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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司馬哥乾貨

    融資租賃的實際操作過程當中每一個環節都會有相應的風險,防止這些風險的產生就要求承租人、出租人有明察秋毫的能力,有堅實有力的團隊。

    今天我們這篇文章只是大概的講一些常見的風險例項,不過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會出現的風險遠遠不是本文所能涵蓋的。這就要求大家有觸類旁通的覺察以及事必親躬的習慣。

    一、承租人引起的常見風險

    1、沒有信用概念

    ①知道借錢要還,但不知道借錢必須按時還;

    ②答應的事,不履行;

    2、混淆友誼和信用

    ①認為只要是哥兒們,什麼都好說,不還錢沒什麼;

    ②違約被罰款利用關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法律觀念淡薄

    ①要求發票開至承租人名下,去銀行抵押貸款;

    ②將租賃期未滿的租賃物出售。

    4、利用競爭

    ①利用對手租賃公司的差異性壓制租金利率、首付租金等;

    ②故意製造租賃公司的差異性來降低利率、首付租金等。

    5、管理缺失

    ①沒有按時支付租金和利息的制度和人員;

    ②沒有資金運作計劃。

    6、移花接木胡攪蠻纏

    ①明明沒有錢還租,卻編造理由指責出租人;

    ②利用售後服務的瑕疵,誇大損失嫁禍於人。

    二、出租人引起的常見風險

    1、法律不健全下操作業務

    ①機動車權證發票開在承租人名下;

    ②權證不全發貨;

    ④合同條款瑕疵;

    2、與對手競爭放棄原則

    ①降低融資租賃業務門檻;

    ②提前發貨;

    ④起租日不定;

    ⑤放棄罰息;

    ⑥同意更改權證發票。

    3、教育和培訓缺失

    ①對新入職的人員不培訓或培訓不足;

    ②業務緊張,派不稱職人員到重要崗位。

    4、貸審人員道德缺失

    ①貸審人員謀私利;

    ②貸審人員近酒色;

    5、貸審人員能力不足

    ①輕易相信承租人編造的理由;

    ②不能識別承租人設定的圈套;

    ④資料七拼八湊不真實。

    6、管理制度不健全

    ①制度風險;

    ②流程風險。

    7、手段風險

    ①沒有融資租賃資訊管理平臺;

    ②沒有對租賃物件進行控制的技術手段;

    8、租賃公司定位風險

    ①過分誇大租賃公司的服務功能;

    ②過分強調服從市場的競爭需要。

    三、其他環節引起的常見風險

    1、競爭對手設計的租賃模式和租賃方案超出常規;

    2、租賃物在運輸途中不買保險;

    3、租賃物在租賃期不買保險;

    4、保險受益人不是出租人;

    5、不可抗力;

    6、資金斷裂;

    7、租賃期間承租人資產重組;

    8、租賃期間法人變更、死亡;

    四、融資租賃風險控制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流程;

    3、建立一支有素質的專業化人才隊伍;

    4、建立一個量身定做的融資租賃資訊管理平臺;

    5、有效的技術管理手段;

    6、有效的推出機制。

  • 2 # 探索的力量

    這個問題其實很大,要根據融資租賃的不同型別來分析,但不外乎幾個方面。

    一、對融資企業進行詳細調研,瞭解企業的治理結構、財務狀況,負債率,經營能力,抗風險能力,企業所屬行業,以及企業信用問題,這樣可以對企業有個深入的瞭解,熟知企業圖譜;

    二、融資租賃業務週期較長,投資也比較大,而且資產的流動信較弱,所以要提前做好產品的市場調研,瞭解融資租賃企業的融資需求對應的標的是否順應市場,是否具有市場潛力,如果都沒有問題的話,那就可以考慮做了;

    三、在具體實施了之後,就要做好專案的跟蹤服務,包括自身,還包括對手方,供貨商或下家。

    四、一旦開始做了,就必須動態關注企業的財務狀況,這也體現了融資租賃的金融風險問題;

  • 3 # 聞評社

    融資租賃是一種不同於傳統租賃的商業經營模式,是在中國銀監會和主管對外經濟貿易部門的批准和支援下可以開展的一種對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開展的一種租賃方式,雖然利潤不菲,但是它存在著一定的風險。而如何規避融資租賃中可能產生的這些風險呢?

    融資租賃是金融、技術與貿易相結合的特定金融工具,交易涉及多方當事人和多份合同,法律關係複雜, 除了市場、金融、稅收、會計及信用、經營等方面的風險之外,融資租賃公司主要應防範交易中的合同法律風險。

    融資租賃交易除了在合同性質認定方面的法律風險外,主要表現為承租人違約風險,體現在兩方面:

    一方面是租金債權風險, 承租人違約逾期支付、拒付租金,影響出租人實現合同目的;。

    另一方面是租賃物物權風險, 租賃物 被承租人違約重複回租、轉租、抵押、質押、投資入股、轉讓等,侵害出租人的物權。上述承租人違約行為的發生,除了市場因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無力支付租金, 以及部分承租人故意逃避債務, 甚至惡意侵害租賃物所有權之外, 融資租賃公司未充分注意交易合同中的法律風險,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 融資租賃公司在開展業務,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時,應重點關注和防範以下法律爭議風險:

    (一) 關於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認定:

