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飲野史游戲影片

    你朋友在ATM機裡取錢的時候,銀行多吐了點錢過來,然後打電話給客服。工作人員,剛好銀行又下班了,銀行會讓你等工作人員到場,但是銀行工作人員,等了很久也沒有來,大家的時間不是時間。

    朋友讓工作人員來家裡取錢也是合理的,銀行不應該像大爺一樣,讓我們去照顧他們,等他們那麼久,還讓你朋友去送還給他們,但是有的時候也應該相互理解。

    有的地方一個營業點之間相隔可能是一個鎮那麼遠的距離。讓工作人員到朋友家裡取,他們不來的話。也不是朋友的問題。是他們銀行自己多吐了錢出來,然後我們也沒有說不歸還這些多出來的錢。

    他們這樣的服務太度的問題。

  • 2 # 645153118118

    銀行多給錢,讓去銀行退錢。雖然是霸王條款(屬不當得利),但只能遵守。下次取錢,當面點清,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 3 # 番茄作手

    取款機多吐錢也好,撿到別人的手錶也好,哪怕後悔了也好,怎麼做才是最好的呢,如果不想添麻煩,就和快遞開箱拍影片一樣,從要撿的時候就開著攝像頭,一直到派出所為止,這樣東西壞沒壞、少沒少就和你沒關係了,不怕做不了好事,就怕做了好事被誤解,所以把自己摘乾淨也算好事情。

    與其手殘撿了後悔,還不如不撿,但又怕丟的人著急,被別人撿跑了,就讓附近看著可靠的人來處理吧,也算你努力過了。

  • 4 # 股市斗笠哥

    銀行多給錢,我覺得還是自己主動到營業點退還。首先,這多出來的錢畢竟不是自己的。不退,不論是道德、還是法律都是不許可的。自己主動退還,還能體現出自己的高素質、高覺悟,體現自己的誠信。叫銀行工作人員到家裡來取,個人感覺不太好。如果自己沒時間,可以跟銀行約個時間,等自己有時間了親自去營業點退還。銀行的各種業務是有手續的,而且有監控。說句不好聽的,假如你叫人家上門來取,萬一以後別人說沒來取,或者來的那個人不是銀行工作人員,你怎麼證明你的清白?開個玩笑了。我八十歲的老媽媽,一直教育我做人要誠信,要善良。

  • 5 # 老土豆芽

    沒錯,只是希望留下證據,不要以為銀行沒有你多拿錢的證據,不然也不會找到你了,建議主動去銀行歸還為好!

    僅供參考!

  • 6 # 博文微金融

    銀行給您的朋友打電話,意思讓朋友把錢送回來,可是您的朋友想讓銀行工作人員來家裡取,我覺得讓來家裡取也沒毛病,只要朋友肯退錢,就是好同志。

    一、銀行讓來營業網點退錢有他們的道理

    銀行在發現賬不對的時候,就會第一時間找到差錯在哪。銀行之所以讓客戶回來,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客戶需要把自己的存摺或者銀行卡帶回來,銀行還得衝賬。

    只有在網點才能辦理這樣的業務,不在網點,如果銀行人去的話,取了錢回來也許賬務處理還是需要您朋友親自到場才行。

    二、朋友想讓來家拿也能理解

    朋友認為已經回家了,錯誤本就出在銀行身上,不在朋友身上,所以不想回銀行去,讓銀行的工作人員過來取。

    既然同意過來取,就是同意退錢。正常來說,這事銀行有錯在先,來家裡取並不過分。跟人家再賠禮道歉一下,畢竟是銀行給客戶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三、錢已經同意退了,怎麼個退法友好協商著來最好不過

    朋友已經同意退錢,說明朋友還是深明大義的。對於是來取還是送回去這樣的細節問題,不必過於糾結。已經同意退錢了,銀行肯定會念著朋友的好,

    不如雙方高高興興地把事辦了,至少跟銀行的人是交上了朋友,再直白一點,錢都給人家退了,沒必要讓人家感覺是拿一把。

    反過來,如果我是銀行工作人員,我是不會等到客戶自己回來退錢的,我會立刻馬上去客戶那把錢取回來,多跑點腿算什麼,先把錢拿回來比什麼都重要。

  • 7 # 海膽蒸雞蛋

    退錢選擇地點,這個不存在對錯的問題。不過兩個地點的區別,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數。

