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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竹夭經談

    審美疲勞。

    缺乏新鮮感。

    互相熟悉的如同熟悉自己一樣。

    感情已經從愛情走向了親情。

    如果最後沒有結婚,可能是一方已經厭倦了在一起,或者找到了新歡,又或者雙方的矛盾積壓的滿溢了出來,只等著最後的一根稻草來壓垮這段感情。

    所以談戀愛的話,不要談太長時間,在瞭解清楚之後,願意的話就結婚吧。

  • 2 # Smartisan

    這確實是一種現象,並且是一種普遍的現象,個人覺得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吧!

    1.結婚是一種衝動性的行為。兩個人在一起時,往往很多人是在感情火熱期間結的婚,那是因為當時的你覺得對方就是你要找的人,怎麼看怎麼順眼,再也看不到對方的缺點了,在這種情況下,衝動的也就結了婚。而你們談了十年的時間,這種衝動也就被衝散了,所以結婚的機率也就大大降低了。

    2.還有就是你們談了十年,也就理性了很多,每天在一起的情況下,你們互相之間能看到的或許就不是彼此之間的優點了,那時候的你們可能也就不會關心對方的優點,而是對方的缺點了,缺點看時間長了也就會產生厭惡的感覺,那時候想要結婚那就不自覺的要多加考量了。

    3.還有就是十年了,你們就看淡了結婚這種行為,覺得不結婚也挺好的,只要兩個人在一起不在乎形式,只要兩人相愛就能夠在一起,其實這種往往是最不牢固的,因為你們之間就沒有了束縛,很容易會有裂縫的。

    其實我們應該在在最美好的年紀做美好的事情,到了我們該結婚的年紀結婚再美好不過了,其實就是找一個真心對你的人,不在乎外貌,錢財,只要一顆真心,肯定就會換來一顆真心的!想結婚早趁早,莫要猶豫過後而遺憾!

  • 3 # 多哥的每一天

    我沒有和女朋友戀愛十年,我們在一起七年吧!最後分手了,分手是我提出來的,剛戀愛時是瘋狂的,不會顧及到困難,只要在一起就可以,再苦也願意,可是激情退去面臨的問題還是很多,比如我打工一個月七八千我根本買不起房子,連汽車我也買不起,租房子加上吃就沒多少錢了,她一個月也差不多七千到一萬可是她喜歡買買買,所以二個人看上去收入不錯可是不會管理自己所以根本存不下錢,加上年輕都喜歡玩慢慢就有種不和諧的感覺,她的父母認為我是個窮小子她女兒怎麼也應該找個當地人生活會好一點,根本看不上我,而我家覺得不靠譜她那麼喜歡玩有喜歡買,一看就是玩的人,雖然同居一起,可是總覺得沒有未來,生活慢慢平淡無奇,生活開始為一些小事爭論不休,互相的朋友有在旁邊吹風,造成了互相的猜忌,加上她身邊的男人趁虛而入根本控制不住事情的發展,當我提出分手時也許兩個人是快樂的,你要說搬離的時候互相有沒有傷害有沒有難過有沒有哭泣,我可以告訴你我有,畢竟七年不短,24開始的的年紀,31的分離的開始,五年過去了我至今為止還是單身,不是不想戀愛,而是害怕自己的現在,因為習慣,因為獨處,因為不在相信愛情,而對於她我保留了一張合照是最初的甜蜜,最初的夢想,最初的青春

  • 4 # 野媽奔騰

    人生會出現好多岔路口,我們會和好多人走散,包過摯愛的家人,以及親朋。

    緣分是最難把握的東西,報一顆平常心看待,當然會經歷痛苦期,會難熬,但時間會治癒這一切。

    把視野放寬,看看周圍生活的人,誰又能事事如願?

