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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雙看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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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人莫小道
假如我們所分配到的責任田被侵佔了,原因是我們外出打工多年沒有去耕種,那麼這種情況之下他們侵佔了我們應該怎麼辦?
這個時候是可以要回來的,要求他們歸還。有的人會覺得他們不會歸還,那麼這種情況能不能夠要回來呢?
首先找村裡面進行調節。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我們建議大家第一時間還是要先找村裡面的人進行調節。
一般而言會找村委或者往年的村委。對於土地的事情他們多少都會知道,那麼已經是分配的責任田,當然也會有相對應的證件,也會有留底的備份。
那麼這種情況之下,能夠找到這些相關的人員進行調節,基本上是能夠要得回來的。
起訴到法院。如果對方不歸還經過調節都沒有效,那麼這種情況之下就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我們自身的權益。
因為對於這個問題來看我們必須要維護自身的權利,而不能夠一樣再讓。因為對於農村裡面來說,土地的問題一定是要得到解決的問題,如果說因為土地裡面的問題呢,你一再忍讓,別人就有可能把你一提出再提出,會多想著佔你便宜。
因為當我們有相對應的證件證據的時候,去起訴到法院裡面很容易會得到判決。
農村裡面土地的問題很複雜。其實農村裡面的土地是相當複雜的,但是儘管很多東西是有可能的,我們也要維護自身的產品也要想辦法將自己的利益爭取回來。
畢竟對於這個問題來看如果我們不再去要我們自己的土地,那麼將來就會被這些人一一侵佔。
所以面臨農村裡面不管多複雜的問題,我們都要去儘可能的解決它,儘可能的將這些問題處理掉,儘可能的挽回自己的利益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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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鄉村小崔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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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我們建議大家第一時間還是要先找村裡面的人進行調節。
一般而言會找村委或者往年的村委。對於土地的事情他們多少都會知道,那麼已經是分配的責任田,當然也會有相對應的證件,也會有留底的備份。
那麼這種情況之下,能夠找到這些相關的人員進行調節,基本上是能夠要得回來的。
如果對方不歸還經過調節都沒有效,那麼這種情況之下就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我們自身的權益。
因為對於這個問題來看我們必須要維護自身的權利,而不能夠一樣再讓。因為對於農村裡面來說,土地的問題一定是要得到解決的問題,如果說因為土地裡面的問題呢,你一再忍讓,別人就有可能把你一提出再提出,會多想著佔你便宜。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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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海風
土地被他人侵佔的,可以直接要求侵佔人返還非法侵佔的土地
如果侵佔人拒不返還,可以去村支部,或鎮政府去申訴要回。如果還不歸還,找齊證據去法院起訴要回。
你現在還是原駐地戶口,戶口地沒有變更,現在責任田還能找的到,並且有人證,物證(村支部開具的證明)就可以透過法律途徑找回你的土地。
《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擴充套件資料
侵犯財產罪的一類,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1)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侵犯財產罪。包括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聚眾哄搶罪、侵佔罪、職務侵佔罪、敲詐勒索罪。
(2)以破壞為目的的犯罪,包括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產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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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鄉間名人
現在很多年青人放棄家中田地去外地拼搏,時間久了家中荒蕪田地被他人在使用,怎麼辦呢?
一.首先可以告訴你不用慌,到任何時候這地都是你的,別人只是在利用被你荒蕪的土地創造效益,最終的使用權在你這兒。
二.國家剛剛才在農村實行農戶:山,地,林,包括住房基地,及自留地的規範測量,按實際面積重新下發:土地經營權證。這個土地經營權證是透過衛星定位,在每塊地分:東南西北定位/可以遠端觀察控制的,你的土地及山林到時候可以透過村委會準確劃分屬於你的面積。
三.你也許認為在辦理二次土地稽核你沒有在家,不知道是否把原來面積算入進去,這個告訴你是百分之百算進去了,因為別人想佔用你的土地必須要經你簽字而且要有同意轉讓經營合同,才能把你經營權證上的面積劃到他人證上。你如發現在沒有你簽字同意而被人划走了土地屬於違法,可以追回。
建議在外工作,要經常和地方村幹部及當地前輩多溝通,也可以委託別人傳遞資訊。你的這個問題提出來就發現你脫離家鄉太久了。能力越大,官場混的越好的人,他越願意回家鄉,支援家鄉建設!因為沒有生你養你的土地就沒有你今天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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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晚霞餘光
按照你的說法,你的承包土地是在你打工走後別人耕種的,依我看這不屬於侵犯,按道理講你走後如果無人耕種的話,土地肯定自然荒廢。別人種你的承包土地是不是通過了,村委和地方政府,這就要看這次土地確權在不在你的名下。如果在你的名下,你可以透過村委和上一級政府有權收回。不過根據土地物權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以合理的價格轉讓的。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已經登記的可交付給受讓人。
照這麼說如果土地確權在你名下你可以收回,不過要支付人家所有損失。如果已經確權在受讓人名下,只能屬於受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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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移民毛哥
首先我也和你一樣,是一個在外打工多年的農民,同是天涯打工人,對你的遭遇深感同情。
1、我們首先要了解清楚,是誰侵吞(應該叫侵佔)了你的責任田?侵佔了多少畝?
