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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米唯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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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情調qiqi
個人覺得醫院還是有必要向孩子父母追回醫藥費,不然以後有病患都送到醫院,然後都叫窮要放棄治療,博取醫生同情和社會人的同情,這醫院也沒那麼多精力啊!雖然人多力量大,大家眾籌可以幫助度過難關,但這也不是長久之計,前幾天朋友的表弟得了重病,發起眾籌,才三天時間,錢沒籌到多少,人卻沒挺過來去世了!如果他早有意識買份保險,至於會這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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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沁百貨蘇蘇
我兒子,28周生下來,2斤,肺都沒有很多,首交20萬,對於農村的家庭多大的數字,醫生還說,不一定能活,活下來不一定健全!我哭的眼淚都哭幹了,我婆婆聽到了說要放棄!還好我老公想都沒想一直說救!34周後帶回去,只能喝一滴奶水,沒日沒夜的照顧了三個月才開眼睛!現在寶寶6歲了,不但非常聰明!而且樣貌十分漂亮,沒人不喜愛他!所以大難臨頭時別退縮,哪樣會後悔的
我兒子三個月後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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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152869211
該,孩子還有生命跡象,醫生都沒放棄,做為孩子的生父生母,怎麼能忍心看到孩子死,每一個母親,父親哪怕要自己的生命去換回孩子都覺得值得,生下了就把全部的愛給他,記得汶川大地震有多少父母用自己的身體護著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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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眼整形楊
我不知道這孩子後續治療能超過多少錢,五萬嗎?十萬嗎?不會超過六七萬吧!父母就要放棄治療,說這話有兩個原因,一是真不在意孩子的生死,二是藉此博取醫院同情,從而減免醫藥費,原諒我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他們的內心。作為一個媽媽,孩子救不活也就算了,眼看著救活了,哪怕花再多的錢也要保命啊!大不了從零再來,這是對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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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傑131249336
放棄還是繼續治療要看孩子的生命體徵,如果沒有錢看病醫院是否免費治療?我一直納悶為什麼明星要入外國國際,我身為華人要等到免費醫療 免費教育(孩子小學建校費交8萬,中學4萬,高中免費)……還要等到下下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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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hady-T
兩歲,正是可愛賣萌會哄人的年齡!現在養育一個孩子這麼難!就這麼眼睜睜的要放棄一條無辜的生命!我想問,作為父母,你對孩子的愛在哪裡!你盡到做父母的責任的嗎!你有權利這樣做嗎!簡直悲哀愚蠢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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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hello嘰嘰喳喳
我的孩子會不會有後遺症?你們要保證他沒有後遺症,如果不是我們不要治療了,這是其一!治病要花那麼多錢?還不一定能治好,我們不治療了,這是其二!還有些人乾脆不來,錢也不交,人也不來,打電話也不接,這是其三。我們不治了,孩子放你們這裡,我們不要了,這是其四!由於放棄的孩子出現病情變化,最後去世,他們出現了,告我們害死他的小孩,這是其五!你說,我們能怎麼辦?打電話報警也解決不了的事。有些以為生個孩子那麼簡單,心裡認為自己的孩子肯定是健健康康的。最後,一要負責任,就開始逃避。我們國家的遺棄罪是有的,可是實行起來卻又太困難。問我為啥那麼清楚,在新生兒工作六年,年年都有這些事情發生,我們又能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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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煙籠寒水月籠沙315
首先,在醫生都還認為有很大救治希望的情況下,家屬還一再說要放棄治療,這是很讓人痛心的。畢竟這是一個鮮活的生命啊,人在金錢面前有時候表現的真是可恥,可恨,可惡!在他們心裡,生命根本就沒有得到最起碼的尊重,他們的內心世界已然成了荒草湖泊,真是可悲、可嘆!
相反,醫院和醫生的做法真得是令人肅然起敬,在他們心裡,生命是最重要的,生命是第一位的,生命是最讓人尊重的。金錢算什麼?它不能買來生命,它不能買來人心,它不能買來真情!真要謝謝我們醫院的好醫生、好護士、好領導,你們是那麼高尚,那麼偉大,那麼無私,那麼令人敬仰……用多少讚美的語言都不過分,不誇張。真的,這是人性最美、最亮、最閃光、最耀眼的時刻!是你們讓我們感到生活其實真得很美好!
