民法的平等原則,你也要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當然,民事賠償責任的多與少還要結合具體情況再予以判斷,但賠錢是必須的。
承擔刑事責任的情況如果你明知對方有隨時觸發生命危險的高血壓、心肌梗塞等疾病,還藉著對方侵佔財產的事由去質問對方,故意用過分言語觸及對方易怒點,那你就可能觸犯刑法的過失致人死亡罪甚而故意殺人罪。
雖然在實踐中,這種情況比較難以判定,但是理論上是有可能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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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龍鳳1818
從原則上講,他強佔你財產,你與他辯理,以期收回 ,而又未打他,他氣死了,與你無關。但人死了可就麻煩了,或多或少非要燃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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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江湖一旦皮
第一,他侵佔你的財產,第二,你不是打的,所以,從情從理都沒有,俗話說氣死人不償命,不只是這種事,人活著不管家裡單位學校都是爭爭鬥斗的,那要這樣,都不要和人打交道了,別把人氣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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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侵佔我的財產,和其講道理,別人被氣死啦,我是否有責任?你真是個了不起的人,也是一朵奇葩,講道理都能氣死人,不能不說卻實利害,此人真夠倒黴,侵佔你的財產幹什麼,為了一點小財,搭了性命,得不嘗失,真夠點被的,說正事你該不該為他負責任,無論怎麼講你都有責任,雖然你沒用武力至其死亡,但你講道理也殺傷力太強,那人死亡也和你有因果關係,你是脫不了干係的,既然不用負刑式責任,經濟賠嘗是免不了的,至於多少要法律來定,不知侵佔了你多少財產,夠不夠賠的,一條人命啊,活活讓你講道理給講死了,你也不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