    這個問題包含兩個問題,首先是銀行多給錢的問題。

    銀行多給錢,是屬於銀行櫃員的工作失誤,但如果將這筆錢佔為己有,法律上會將該行為視為“不當得利”。

    《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該條規定明確了不當得利人負有向利益受損人返還義務、利益受損人享有向不當得利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的法律效果。

    但不當得利,不算違法行為。

    若“不當得利”事實成立,利益受損方,也就是銀行方,可以採取報警的方式,請求民警或居委會介入協調。

    很多人在銀行上門,或者警察上門後,都會主動退出多得的錢,因為他們清楚,這不是自己的錢,且櫃員發錯錢,是需要自己墊付的。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

    說個事吧,我同事以前曾因失誤發錯1000給客戶,從監控中查實是因為該客戶業務較多,櫃員加錯數而導致發錯錢。

    後來透過監控查實該筆錢確定發錯給該客戶,因該客戶經常前來轉存定期,她便以平常處理此類事情的方式,立刻電話聯絡客戶,並告知實情。

    但未料對方矢口否認,斬釘截鐵的肯定自己拿的錢並沒錯,並因此大發雷霆。

    櫃員告訴她,整個過程從監控中看得非常清楚,對方一聽到監控,語氣才變得緩和起來。

    櫃員告知支行長,二人一同提了禮品前往該客戶家中,對方說錢可以給,但是監控要給她先看下。

    注意,客戶已經說了錢可以給,這已經說明該客戶是知情的,並且也已經算是承認。但同去的二人均未對該次對話進行錄音。

    後來,透過手機拍攝該筆交易的監控交給該客戶手中時,客戶再次反口,斷然指責銀行冤枉她。

    原因很簡單,手機中拍攝的監控錄影,畫面模糊,根本看不清數錢的畫面。

    櫃員只得報警。

    但是警察對該類事件都是隻能起到協調作用,並無強制執行的職能。

    加上銀行營業間的監控老化,只能大概的數出該筆交易中,手指撥動的頻率確實比她應發的錢數要多。

    警察也無法從畫面中判斷出事情的真相。他們也非常盡職,多次陪同櫃員,前往客戶家中協調該事件。

    只是每次都一樣,無果。

    但是事情並未結束。

    警察在退出該事件的協調後第二天,客戶帶領家中其他三人,大鬧營業廳,砸椅摔凳,大聲喧鬧,導致無法正常營業。

    雖然最後警察再次出面,但是因其中一人情緒激動,摔倒在地板上。

    頓時營業廳內哭聲一片。周圍人也紛紛前來圍觀,局面一度非常混亂。

    最後,事情的結束方式是,該銀行的支行長帶該櫃員上門給客戶賠禮道歉,並賠償她1000元的名譽損失費。(錯的那1000沒有拿回來,櫃員再掏1000給該客戶。)她則收回了原本要求登報宣告道歉的要求。

    原本簡單的事情,因為該櫃員認為該客戶是“熟人”,而未採取正常的取證手段,也沒有專業人員陪同上門,以私自解決問題的想法,最終導致事情不可收拾。

    所以,不要盲目的相信“熟人”,該採取的法律手段,該走的正規程式,不要因為是“熟人”而省略,這是保護自己,也是事情得以公正處理的最有力保障。

    下面再說第二個問題,退錢在家裡退,還是去銀行網點退?

    我的建議是去銀行網點,其實原因很簡單,銀行營業廳內有影片監控,並且有要求,銀行的監控在24小時錄影的前提下,是必須保留30天內監控的。

    交付錢款時,在監控下進行,既是對該事件的合法處理,也是對自己的保護。

    不要怕麻煩,去網點退是最好的處理。

    予人玫瑰,手有餘香。

  • 8 # 隨心隨性9好

    雖然做法沒錯,但錯在自己不強大,至少沒有銀行強大,所以在現今社會基本上哪怕是銀行出錯的事情也要儲戶弱者承擔

  • 9 # 宋馳

    以前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個影片!