至於家屬因為經濟的原因,要求放棄治療的行為,也許確實有它的無奈之處,但是,他們不應該自己主動放棄,如果你努力了,炸鍋賣鐵、賣房子、舉債等等,這些方法用盡以後,還是沒有希望,大家或許會給你一定的理解和同情。但是,我們有那麼多的愛心人士,包括許多善良的人們,還有我們的社會,都會願意獻出自己的愛心,我們的社會還沒有那麼冷漠,醫院和醫生的舉動就是最好,最有力的證明!
只是,家屬的舉動太冷漠了,我還能說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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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忘憂草6780
孩子兩歲根本沒有保護意識,出了事情也是大人監管不力,本身就內疚,現在孩子生死未卜,卻要放棄治療,我真的想問,你們是不是他的親生父母嗎?醫院都在挽留這個孩子的生命,你們卻要放棄,還好孩子醒過來,第一眼看到自己的爸爸,伸出小手讓爸爸抱抱,請問孩子的爸爸,你的心裡是什麼樣的知味。難道你們就沒有為自己所作所為而內疚嗎?真的錢比生命還要重要嗎?沒有錢也不是你放棄治療的理由,沒有可以盡力去尋求別人的幫助。真心感謝醫院對孩子的幫助,可以說沒有你們就沒有孩子的生命,謝謝這些天使,最後祝孩子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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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怡人147749968
很簡單,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買來後發現男孩智障,傻呆不是正常人,然後故意使男孩溺水,總覺得自己作得天衣無縫,其實漏洞百出!這樣殺人手法太小兒科了,應拉出去捆綁上擲進河裡喂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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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浪180020010
至於孩子的父母犯不犯罪,國家說了算,國家都不管,我們你們他們誰也管不了,別忘了,我們的國家不是民選國家。但,這麼有職業操守職業道德的醫院,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必須給這家醫院上上下下的,醫生護士領導所有的工作人員一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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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創史人
我覺得要追究家長的責任。
第一,小孩只有兩歲,還沒有成年,那麼,家長就是孩子的監護人,並且是直接監護人。既然是直接監護人,就要承擔一定的監護人的責任。小孩子溺水,顯然家長並沒有看護好,是家長的失職,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孩子作為一個生命個體,是享有最基本的生存權的。作為孩子的直接監護人,應該積極保障孩子的生存權。而孩子的家長卻多次提出,要放棄治療,沒有盡到權利救治的責任,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我們拋開法律不談,單單隻從情理的層面來講。做為家長,沒有看護好孩子,導致他溺水。家長不應該感到愧疚嗎?都說,孩子是父母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你們又怎麼捨得放棄救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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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笨笨Lan
看到很多人說要追究家長的責任,我想說的是,你們換位思考了嗎?那是一條生命,對,沒錯,但是你們考慮了沒有,為了一條生命,需要犧牲整個家庭的生命,上有老人,下有小孩,一天掙幾十塊,拿什麼去支付費用?借錢?眾籌?去犧牲一個家庭去拯救一個不確定能活過來的生命?你們在這裡大談倫理道德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這位父親和母親的感受?他們不難過?不想救?我身邊就有一個朋友,為了救自己孩子,房子賣了,也眾籌了,家裡,朋友所有能借的錢都借了,現在還沒治好,還在醫院,還在燒錢,我看著都心疼,我不知道該怎麼勸他,放棄?繼續?這真的是無法判斷誰對誰錯!孩子的父親只能忍受巨大的心理疼痛和外界的輿論,頂著巨大的壓力才做出如此決策,大家不要在一味地去責怪孩子的父母了!當然,我也並不是一定說這位家長沒問題,為了孩子,是有必要犧牲一些東西,比如我們去大城市工作,真的為了大城市的生活方式嗎?還不是為了孩子有一個好的教育環境!
這裡我希望大家在追究這位家長的責任的同時,考慮下家長的感受
我想對家長說,社會上還是好人多,沒錢治療孩子,可以眾籌,可以賣房子,不到非不得已,不要放棄一條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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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倆書蟲的繪本媽媽
看到這個問題,便去網上大致瞭解了一下具體事情。
孩子剛因溺水被送進ICU監護室。小娃娃肺裡吸入大量汙水,心跳呼吸都不穩定,靠呼吸機支撐。面對這樣的險情,孩子的父母竟兩次放棄治療:我們不治了,把孩子帶回家......
