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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哥略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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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工皇帝2
(一)舉孝廉產生的背景
漢武帝劉徹在元光元年初命令各郡國推舉孝順廉正的人才各一人,為朝廷選拔廉正的官吏。而朝廷有明確的推選標準,必須是品德良好,孝順廉潔的人,才能有資格被推選,而實際上被舉薦的人大多為州郡屬吏或者一些通曉四書五經的儒生,,而缺乏對有能力的人的推薦,致使上任的一些官吏沒有能力管理大小事物,荒廢政務。
(二)舉孝廉的沒落。
舉孝廉是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是一種由下而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孝廉”的意思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但實際上察舉制多為世族大家壟斷,互相吹捧,弄虛作假,當時就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這足以看出舉孝廉和察舉制的腐敗,也為此制度的沒落埋下了種子。
(三)科舉制度的興起
隋朝統一天下之後,為發展經濟,擴大統治階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把選官權利收歸中央。隋煬帝大業三年開設進士科,用考試的方法來選舉人才,這讓舉孝廉的地位大大降低,從而有力的限制了買官賣官行為的出現,這讓本已被腐敗所侵蝕的舉孝廉制度如遇寒冬,科舉制在一步一步的發展和完善之下,被古代社會普遍認同,舉孝廉慢慢的變成選官之中微不足道的一種方式,社會熱度全被科舉制度搶佔。
隨著社會經濟、制度的不斷髮展,選官制度的成熟,相對公平的科舉制戰勝腐敗的察舉製成為歷史必然,但不可否認,舉孝廉制度確實為古代統治階級選拔官員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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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梁說歷史2019
漢朝的“舉孝廉”制度(察舉制),作為一種歷史產物,它也經歷了從產生、發展到消亡的過程,它延續了400多年,為中國封建社會第一次大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舉孝廉”制度是漢朝的選拔人才、任用官吏“察舉制”制度一個科目而已,它是如何從先進走向了落後呢?聽我慢慢道來。
一、中國古代選拔人才任用官吏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1)、夏商周朝的“世卿世祿制”:那時候官吏是由貴族世襲的,一般百姓根本沒有機會做官。
(2)、漢朝的“察舉制”:這是一種自下而上的選拔人才,任用官吏制度。相對於“世卿世祿制”,它有著巨大的社會進步意義,在這種制度設計下,一般老百姓也有了做官的可能。察舉制延續了400多年,對漢朝社會產生了重大的積極意義。
(3)、隋唐開始的“科舉制”:“科舉制”是在“察舉制”的基礎上發展演化而來,它一直持續到1912年末代皇帝溥儀退位,延續了1300多年,是中國最重要的選官任用人才制度。
二、“察舉制”的先進性
漢高祖劉邦建立西漢伊始,就深深認知到人才對國家治理的重要性,自己可以透過“馬上打下江山”,但絕不能“馬上治理天下”(武力治理天下)。漢高祖建立政權一開始,就下令讓由地方官吏廣羅人才,並推舉到中央來,開創了察舉制的先河。察舉制之後歷經漢惠帝、呂后、“文景之治”,到漢武帝時期,形成了完備的制度設計。
漢代察舉制的科目,分為常科和特科。增加科目尤以特科為多,是根據對專門人才的需要而設立。常科包括: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祿四行。特科包括:治劇、兵法、陰陽術等。
在察舉常科中,“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勤政。舉“孝廉”之後,人才官吏前程遠大,升遷較快。
相對於“世卿世祿制”,“舉孝廉”(察舉制)不再將官員人才侷限在貴族之內,而是向天下廣羅人才,在民間為漢朝蒐羅了很多名人志士,像東方朔、董仲舒、司馬相如等等,他們入朝為官後,為漢朝的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三、“察舉制”的弊端
