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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農哥

    農村承包土地長期荒蕪,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行為,可以向發包或者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個體承包林地合同按照巜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規定林地承包期為3O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分批准可以延長。

    個體承包林地荒蕪連續二年以上,按照巜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果承包合同約定到期如何處理,應該按照約定處理,否則應承擔違約賠償。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到期如何處理,接照正常做法就是可以收回或協商另行續約。

  • 2 # 好運夫子

    我的觀點】林地荒蕪多年,說明你不在乎林地的收入,進一步說明你的經濟條件不錯。

    怎樣才能處理好這些林地,我認為有三種方式:

    一、有條件限制的低價轉包

    林地已經被你承包多年,裡面的樹木不管成材與否,你不要把樹木承包出去,留著自己賣,只把土地承包出去,低價承包,一些養殖戶是最好的客戶群體。

    一來土地能被承包人充分利用,二來還能間接的為你管理了樹木。二者都有經濟利益。

    二、無條件限制的高價承包

    現在很多人想承包一些土地,發展農林副業,既然你沒有時間管理,何不直接承包出去,讓別人充分利用起來,別人發家致富的同時,你也有了一大收入。

    三、自己管理

    如果你沒有承包出去的打算,就自己利用起來,如果你沒有時間打理,還有兩個簡單的措施:

    1、讓樹木成材。用幾天的工夫,除除雜草、施點肥,再把樹木的密度控制一下,該砍去的就砍掉、該補樹苗的就補上,科學管理一下,樹木成材就指日可待了。

    2、如果你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可以找個農業好專案,再請幾個有能力的人為你打工,不用你天天靠著,一樣能給你帶來經濟效益。

  • 3 # MayYi朵拉

    你這簡直就是土豪啊,分明就是不差錢兒!

    這種情況其實很好辦啊:

    1、自己合理利用,產值最大化:

    2)水果種植。可以在山上種一片葡萄園、草莓園、桃園等等,既能自給自足,又能對外銷售。打造原生態果園,葡萄、草莓成熟時都可以打造入園採摘專案。這樣又有幾種途徑的收益。

    2、自己不想操心:

    最簡單的就是轉讓給別人,價格自己覺得合適就OK,反正那片地閒著也是閒著。

  • 4 # 雲南小橋貴

    首先看你承包期限還有多久啦,畢竟荒了多年,要是期限還長的話呢,可以發展養殖,例如我影片中的雞,還有種植,例如堅果,還有橘子之類的,畢竟這兩者可以相互結合嘛,迴圈利用嘛!

  • 5 # 耕養言

    高風險措施

    個人增加一定投入改變荒蕪現狀,增加荒林利用價值。

    二、林下種植業

    根據市場需求喜好,將林地套種上適合林間生長的中草藥、野菜、菌菇類作物。一般此類套種,對於林地的規整規格,相對要求比養殖要高一些。資金投入主要用於林地規整、種苗購置、林間維護管理等。

    三、旅遊觀光、野外營地開發

    根據當地風土人情將林地規劃整理出來,配置一定的基礎、娛樂設施,吸引各類旅遊觀光、野外雷營人群光顧。資金投入主要用於林地整理、基礎設施、廣告宣傳等。

    此措施適合於個人時間、經力充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抗風險能力很強的一類人。且個人具備較強的統籌管理能力和較強的市場經濟頭腦。

    中風險措施

    個人分配一定時間、經歷,觀注周圍有要進行種植、養殖業創業意向人群。與其進行溝通,進行合作上述專案的操作。場地可折價為一定比例的出資。至於折價的比例多少,就只能看自身談判、溝通能力了。

    此措施適合於個人時間、經力相對有限,經濟實力較好,抗風險能力較強的一類人。個人相對要具備一定的統籌管理能力和一定的市場經濟頭腦。相比較而言與人合夥操作,一切的成本和風險將大大降低。相對的,收益上也會降低。

    低風險措施

    個人花較大時間、經歷,觀注周圍有要進行種植、養殖業創業意向人群。或動用一定社會人脈,幫忙留意此事。招纜此類人群到林地開展事業。同時對林地的使用設定一定條件或者租金款。

    此措施,適用的人群比較廣泛,各方面要求也相對最低。只需要花些時間成本即可將事情幹成。既使收益較少、甚至沒有,但是也可以一定程度改變林地現狀。

  • 6 # 蕃薯大叔

    現在流轉林地都會有要求在幾年內要開發的,如果一直荒蕪並違約按違約約定處理就好了,自己種樹或轉租都可以。如果沒有約定,可以報村裡和鄉里,給出一定時限,再荒蕪就要求取消合同,村鄉一般會支援的。如果已經辦了林權流轉,村鄉會配合你到林業部門取消流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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