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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金看世界

    今天下午,南韓前總統李明博的貪腐案二審結束,李明博獲刑17年,比起2018年10月的一審判決15年,還加了兩年刑期!海網路2月19日電 19日,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對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汙受賄案進行二審宣判,判處78歲的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罰款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711萬元),追繳約57.8億韓元。處於保釋狀態的他,當庭被拘捕。

    比起李明博,目前人們更關心另一個南韓總統朴槿惠的案件審理,是不是也跟李明博一樣加刑期?

    老金認為:朴槿惠不大可能再加刑期。原因有三:首先,李明博一審刑期15年,還有加刑期的空間,再說他是前任的前任,民眾對李明博的記憶已經模糊,加幾年減幾年刑期,人們並不關心。

    但朴槿惠則不同,她是兩年多前被彈劾下臺的前總統,民眾和在野黨都相當關心她的處境和刑期,可想而知,如果文在寅推動給朴槿惠大幅度增加刑期,在野黨的意見多激烈!

    去年上半年就是因為朴槿惠超期羈押問題,在野黨就聯名抗議文在寅對待前總統不人道。

    其次,朴槿惠二審兩大案件(閨蜜干政案,國情院貪腐案)已經被判34年,朴槿惠今年已經67,如果全部服完刑期,出來也是百歲老壽星了!

    如果再給朴槿惠增加刑期,基本就表示朴槿惠再無見天之日,自然會激起民眾對朴槿惠對同情,這種同情很容易被朴槿惠所在的大國家黨所用,大國家黨領袖黃教安目前是文在寅總統的勁敵,你說,文在寅會給勁敵送去職責自己的把柄嗎?

    第三,朴槿惠同李明博不同,她在民間尚有不小的影響力;

    特別是老年人,對她父親朴正熙帶領南韓創造漢江奇蹟留有好感,這種好感無形中對文在寅是一種壓力,文在寅還剩兩年多的任期,他也要考慮他自己卸任之後,下一屆總統是否也要對自己下手!

    最好的辦法就是將自己的接班人現任總理李洛淵推上總統寶座,這就要對民意有恰當的把握,朴槿惠還有一批老年人的粉絲,對於她的量刑,文在寅就要考慮民意的影響,二審判處34年,也已經算是嚴刑峻法了,再加刑就有點不近人情,容易引起民眾和在野黨的抗議,說他不人道。

    老金估計,朴槿惠在三月份的最高法院重審中,非常有可能減刑!

    減的不會太多,但會讓朴槿惠的粉絲鬆口氣,也不會讓恨朴槿惠的民眾對文在寅有意見,這樣可以一可以體現文在寅的寬容,二可以穩住民意,不被在野黨領袖黃教安所用,提高他的民意支援度。這樣,下一屆總統大選黃教安勝選的可能性就小了。

    黃教安當不了總統,不僅朴槿惠沒有特赦可能,也讓文在寅躲過下臺即被調查進而坐牢的南韓總統怪圈,何樂而不為呢?

  • 2 # 毛開雲

    2月19日,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對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汙受賄案進行二審宣判,判處78歲的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罰款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711萬元),追繳約57.8億韓元。處於保釋狀態的他,當庭被拘捕。此前,李明博一審獲刑15年,二審比一審增加了兩年刑期。李明博二審加刑,是否意味著同為南韓前總統的朴槿惠在二審重審宣判時也要加刑呢?

    首先要說的是,李明博案二審加刑與朴槿惠案二審重審宣判是否加刑沒有一毛錢關係。李明博案是李明博案,朴槿惠案是朴槿惠案,李明博案二審無論加刑還是減刑,都與朴槿惠案二審重審宣判沒有關係。難道僅僅因為兩人都是南韓前總統,南韓法院判案就要將兩者聯絡起來?

    2月14日,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對“親信干政案”核心人物、朴槿惠曾經的閨蜜崔順實作出二審重審宣判,判處崔順實有期徒刑18年。然而,2018年2月13日,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崔順實涉嫌濫用權力與強迫等“干政門”案作出一審宣判,崔順實獲刑20年;2018年8月24日,南韓首爾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宣判,崔順實依然獲刑20年。相比一審、二審的20年,崔順實在二審重審時減少了兩年刑期。崔順實減少刑期,也與朴槿惠的二審重審宣判沒有關係。

    朴槿惠有兩個案件被髮回重審,分別是“親信干政”案和國情院受賄案。南韓最高法院將兩案發回重審時明確指出:關於朴槿惠“親信干政”案,根據南韓《公職選舉法》,朴槿惠這類公職人員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受賄罪,需同其他罪名分離審理,而負責一審二審判決的法院,未將受賄罪分離審理,存在程式問題;關於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法院在二審判決中,朴槿惠部分受賄指控和損毀國庫指控被認定不成立,但這些嫌疑均構成犯罪。

