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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拆遷,家裡老人在沒有和兒子兒媳商量的情況下,將拆遷分得的兩套房子給兒子家和女兒家各一套,說以後養老跟著女兒女婿,兒子兒媳去理論,反而被女兒女婿罵走,女兒的戶口早已遷出孃家二十年了,兒子由於原生家庭的原因,雖然心裡不願,但卻沒有表現出來,也沒有維護妻子,沒有顧及妻子的感受,從而導致妻子傷心至極,憤而與其離婚。作為丈夫後悔不及,現已跟原生家庭處在一個決裂狀態。雖然想極力挽回妻子,卻始終不能挽回妻子的心,兩人還有一個上初中的兒子,乖巧懂事。該如何破局,請指點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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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w捂住眼睛捂不住人心

    其實你做的也沒啥不對,就是你沒有多多向著你媳婦這邊,畢竟你父母也分了你們一套不是嗎。感覺你在家沒啥地位,你媳婦比較強勢,如果還真的愛著她,就把她約出來,雙方好好談一談,你把你的想法和心裡想的說出來,剩下的就看她自己了,她要是說她的想法,你可以聽聽,不要盲目答應她,然後找合理的解決方法。

    或者你可以這樣和她說,媳婦你看我們不是也分了一套,隨然沒他們好,但是至少你和我父母住在一起,你不會因為他們年齡大了,手腳不方便啥的而生氣,而去吵架,剩下的你們如果在一起了,就慢慢的去改變。

  • 2 # 那些年做的傻事

    想要挽回前妻,我覺得得從以下兩個方面下手,會事倍功半。

    對症下藥,找到問題的關鍵所在,先解決問題,再談複合。

    從你的表述來看,你前妻因你父母一碗水沒端平,給兒子和女兒一人一套樓房,導致離婚。你也承認你懦弱,沒能維護前妻。先看看你父母做的對不對。是不是你前妻認為的偏心。

    女兒不管嫁出去多少年,她仍然享有父母財產的繼承權。你前妻認為女兒已嫁出去20多年,且戶口都遷出去了,所以你父母的財產就是兒子(你們)唯一的了。這是不對的!你父母還附帶了條件,說以後靠女兒 。言外之意,讓你們別給他們養老,以求你們別怨他們。

    其實,你父母的做法沒有錯,老人有選擇自己養老人的自由。他願意誰給他養老就待在誰身邊。老人的財產也就適當地多分給贍養他的人。

    但從你的表述上看,你父母兩套樓房你們兒女一人一套,沒偏心!若果你父母要你們養老,就給女兒少分,也就是不能一人一套。反過來,應該你們也分不到一套。而事實是你們分了一套。

    你前妻生氣的原因還有一個,這擱誰身上也不能好受。你父母這樣一做,明顯是對你兒子不看重,覺得女兒比兒子好、可靠。外人也會這麼想,無疑給你貼了個“靠不住”的標籤。兒子再不好也要靠兒子,哪有有兒子卻靠女兒的?這是老傳統。靠女兒的情況就是沒兒子,或者兒子不孝順,這是你父母欠考慮的。

    可現在情況不一樣了,遵從老人的意願,這也是法律保護的前提。你前妻因這個生氣,沒必要。你到底好不好,親戚鄰里朋友都知道,不是你父母說了算的!

    這個突破口沒轍,你父母也不可能改變既成事實,所以得找另一個問題癥結。

    你前妻覺得是因為你太無能,才讓父母做了這樣的決定。感覺被人欺侮,而且你們去理論的時候,被女兒女婿罵出來了。你自己也說沒維護好前妻,讓前妻傷心欲絕,導致離婚!

