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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悠優閒語

    一:在工作環境下的一張自拍,會記錄下時間資訊。同時環境是工作場所,就沒有爭議了。

    三:如果不覺得麻煩,拍一段工作影片也可以,資訊都會記錄下來。

  • 2 # 職日可待

    什麼物品容易用來證明加班的事實呢?

    1、根據職業細分資料,確定加班事實

    不同職業加班做了什麼活是不一樣的,設計類、廣告動畫類的比較容易證明,其他難以證明的行業,可以一小時內拍一段小影片,並且一定要把能展示進度的資料拍進去,以此作為加班證據。

    2、建議老闆安裝監控攝像頭

    如果老闆實在不信任,建議他在加班地點且覆蓋範圍廣的地方弄一個攝像頭,這樣肯定能放心。

    3、思考一個點:老闆為什麼不信任職工?

    俗話說的好: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既然老闆有所懷疑職工加班別有目的,側面說明以下2點:

    其一:員工很真實在加班,是老闆疑心重,或聽信讒言

    這樣的情況在不少私企是常態,畢竟私企利潤少,一旦有點風聲或者發展不好,就會懷疑到員工身上。一旦發生這種事,對職工來說都是不利的。因此儘量提供加班事實吧,別無他法。

    其二:老闆有事實依據,某些員工表面加班,實則玩樂賺加班費

    這種情況其實也挺多,我前同事就是一個例子。他平常事情故意拖延到週末,就為了賺雙倍工資,如果週末老實待在公司加班就算了,有一次打了卡就跑去嗨,領導碰巧有事到公司,沒見到他人,正好抓了個現行。

    所以奉勸各位職場人,不要對老闆耍心機,有小聰明是好事,但是常常戲弄領導就容易搬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 3 # 免費乾貨分享

    職工可以用什麼來證明自己的加班時長呢?作為一個資深的人力資源管理者。我談談我自己的個人意見。

    現在考勤都是用指紋、人臉或者丁丁手機考勤,也有一些企業或者一些小的,個體戶用紙質打卡。那不管你是用哪一種方式進行考勤,在你加班的時候一定要進行考勤的操作,只是打卡的就正常在加班開始的時候進行打卡,加班結束的時候再進行一次打卡,然後將這個打卡的結果進行拍照留存。

    如果進行指紋、人臉、感應卡考勤的。可以在加班,到達加班場所時,在考勤機前面進行拍照留存,照片當中應該有考勤機跟你自己的人臉,最好照片當中能看到考勤機上面的時間。

    如果是用釘釘考勤,那麼在自己的釘釘賬號上面就可以查詢到自己的出勤情況。可以將這些出勤情況進行截圖留存。當然在加班的時候,如果有其他同事在場可以跟同事合影證實,或者請同事來證明你進行加班。如果有用即時通訊軟體,在加班時候跟客戶進行溝通,也可以當做證明的材料。或者在公司的微信群裡跟老闆進行溝通,或者跟其他同事進行溝通,另外加班結束的時候跟老闆進行文字報告。

    總之如果在加班之前就已經想要證明自己會進行加班,途徑方式是非常多的。如果是加班完之後,想要證明自己加班,可以想一想在加班的時候有哪些人證或者物證,以及考勤記錄予以證明。

  • 4 # 任律說法

    能夠證明員工加班的證據,最直接的一個證據就是打卡記錄或者考勤記錄了。這種記錄一般是分為兩種,紙質的,還有就是電子記錄。

    對於紙質的這種記錄,很少有公司會在上面加蓋公章,因此,如果真的去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拿出沒有加蓋公章的考勤記錄,公司有可能是不認可的,所以最好同時還要結合其他的證據。

    比如,如果你能夠確定公司是有考勤記錄,或者在電腦系統裡有留檔的,那麼可以申請法院調取。如果公司採用電子記錄例如APP,或者手機上打卡的,那麼可以儲存這個考勤記錄截圖,這樣即使對方對真實性不認可,也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核對,當然,除此之外,還可以透過其他員工的證人證言等進行證明!