  • 5 # 六世情未央

    為什麼一對戀愛了10年的情侶,最後卻沒有結婚在一起?我的回答是,最後是否能結婚,跟戀愛多久沒有必然的聯絡。戀愛和結婚還是不同的,屬於兩個概念的範疇,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戀愛需要面對的和結婚需要面對的不一樣

    戀愛需要面對的和結婚需要面對的,是不一樣的。談戀愛需要面對的東西相對比較少一點,只需要卿卿我我,花前月下,兩情相投,就可以維持戀愛的繼續,甚至租個房子也可以談很多年的戀愛,需要面對的事情比較少,受現實的約束也比較低;但是結婚就不一樣了,一提到結婚,首先就要考慮到房子車子。還得考慮兩個家庭的匹配度,有一句話說得好,結婚是需要門當戶對的,雙方家庭差距太大,也是會影響到婚姻的穩定性的。所以我們就經常能看到這樣的現象,很多情侶在談戀愛時候是很好的,感情融洽,愛情甜蜜。但是一到面對婚姻的時候,就矛盾頻發,衝突不斷,最後分手。

    戀愛10年,時間有點太長了,雙方已經過了甜蜜期。

    戀愛的時間,是不宜太長的,戀愛時間太長的話,雙方的缺點都暴露無遺,而且愛情是有保質期的,時間長了以後總歸會平淡下來,也許平淡後的感情足以維持作為戀人,但是要面對結婚的話,這樣的感情就顯得不足了,反而不如正熱戀時候的激情。所以作為婚姻來講,戀愛時間不能長也不能短,時間太短的話,屬於閃婚,很多對方身上的優缺點沒有暴露,無法知道是否兩個人真正的性格相匹配,但是戀愛時間太長的話,兩個人的激情已經用完了,就像已經結婚很久的老夫老妻一樣,早已沒有所謂的激情了,也就是湊合過日子,但畢竟人家還有一紙結婚證的法律約束,有離婚的念頭也打消了。而只談戀愛,沒有結婚十年之久,有沒有結婚證這樣的法律約束,有沒有了男女之情的吸引,再讓他們結婚其實是比較難的

    能戀愛十年,說明結婚的願望原本不足

    一對情侶能戀愛10年而不結婚,只能說明一個問題,說明他們兩個人或者其中一方,沒有很急切的結婚的願望,或者是刻意在迴避結婚。否則一對恩愛的情侶,在熱戀的時候,會迫不及待的與對方定下終身。所以說能戀愛十年而不結婚,心裡面還是在猶豫的,屬於喜歡對方,但是不足以喜歡到想結婚,也就是俗話說的不夠愛吧,一對不夠愛的情侶,不用說相戀10年,就是相戀二三十年不結婚,也是可以理解的,就是不夠愛。

    總之,談戀愛還是應該抱著一種負責任的心情,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像這樣模稜兩可談10年戀愛的,其實對雙方都是一種不太負責任的行為,婚前的戀愛應該把握好時間點,不能太長也不能太短,在雙方都有相當的瞭解,並處於熱戀期的時候,這個時候結婚是最好的,戀愛不易,且行且珍惜,祝所有的有情人終成眷屬。

  • 6 # 嗨遊四方

    時間太長了!什麼事情都有保質期,愛情也不排除,比如我某個食品的保質期是1年,肯定越新鮮越好,感情也是最好的,十年過去了,牽手差不多左手牽右手了,你說結不結婚有意義。最後不一拍兩散去找新鮮的才怪!很多都這樣隨便找一個草草結果,將就過日子,到了最後感慨感情這東西就是騙人的…

  • 7 # crystal0187

    兩個人是否能夠走向婚姻和在一起的時間長短沒有關係,

    我們的爺爺奶奶和爸爸媽媽那個年齡的人,基本上都是相親,一見面就確定了,結婚吵吵鬧鬧一輩子也很少有分離的,但是到了我們現在這個時代,結婚離婚好像變得無所謂了,是我們現在面對感情的態度不同了,