    你到底軟弱嗎?這是你自己給自己標榜的!父母願意讓女兒養老,就是因為他們覺得,你主宰不了媳婦,你家是媳婦當家。父母都認為,兒子當家才好活。所以他們讓女兒養老,就是因為女兒能當家,是父母的貼心棉襖。女兒是一家之主,他們就好活。

    在現實生活裡,事實就是這樣。兒子當家,父母好活。因為兒子會聽父母的心裡話,知道父母的心思,能按父母的意願做事,考慮父母的感受。媳婦當家的,父母普遍過得不順心。父母只能忍氣吞聲,低聲下氣的活著。兒子不但不能體諒父母,有的甚至只聽老婆的,完全不管父母。

    你父母知多識廣,看的多了,經歷多了,才做了這樣的舉動,不為別的,就為老了有人貼心,可以安享晚年。要多多體諒父母,不要結怨。

    不管父母做什麼,兒女欠父母的,父母不欠兒女的!

    所以,要想挽回前妻,得從你下手。

    你確實軟弱,丈夫無能妻受罪。你現在做的就是把自己變優秀,讓前妻看看,你能給她,她想要的!讓父母高看你!而不是和父母決裂!相反,你要更孝順父母,讓父母自責,讓父母知道你不是因為財產才對他們好!前妻看到嶄新的你,才會回心轉意。

  • 3 # 相遇都是有緣人185

    如何破局挽回妻子?挽救這個家?

    男人在懦弱也要有個性,為了這個家為了老婆孩子為了你一家人今後的穩定和幸福,你在懦弱也要據理力爭!否則這個家就散了。

    有一個問題你們要自己反省,老人為什麼選擇女兒女婿而拋棄兒子?手背手掌都是肉老人為什麼這麼狼心?這就是問題的關鍵。

    為什麼說二十年媳婦二十年婆?

    你們現在年輕還沒經歷以後的人生過程,就是在社會上你聽過的你看過的也會明白這個道理。你們不加以反省,那怕不是懦弱的男人傷了父母的心也難以挽回這個局面。

    你們現在經歷的就是你們以後的人生所要經歷的。因為你的兒子以懂事,你們的現身說法就是很好的榜樣。世人都在內心想著對父母孝不孝無所謂,只要對自己的兒女好,今後還怕他們不對自己好嗎?錯了,這就是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根源。是的,兒子在不孝也會給父母一口飯吃,在不孝也是生養自己的父母。

    別忘了你們的兒子成年後也要結婚生子,你們的媳婦呢。用農村人說的一家人都是自己人,就媳婦是外姓人,明白了吧,是外姓人。你們不對父母好,憑什麼要你們的兒媳婦對你好。

    這也是幾千年,中國社會難以破解的婆媳關係。

    我相信姻緣的原因就是,是什麼人家進什麼人(選的媳婦),一個好的家風是站在善良的角度去待人接物,所選的兒媳也必須是善良的。反過來不好或一般的家風待人接物標準不同,作出的選擇標準也不同。你們只有明白了這個道理,為將來的兒子兒媳做出榜樣(兒子還未成年還有選擇),你們的老年生活就是一個安祥幸福的睌年。

    扯遠了,從現在起,你們應該洗心革面從新開始,真心實意的和老公去給老人道歉,這才是老人希望看到的,也是老人良苦用心對你們無奈的選擇。老人迴心了女兒女婿也感動了,一切也就回歸自然,這個局也就自然破了。

  • 4 # 情感壹加壹

    女兒有繼承父母房產的權利。

    女兒也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相關法律依據:

    1.《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

    2.《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你應該讓你的妻子明白這個道理。畢竟你父母都想讓女兒女婿養老,如果是遺產的話,養老的還要多分財產。

  • 5 # 鹿鹿哥

    到現在為止,你還沒有看清問題的實質,也沒有看清婚姻離婚的原因,也沒有了解妻子的性格。

    第一:老人的做法一點不錯

    老人能夠把房產做主,說明房產是老人無疑,老人的財產老人隨便處理,不需要別人同意,沒有和你們商量也是可以看出,你們不會同意或者你妻子可能偏激,老人沒有完全不對的地方。老人的房子就是給鄰居,也是他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干涉。

    老人處理房產,還特別宣告老了靠女兒女婿,箇中原因你自己應當明白,說白了就是平時老人對於你們夫妻有不滿意的地方,或者就是有失望的地方,也是你現在應該反思的地方。

    老人不表態女兒女婿來養老,女兒女婿拿了房子後,你們還是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老人表態後如果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你們的給父母養老的責任還是逃不了。