    融資租賃公司在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時,應依照法律規定和監管要求規範開展業務,堅持融資與融物相結合,切實服務實體經濟發展,防範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為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風險。

    (二) 關於格式條款

    融資租賃公司在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時,應依據 《合同法》的規定, 遵循公平原則協商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對合同中的融資租賃交易術語、承租人應履行的重要合同義務條款等, 應使用定義、加粗字型、下劃線或者其他方式提示說明,避免產生歧義,同時釋明風險。如非大量同類業務重複使用需要,儘量避免使用預先印製的格式合同訂立融資租賃合同。

    (三) 關於保證金及手續費

    為保障交易安全,根據當事人意思, 融資租賃合同應對保證金、手續費的收取金額、方式、保證金是否計息、抵扣、返還等進行明確約定, 特別是對在合同履行中保證金能否抵扣租金、逾期利息以及抵扣順序,或者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等進行約定, 以避免爭議,切實發揮保證金保障實現租金債權的作用。

    (四) 關於回購合同

    回購合同對回購租賃物抑或租金債權、回購的成就條件、回購租賃物的價值確定、回購租賃物的交付等應作出明確、可操作的約定。

    (五) 關於租賃物的風險負擔

    租賃物通常由出賣人直接交付給承租人,根據買賣合同相關規定,租賃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在交付給承租人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 承租人承擔, 作為出租人的融資租賃公司不承擔租賃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就買賣合同的規定來看,租賃物風險負擔規則清晰明瞭,然而,當租賃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情況下,承租人對出租人要求繼續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提出異議,由此發生違約。在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後, 融資租賃公司已經履行完融資租賃合同的主要義務, 其主要權利在於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及費用,一般情況下,即便租賃物發生毀損、滅失,亦不能免除承租人的租金給付義務,故合同應明確約定承租人應按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租金,防範爭議發生。同時,合同還應約定在租賃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情況下,修復及確定替代物的辦法、費用承擔等內容。此外,應約定由承租人對租賃物投保,透過保險進行風險救濟, 降低承租人的違約風險,以平衡雙方利益。

    (六) 關於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融資租賃公司應在融資租賃合同及買賣合同中約定,將其在買賣合同中的索賠權轉讓給承租人,當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向出賣人直接行使索賠權,並及時提供必要協助,避免索賠逾期 或失敗,以防範承租人以租賃物質量瑕疵對抗租金支付義務。

    (七) 關於租賃物的善意取得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屬融資租賃公司所有,它具有實現租金債權的保障功能,。為防範租賃物物權受到侵害,融資租賃公司應及時在華人民銀行中徵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平臺、商務部融資租賃企業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租賃物公示登記, 並在租賃 物顯 著位置作出標識, 明示租賃物所有權,或者授權承租人將租賃物抵押 給融資租賃公司,並依法辦理抵押權登記,在現有動產登記公示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盡最大可能採取措施防止租賃物被非法處分,保護交易安全。

    (八) 關於租賃物的價值確定

    應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就租賃物的價值確定方法進行約定,明確折舊及殘值確定方法,以便在收回租賃物、補償、賠償時有據可依,減少爭執, 提高爭議解決效率。

    (九) 關於承租人欠租時出租人的請求權選擇

    根據《合同法》第248條的規定, 承租人未按約定支付租金,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有兩種救濟方式: 一是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加速租金到期; 二是可以 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十) 關於爭議解決方式及送達地址

    為防止融資租賃合同發生爭議,在合同中約定仲裁解決爭議時應注意,一是融資租賃 合同必須明確約定發生爭議後仲裁文書的送達地址;二是在買賣同、擔保合同、回購等合同中同時約定由同一家仲裁機構解決爭議的仲裁條款,以便發生爭議申請仲裁時一併解決相關爭議。實踐中存在融資租賃系列業務合同中,部分合同選擇法院管轄,部分合同選擇仲裁管轄,或者關聯合同選擇的仲裁機構不一致的情形,以致後期爭議解決出現不必要的程式障礙,建議融資租賃公司應審慎處理,儘量在系列業務合同中採用統一的爭議解決條款。

    以上就是融資租賃公司法律風險合理規避的注意事項和方法。謹供參考。

  • 4 # 會計考試草稿

    新租賃準則實施後,對租賃業務進行了舊貌換新顏的整容,特別是承租方的賬務處理,可以說有質的改變。特別是上市公司,因為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後,才能對外報出。站在承租人的視角,兩個方面。

    一、資產負債表

    對承租人來說,所有的租賃將不再區分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有關的資產、負債都要上表,經營租賃已成為歷史。這樣極大的降低了企業利用租賃形式來粉飾報表的動機。因為原來的經營租賃不用上表,不影響企業的資產與負債,也就不影響一些財務指標比如資產負債率的計算,而這些財務指標又是影響企業籌資的核心。所以如果租賃是經營租賃,那麼有關的資產、負債就不用上表,這對企業當然好了,因為更低的資產負債率,企業就更容易籌資。

    統一上表後,任何一個企業都不能操縱了,所以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可能高一點,不過報表更能反映交易的實質,也更有可比性。

    二、利潤表

    因為資產、負債都上表了,所以在後續計量中,資產要計提折舊,負債要按照攤餘成本計提利息。如果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每期的折舊費用一樣。但是負債肯定是越來越少,所以利息費用前面多後面少。折舊費用與利息費用加起來,就造成了利潤表中與租賃有關的費用是前多後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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