120急救車接回一個兩歲不到的溺水男孩,隨車醫生一路心肺復甦到達餘杭區中醫院急診,孩子全身痙攣、面板黑紫,嘴裡大量粉紅色泡沫痰,心跳一度停止。急診、兒科、內科醫生立即展開急救,氣管插管,心臟按壓……孩子的心臟終於又開始跳動。
這男孩叫平平,跟著父母、外婆從雲南來餘杭,家裡還有一個4歲的姐姐。那天下午,外婆從地裡幹活回來,看到姐弟倆在房前玩,就去洗澡了。
洗完澡出來,孩子不見了,過了會兒姐姐回來了,卻不見弟弟,一問說是倆人去玩水了,外婆趕緊跑去河邊找。這時正好有路人看到了河裡的孩子,趕緊下河抱了上來,這期間大約過了有半小時。
家長拒絕讓孩子住院 要放棄治療
搶救兩個多小時,孩子生命體徵稍穩定,醫生問家長下一步是想去省兒保還是留在本院繼續治療。哪知孩子的父母說,“我們不治了,把孩子帶回家!”
這個回答把醫生震驚了。孩子肺裡吸入大量汙水,目前心跳呼吸都不穩定,靠呼吸機支撐著,但恢復的希望還是很大,如果這時回家,將因嚴重肺水腫和感染死於呼吸衰竭。在場的醫生們都急了,不斷做平平父親的思想工作。
平平的父親說,“我們兩夫妻在磚瓦廠打工,才幹了十來天,幹滿一個月也只有兩千多塊錢,沒有錢救孩子。”
沒錢就可以放棄一條生命嗎?
兩歲的寶寶,還沒有成年,家長就是孩子的監護人,並且是直接監護人。既然是直接監護人,就要承擔一定的監護人的責任。小孩子溺水,顯然家長並沒有看護好,是家長的失職,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陌生人都在努力,父母卻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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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紅袖飛
只能說男孩命大,遇到願意無償救助的醫院和醫生。家長確實苦,但凡能借到錢,相信家長都不會放棄自己的孩子。收入微薄,家庭本身生活負擔重,生活圈子裡沒有日子過的好的親友,真的就是很難借到錢。在這裡,不應該追究家長的放棄之責,而應該在這件事上反思我們的社會,政府,應該在關愛兒童方面有更好的保障,畢竟醫院不能負擔所有家貧的病人,還是需要社會的力量,政府的力量來保障兒童的生存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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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大薇薇
我想問問那位家長,如果等你老了的時候,躺在病床上,還沒有下病危通知書,你的兒子卻要放棄為你治療,你作何感想?
每個人都有兩個最脆弱的年齡段,一個是小的時候,沒有大人的關愛無法很好的生存;一個是老了的時候,沒有兒女的關愛是無比的淒涼!所以,當你出於中間的年齡時,請愛護你的孩子,善待你的父母!這是做人最基本的責任和義務!無論哪個是由於自己的沒有盡力就放棄了,都必將成為你人生的敗筆,和良心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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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黎明破曉∵
個人建議年收入低於50萬的家庭取消生育權,生出來也陪養不好,長大了還是農民工。生了病還治不起,放棄治療認命還要被正義人事罵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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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手機使用者51479760546
情況屬實的話,這對夫婦不是人,他可是你們親骨肉怎麼忍心放開手不治呢?願孩子能早日平安健康,長大也不要去管他們兩個老東西!
杭州餘杭區一名兩歲的男孩平平不幸溺水,在命懸一線之際,親生父母竟然兩次準備放棄治療。如果不是醫院一再堅持救治,甚至承諾以後都不要醫療費用,這個孩子的生命,肯定已經被眼睜睜地放棄了。那麼,家長的這種做法,應不應該被追究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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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追究家長的責任。
首先,家長沒盡到看護責任,讓一個兩歲的孩子平平和四歲的姐姐獨自走到河邊,最後導致孩子溺水。雖然事情發生在外婆看管期間,但做為孩子的直接監護人,父母的責任是逃不掉的。
其次,家長沒有盡到全力救護的責任。做為監護人,保證孩子的生存權是最基本的,但他們先後兩次提出放棄治療,將直接剝奪孩子的生存權,其可能帶來的後果是難以原諒的。
最後我認為,還應該追究社會的責任。當前,社會救助體系還不完善。雖然有對於困難家庭的幫扶政策,但指向性不強,救助措施啟動程式繁瑣,難以實現及時有效幫扶。最終只能寄希望於醫院的愛心救助和社會人士的慈善捐助解燃眉之急。
但是,醫院畢竟不是慈善機構,只能救一時之急,而社會針對大病治療特別是急症治療的幫扶政策又跟不上,平平的家長直接放棄治療,主要也就是這方面的原因。
我們寄希望於針對未成年人監護和傷害等行為追責制度的形成,也期待社會救助體系的進一步完善。讓平平這樣的孩子,無性命之虞,無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