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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吾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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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然使者
先了解明治維新是咋回事:在推翻了日本幕府之後,1868年明治天皇推行明治維新,全面推行西化,如教育改革,配合啟蒙思想、社會改革,促進了日本明治維新的深入發展。建立君主立憲制,經濟上推行“殖產興業”,學習歐美技術,進行工業化浪潮;提倡“文明開化”,社會生活歐洲化,大力發展教育等措施。
在1875年,福澤諭吉在《文明論之概略》首次提到"文明開化"這個詞彙,它作為civilization的譯語開始被使用。福澤諭吉將世界上的國家劃分為三類,英、美是文明國家,日本是半開化國家。福澤諭吉認為,日本只有儘快推行"文明開化運動",才可以擺脫西方殖民奴役,儘早趕上西方發達國家。
除了文化、教育改革,還進行社會改革,如定西裝為禮服;頒佈《廢刀令》等。
幕府時代,武士階層是其統治基礎。他們有可以帶刀的特權。日本天皇對決幕府,就是要收回權力。為了將幕府階層的統治基礎徹底摧毀,天皇廢除了一系列舊時代的東西,廢刀令就是其中之一。當時,日本刀被西洋人認為野蠻的象徵,面對著使用日本刀的保守勢力的代表,明治當局在關於廢除日本刀的決心上異常堅定。
這樣的結果,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1870年,明治政府下令禁止庶民帶刀。1872年更實行“散發脫刀令”。隨著徵兵令的實施,更加強制實行廢刀。原本擁有特權的武士不幹了,他們開始反擊,最終導致日本近代史上最大的一次內戰---西南戰爭。1877年,西南戰爭中。明治軍軍官仍必須嚴守禁止攜帶日本刀的命令。
西南戰爭後,日本的武士和日本刀已經徹底崩潰。同時,傳統的日本拳術、劍道都全面廢除。而製造武士刀的匠人,死的死,工藝失傳的失傳。
直到後來,日本政府發現,不能完全西化,還要保留日本傳統文化,而武士刀就是其中之一。於是,幾十年後才重新恢復武士刀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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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瀛遊俠
明治維新後日本政府在短短几年間就推出了“廢刀令”,原因有兩方面,一是出於“文明開化”的考慮,認為帶刀武士代表舊的習俗,於外交不便;二是為了打壓士族的反抗力量,維護政權安全和社會治安。推動這一變革的主要有兩個人,一是文官森有禮,一是武官山縣有朋。
明治二年(1869年)5月,自歐洲留學歸國並出任制度寮撰修的森有禮便向公議所提出“官吏兵隊之外,廢除帶刀”的建言。其理由為:“人之攜帶刀劍外在防人,內為護身,天下動亂之際尚有必要,然世運漸赴文明,人人自知遵守道義,粗暴殺戮之惡習自當休矣,畢竟此物不過供虛飾而已。方今國家鎮定,皇運日益隆興,以良法正內,以兵制守外,當此之際應砥礪理解,改粗暴殺戮之惡習,實現自守道義之良俗化。故自今已後除官吏、軍人之外,應廢佩刀,可隨意為之,尤其官吏要廢除肋差。此非偏重文事而輕武事。”。
之後,隨著政治上中央集權的實現,文化上西化的深入,以及軍事上徵兵制的樹立,朝野對武士佩刀行為的看法發生了巨大轉變。尤其是經由《徵兵告諭》中“後世之帶雙刀稱武士者,抗顏坐食,甚至殺人,官不問其罪”的醜化言辭,帶刀武士業已成為新時代的負面形象。士族佩刀的行為不僅被視為與近代文明格格不入的舊習,也被視為威脅社會穩定的因素,甚至“成為外交的障礙”。
明治八年(1875)年12月7日,山縣有朋向太政大臣三條實美提交了《廢刀建言書》,希望朝廷下令取消武士佩刀特權。建言書中寫道:“今通視全國華士族之輩猶依然固守舊習,刀劍插其腰間者不在少數。蓋此輩皆頑固無識,不曉時態之變遷、兵制之變革。自以為禦敵仍為其一部之責任,護身必要刀劍。而其攜帶劫掠之兇器者不止於國家無絲毫之益,且存有其武門武士之虛號與殺戮之餘風。如此將於政治多少生其妨礙。軍隊之外攜帶武器者,與陸軍之許可權非淺。願速下廢刀之令,以企望全華人民漸次進步至開明之域”。
山縣的建議得到政府採納。後者於明治九年(1876年)3月2日,釋出太政官第38號佈告,即“廢刀令”。該法令稱:“大禮服並軍人及警察官吏等制服著用之外,禁止帶刀。違反者可將其刀沒收”。
