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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小哲ZP

    古代的科舉制度,開始於隋朝,終止與1905年。在幾千年的時間中,科舉一直是各個王朝選拔人才的主要制度,歷朝歷代的皇帝都非常看重科舉考試。面對科舉考試的徇私舞弊的人員,他們往往都採取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的嚴厲態度來對待科舉舞弊。我們就來看一看,這些皇帝面對科舉考試有多麼嚴苛。康熙皇帝在位的時候,收到一個關於科舉作弊的舉報,立即派人嚴查,一查發現這次作弊發生在六年之前一次鄉試中。主考官餘鴻圖並沒有參與作弊,並且對此事一無所知。這一切都是主考官的妻子私底下將一些考題洩露給了一個考生。康熙知道事情的真相之後,並沒有放過主考官俞鴻圖,並且立即下令將他處死。這個主考官真的是太冤枉了,由此可見康熙對科舉考試要求實在是太嚴苛了。明朝朱元璋年間,一次科舉考試之後,北方不少考生在發榜的地方聚眾鬧事,一查之下原來是因為這次考中的全部是南方的讀書人,而北方沒有一人中榜。還沒等調查結果出來,朱元璋就直接下令將主考的一系列官員全部流放,其中主考的官員已經年近八十了,也沒能倖免於難。結果查出真相是北方考試的水平確實不如南方考生,知道真相朱元璋依然不肯收回成命,蒙受冤曲的那些官員自己只能打掉牙往肚子裡咽了。朱元璋還親自督考,重新考試。為什麼這些皇帝都中科舉考試如此重視呢?原因很簡單,就是科舉考試實在太重要了。對於國家來說科舉考試,是選拔治理國家的官員,如果徇私舞弊,那麼很多達官顯貴就可以透過不正當手段讓自己的後人身居高位,一來這樣朝廷之中就沒有真才實學的人了。另外,如果科舉舞弊嚴重,這樣一來還有一個更大的隱患就是,許多普通人家的讀書人報國無門,反而成了不安定的因素。試想古代像范進一樣的人比比皆是,一生都在苦讀,就為了有朝一日能夠考取功名,如果科舉不能保證公正公平的話,他們心中的怨氣有多大可想而知了,這極不利於朝廷統治的安穩。所以,歷朝歷代的皇帝為了王朝的長治久安都用重法嚴懲科舉舞弊的人,寧可錯殺百人,也不錯放一個。事實證明這樣的做法的的確贏得了讀書人的信任。

  • 2 # 一毛錢一個世紀

    古代科舉舞弊都有哪些形式

    說到考試作弊,很多人都深惡痛絕。由於科技的高度發達,現代的考試作弊形式,各種高精尖紛紛登場,年年都會爆出考試作弊的大案要案,特別是研究生考試、英語等級考試更是重災區。

    古人雖然沒有這樣多的高階裝置,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考試的地方就有舞弊,科舉舞弊的形式也是花樣百出。

    1.夾帶(也就是現在不屑於的帶紙條)

    夾帶亦稱懷挾,即指考生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書籍和文字私藏在衣物或考具之中帶進考場,以備答卷時抄襲。其內容多取自《四書》《五經》等經書典籍,或是以前高中者的優秀範文,亦或有好事者猜題擬作的範文。夾帶常用蠅頭小楷書寫於紙片、白絹等柔軟且不易折損的材料上。

    2.傳遞(也就是需要有好隊友)

    這種舞弊手段類似於今天考試中的交頭接耳和遞條子的舞弊手段,《宋史·選舉志》所列舉人五弊將其排列第一位。到清朝傳遞的形式發生了升級,不僅有考生在考場內相互傳遞,還有透過考務人員轉送飲食等進行傳遞。

    3.冒名頂替

    指假冒他人的姓名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唐代己出現了冒名頂替,宋代冒名頂替情況十分嚴重。如《宋史·選舉志二》中記載:“士子又有免解偽冒入試者,或父兄沒而竊代其名,或同族物故而填其籍”。在明代尤其盛行,成為科舉四弊之首。道光年間,查出河間府吳橋縣舉人方熙頂替阜城縣監生劉兆慶入場參加考試一案。

    近年來屢屢傳出雙胞胎互相替考優勢科目的新聞,是冒名頂替的新操作,算得上是發揚光大。

    4.行卷與通榜(相當於現在大學流行的操行分)

    所謂行卷,就是應試舉子將自己平時的作品寫成卷軸,在考試以前投獻給達官貴人或政壇巨卿;所謂通榜,是指有的主考官在錄取進士時,請有社會名望,又與自己關係密切的人共同決定錄取名單。這兩種做法盛行於科舉制度剛剛制定的隋唐時期,嚴格來說這算不上徹底的作弊,而是當時的社會風氣使然,只是有一些人以行卷和通榜為形式,實際上卻並不是從真才實學出發來舉薦人才,從而出現了科舉作弊。