  • 5 # 職場老中醫

    很多人在加班的時候,都會考慮這個問題,大家都在休息,我在辛辛苦苦的工作,所以希望領導和老闆知道,最好是能夠得到他們的肯定與表揚,如何巧妙的告知老闆和領導,證明自己加班的事實,其實有很多方法。

    第1種方法,向領導和老闆請教。

    自己在加班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不懂的問題,這個時候完全可以和老闆或領導聯絡,虛心向他們請教,這麼做可謂一舉兩得,既解決了自己的疑惑,同時又巧妙的把自己加班的事情,告訴了領導和老闆。如果是打電話,最好能用辦公室的電話打,如果是發微信,拍照的時候最好能夠顯示一些辦公室的畫面出來。

    第2種方式,用朋友圈進行展示。

    對於這種做法,一直存在一定的爭議,但是如果我們是聰明人,稍微用腦袋想一下,就知道這個朋友圈該不該發。有的人認為,有事沒事就跑去加班,還要在朋友圈裡炫耀,無非就是在作秀,但是說這種話的人,多是平時工作不怎麼積極,基本上不加班的人,害怕你的風頭掩蓋了他們,害怕你給領導和老闆留下良好的印象,讓他們在職場競爭中處於不利。你有沒有見到過哪個老闆或者領導,在下屬加班發朋友圈的時候,領導進行批評的,我幾乎沒有看到過,絕大多數都是點贊和鼓勵。

    第三,使用辦公打卡軟體。

    現在資訊這麼發達,各種型別的辦公打卡軟體都有,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釘釘,可以顯示自己的實時位置。自己在加班的時候,打一個卡又如何,自己是實實在在的在加班,又沒幹偷雞摸狗的事情,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的展示出來。

    第四,用成果證明自己在加班。

    剛才說的這幾種情況,都是在辦公室加班的時候,可以用來證明自己的方式。但是很多的時候,加班也不一定要到辦公室去,在家裡也可以完成。在家裡加班,最好的證明方式,就是直接展示加班成果。比如說,前一天晚上下班的時候,領導給你佈置了一項工作任務,要你拿一個工作方案,第二天上班的時候,你就已經把工作方案擺到領導的案頭上,此時無聲勝有聲,你什麼都不用說領導也知道你加了班,這種效果也是最好的。

    #笑傲職場#

  • 6 # 小羅愛聊天

    如果只是為了加班而加班,來賺的部分加班費,我覺得這樣的加班不如省下來,去做些有意義的事情。

    一份精美的報告展示

    如果與客戶的商談就在眼前,必須要僅僅抓住客戶的胃口,如果僅僅憑藉平鋪直敘的演講是不行的。你需要一份能完美展示,直擊客戶心靈的報告。如果你加班做完它,在商談之前提交,領導定會另眼相待,他會覺得你肯定付出了很多。

    一份沉甸甸的研究成果

    你們公司開展了一項研究,這個研究已經持續了好長時間,可能好多人都在加班研究,但是可能每個人都已經疲憊,他們加班也只是為了應付。你不應該沉淪其中,而是應該清醒起來,去攻破那些關鍵點。相信,如果你取得最後的勝利或者,有重大發現,領導肯定會知道你加班了不少,而且用心做了。

    總之,領導看重是你得到的成績,而不是你加班的時間。

    多花點心思,去完成那些有意義的事。你會更加成功!

