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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曉曉滴快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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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君兄
許多事兒道理都是兩方面的。看問題不能絕對。常說人熟好辦事。在一起共事兒關係好,總比關係比不好要強。這要看具體情況。問題必須是兩好合一好。說關係越好,越不能在一起共事,這是一種偏見。一切在於實踐。我們不能把個別情況誤為普遍化對待。這樣會貽誤事我們的事業。
許多事兒道理都是兩方面的。看問題不能絕對。常說人熟好辦事。在一起共事兒關係好,總比關係比不好要強。這要看具體情況。問題必須是兩好合一好。說關係越好,越不能在一起共事,這是一種偏見。一切在於實踐。我們不能把個別情況誤為普遍化對待。這樣會貽誤事我們的事業。
這是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我女兒剛不到3歲的時候(現在9歲了),我堂姐找到我說要和我一起做生意,她說她考察了一個好的專案(開老北京布鞋店),他朋友做這個可掙錢了。我也同意了,我張羅找門店,招服務員,她就和廠家接觸,談進貨什麼的。店也如約開業了,就在我們都覺得生意還不錯的時候,堂姐突然給我說想要撤股,後來我才知道,她看著掙錢了,想把我踢出去,以退為進呢(她覺得我手裡沒有錢接手店面)反正最後我沒有接店,她把我投入的股全部退給我,而她自己幹了沒有一年就轉讓了。中間我們真的鬧的不可開交了,這可是親堂姐妹!
從經歷了這件事,我就知道到了,不論再親的關係,只要和錢扯上關係,必定是兩敗俱傷。可能也有例外吧,有的兩個人共事從未紅過臉。
如果兩個人關係很好,一定要共事的話,醜話一定要說在前頭,一定要簽訂合作的合同,共同約束對方。要達到共進步共約束的目的!
最後,我要提醒那些想要和關係好的朋友,親戚共事,一定要考慮清楚!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