    最典型的是唐玄宗時期的一次科舉錄取為官計程車子中,經過唐玄宗自己親自複試,合格的人員不足十分之一。

    5.賄賂考官(這個古今通用哈)

    指在科舉社會里,士子為了謀求功名利祿,在幕後與考官做交易,給予金錢,而考官順水送人情,受人請託錄取考生。

    有權利的地方就有權利尋租的可能,而事關考生一生命運的考試尤其重要。

    科舉舞弊的形式在不同的朝代有著不同的流行方式,很多時候就像是貓和老鼠的遊戲,考官明瞭考生明瞭,只有所謂的天子被矇在鼓裡。

    當舞弊案鬧出大動靜的時候,王朝以雷霆之力整治,就必然能肅嚴一段時間,但不久就會有新的方式出現,死而復燃、生生不息。

    古代科舉舞弊都作了那些措施和處置

    自隋朝開啟科舉制度以來,科舉的考場就成為了舞弊和反舞弊的戰場,各朝各代都在竭盡所能想要杜絕舞弊的發生。

    起初的時候,考官都是直接能看到考生的名字的,於是哪些人實現表示過、哪些人是誰誰誰的親戚、哪些人在社會上名聲很大……考官們都一目瞭然,最嚴重的時候考試還沒有開始,榜單就已經公佈了“未引試之前,其去取高下,固已定於胸中矣”。

    於是一代女皇武則天時期進行了改革,推出了糊名制,就是說所有考生的名字是被掩蓋住的。糊名制度自此後被宋、元、明、清沿用,乃至現在的考卷密封線也算是沿襲於此。

    剛開始糊名的時候作用很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被考試逼瘋的人們又發明了在考卷上寫些特殊的文字或者是特殊的筆記來做暗號。事先和考官講好,這樣不用看名字也知道是誰的考卷,分數自然就上來了。

    朝廷總是後知後覺,終於在宋朝又推出了殺手鐧——謄錄制度,就是考生寫完的考卷統一由一批人用楷體字照抄一遍再給考官打分。

    什麼記號、什麼筆記都看不出來了,傳說歐陽修當考官的時候看到一篇好文章就以為是自己學生曾鞏的,為了不偏袒就給了第二名,發榜後才知那篇文章是蘇軾寫的。說明謄錄制度執行得很徹底,否則自己學生的筆跡肯定是認得出來的。

    解決好了卷面上的防作弊,更大的問題是切斷考官和考生的聯絡,就好比我們現在各省公務員考試的考官都從外省調也是這個道理。

    北宋時期在繼承唐五代鎖院制度的基礎之上,將其進一步完善,此後鎖院制度一直執行到了科舉制度滅亡為止。

    明代鄉、會試的考官分兩大部分,即內簾和外簾官。外簾官相當於現在的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只負責維護秩序;內簾官負責出題、閱卷等工作,但根本不和考生見面。

    在舞弊和反作弊的鬥爭中,科舉考試就這樣成為了封建王朝選取有才能之士的最有效路徑,前赴後繼的讀書人也將科舉當成了終生的事業。

    當科舉成為了足夠誘惑的蘋果,那麼“讀書破萬卷”和“十年寒窗”之外的各種手段也必然不會斷絕。

    古代科舉舞弊案件如何處置

    自隋唐以來,各朝各代都將科舉考試作為國策在執行,對科舉舞弊案的處置歷來都是從嚴從重從快的。

    最著名的一場科舉舞弊案肯定要算唐伯虎深陷其中的明弘治十二年(1499年)的洩露會試試題案。案情很簡單,就是富家子弟徐經和蘇州名士唐伯虎一起到京城參加會試,兩個人行事十分高調,並在考試之前曾經拜見了那屆會試的主考官程敏政,於是大家瘋傳徐經花錢給程考官買了試題。

    皇帝震怒下旨徹查,最後也查不清楚,只好各打五十大板:將告狀的人降職、將程考官免職,而唐伯虎、徐經也被革除舉人資格、再無參加科舉考試的資格。這算的上是一場科舉舞弊案的冤獄,但從中可以看出朝廷對科舉舞弊的重視和零容忍。

    到了清朝,對科舉舞弊案的處置就更加嚴格和血腥。

    順治十四年的順天府丁酉科場案,查實後,行賄的當科舉人3名、受賄的同考官3人均立即處斬,接受贓銀的最初主審官被腰斬,其餘行賄舉人全部流放尚陽堡,當科主考官、副主考官連降三級。

    順治十四年的江南丁酉科場案,定案後:正副主考官和同考官全部處死,妻子家產籍沒充公;有行賄嫌疑的當科舉人8位全部流放寧古塔;其餘當科舉人統一押至京城,隆冬時節在冰雪中複試,黜落14名,罰停會試兩科24名。