由於“察舉制”的人為因素佔的比重比較大,到了東漢末期,它的弊端逐步顯現出來。朝廷官員在舉薦時,一般都選擇自己熟悉的人、逐步形成自己的勢力集團,更有甚者,有些官吏再舉薦時,直接選擇自己的親屬,這就形成了變相的“世襲制”。在東漢末年,出現的“四世五公”、“累世公卿”(如袁紹等),就是這種弊端的典型表現。
“察舉制”是中國古人在選拔人才、任用官吏的一種創舉,對於“世卿世祿制”是一種巨大的社會進步。雖然察舉制在後期,表現出制度上設計的缺陷,但不可否認,它為兩漢凝聚了人才,為中國封建社會第一次大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
“察舉制”作為一個承上啟下的制度設計,在中國歷史上發揮了作用。自隋唐開始,古人在察舉制的基礎上,又設計出另一種選拔人才,任用官吏的制度“科舉制”。這一制度沿襲了1300多年,為中國歷史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中國之所以能成為世界上的文明古國,科舉制發揮了它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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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紙講歷史
西漢初年帝王將相出身大多是布衣。漢武帝時期乾脆把選拔官吏制度改為察舉制。呈現出“群士慕向,異人並出”的勃勃生機,造就了漢王朝成為當時的文明大國。
“察”是皇帝徵召查選,“舉”是地方往上推舉。“察舉”舉“孝廉”,標準是“德”,以“德”為上。地方決定你當不當官兒,中央按“才”決定你當什麼官兒。地方權力要大於中央。
“德”是沒辦法量化的,不利於考察。越是虛的標準越容易做手腳。因為“德”不可測,所以到後來察舉制就漸漸變得腐朽了。因為黑箱操作的空間太大。
“舉秀才,不知書。 舉孝廉,父別居。 寒素清白濁如泥, 高第良將怯如雞。”居然出現“高第良將怯如雞”的現象。國家靠這幫人是統治不下去的。它最大的問題在於“德”的標準沒有辦法確定。這也是儒家的問題,沒有一個可以操作的標準。
特別在東漢後期,任人唯親、唯財、唯勢,權門勢家把持察舉的結果。選拔官員的標準又變成血緣。例如袁紹“四世三公”,老袁家祖上四輩都做到三公的級別,就是丞相的級別。“四代”把持從中央到地方的權力,甚至出現門生故吏滿天下的局面,所以袁家勢力權傾朝野。
察舉制晚期發生“癌變”,它像毒瘤一樣,使東漢後期的政治異常腐敗。察舉制度的根本缺陷暴露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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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漢軍將至
春秋及之前,官員體制多是世襲,由貴族把控,到戰國時期,為了在競爭中脫穎而出,打破了官員世襲制,主要產生了招賢,門客兩種並行的制度,如商鞅,樂毅等都是透過國家招賢而入士,藺相如,毛遂等都是門客中挖掘出來的優質人才,劉邦,張耳也有一段門客生涯。
秦代及西漢前期,國家統一,門客制度嚴重威脅國家統一,如陳豨因廣收門客,而被國家懷疑,最終失敗。於是只有招賢制度,在漢高祖到漢武帝之間,國家就數次釋出招賢榜,希望有非常之人出來為國建非常之功,例如張騫就是透過國家招賢榜招聘而來的,但這些制度隨意性較大,完全不能滿足國家需求。
到漢武帝時期,國家才以法律形式確定舉孝廉制度,規定每個郡守在一定時間內,向國家推薦一定人才,後面數有變革,但本質未變。
舉孝廉制度卻有一定的先進性,但這意味著中央失去人事權,時間長了,人事權就完全被世家大族掌控,如東漢的袁氏,楊氏都是赫赫有名的世家,門生故吏遍天下,這些世家後來就演變成了魏晉南北朝時期計程車族,而帝權為了對抗世家,就不得不依靠外戚以及宦官。
到了東漢末年,三股勢力已經水火不容,世家為代表的袁紹鼓動外戚何進攻打宦官,而何太后卻希望外戚與宦官談和,最終何進被殺,外戚與宦官同歸於盡,而袁紹稱霸河北,袁術稱霸江淮。
曹操對這些世家深惡痛絕,打擊嚴厲,殺楊修,孔融,但曹操並沒有找到可以取代舉孝廉的制度,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繼承了漢代的正統,也繼承了漢代的問題。
曹丕為了勝利篡奪漢位,但漢朝的支持者依然很多,為了得到世家的支援,實行九品中正制,以法律形式確認世家的政治特權,而這些世家也就成為了士族,這也是後世五胡亂華之根源。到楊堅楊廣父子推行科舉制度,才逐漸消滅了這些士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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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什麼是孝廉呢?
