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因涉王寶強離婚案相關問題於近日被警方抓獲。2016年8月14日,王寶強突發離婚宣告,稱妻子馬蓉出軌自己的經紀人宋喆,並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停止與宋喆的合作。后王寶強到法院起訴其妻馬蓉要求離婚。馬蓉也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要求刪博並道歉30天。去年10月18日下午,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兩起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王寶強與其律師張起淮一起現身參與了庭審。距離此事過去一年多之後,記者從知情人處獲悉,王寶強的前經紀人宋喆目前已經被抓獲,罪名可能是涉嫌職務侵佔。
8
回覆列表
  • 1 # 小云朵朵飛過高山流水

    有關係,王寶強家的銀行卡,銀行賬戶都在馬蓉手裡,如果不是馬蓉和他串通的?那他怎麼會侵佔王寶強的財產?王寶強的銀行賬號密碼他事怎麼得到的?這一切的一切都最終指向馬蓉,如果這訊息是真的!並且宋喆職務侵佔坐實了的話,那馬蓉就會被警方傳喚。一但罪名成立,馬蓉將失去大部分財產,並且失去孩子的撫養權。除非孩子不是王寶強的!

  • 2 # 碧翰烽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抓,或涉職務侵佔,這個罪跟他和王寶強老婆出軌有關係麼?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因涉王寶強離婚案相關問題於近日被警方抓獲。2016年8月14日,王寶強突發離婚宣告,稱妻子馬蓉出軌自己的經紀人宋喆,並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停止與宋喆的合作。后王寶強到法院起訴其妻馬蓉要求離婚。馬蓉也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要求刪博並道歉30天。去年10月18日下午,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兩起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王寶強與其律師張起淮一起現身參與了庭審。距離此事過去一年多之後,記者從知情人處獲悉,王寶強的前經紀人宋喆目前已經被抓獲,罪名可能是涉嫌職務侵佔。

    去年,王寶強的事件一度成為輿論的最大熱點,之所以如此:一是王寶強出身草根,卻遭遇如此變故,實在讓人譁然。

    二是其妻子、經紀人,兩個身邊最親近的人,卻陷入背叛之嫌疑,令人大跌眼鏡。

    三是關於出軌背後之種種真相仍然成謎,引發人們各種關注。

    此時,突然曝出宋喆可能涉嫌職務侵佔被抓,似乎有些出人意外,但也可能是意料之中。

    首先,我們來看看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現行最新司法解釋關於職務侵佔罪的量刑標準為六萬元以上(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數額巨大)。

    根據刑法規定,本罪的最高法定刑為十五年有期徒刑。

    那麼,宋喆是否涉嫌數額巨大,或者是否有可能被判十五年,值得關注。畢竟從王寶強的公司與事業來看,涉案金額恐怕是不小的。

    其次,如果涉嫌職務侵佔屬實的話,那極可能跟他和王寶強老婆出軌有一定關係,因為職務侵佔,一般除了其經紀人身份的便利之外,恐怕也得有內部人的幫助,而王寶強老婆自然是一個重要人物。當然,王寶強老婆也有可能與其沒有什麼關係,即使他們出軌,也可能只存在情感方面的,不一定參與了犯罪,最後還得看警方的調查結果。

    第三,如果宋喆真是涉嫌職務侵佔,而且又與出軌有關的話,必然侵犯了法律、道德,那麼這起案件的查處就是一個有力的法律震懾、道德震懾,讓那些擊穿法律、道德底線的人,真正是人財兩空,受到應有的代價。

    應該要有這個共識和行動,我們這個社會,絕不能讓那些破壞道德、法律底線的人得到利益。

  • 3 # 艾莉希蕥丶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我們應明確什麼是職務侵佔罪。

    職務侵佔罪,刑法第271條,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這個罪的定罪起點是6萬元,6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為數額較大,100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最高刑期為15年,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王寶強的公司叫北京寶億嶸影業有限公司,馬蓉為法定代表人,王寶強,共青城寶億嶸投資管理合夥企業為股東。宋喆和馬蓉曾經是這家公司的股東,據有關訊息稱,馬蓉和宋喆已經轉移了該公司的全部財產,這個公司已經成為空殼。

    這個訊息的真偽當時不好考證,但就目前宋喆以涉嫌職務侵佔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來看,宋喆和馬蓉很有可能從事了上述轉移財產的行為。

    宋喆作為曾經王寶強的經紀人,又是這家公司的員工,如果他利用職務之便,將王寶強公司的財產轉移,他完全可以成為職務侵佔罪的主體。並且根據王寶強的身價不難判斷,如果經過調查認定了宋喆的犯罪行為,他很有可能面臨最高15年的刑期。

    那麼他的犯罪是否與馬蓉有關,相信明眼人都能看得出端倪。馬蓉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沒有她的協助宋喆很難完成上述行為。並且,不止是宋喆,馬蓉作為該公司的股東,她的出資即便是自己的財產,但對公司來說,公司的財產獨立於個人,她作為股東有權享受股東收益,但無權私自處分公司財產。所以個人感覺,如果這個案件持續查下去,馬蓉也很有可能涉嫌該犯罪。

  • 4 # 知我君

    所謂職務侵佔,是指利用職務便利採用侵吞、竊取、騙取等各種手段將本單位財物化為私有且數額巨大的行為。既要與職務有關,又要有不正當的侵佔,而且要數額較大,三者都具備才叫做“職務侵佔罪”。宋喆作為王寶強的經紀人卻與馬蓉暗中轉移王寶強名下的財產,這明顯具備了前兩個要素,至於“數額巨大”,一般認為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叫做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叫做“數額巨大”。數額不同,量刑也不同。