    第二:離婚的真正原因

    妻子因為這個事情離婚,要看清離婚的實質到底是什麼,是因為老人給了女兒房子,你們損失了財產,還是處理後你沒有能力對付你的父母,其實這二個原因都不是能夠離婚的理由,況且還有一個可愛的上初中的兒子。

    我可能有點陰謀論,你妻子離婚的原因,按照你描寫的性格來說,你妻子離婚是為了懲罰你的父母,老人不將房子都給我們,我就讓你們兒子沒有老婆,讓你們孫子沒有完整的家,讓鄉里鄉親譴責你們老人的行為,讓你們老人沒有臉出門。

    離婚,是錯誤的一步,把所有人臉面撕開,大家都沒了臉面,現在兒子還和原生家庭決裂更是錯上加錯,要做的是安慰妻子沒錯,但是要讓妻子知道自己也錯了,與原生家庭的決裂,只能讓父母覺得自己的行為是正確的,因為他們看到了兒子媳婦的真面目,再一次對你們表示失望。

    第三:換回妻子的做法

    現在如果想要復婚,不是怎麼去換回妻子的心,不是你如何的聲討老人如何,也不是去表達決心和老人斷絕關係,丈夫做錯了很多事,不能再做錯事了,責問女兒女婿就是最大的錯誤,讓人看笑話不說,讓老人寒心。

    實際上,夫妻二人都是很不懂道理,很不會處理事情的人,都是比較極端的人。

    換回妻子,只有一條路,就是找人或者自己去溝通,指出妻子錯誤的思維,錯誤的理論,指出妻子在這個事件中完全是個錯誤,你錯誤的地方,雖然與原生家庭決裂,但不表示你就做的對做的好,只有這樣才有可能讓妻子反思,為了本就不屬於自己的房子,拋夫棄子離婚,丈夫還同樣責備父母,也是醉了,錯得離譜。

    為了孩子,不要爭一口氣,還是非常錯誤的一口氣,回家好好過日子,這才是大事,孩子這麼大,應該有個是非感,做個榜樣,別把孩子帶偏了,看著心疼。

  • 6 # 丁5914

    你這種情況,在農村是很少見到的,老家的房子是祖傳,子女都有繼承的權利,同時兒女都有膳養老人的義務,不過在農村有男孩子,老人一般不會把祖產送給女兒,因為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這種傳統觀念到如今根深蒂固!

    拆遷了,父母沒有跟兒子媳婦商量就把房產的一半送給了女兒女婿,從法律意義上是認可的,沒有毛病,可在農村的傳統觀念裡站不住腳,養兒不孝到老是依靠,祖祖輩輩留下的土地,祖業需要兒子,孫子守護,子子孫孫永不停息,當然了,你的父母是有權利這樣做分配的。

    你與你姊妹沒有商量的必要,你父母的打算是女兒,兒子都一樣養老你只有安照老人的意思去做了,媳婦理解不了,怕是你的兒子也不會樂意,現在還小不懂事,等長大了一定會對他爺爺奶奶的做法有意見,如果老人老了自己的姑姑,姑夫對老人的後事處理的好還好,如果不好麻煩事就會到來,兩個老人不可一塊老,活著的老人有可能要遭思想罪。

    你媳婦因為家庭的繼承財產不多有意見是可以理解的,父母的財產分給了已經出嫁的姊妹自然心裡不舒服,但因為這一點就和你提出離婚是錯誤的,家和萬事興,窮富不在這一點小財產上,還要靠自己的努力去爭取,這樣才能過上舒服的日子。老人不能自理時有姊妹負擔一些對你和老人都有好處,你可能沒有伺候過老人,到最後屎尿都沒有自控能力了,一個人照料真的很困難!

    把這些問題都和媳婦談一談,分給姊妹點財產,能把老人共同照顧好,對誰都有好處,別為了一點點財產就鬧矛盾,鬧離婚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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