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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華小相公

    不管劈不劈腿!都要還錢!

    只要有轉賬聊天記錄就能要回來,

    所以只要你有記錄,大方的要!

    而且還是借你的錢出去找妹子!

    必須要回來,慣的臭毛病!

  • 2 # 設計師王祖賢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親兄弟都需要還的何況一個劈了腿的人

    本身還錢的事與是誰,劈腿不劈腿沒啥關係,既然是借錢,還錢一點毛病都沒有

  • 3 # 華西里2

    男的劈腿應不應該還借女朋友的錢?我以為,男的與女朋友分手之前,就應該主動把借女朋友的錢還清了才分手,被免分手後扯皮。由此可見,這個男人與女朋友戀愛期間,女朋友的經濟條件好於男方,說明女朋友愛的是人,不是愛男朋友是否有錢與否,而且,還借錢給男朋友。然而,這個男朋友愛她的是錢而不是人,因此,才既談戀愛又借女朋友的錢後,就劈腿分手了。象這樣的男人必須把借女朋友的錢還清了,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但是,如果男方在借朋友有借條依據的話,男方不還錢還可起訴他,但如果無借據借了女朋友的錢,男方耍賴就只能看清楚了他心醜惡嘴臉,而放棄了之了。

  • 4 # 三角線

    不管劈不劈腿都應該還這個錢,親兄弟還明算賬呢,更何況只是男女朋友關係,又不是兩口子。

    欠了就還,理所當然。但是現在的人把這個順序搞反了,現在是欠錢不還,理所當然,我憑本事欠的錢為什麼要還呢?所以現在人都不願意往外借錢了,因為要帳真是太難了。

    說一下我的經歷吧,那時候我還在上大學。我一個月的生活費是1000塊錢。每次放假回家以後,我媽總是把一學期的錢都給我打到卡里面。說是讓我學會理財,如果提前花完了,那就自己想辦法。

    我對班裡一個女孩兒有好感,但是我從來沒跟她說過,也沒有單獨在一起出來玩過。跟她出來玩,也都是班裡好幾個男男女女的朋友一起出來。

    有一次她單獨給我發信息約我出來。我一直覺得這件事是很演義的,現在看來也是莫名其妙。不是表白,也不是出來玩,就是向我借錢的。見面後他跟我說她急用2000塊錢,希望我能借給她。

    雖然2000塊錢等於我兩個月生活費,但是我沒有猶豫,畢竟對她也有好感,也出來玩過幾次,大學時期也比較單純沒有想太多,就把錢借給她了。

    借她錢之後導致的後果就是,吃了將近兩個月的泡麵和饅頭就醬豆腐。

    後來大家還是一起沒心沒肺的出來玩,我和她也沒有成為男女朋友關係。而她那2000塊錢也沒有還給我。那個時候學生都比較要面子,真拉不下來那個臉向她主動要。

    最後我想說的是,欠人家錢,可能數量不多,別人不好意思主動向你要,但是你心裡應該有數,主動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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