    從南韓最高法院說的——“親信干政”案的中“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和國情院受賄案中的“均構成犯罪”已經可知,朴槿惠案的二審重審宣判,無論“親信干政”案還是國情院受賄案,兩個案件都會加重刑期,不可能減刑。南韓媒體也認為,在“親信干政”案中,將受賄罪與濫用職權、強迫等罪名分開審理,朴槿惠的量刑有望加重。

    外界為啥會因為李明博加刑,就想到朴槿惠加刑呢?估計主要是從政治因素考慮的。在朴槿惠案和李明博案中,確實除了法律因素外,還有政治因素,而且李明博和朴槿惠都認為自己受到了政治迫害。但是,僅僅從判案(法律因素)來說,朴槿惠的二審重審宣判都會加重刑期,如果再加上政治因素,朴槿惠刑期可能還會增加。不過,朴槿惠對刑期不在乎,已經69歲的朴槿惠獲刑多幾年少幾年意義不大,朴槿惠的唯一希望在於獲得特赦,如果不能獲得特赦,朴槿惠可能老死獄中。

  • 3 # 書中有毒

    朴槿惠可能將被加重量刑,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兒。

    就象李明博被加重判決一樣,法院當庭將李明博重新收監的理由,竟然是他缺乏反省的誠意!有時候也不需要特別豐滿的理由。法院是憑什麼犯判斷出“誠意”大小的?還不是主觀的意志佔了上分,說穿了,法院要說李明博沒有反省誠意,就是沒有誠意。在這11個月的時間裡,李明博保釋後“宅”在自己的家裡潛心養病,唯恐法院找茬兒,在人屋簷下不得不低頭,而不得不“裝”出一副很是認罪伏法的樣子,難不成法院有一種儀器像測謊儀一樣,能隔空看透嫌疑人誠心不誠心?

    所以,法院將李明博當庭重新收監的依據,很勉強!當然,退一萬步講,首爾高等法院有權利將李明博保釋,也有權利將李明博收監,有時候也不需要什麼特別理由!這是法院審判的工作需要,難道這條理由不夠嗎?李明博在家養了一年的病,從氣色上看身體已經好多了,難道不應該入監嗎?畢竟他在家養病將近一年,這讓已經在監獄裡煎熬磨難了1000多天的朴槿惠,情何以堪?相比之下,法院對李明博夠仁慈的了。

    首爾高等法院判處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比起一審的15年來說,是增加了兩年,但這個性質和意義絕不平凡:主要是首爾高等法院涉嫌違反了南韓《刑事訴訟法》中有關“上訴不加刑”的基本準則。雖然李案二審既是檢方抗訴案,又是被告李明博上訴案,但法院最終偏向了檢方,對其中絕不僅僅是純粹的法律方面的原因。李明博雖然是前總統、是過了期的政治人物,但他的政治影響力還在。而朴槿惠的影響力更大一些。

    就在兩天前,南韓國會里在野的三大黨進行重新統合,其中就有親李明博勢力派,而李明博和朴槿惠都是保守黨派陣營中骨灰級的人物,人走了茶還沒有完全涼透。再過50天,南韓第21屆國會將舉行選舉。執政黨和在野黨已經展開了角逐,而李明博和朴槿惠無疑是有關政治勢力手中的一張牌子。現在不打出去更待何時?

    從這個角度講,朴槿惠被加刑似乎是順理成章的,因為從李明博的案子上已經看出了隱隱約約的軌跡——有人要利用李明博朴槿惠案打壓在野的保守和勢力。至於加刑多少年並不重要,那怕是加刑一天,在法律意義上的性質迥然不同,在政治上當然更就另當別論——有人想以此攪動民意,或者左右與論,借“勢”為己所用。

    其實呢,對李明博和朴槿惠個人而言,78歲和69歲這般高齡,判15年和17年,判30年和32年,區別究竟有多大呢?如果實打實地坐牢,恐怕都會老死獄中!不過,根據南韓政治的特點,李明博和朴槿惠都不可能把牢底坐穿,他們遲早是會被特赦的,因為這是南韓政治和解的需要!至於“遲早”是一個怎樣的時間段,或許是三五年,或許是七八載,還是朴槿惠的那句話:真相總有大白天下的那一天。

  • 4 # 文筆緣

    78歲前總統李明博涉嫌受賄案一審獲刑15年,不服宣判上訴。

    因健康問題獲得保釋申請法院批准保釋回家,也就是今天(2020年2月19日,首爾高等二審法院撤回保釋申請,判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罰款130億韓元並追繳57億多韓元。比一審宣判15年增加2年。朴槿惠涉嫌案同謀人崔順實本月14日二審宣判18年有期徒刑,比一審宣判20年減少2年。崔順實

    那朴槿惠會不會加重量刑!