此後,日本全國範圍收繳舊士族的武士刀,對於士族來說,解除佩刀不僅是失去了其身份特權的重要象徵,而且也阻斷了其以武力表達訴求的途徑。這也是隨後爆發了西南地區士族叛亂的一個重要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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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維新,是指19世紀60年代末日本在受到西方資本主義工業文明衝擊下所進行的,由上而下、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全盤西化與現代化改革運動。 這次改革始於1868年明治天皇建立新政府,日本政府進行近代化政治改革,建立君主立憲政體。經濟上推行“殖產興業”,學習歐美技術,進行工業化浪潮,並且提倡“文明開化”、社會生活歐洲化,大力發展教育等。
1853年, 美國海軍准將馬休·佩裡(MatthewCalbraithPerry)率領艦隊進入江戶(今東京)岸的浦賀,把美國總統米勒德·菲爾莫爾寫給日本天皇的信交給了德川幕府,要求同日本建立外交關係和進行貿易。史稱“黑船事件”(亦稱“黑船開國”)。1854年,日本與美國簽訂了神奈川《日美親善條約》,又名《神奈川條約》,同意向美國開放除長崎外的下田和箱館(函館)兩個港口,並給予美國最惠國待遇等。由於接踵而來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簽訂,德川幕府再度成為日本社會討伐的目標。日本封建陣營出現分化,中下級武士中要求改革的分子形成革新勢力,號召尊王攘夷。
尊王攘夷運動失敗後,許多有識之士認識到,要想改變日本現狀,實現富國強兵,必須推翻幕府統治。於是,尊王攘夷運動演變為倒幕運動。
1863年6月,幕府被迫宣佈攘夷,隨之發生了美英荷法四國軍艦炮擊下關(下關戰爭),英國艦隊進攻薩摩藩(薩英戰爭)的事件。1865年春,長州藩尊王攘夷派領袖高杉晉作提出開港討幕的戰略,決定不再提攘夷,轉向武裝倒幕,並與薩摩藩結成秘密軍事同盟。與此同時,英國也權衡利害,改變策略,援助倒幕派。幕府方面則投靠法國,於1866年7月發動第二次征討長州藩的戰爭。此時人民起義風起雲湧,沉重打擊幕府。長州藩聯合倒幕勢力英勇抗擊,同年9月迫使幕府撤軍。
1867年孝明天皇死,太子睦仁親王(即明治天皇)即位,倒幕勢力積極結盟舉兵。
以天皇為首的新政府,於1868年4月6日釋出具有政治綱領性的《五條誓文》,6月11日公佈《政體書》。9月3日天皇下詔將江戶改稱東京。10月23日改年號為明治。1869年5月9日遷都東京。並頒佈一系列改革措施:
1869年6月,明治政府強制實行“版籍奉還”、“廢藩置縣”政策,將日本劃分為3府72縣,建立中央集權式的政治體制,且天皇一切權力集於一身。
社會體制方面,廢除傳統時代的“士、農、工、商”身份制度,將皇室親緣關係者改稱為“皇族”,過去的公卿諸侯等貴族改稱為“華族”,幕府的幕僚,大名的門客等改為“士族”,其他從事農工商職業和賤民一律稱為“平民”,只是實現了形式上的“四民”平等,各等級間允許相互交往,但仍存在等級之分;為減輕因“版籍奉還”而連帶的財政負擔,政府透過公債補償形式,逐步收回華族和士族的封建俸祿;此外亦頒佈武士《廢刀令》,以及建立戶籍制度基礎的《戶籍法》。
社會文化方面,提倡學習西方社會文化及習慣,翻譯西方著作。歷制上則停用陰曆,改用太陽曆計日(年號除外)。
引進西方近代工業技術,設立工部省管理工商業;改革土地制度,廢除原有土地政策,許可土地買賣,實施新的地稅政策;廢除各藩設立的關卡;統一貨幣,並於1882年設立日本銀行(國家的中央銀行);撤消工商業界的行會制度和壟斷組織,推動工商業的發展(殖產興業)。
教育方面,設立文部省,頒佈教育改革法令—《學制》,發展近代資產階級性質的義務教育,將全日本劃分為8個大學區,各設1所大學,下設32箇中學區,各有1間中學,每1中學區下設210小學區,每一所小學區設1所小學,總計全國有8所公立大學,245所中學,53760所小學。教育機關頒佈《考育敕語》,灌輸武士道、忠君愛國等思想(有人認為此舉用意在於強化最高權力集中式的社會體系,進行軍國主義思想灌輸,為日後的對外擴張鋪路)。此外亦選派留學生到英、美、法、德等先進國家留學。
軍事方面,改革軍隊編制,陸軍參考德國訓練,海軍參考英國海軍編制;並於1872年頒佈徵兵令,凡年齡達20歲以上的成年男子一律須服兵役。一般服役3年,及預備役2年,後來一般役及預備役分別增至3年及9年,總計12年。1873年時,作戰部隊動員可達40萬人。此外明治政府亦發展國營軍事工業;到了明治時代中、後期,軍事預算急劇增加,約佔政府經費的30%~45%,實行軍國主義,武士道精神。
交通方面,改善各地交通,興建新式鐵路、公路。1872年,第一條鐵路——東京(新橋)至橫濱(櫻木町)間鐵路通車;到了1914年,日本全國鐵路總里程已經超過7000公里。
司法方面,仿效西方制度,於1882年訂立法式刑法,於1898年訂立法、德混合式民事法,於1899年訂立美式商法。
宗教方面,基於政治理由,政府大力鼓勵神道教,因為其宣揚忠於天皇的思想,對天皇統治國家有一定的幫助。同時亦容許其它宗教的存在,1873年日本取消基督徒傳教的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