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江山如此多嬌520
-
2 # 百佳律師
俗語有“父債子還”的說法,但現今社會並非必然如此。
如果兒子作為擔保人對於其父的借款願意承擔擔保責任,出借人可向兒子主張。
如果父親去世了,兒子繼承了其遺產,那麼兒子應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
-
3 # 三月微涼
父親欠銀行幾十萬,要看是什麼借貸了?以父親個人名義借的,從法律層面講肯定不用兒子還,銀行也不會找你。但是如果是你也參與了簽字,有著連帶責任,那就要替父親償還債務了。
-
4 # 愛農人士
兒子沒有義務替父親還錢,也就是說法律上不存在父債子還,除非父親去世,兒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以繼承財產為限還債。
-
5 # 潤澤424
如果你要做一個誠實守信的人、又繼承父母的家業應該要還人家的。別人靠勞動辛苦的錢也是很不容易的!做人要厚道、講良心、講誠信!
-
6 # 暗花110
按照現代的法學理論,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係的存在而混同,父債與其子無關。按照中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從這個意義上說,“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
7 # 江an靜
我覺的要根據情況而定,我們中國有句古話叫父債子還, 一般情況下大家也會這麼做。但是如果遇到一個不務正業,爛賭成性的父親是不是這個事情就要重新考慮呢?
-
8 # 三體智慧生物
不要,但如果你要繼承你老子的遺產,那必須先還請你老子的債務,同樣,兒子欠的債也不應該老子還,都是成年人,自己的債,當然是自己還。
-
9 # 使用者747117140271
要還的,但要分開說,父親是因為家庭生活或為兒女們辦事而借的錢的,如果父丶母親沒工資又老了沒什麼收入的,不能償還了,不能因為分了家,做兒女的就不去還了,就必須還的。若父母親身體健康,有工資收入,父親要還的,兒子還有你兒媳,還有你的小孫孫孫女呢,你緊點還了不給兒女們去添麻煩也無大礙,生活還能過得去呀。
-
10 # 撥雲見日154392858
自古都有父債子還的說法,但是作為現代社會要看這個債是怎麼形成的,還有就是兒子有沒有這個能力還,比如賈躍亭欠人40億美元的債務,你讓他兒子還,他也還不起啊,再比如馬雲他爸欠別人2000元還不上,作為兒子的馬雲幫他爸還上也很正常,我想說的是,當今社會原則上是誰欠錢誰還,並不需要父債子還,但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法律也應該這麼規定的吧。
-
11 # 長安情
父親欠兒子的錢,換不換?取決於父親有無償還能力。數目不大,有能力兒子也需要,就換了,權當幫孩子一把,如果數目過大,比如救命錢幾十上百萬,看父親有無能力償還能力,和多少而定,只要父親開心,健康,比什麼都重要。
-
12 # 糊塗人生5702
這個問題很好理解,如果父親欠債的原因是為了家人的共同生活所需,包括治病,你都有義務去還,而且還要代替已故的父親很好的感謝借錢給你父親的人,感謝他們在你父親或你家生活困難的時候施以援手,另一個方面就是父親用於個賭博或者是包養情婦,小三的狀況下借的債,那就要看看你父親留下多少遺產,如果遺產超過債務,你又想繼承,那也得還,如果遺產不夠還債,你也想繼承,那就以遺產的價值還債(但最好是不選擇繼承),這個價值不是你所想的價值,當你放棄繼承,又能舉證父親的欠債確實沒有用於共同的生活,應該可以不還,但必須由你舉證,例如多年未生活在一起,也從未為家裡的生活出過一分錢一分力。但還是那句話,不管怎麼樣,如果有能力還就請盡力還,畢竟別人的錢也是血汗錢,就算是你父親錯了,你做孩子的不能錯上加錯,如果確實困難還不上,也可以和債權人好好溝通,減免利息或者延長還款期限。讓你父親入土為安,身後不至於有太多的罵名,父親母親給你生命,不管怎麼樣?也許他也有難言的苦衷,我們都應當感恩,沒得選擇的權力
