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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瘋人院裡瘋言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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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智有氧
①錯過升級關係的視窗,形成路徑依賴。曖昧太久而不捅破,雙方已經習慣了這種相處模式,就會把這種模式一直延續下去。
②一方或者雙方太怯懦,擔心表白會失去做朋友的機會。雖然有曖昧,但是你們有過表白失敗的經歷,所以遲遲不敢踏出勇敢的一步。
④可能你過於女漢子,身上缺少女性特質,男生雖然某些方面欣賞你,但是說到做女朋友,還是有所欠缺的。
其實這種困境要打破,變成戀人,都是有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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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蟲小姐的123
樓主的感情生活裡其實並沒有問題中的情況出現,可是感情的事讀得多了,寫得多了,見得多了,慢慢的也覺得自己可能在極小的範圍參悟到了什麼。在做”理論性“分析之前,樓主想先放上兩首能讓題中人感同身受的歌詞,內容如下:
《鍾無豔》其實我怕你的好感基於我修養其實最怕你的私心虧準我體諒無人問我寂寞盡頭何處去養傷原來是我的心境高到變為偶像誰情願照耀著別人就如月亮為奴婢為你備飯奉茶是殘忍真相無奈被你識穿這個念頭得到好處的你明示不想失去絕世好友沒有得你的允許我都會愛下去 我甘於當副車卻沒法撞入堡壘彼此這麼瞭解難怪註定似兄妹一對《鬧夠了沒有》你會找我陪你哭 會讓我整夜聽你訴苦 總愛讓我幫你挑選衣服 我都在你身邊當你孤獨 你找我陪你無聊陪你看你最愛的頻道 總要讓我陪著你睡不著陪著你吵鬧陪著你感冒 我知道你最愛的口味 知道你最愛用的香水 最愛說的詞彙 最愛晚睡和你最愛是誰 沒有關係我們只是朋友 偶爾會替你分擔你的傷口 把我的肩膀借給你當枕頭 在你需要我的時候 沒有關係我們只是朋友 所以不會有分開的理由 只是偶爾會問我自己鬧夠了沒有無論是謝安琪用柔軟而堅韌的語調發洩著“有事鍾無豔,無事夏迎春”的牢騷,還是賴偉鋒用流暢卻傷感的歌聲敘述著一個“好哥們”的失落和自嘲,從零碎卻簡練的歌詞裡能讓我們知道的,無非就四個字——愛而不得。
而這個不得的前提又是——你覺得對方對你也很不一樣,你覺得你們明明已經“很曖昧”了。
曖昧這個詞,百度百科上給出的解釋是“男女間態度含糊、不明朗的關係,存在於友情之間,又超然於友情之上。”那麼,這樣的定義,能把“曖昧”四捨五入成“喜歡”麼?
我身邊的情侶朋友,他們對於喜歡的定義裡有著“佔有”、“專屬”、“肯定”及“信任”等等詞彙,可是這些詞彙的出現往往是一方或雙方都具有了很明顯的意指或表態,才使得二人在交際中願意更進一步,成為彼此人生階段中的一個記號。可是曖昧最大的缺點就在這裡,它從來沒有明明白白地跟你對天發誓過,說它到底許諾了你什麼。沒有人否認朦朧的愛情是美麗的,可是曖昧的邊界,從來就沒有規定必須是“可能即將成為情侶的人”才能進入的。
因此,這道題在我眼中的答案,無非就三點:
一·“明明”只是你以為的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你喜歡他,焉知他心若何?現在有多少份戀情是靠著手機螢幕上的文字或語音維繫的,你難道有100%的信心去肯定你的意中人在寂寞的深夜只找你對手機當歌?人心是這世界上最複雜難測的東西,道理你都懂,不過是當局者迷,不願打醒自己這一場黃粱一夢罷了。於我而言,喜歡的事物就像不死的慾望,依附於我的血脈裡,噴薄湧動,不達目的不罷休。那麼喜歡的人。也是如此。哪怕結局不是普天同慶,我也想不留遺憾奮力一搏。可是曖昧,給了你“成功率>80%”的暗示,卻容易讓你當頭一棒不知所措。為什麼?因為曖昧中的“明明”並非可靠的。
二.你過早地把自己當成一個全能備胎了
一千個讀者眼中會有一千個哈姆萊特,一千對情侶的眼中也會有一千份愛情的模樣。真正好的愛情,於我而言就是“不費力”。不需要刻意討好,不需要委屈自己。可是曖昧啊,它就需要一方用技巧來鉤住另一方的心神,亦或者雙方旗鼓相當,計謀風月各取一半。可是你我這些凡夫俗子,沒有火眼金睛,也沒有三頭六臂。在曖昧的時候就付出了能付出的最大的好,也在曖昧的時候展示出了最糟的糟,本以為了解過後付出過後就應該水到渠成花好月圓了,卻不料對方拿著驗貨單說“我只試了一下,不太適合,我現在想調”。人一旦過早地接受了某種享受就會變得心安理得,你給與的那份關懷就漸漸地被當成了受寵者的特權。過早地做一個全能備胎,那就只能安心地在他/她身邊多當兩年兩肋插刀的好兄弟。
三.你的喜歡僅僅被理解為曖昧了
或許你從不知道,你的無意爽約可能被他/她認為是有意躲逃,你的玩笑之言快可能觸及了他/她心裡最不願想起的死角,你的一個眼神、一個微笑,可能無心掃過了別人的眼角眉梢,在他/她心裡卻是帶來刺痛的矛。我常想,這世上應該沒有哪個人能完完全全的瞭解我,並且在洞悉我的劣根性後,還願意一如初見般地迷戀我。曖昧最瘋狂的頂端就是想得而未得,此時迷戀的因子活躍到最大程度,往前一步就是愛情的巨輪。可是很多事沒有來日方長的,很多人也會不經意間乍然立場。一旦合適的機會錯過,曖昧也終究是塵埃落定,僅僅是曖昧了。
第一次回答總是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儘管沒有相似經歷,但希望可以慢慢去理解這種像是喝了杯陳年黃酒的酸澀和悱惻。但無論如何,還是希望題主慢慢開心起來,畢竟有些人,光是能遇見,就已經覺得是三生有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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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缺被愛的運氣,而是缺乏愛的勇氣。
我們都會有這樣的經歷,喜歡上一個男生,結果兩人曖昧曖昧著,卻成為了好哥們。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就是我看著你和其他的女生成雙成對,而我卻形單影隻,只能做你的好哥們。
其實怎麼說呢,很多時候,我們都是友情之上,戀人未滿。
感情什麼的是最複雜的事情了,我們覺得兩個人互有好感,但是誰也不願意去捅破那層紙,我們都不好意思開口,或者對方對我們的好感並沒有達到喜歡的那一個程度。如果喜歡他,就去上啊,你不說,你不開口,總會有其他的人替你說,到時候你再想開口,你就會發現已經晚了。
其實就是這樣,在感情中主動一點,可能對方會拒絕你,或者說我們當朋友吧,那又怎麼樣呢,把自己的心意傳達給他就好了,如果自己一直不勇敢,一直磨磨蹭蹭,只會和他漸行漸遠,和他失之交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