    康熙五十年江南辛卯科場案,經查實:3名考官處斬立決;所涉考生均處絞監候;主考官被革職。

    ……

    可以說,對科舉舞弊案件的處置,不論是那個朝代的態度都出奇地一致,那就是嚴懲不貸

    寫在最後的漁人物語

    縱觀中國5000年的文明史,有識之士和歷代統治者都有一個共識,那就是人才是治國之本,君主得賢才,則國無不安、名無不顯;失去賢才,則國無不危,名無不辱。

    求賢是一個系統的工程:一方面是求賢的思想端不端正,這從各朝各代無不在全力招攬人才上就可以看出,哪個統治者都希望人才為自己所用,也就是說求賢的理想是無比豐滿的。另一個方面就要看有沒有正確的人才選拔和實踐的途徑,不論是漢時的察舉制還是隋唐之後的科舉制,乃至現在的高考、公務員考試製度,都是在不斷地試錯的過程。

    古代對科舉舞弊的處置方式值得我們現在的教育模式中予以借鑑的有很多,最重要的有3點:

    一是要營造考試公平的氛圍。大型考試的設定儘可能要規範化,不要搞突擊性考試,讓資訊渠道少的人得到公平的學習和複習的時間。現在公務員考試就做的比較好,基本在相對固定地在同個時間段考試,這樣有這個意願的人都可以提前安排時間複習。而部分事業單位考試,甚至出現週五出公告下週一考試的極端情況,這讓人們無法相信其沒有內幕。

    二是要創造考試公平的制度。考試的公平性是第一位的,那如何設立考試製度是尤為重要的。古代的糊名制、謄錄制度都是值得借鑑的,鎖院制度現在也被廣泛運用在高考、公務員考試之中。面對時代和科技的發展,仍有必要繼續完善各項考試的保密和公平制度,讓考官和考生都能清清白白。

    三是要維護考試公平的權威。古代對科舉舞弊案件的用重典、用重罰,在維護考試公平性上有著巨大的震懾作用。正是因為處罰的重,付出的代價大,才能最大地維護考試公平的權威性。就像當下這起仝卓“高考改身份”事件,雖然現在官方的查證情況還不明確,但如果屬實那處理的幅度有多大,這將會是影響高考權威的試金石,讓我們拭目以待。

    選賢之理想向來豐滿,道路卻是坎坷;不論是科舉還是高考,作為人才選拔和人才實踐的官方路徑,只有維護其權威才是長遠之計,

  • 3 # 老崔你好

    又道了一年一度的高考時,先祝願廣大考生金榜題名,蟾宮折桂!

    那麼,如果在古代,科舉舞弊會有何嚴重懲罰?為什麼要採用那麼極端的懲罰措施?為什麼皇帝要親自處理?其實,這正說明了科舉制度對於古代統治者,是多麼的重要!

    科舉制度影響到統治根基

    自隋朝開啟科舉制度以後,其顛覆了以前採用選士、養士制(先秦時期),察舉制(兩漢)、九品中正制(魏晉南北朝時)等方式選拔人才,使得不具備貴族身份的平民擁有了參政機會,擴大了統治的社會基礎,為官僚隊伍提供了源源不斷的高素質人才,進而鞏固了社會的統治。

    各級官僚作為皇帝在各方面的統治根基,歷來是皇帝最關注的事情,所以一旦出現科舉舞弊,必然會掀起舉國大案,嚴厲處理一大批人。比如順治14年的的丁酉科場案,順治將副主考等26人斬首;康熙五十年辛卯科場案,康熙斬了副主考官等8人。

    可以看出,在古代,科舉舞弊案不僅是驚天大罪,更是死罪!

    科舉舞弊影響到社會統治的公正性

    前面說到,古代科舉制度是普通老百姓走向富貴的幾乎唯一道路,所以古代寒門“寒窗苦讀”,寄希望於“一朝成名天下聞”。科舉舞弊,讓這些寒門士子們一生唯一的前途理想破滅,往往舉起鬧事,造成極大的社會影響。比如前面說的,順治丁酉科場案,考生不服放榜結果,集體到文廟痛哭,向孔老夫子告狀;康熙辛卯科場案,考生們群情激憤,抬著財神像到府學抗議,還在貢院大門上貼對聯諷刺主考官收受賄賂,徇私舞弊。

    古代士子,因為有文化,有平民基礎,往往可以掀起極大輿情。所以歷來統治者一旦涉及到士子階層,處理起來必然是慎之又慎。

    綜上,正因如上所說,古代的皇帝才會親自處理科舉舞弊案,而且動輒是大批關聯人員殺頭、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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