-
13 # 鍾靈毓秀饒
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佃農欠地主的債要還嗎?父母欠毒犯的錢要還嗎?窮人欠高利貸者的錢要還嗎?欠錢的來歷不法的人,不還。父債子還不合理。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父欠債為送子讀書,子應負責還,還要感恩。一句話,子享受了的,就應還。父因賭欠債,不還。從法律上看,子無法律責任。
-
14 # 焦糖不驕
如果兒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則需要在這份遺產的範圍內替父親償還債務。
比如父親的遺產有10萬,而父親欠了15萬。那繼承父親遺產後,兒子要幫父親償還10萬,剩下的5萬則不用兒子償還。
-
15 # 追夢人1967
這個做父親的一點也不地道,自己欠的不管是什麼錢,都必須自己還,不要把包袱甩給孩子(別人)。想必是這是個無能的父親,既然無力償還,就不要借,假如我是這個兒子,就是打死也不願意還。
-
16 # 哈尼德德
給你講個真人真事:
提起朱剛飛,在咸陽西鹹新區釣臺街道幾乎無人不知。
1998年,朱剛飛的父親因經營不善、生意虧損負債親朋好友50多萬元。
面對家庭所遭遇的困境,年僅17歲的朱剛飛用稚嫩的肩膀毅然肩負起為父還債的擔子。他在每張欠條上籤上自己的名字、按上手印,並向債主承諾:“不管有多困難,我一定會歸還欠款。”
當時,初中剛畢業的朱剛飛,只能到工地上打零工。他起早貪黑、風餐露宿,不怕累、不怕苦,哪裡有活幹就往哪裡鑽,把每一分血汗錢都攢起來,除了維持家庭基本生活費外,其他全部用於還債。
朱剛飛說:“剛開始,我一個月只掙300、400塊,剛夠全家人吃喝,醬油醋錢都買不起。慢慢地,收入多了一些,也是掙一點、還一點,少的時候還130塊,多的時候能還1000塊、2000塊……
還完東家5000塊,接著還西家20000塊……從1998年開始,到2006年,朱剛飛花了整整7年時間,終於在結婚之前,將一張張欠條變成了收條。他說:“當時把賬還完之後,我感覺身上一個巨大的石頭終於落下來了。”
憑著勤勞奮進、誠信可靠的勁頭,朱剛飛也從工地上的一名工人變成了包工頭,有了自己的企業,在事業上闖出一片新天地,而且用執著和擔當兌現了當年的諾言。他說:“父債子償,這是我的責任,也是我的義務。”
因為講誠信,朱剛飛在商海搏擊中一路“綠燈”。他的公司在市場上信譽良好,從未在合同履約率、產品質量、納稅信譽、職工福利等方面出現過一例法律糾紛,發展得越來越好。
無論大小專案,朱剛飛都親自接手,嚴格要求,絕不允許員工出現任何失誤。他也從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每年收麥和過年前,都會將工資現場發放到農民工手中。
朱剛飛從實踐中得出一個道理:企業講究誠信,短期內有可能付出與得到不對等;但是從長期來看,只有講誠信,企業才能步穩行遠。
在致力企業發展的同時,朱剛飛還積極推進公益事業。他經常對員工說:“做人,要誠實守信,還要樂於助人。”
在招聘員工時,朱剛飛更看重人品端正、對家庭有責任、對社會有擔當的員工,對來應聘的貧困學生優先考慮,提供有償實習。同時,他每年都會捐資助學10名大學生共計10餘萬元,還向各辦事處捐贈垃圾箱等基礎設施。
認識朱剛飛的人都說,他絕對是個能人,對人也很真誠。鄰居師鵬超說:“他爸生意做賠了,找我借點生活費,然後我就借了1000塊錢。當時我只是覺得,他家兩個孩子小,可能一時也沒有能力還,所以就沒指望還錢的事。沒想到過了4年後,朱剛飛親自把1000塊錢送上門。這件事讓我感到很吃驚。我覺得這個孩子有誠信、有責任感。
誠以養德、信以立身,朱剛飛用自己的行動實踐做一名誠信堅守者,並將這一傳統美德
傳遞到走過的每一個角落。
誠信為榮,失信可恥。這些錢雖然不是你欠的,但是畢竟是你父親欠下的,還是欠的銀行的錢,那你父親用這個錢做了什麼?你們一家沒有從中受一點益嗎?