孝廉是漢代察舉制中的主要科目,本意在於,選拔官員時除了要關注其才能和學問,更要關注其是否能夠遵循孝道,其行為是否節儉清廉,故以“孝廉”稱。
舉孝廉的歷史可追溯至漢朝初期,隨著國家的統一,統治者想要實現長治久安,便開始考慮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用人制度。
漢初最早的舉薦是以選郎的方式進行的,二千石以上的大官僚可以選子弟到京師為郎,叫做“任子”;擁有資產十萬錢而非商人身份的人也可以候選為郎,叫做“貲選”;郎可作為皇帝的侍從,工作是給統治者看家護院,餵馬駕車,並享有被補授官職的權利。然而,由於這種以家庭成分和財產實力作為條件的選官方式存在的種種弊端,使得其無法滿足專制集權統治的需要。
到了漢武帝即位時,漢朝已經過數十年地休養生息,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得到了鞏固,主張君主集權及實現大一統地的儒家思想順理成章地成為了治國的主導思想。董仲舒向漢武帝提出了“使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以給宿衛”《漢書﹒董仲舒傳》的主張,便成為了舉孝廉這一制度的雛形。
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漢武帝正式提出“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漢書、武帝紀》,意圖藉助被儒家廣泛推崇的孝道和清廉等品格特質。自此,舉“孝”、“廉”之人為官的察舉制度得以正式實施。之後一段時間,在漢武帝的大力推動下,這種用人制度迅速發展為固定的仕進制度,給此後各朝帶來了十分深遠的影響,並一直延續至東漢末年。
“變味”的察舉雖然此後西漢東漢各朝對察舉制度有所修正增改,但大致範圍並未超出漢武帝時代的最初的框架。而隨著朝代的更替的發展,察舉制的弊病也不可避免地顯現了出來。具體表現在:
其一,“孝”、“廉”作為形式上的標準,多流於對錶面的考察,以至於不少人為了能夠獲得舉薦而弄虛作假,沽名釣譽。司馬光將其形容為“飾偽以邀譽,釣奇以驚俗”的時期。
其二,由於沒有設定科學嚴密的考核制度,使得地方官吏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問題頻出,為待選者大開方便之門,貪汙腐敗盛行。
其三,由於入仕的形式主要靠舉薦,極易發生拉幫結派現象,被推薦者往往演變成為薦主的門生,彼此之間發展出如君臣父子般的關係,以至於舉孝廉成為了另一種形式的門第劃分契機,慢慢被上層計程車族集團壟斷,寒門子弟仍無進身的指望。
就這樣發展到漢末,察舉制度最終腐壞到何種無可救藥的程度,在隋朝,察舉制最終被科舉制取代。慢慢的改善了這種不合理的人才舉薦制度。
曹操舉孝廉漢末最著名的孝廉非曹操曹孟德莫屬,如果進一步對曹操舉孝廉入仕一事進行分析,更能直觀體味到漢末察舉制度已腐壞到何種無可救藥的程度。
首先,曹操舉孝廉所依照的年齡標準與彼時的規定不符。
漢順帝之後,孝廉察舉的年齡被確定為四十歲以上,除“茂才異行”之人才“自可不拘年齒”。然而彼時的曹操只是個二十歲的毛頭小夥,尚無功績可言,更別說有什麼“茂才”了。因此,所謂察舉的年齡限制早已形同虛設。
其次,自東漢光武帝之後,逐漸對孝廉有了試職的要求。
試職,試至在舉孝廉之前,被舉薦者需要在地方“實踐”一段時間。比如令其擔任一定的吏職,以便觀察其是否有足夠的為政能力。對此,從漢順帝到漢桓帝期間,曾規定被舉者應“秩滿百石,十歲以上”,也就是說,被舉薦者必須符合“俸祿達到百石,任職年限”在十年以上等要求才能參加孝廉的選舉。而曹操在舉孝廉之前,並未有任何吏職的經歷,更別說“十歲以上”了,往前倒推十年,彼時的曹操怕是還在塘邊玩泥巴。
最後,曹操本人並不符合孝廉最基本的道德行為標準。
《武帝紀》中記載當時的曹操“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故世人未之奇也”,《曹瞞傳》中也曾說曹操“少好飛鷹走狗, 遊蕩無度”。可以說,曹操這一眾形象體現出的是灑脫有餘,內斂不足的精神氣質。不符合孝廉察舉以道德評判的初衷,也與漢代社會儒教文化所提倡的“廉白守道”、“德行兼備”等道德標準大相徑庭。如此心性狂狷的毛頭小子都能得舉孝廉,足可以說明漢末的察舉制度實已無德行的底線可言了。
所以啊,無論曹操最終是因何種原因而被舉,其個人條件並不符合察舉制度的設定初衷是不爭的事實。不過,此“一代梟雄”也的確把握住了此次機會,最終得以在如此亂世中稱霸一方,給後世留下了眾多談資,從另一方面闡釋了什麼叫做“時勢造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