    講訴的內容大概是這樣的,一個儲戶在銀行取款,銀行給多了,銀行打電話溝通讓前來推薦,儲戶說沒有時間,只有週一到週五的某一個時間點在家,需要提前預約,而且類似銀行一樣,提前半個鐘不接受辦理業務,儲戶給出種種類似銀行的條件,週而復始半年之後銀行的工作人員才到他家裡清點了多給的錢。

    而且儲戶把所有的錢都換成了一元的硬幣,銀行工作人員整整數了兩三個鍾才數完。最後儲戶說,錢一份不少的推給銀行,還沒有收取保護費,我們在銀行辦理業務遇到的種種情況都讓銀行工作人員體會到了。最後一句話銀行的那些“大爺”毛病他不慣著。

    其實題主遇到的情況和我所見影片有點類似。我覺得自己主動退回多給的錢,沒有錯,讓銀行到家裡來取也沒有錯,畢竟都是要工作要生活,錯不在自己,是銀行自己多給,自己主動退回要求銀行上門取款也沒有什麼錯。但是兩者之間也要相互體諒,銀行要體諒儲戶,儲戶也要體諒銀行,兩者之間不存在霸王條款,只是一個合作關係罷了。

  • 10 # 金融實務家

    到銀行取錢銀行多給錢,銀行讓去營業點退,而朋友讓來家裡取,雖然沒有規定到底要你來還是他來,但作為一名銀行職員,從銀行的角度出發還是認為個人到銀行營業點退還比較妥當。一、銀行實行的是個人臨櫃負責制。

    由一名銀行櫃員負責辦理客戶的每一筆業務,其真實性、準確性都由其經辦櫃員個人負責。如果發生差錯均由個人承擔,不論是發生長款、還是短款,都是業務差錯,都要詳查長短款原因,長款找客戶退還,找不出來的則要掛賬待客戶找尋退還;發生短款則要查詢原因,找回多付出的錢來補平差額,如果找不到的在當天結賬錢要把錯款先補平才行,即多了不能放到自己口袋,少了如找不到的則須從自己口袋掏出先賠上。

    二、銀行個人發生短款由經辦櫃員自己負責。

    目前銀行櫃員實行的工作制基本上是連班制,從早上到晚,中午有個把小時時間吃飯休息,由於連續作業,有時難免會發生看錯、數錯等差錯。發生差錯了要對櫃員箱裡的錢進行盤點,核對賬務,尋找錯款,甚至看監控錄影等進行尋找。而且,還要繼續上班,接待下一個客戶的業務,否則停櫃又會影響整個營業廳的客戶業務受理,影響整個營業服務效率,如遇到不理解不支援的客戶,還要被投訴等。再者銀行內部又有規定櫃員當班的時候不能辦理自己的資金存取業務等一大堆條條框框,如果銀行櫃員發現差錯找到你,或是你自己發現差錯多拿錢了,建議你及時到營業網點退還,儘早彌補差錯短款,解除櫃員的焦慮和不安。自己主動退還,還能體現出你的高素質、高覺悟,體現出自己的誠信與品德。

    三、到銀行營業網點退還。

    營業網點裡業務手續齊全,監控錄影完整,能夠對其中的差錯做進一步的解釋,對收到你退還多出來的錢款有記錄,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有退款有真相,可以說是雙方都是有利的。如果你因為時間問題或是距離太遠問題,雙方可以商量約定時間或其他退還方式,理性溝通愉快交流,儘量在最短時間內把錯款退回。

    四、對於因銀行櫃員失誤而造成多付錢問題,

    銀行在發現短款的情況下查明通知你退錢,如你在明知的情況下不退,屬於不當得利,銀行是有權利進行追索的,只要銀行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個人是不僅要退還,還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銀行取款發現銀行多給錢,建議你及時到銀行經辦網點進行退還,不僅體現了你的高尚品德,更是幫助了銀行經辦櫃員的困難,有時櫃員自己都還不知道錯在哪裡,要找哪個客追會回呢。畢竟每個人上班都不容易,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支援,社會就會變得更加美好。

  • 11 # 依楠而立1

    謝邀回答,銀行多給錢,銀行多給錢,讓你去銀行退,如果讓銀行上你朋友退,可不可以。首先銀行多給錢,是銀行的失誤。能不能讓他上你家退。從法律角度不是不可以。而且銀行也有對老,殘病人免費上門服務的業務。但首先要有網路等業務條件。如其這樣,如是我,就跑趟銀行。給別人方便,也方便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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