    當初出軌事件爆發的時候,據說王寶強的公司已經成了空架子,如此說來,肯定稱得上數額巨大。那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判罰沒資產,這將會是等待宋喆的。情理不容,罪有應得,天網恢恢。

    這一罪責與出軌的關係?如果沒有馬蓉這個內鬼,沒有枕邊人的背叛,宋喆未必能夠利用職務進行財產侵佔,未必能夠到撐到出軌被抓時才暴露。作為經紀人而與僱主的妻子通姦,這是十分可恥、可惡的行徑,然後呢,又侵佔公司財產,企圖據為己有,這簡直是惡鬼般的行為。小說裡或許早就出現過這樣的橋段,現實當中,廣為人知的事件,這大概算是第一起?自私透頂,厚顏無恥,道德敗壞,無可救藥。提起了都無語。

  • 5 # 偶來三徑

    雖然從法律層面上講,宋喆因涉嫌職務侵佔被抓,這僅只是一種經濟犯罪,與道德層面的和王寶強老婆偷情是兩碼事。但如果就因此說他的這種行為與王寶強老婆馬蓉的出軌沒有關係,你們相信嗎?反正我不相信。

    去年王寶強最早的宣告,只是純粹的“自曝家醜”式痛述了馬蓉與宋喆的偷情,但請注意,在王寶強隨後向法院遞達的正式起訴書中,就已經明確地陳述了馬蓉不僅與宋喆發生不正當的兩性關係,更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惡劣行為。讓我們看看當時媒體對起訴書的轉述:由此可以看出,馬蓉不單純是感情上出軌的問題,還有經濟上偷偷轉移丈夫財產的問題。也就是說,這是一起早就有預謀,有計劃,有安排,有行動,有步驟的以婚姻之名行竊財之實的“二人轉”勾當。只不過,王寶強一直矇在鼓裡而已。一個是老婆,一個是經紀人,如果不是姦情被發現,王寶強警覺得早,這兩人設的套把王寶強賣了他自己也未必知道。

    而姦夫淫婦聯手侵佔受害方的財物,又是自古就有的“鐵規定律”。比方正在熱播的電視劇《那年花開月正圓》中,就演繹了這種劇情:吳家老三的老婆吳柳氏與其遠房表哥也是暗地偷情,並一直以來聯手轉移盜取私吞由其表哥當“經紀人”的當鋪財產,為了防止事情敗露,先毒死了要查賬的吳聘,又誣陷要查賬的周瑩與下人偷奸欲置之死地,最後為躲避其夫吳家老三的查賬,索性一把火燒掉了當鋪,掩蓋侵佔事實……我想王寶強如果看了這部劇,一定會慶幸得虧發現得早,才沒被這兩位"狗男女”下毒藥害死或放火毀證。

    讓我們再回到這件事上,由於宋喆是王寶強的經紀人,也是公司的經營者之一,兩者存在太多的經濟關係;其次,宋喆又是王寶強婚姻的第三者,就算馬蓉完全不知宋喆對公司財產的職務侵佔,當然,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無疑也能提供各種客觀上便利。因此,無論是王寶強夫妻的共同財產,還是其公司的財產,宋喆的參予度都很高。

    而事實也正是如此,我們透過王寶強當初的起訴書就已看出,馬蓉早就在偷偷轉移王寶強的財產了。所以,兩人聯手串通,互相隱瞞,暗中掩護,共同侵佔王寶強的公司與私人財產是極有可能的,甚或是理所當然的事。現在,隨著宋喆的被抓,剩下的,我們就等待宋喆是否能主動如實交待具體細節,出賣馬蓉了。

    雖然馬蓉與宋喆的不正當婚外兩性關係,由於《婚姻法》裡沒有對於第三者的刑事處罰條款,或許兩人揹著王寶強相擁之時,還能偷偷大樂得意。但此次宋喆被抓,如果一旦坐實職務侵佔罪名,肯定會面臨刑事的應有處罰,這,是逃不掉的了。

    蒼天饒過誰啊……

  • 6 # 鏡水塵風-

    出軌和騙錢,這是兩碼事啊。

    出軌這種事情屬於家務事,法律能懲罰的情況有限。《婚姻法》裡是這樣:“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而《刑法》對於嚴重出軌情形,也就是故意重婚和故意跟軍嫂醬醬釀釀的,前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者則是三年。

    如果是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的性關係,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輿論譴責來給出軌者施以壓力,還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所以從出軌這方面來看,宋喆沒啥事,馬蓉也就賠賠錢。

    但!是!宋喆他夥同馬蓉騙了王寶強的家底!跟錢有關係!是可以坐牢的!網易娛樂就此事諮詢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李曉月律師,對方解釋,職務侵佔最高可以判15年有期徒刑。

    職務侵佔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法律規定,職務侵佔最高是可以判15年有期徒刑的。這個犯罪的追訴標準是6萬,如果數額達到100萬就是從五年以上開始量刑。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責令被告人將違法所得退賠給被害單位,還有可能並處沒收部分或者全部財產”。

    現在最令人擔心的是宋喆與馬蓉的手段是否高超

    在對於王寶強離婚案上,要具體看宋喆涉嫌侵佔的公司和王寶強之間的關係,以及馬容是否有參與其中,是否對夫妻共同財產構成侵害。

    如果宋喆侵佔的不是王寶強的公司,或者只有他一人犯罪,那麼王寶強的離婚案則仍然只是王寶強好馬蓉兩個人的事情,宋喆除了“出軌者”的身份沒有任何價值。

    現在最關鍵的,就是找到兩個人合謀進行財務犯罪的證據,這樣才有可能將其繩之以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怎麼讓,才能讓老婆對我產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