    參照崔順實量刑,最低估計不減判但不能加重宣判朴槿惠。

    參照李明博宣判加重結果看,朴槿惠有可能加重,李明博涉嫌罪貪汙受賄,濫用職權,逃避稅收等,指控16項罪名。

    而前總統朴槿惠,涉嫌親信干政、國情院受賄等罪名二十多項,政治罪讞被指控高於經濟犯罪。並在現政府文在寅認定為頭號政敵,鬥爭的最大物件。綜合這個目標判斷,朴槿惠加重量刑的可能性極高,減輕判刑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主要原因是朴槿惠的竟爭對手,多年的仇人秋愛美提任法務部部長,就是專門對付打壓朴槿惠的棋子,朴槿惠必加重判不可。逼朴槿惠下臺是文在寅和秋美愛一手操作,試想,朴槿惠能輕判嗎?

  • 5 # 適情雅趣

    南韓有一部《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二審法院對李明博判處17年,比一審法院判決15年加刑了2年,就是根據這部法進行判處的。大法院把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案件發回重審,也是根據這部法讓二審法院將朴槿惠的受賄罪行與其他罪行分離,你說是不是要加刑?當然是,很可能也是在原25年的基礎上加刑2年。

    朴槿惠倒了,接著李明博也倒了,而且他倆的第一次庭審都放在5月23日盧武鉉忌日這天,這就說明朴槿惠和李明博是捆綁在一起的。既然李明博加刑,朴槿惠也必然會加刑。李明博78歲,朴槿惠68歲,李明博比朴槿惠大10歲。李明博一審15年,朴槿惠二審25年,正好都是93歲出獄,每人再加2年,都是95歲出獄。至於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和違反選舉法案,那就另當別論了。因為朴槿惠是被彈劾下臺的,“民憤”極大,當然要增加一些罪名,以示區別。但法院把朴槿惠三案分開判決,主要是把親信干政案件與李明博案件有所對應,可見為了羞辱朴槿惠和李明博,足見法院其用心良苦。

    這是誰的主意?舉個例子:南韓大法院判決二戰勞工賠償案,引起日本政府強烈憤慨。但日本政府沒有針對南韓法院,而是針對南韓政府,安倍甚至說“南韓政府的信賴己經崩塌”。於是便對南韓的半導體材料出口進行限制,而南韓政府開始出面交涉直至出臺反制措施。這就說明南韓法院是政府說的算。那麼李明博案件包括即將判決的朴槿惠案件誰說的算?當然是文在寅政府。

    那麼文在寅政府為什麼要對李明博和朴槿惠加刑?這與自由南韓黨有關,黃教安去年2月27日高調當選自由南韓黨黨首之後,文在寅並不想與黃教安搞的太僵,3月6日同意李明博保釋,其實就有向黃教安示好的意思,但黃教安並不領情,開始從各方面展開了對文在寅的攻勢。文在寅為了司法和檢察系統改革,再次向黃教安示好,就曹國事件9月同意朴槿惠出獄進行肩部手術,是不是也有保釋的味道?可是黃教安不僅不買帳,帶領自由南韓黨在10月初連續組織了3次大規模反文在寅民眾集會,一度危急文在寅政權。文在寅被迫啟用了秋美愛,隨著改革相關法案在國會透過,以及秋美愛對檢察系統大面積的人員調整,標誌著在這一輪交鋒中文在寅取得了勝利而轉危為安。既然黃教安不領情並且如此攻擊文在寅,讓文在寅十分氣憤,乾脆把朴槿惠和李明博再送回監,並加2年刑。同時暗示著“樸李”的支持者,這都是黃教安一手造成的,怨不了文在寅。

    鬥氣歸鬥氣,現實看,朴槿惠的支持者趙源震率領的“我們共和黨”,似乎與黃教安率領的自由南韓黨產生了分歧,“我們共和黨”開始了單獨集會要求釋放朴槿惠,而自由南韓黨不再提起朴槿惠而主攻文在寅。儘管李明博加刑,朴槿惠在3月也會加刑,但是文在寅為了4月的議會選舉,很可能再次讓李明博和朴槿惠出獄,來拉攏“樸李”二人的支持者,分化保守派勢力。

  • 6 # 黨書學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黨有黨紀,民有民約。李明博加了兩年,那是國法加的,只因你犯的太多了。朴槿惠加不加刑,取決於她犯的法大小,而不可能是人為的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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