當然,如果銀行沒有證據的話,那也找不到你頭上,你也可以不用還錢,但是這難免多少會落下話柄,鄰居、朋友會怎麼看?怎麼想?這個人他爸錢了一屁股的債。。。。。。聽在耳中,終歸是不好聽的,心裡難免會有疙瘩的。
如果你有能力的話,從道德上來講,父債子償還是比較好的。
-
17 # 愛運動生活吧
有句話說的是"父債子還",沒有聽說父親欠了兒子的錢要還的。借錢還錢,在借不難。是的,借錢那有不還的道理,作為父輩如果他有錢會不還你麼?孝順父母是中國千百年來的優良傳統,也是一個人立世做人的道德標準。也許當初父輩實在有困難沒有辦法向孩子張口,就以借錢的方式向你張口,你做兒子的當時就應該去了解父親當時的難處,向他及時伸出援助之手。父愛如山,他用有一絲辦法也不會低頭向小輩借錢,只有萬不得已才會這樣做的,如果父親有的話,還會照顧你的,更不用你要他還錢。今天正是你報答你父親的時候!去回家盡你的孝心吧!看看他現在有什麼困難?
-
18 # 馬哥創業日常
這個問題我是這麼分析的。
首先,1:法律上沒有父債子還的規定,所謂的父債子還是有條件的,一般情形是指父親去世後,其生前欠下了債務,債權人在主張債權的時候,會找繼承人主張,如果被繼承人遺留有合法財產,繼承人負有用父親的遺產償還債務的義務和責任,遺產有餘額的,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但如果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繼承人不能繼承遺產但也無承擔債務的義務。
2:因此,從法律角度出發,民間流傳的“父債子還”帶有一定的片面性,是不準確的。“父債”可能由子女償還,子女也可能不用償還,關鍵是看其父親留下遺產的價值大小和其子女還款意願!
3 :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
19 # 碧山人2012
中國有很多老規矩,像“父債子還”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社會發展到今天,關於債務問題,一般都會走法律程式,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個問題,會顯得公平合理些,而且不留隱患。
所以,父親所欠的錢兒子還還是不還這個問題,最好透過法律解決。
-
20 # 皓皓說吧
父債子還,是從道德層面的規範,不是法律層面的要求。
父親欠的錢是否應該由兒子來還,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別對待。
按照《繼承法》規定,兒子如果繼承了父親的遺產,應當清償父親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父親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兒子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兒子放棄繼承的,對父親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後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範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
法律明文規定對於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麼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
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如果是父親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親還債,還要幫助父親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親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親還債。
如果父親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親的遺產份額多少,先還父親欠債,然後法定繼承人再繼承父親的遺產。
回覆列表
謝遨!友友你所問的這個問題,我確實很難正確回覆與你;按理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每個稍懂道理人的起碼做人道德~但是;在這大千世界,何其不有呢?因為;你所借出的5萬元錢是借給他的父母親,並非借給你親戚的兒子,如你親戚在借據上簽名,他兒子並未簽名或根本不知道借錢之事,或你的親戚根本沒寫借據給你,你如何叫他兒子還錢~到時你與他兒子打官司,法律都不會幫你…所以,你想得到這5萬元錢,唯一是要當事人寫了借據、蓋了手模還要叫他兒女同意並簽名~最好有三方證人作證蓋章,在法律上才有效可贏。否則,如果你遇到不講道理的親戚,那隻好聽天由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