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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斗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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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是斯文
對於現任怎麼接受老公單獨去和前妻和孩子三口人一起吃飯等活動?我的想法是:我不接受老公和前妻及孩子一起吃飯一起玩,特殊情況除外(如孩子結婚、升學等重大事件)。理由是,這樣做對孩子的意義並不大,還可能造成孩子的困惑。
離婚是既成事實,對孩子的傷害已經發生,爸爸媽媽陪著孩子一起吃飯、一起玩並不能彌補這種傷害。打著為了孩子而和前任一起吃飯,如果雙方本來關係緊張,甚至劍拔弩張,則會導致整個過程尷尬、氛圍奇怪,孩子也會緊張、不會感到開心;如果雙方為了孩子而假裝關係很好,故意營造出一種一家人其樂融融的狀況,則本身就是一種欺騙,不但會造成孩子的困惑,還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麻煩。“爸爸媽媽既然為了愛我,可以經常一起吃飯,一起出去玩,為什麼不可以為了愛我而重新在一起生活?”孩子一旦有這種想法,會不會經常提出一起的要求而故意製造機會努力讓雙方複合呢?這隻會讓問題更加複雜,尤其是在一方已經再婚的情況下。如果孩子的努力得不到應有的回報,實際上是對孩子的第二次傷害。
所以,如果是我,我會和老公明確的表明自己不希望他和前任為了孩子一起吃飯。如果孩子想爸爸,我會讓老公把孩子接到家裡來,我會盡心盡力的照顧孩子,用實際行動告訴他這裡也可以是他的家;如果孩子不想到家裡來,我會給孩子準備好玩具、零食等讓孩子和老公在外邊享受親子時光。
你老公都和前妻、孩子一起吃飯去了,你還玩什麼
“小鹿逛新城,邊逛邊看邊聊天”,
心實在是大。你也將變成他的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