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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20多年。我個人的意見是,汽車的車損是可以得到賠償的。

    在這裡你可以先看一個案例。

    2019年十月的一個早晨。在十字路口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汽車與一輛摩托車相撞。小汽車正常行駛,摩托車闖紅燈。摩托車駕駛員當場死亡,小汽車在避讓摩托車的過程中發生側翻,車輛嚴重受損。

    摩托車的駕駛員的家屬,小汽車的司機和小汽車司機的保險公司快速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遺留了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就是小汽車的車損如何來進行賠償。

    小汽車的駕駛員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了代位賠償。剛開始保險公司不答應。透過向當地的銀保監局反映,經過多次的協調保險公司對小汽車的車損進行了賠付。

    透過我介紹的這個案例,我相信大家已經知道了提問者的小汽車的車損應該如何得到賠償。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民事賠償這一塊兒,我覺得大家應該清楚如何快速的得到賠償。關於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中扮演的角色。

    1、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很多保險公司都會積極的參與到賠付和賠償當中。但是很多駕駛員認為我買了保險,我就不需要再管受傷的人員。由保險公司直接和他們對接,我覺得這種做法是非常不能接受的。

    2、關於保險公司的賠付的數額多少?作為駕駛員應該積極的參與到協調當中來。因為很多保險公司,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只是墊付一部分資金後,就不再參與賠償的內容。保險公司的理賠員也有自己的難處,因為自己的許可權有限。但是這樣的結果會造成受傷的家屬和駕駛員在今後的調解埋下了很大的隱患。

    3、因為保險公司畢竟是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司。在很多的考核專案當中,對事故的理賠員是有所限制的。在這裡我個人希望咱們保險公司的理賠員可以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更多的幫助司機和駕駛員做好理賠工作。有很多賠償的專案是有彈性的,可以賠償,也可以不賠償。希望咱們的保險公司的理賠員。要把裡面的區別給雙方當事人講清楚。

  • 2 # 冬天也有花開時

    可以要求賠償,以繼承人繼承財產賠償。但你也要賠償人家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及其他產生的費用的10%.

  • 3 # 摩羯小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損失由全責方承擔。題主所闡述的車輛損失由電動車(全責方)來承擔。這個是合理的要求。同樣的全責方也會要求無責方在無責代賠中賠償。為什麼無責方還要承擔賠償責任呢?對於機動車無責的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無責死亡傷殘賠付1.1萬,醫療費賠付1000,財產損失賠付100。按照這個比例來賠償。

    國家法律是偏向於保護弱者的,法歸法,情歸情嘛!不管車輛受損多嚴重,都可以估出價格,人沒了,在多的賠償款都不能安撫親屬的悲痛,死者是家裡的頂樑柱怎麼辦、是剛滿月孩子的父母怎麼辦等等,見過很多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在現場的那一刻,看著死者家屬們的悲痛欲絕,撕裂的哭聲,當時無法言語。有時看到群體圍交警隊或者保險公司,他們也是想要一個平等合理的賠償。畢竟失去了親人。

    各位車主們,行車一定要注意安全,為了您,為了您的家人。安全行車,人人有責。

  • 4 # 上海二院精神科主任

    政府應該出臺撞死衝紅燈者獎勵,同時獲得見義勇為稱號,其死者家屬應該賠償無責方損失,這樣一來以後就不會有人輕易闖紅燈了

  • 5 # 大實話

    說真的,如果真的是碰到了這種情況,那汽車的賠償只能是由保險公司或者車主自己承擔了。想要讓對方賠錢,基本上是不太現實的。

    首先,就車禍本身來說,既然現在已經認定是電動車全責,那麼理應也應該由電動車車主承擔事故中的全部賠償責任。但是,現實情況是電動車車主已經在車禍中死亡,也就是說,責任主體已經死了,那麼這個賠償就比較難說了。

    如果說按照法律途徑,那麼就是對該男子的遺產進行清算,然後從該男子的遺產中劃分出來一部分進行賠償,如果該男子的遺產不夠賠償的,那麼這件事就算終了,汽車車主也不應該去找其家屬要錢。

    然後,就現實情況的經驗來說,我們也都知道,如果發生這種電動車撞上汽車死亡了,就算判定電動車是全責,那麼其家屬不去找汽車車主要賠償,不去找人家鬧事,就已經是不錯了。作為汽車司機來說,哪兒還敢奢求什麼問對方要賠償啊。

    當然,如果汽車駕駛員較真兒的話,那真的是可以向對方索要賠償的。並且,我認為作為汽車駕駛員也應該去較這個真兒。不能說,只要一方人死了,那麼就是要賠錢,這個其實是不合理的。

    畢竟,是不是賠錢,是應該根據責任來劃分的,誰的錯,誰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就應該賠相應的錢。而不是有錯的一方人死了,然後讓無責的一方賠錢,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所以,最後也是希望我們所有人都能夠去較這個真兒,莫讓這些裝可憐的人壞了社會的風氣。只有我們人人都用於站出來,我們整個社會才能充滿正能量。

  • 6 # 情感公寓

    電動車闖紅燈被直行車輛撞死,判定電動車全責,那麼汽車車損是由電動車家屬賠償嗎?還嗎呢?你這不是做夢的吧?

    別說應不應該的問題,應該是一回事,能不能賠又是一回事,就算電動車闖紅燈了,問題是現在電動車主被撞死了,我們的國情就是不管電動車主有多大的過錯,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就算電動車全責,那直行車也需要對電動車承擔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的賠償。在這種情況下你還跟死者家屬談什麼車損?這不是笑話嗎?死者家屬能不抬著死者棺材找車主,就算車主燒高香了。

    至於車損具體由誰來賠償,聯絡車主可以走保險,如果沒有上保險,或者上的保險金額不夠,那車主只能自認倒黴的自己掏腰包來修車了。作為車主的你還別不服氣,我相信每個老司機都會分得清輕重,也都知道遇到這種事如何處理才是對自己最有利的。

  • 7 # 劍俠凌雲志

    這提問假設的情形是和電動車主有多大仇呀,人都死了,還在想著機動車的車損讓死者家屬賠。生命權和財產權哪個大哪個小,還用說嗎?汽車一方要是敢提,估計是什麼結果可想而知了。

    根據法律規定,提問中假設的這種情形,汽車的車損不能找死者家屬索賠。

    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也投了不交強險(就算是被認定為機動車的話,也投不了,也上不了機動車牌照),汽車不一樣,必須投保交強險。

    由於是電動車全責,因此,在賠償電動車時,就要減輕汽車的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即交強險)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要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法律只規定了機動車對行人、非機動車造成傷害後的賠償規定,並未規定,行人、非機動車對機動車一方的賠償。因此,機動車一方的車損找電動車一方索賠無法律依據。

    這種情形下,如果汽車投保有車損險,可找保險公司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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