  • 7 # 職場小樂l

    考勤記錄,上下班時間;

    要求加班的通知、檔案;

    領導要求加班、不加班就怎麼著的錄音;

    加班有沒有影片錄影;

    同事的證明。

    竟然要這個可能會維權,維權基本就意味著撕破臉皮,各走各的,儘可能悄無聲息、儘可能多地蒐集證據,不然很被動。

  • 8 # 騎牛蟻

    首先看你要用這個證明是用來幹什麼的,目的不同,證明的方式也各不一樣。

    如果你是用來作為勞動仲裁的支援材料,那麼你可以用考勤打卡、加班審批表、監控影片、證人證言等;如果是公司內部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那麼你可以用考勤打卡、加班審批表、加班記錄單等;如果只是為了讓領導或同事知道自己工作的辛苦、努力,那麼你可以從辦公室的窗戶拍下外邊的夜景,然後發朋友圈、空間、微博、vlog等等,前提是要在照片的邊緣帶上辦公室的一些特徵,讓人一眼就能夠認出這是在辦公室拍的;再不就是拍個辦公桌上檔案、電腦的圖片,最後再加上一個小檯燈,拍照時選擇顯示時間,然後發微博、vlog、朋友圈等等;

  • 9 # 逆向盈利重構

    這個問題可以轉化下思維,用什麼證明?無非就是和領導或者老闆證明你在加班,反過來我們假設你是領導或老闆,你希望員工加班嗎?或者說員工加班的意義是什麼,肯定是結果對吧,領導和老闆是不會在乎你加不加班的,而是在乎能不能做出成績。有成績了才有價值,有價值了就不需要和別人證明什麼。總結:那工作的結果證明,做好工作!

  • 10 # 中公法考

    1、書證。

    書證是依據文字、符號、圖形等書面表現的內容來記錄事實的證據材料。

    在有關加班費爭議中,常常以考勤卡、工資表、電子考勤記錄表等形式出現。但這些東西一般均由用人單位記錄和保管。所以,當勞動者有機會拿到上述資料時應儘量影印一份保留,如果能保留原件就更好。

    2、視聽資料。

    現在的工業園或企業很多都裝了閉路監控設施,這些設施的錄影也可以證明相關企業員工的工作時間。

    勞動者可以向辦案機關申請調查取證。另外,勞動者還有一種主動獲取的方式,就是自己主動錄製視聽資料。。

    3、證人證言。

    知道案件相關情況的人所作的言辭陳述就是證人證言。

    在勞動爭議中,幾乎沒有還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員工會站出來為正在與用人單位打官司的員工作證的。但不妨礙尋找已經離職並知道相關情況的前員工來作證,或者與用人單位打官司的員工之間互相作證。雖然對方會以存在利害衝突否認證據的有效性,但只要是符合客觀事實的證據就應該大膽向辦案機關提出。

    4、當事人陳述。

    當事人對案件事實所作的陳述也是證據的一種。

    需要勞動者或其代理人作出符合客觀事實的合情合理詳細的陳述,再輔以其它的證據材料,達到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目的。勞動者可以從上述四個方面蒐集和提供加班時間的證據。對於遇到不能提供的情況,要充分利用最新解釋中關於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的規定,積極提供線索,將舉證責任轉由用人單位承擔。

  • 11 # 觀宇說法

    一分付出就應該一份回報。但是很多時候會出現職工辛辛苦苦加班後,單位竟然不給加班費的情況,那麼職工用什麼來證明自己加班的事實呢?

    其次,體現加班存在的載體。一是錄音錄影等視聽資料。大多單位都有監控,可以如實的記載職工工作的時間和狀況。二是簡訊、微信、電子郵件等電子證據,能顯示職工工作的流程時間節點和具體工作中的具體情況,特別是和領導的來往記錄更是有力的證據。三是考勤記錄、工資單,有時在工資發放記錄上也會體現有加班工資,只是多少的問題。

    再次,證明單位加班的資料。雖然說職工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是當職工和單位發生爭議後,只要職工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確實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仲裁部門或法院會責成單位提交相關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提供的,就會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當然,職工付出的都是血汗,雖然理應得到相應的報酬。但是當單位存在困難時,也要互相理解,和氣生財,共存才能實現雙方的共贏。您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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