2、是以怎麼方式侵佔的?是個人偷偷的侵佔,還是經你們村委領導同意讓他種東西的?因為農村分配的責任田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要合理的利用好農村土地或農田資源,責任田是不可以荒廢很久的哦。
3、確定了以上資訊後,那就要進行相關人員的溝通了。因為不管是其個人偷偷的侵佔還是你們村委同意也好,都要事先經過你本人的同意才行。
4、先通知侵佔你責任田的人約好時間一起
到你們村委辦公室,當著你們村主任的面,並要求你們村主任來調解和處理這個問題。因為大家都是村裡的人,有問題先溝通解決嘛,日後在村裡也好相見。
5、如果溝通後,侵佔你責任田的人當面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並願意向你道歉和適當給點賠償,以後不再犯的話。那就不必追究他的責任了。大家都是一個村裡的人,必須要和諧相處,就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吧。
6、如果他拒不承認或蠻橫無理的話,那就收集好村裡發給你的相關責任田或土地承包證明以及他侵佔你責任田的證據,去你們鎮的土地所舉報他或直接去法院起訴,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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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65318退休公務員
耕地拋荒多年,村裡有權收回你的責任田。
要想不被収走你的責任田:
一、你打工去了,應將責任田租給別人耕種;
二、或託親朋好友代你耕種;
三、或僱工耕種……
總之,耕地是為全華人民生產口糧的,不能拋荒;如果你將其多年拋荒,村裡有權收回,交給別人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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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潘哥在農村
分配的責任前由於出去打工多年被他人侵吞了該怎麼辦?
農村的事很複雜,不是憑你字面的說法就可判斷這件事情的原委。
在農村責任田哪一塊是誰的,村裡人都是非常清楚的,這是沒有任何爭議的,而且村委會也留有當年分責任田的案底,地是誰的這是一清二楚,大家都明白的事。
以題主提的這個問題,肯定不是別人簡簡單單想訛你的地的事情,土地是農民生活的基本保障,土地的確權也是很明確的,題主說的事也不可能是別人沒有任何理由和道理侵吞你土地的事,這裡邊肯定還牽扯其他方面很多原因,我生活在農村,我對農村的一些事還是比較瞭解的。
如果說別人粗暴簡單的侵吞了你的地,那麼村裡人和村委會都可以給你作證,而且還可用法律去強制執行,這樣可以簡單的事,是很好解決了。
農村的事往往不是這麼簡單,題主說自己外出打工多年,那麼這麼多年自己的地是荒著沒人管,別人認為荒著可惜別人種了,還是和別人有租賃協議讓別人種了。或者別人見你的他荒著可惜給你打過招呼你讓別人隨便種了。或者土地後邊確權時你不在,你以前的責任田確權給別人了,而你認為地還是你自己的。
所以說事情不是字面那麼簡單,裡邊肯定是有原因的。你在外面打工多年,現在回來了,想要回自己的責任田。咱們現在分析情況來解決。
第一如果你的責任田事先和別人有協議,租賃給別人種了,那麼只有到達租賃的期限,你可以收回你的地。
第二如果你的責任田自己沒有種荒了,讓別人種了。如果別人種的是一年一季的農作物,那麼等別人將這一季農作物收割完成後,和別人商量歸還給你就可以了。
第三如果你常年在外打工地荒了,村裡有人給你打招呼說他要種你的地,你由於在外打工也不在乎那點地,你口頭給別人說我不要了,你隨便種吧,於是別人就將你這地種了這麼多年,如果地裡種的是一年一季的農作物,等別人農作物成熟收割後歸還於你。如果地裡別人種植了花椒樹,蘋果樹等常年經濟作物,那麼地面作物要經過協商給別人補償後,別人將土地歸還於你。
第四如果由於你打工長年不在家多年,村裡人都以為你不在了,土地進行了重新確權。那麼這地就不是你的了。也不存在別人侵吞你的土地這種說法。
其它意外的原因還很多,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要合理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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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侵佔的,可以直接要求侵佔人返還非法侵佔的土地;
如果侵佔人拒不返還,可以到法院起訴追回。
《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擴充套件資料
侵犯財產罪的一類,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現規範簡稱為侵佔罪。
中國新刑法分則第五章按侵佔目的的不同,共規定了三類12種具體的侵犯財產罪:
(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侵犯財產罪。包括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聚眾哄搶罪、侵佔罪、職務侵佔罪、敲詐勒索罪。
(二)以挪用為目的的犯罪,包括挪用資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三)以破壞為目的的犯罪,包括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產經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