    舊的年代,衣服破了,縫縫補補還可以再繼續穿,但是對現在的我們來說,衣服舊了,不喜歡了,我們直接就買新的了

    並不是說戀愛的時間越久,就一定能夠走到結婚,但是戀愛了十年,沒有走到結婚是令人很惋惜的,相聚和分離本是人間常態,我們要正確的去化解這種執著,在一起的時候用盡全力去愛,即使走不到一起,也要坦然面對分別

  • 8 # 梁先樺

    原因有以下幾種:

    第一,兩人相愛但是家人的不同意,最終被迫分手;這是現實生活中存在的,不同意有兩種原因,一以為男方太窮了,但是女方去那裡受苦;二是地方太遠了,不想女兒嫁那麼遠;

    第二,兩人因為矛盾分手,覺得不合適,不愛了;因為在生活中相處久了發現自己身邊的人太多缺點覺得自己不喜歡,或者再繼續下去也不幸福就分手了;

    第三,異地戀,出軌了,心變了;因為兩人不能在一起,身邊又有很多優秀的帥哥美女,一起工作久了認識久了就產生感情,發現自己愛上了,他們倆個就會在一起;

    第四,被金錢的誘惑;生活中還是有很多見錢眼開的人,小年輕小美女嫁給有錢人多的是,因為受不了金錢的驅使,就跟別人走了,留下很絕望的真愛過的一方;

    第五,生理需求得不到滿足;當然了很多情侶夫妻之間生理需求得不到滿足他們就會出軌,例子大把是,當出軌被發現之後,那感情就破滅了,再也沒有了信任。

  • 9 # 南桔子

    兩個人在一起久了是最會消磨人的熱情的

    為什麼有人說兩個人在一起兩三年就可以結婚了呢?

    那是因為兩三年可以看清一個人的性格和脾氣,能看到對方的優點,也能看到對方的缺點,這個時候雙方都能包容對方,一般在一起五年的情侶這個時候是會經歷一個過渡期的,從轟轟烈烈的愛情迴歸到財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中。

    真正的愛情是隨著時間的發展越發濃厚

    在一起十年還沒有結婚的這個時候就已經說明他們的感情已經出現破裂了,兩個人都任其發展,也不會想著去修復這段感情,再加上生活中各種瑣事會加快感情破裂的。

    還有一種就是已經想結婚但是對方父母各種阻攔

    父母的不同意,最終這對戀人還是敗給了現實。

    我以前看到一段小影片,一對情侶在一起五年準備結婚了,女方父母要男方出十萬彩禮錢,但是男方不願意出,所以分手了。最終這個男生用這個錢取了一個認識不到幾個月的女生。

    在一起五年的感情抵不上一個認識幾個月的,寧願花這個錢去娶一個陌生人,都不願意娶那個陪了他五年的女生。

  • 10 # 高中數學鄧老師

    這是一個普遍的現象。很多戀愛了很多年的人,反而沒結婚。大多數結婚的人談戀愛的時間都不會太長。

    1.婚姻跟戀愛是兩碼事。戀愛是基於喜歡和好感,而婚姻是基於利益的權衡。我們都知道年輕漂亮的女孩子不乏追求者,很多男性追求她。為什麼?她們漂亮可愛,追她們的男性有很多。只要是一個稍微漂亮點的女孩子都有好幾個追求者。

    鄧老師上大學時,班上有一個來自公安的妹子,很漂亮,班上好多男生喜歡她,還有別的班的男生喜歡她。不斷有男生追求她,有一次上課時,有一個山東來的坐到了她的旁邊,跟她套近乎。還有鄧老師的一個室友也很喜歡她,甚至想跟她結婚,但被他的父母及時阻止!他的父母覺得這個女孩個子矮了,基因不好,影響後代的身高。

    2.到了結婚時,無論男女都會比較現實。不是說彼此喜歡,談戀愛很多年,就一定會結婚。婚姻需要大量的物資條件來作保障,而談戀愛只需要有好感就夠了。很顯然,婚姻是門檻比較高的,只有滿足了條件你才能參與進來。

    3.一些女的,當初太年輕,太天真,太傻,以為把自己交給初戀男友,就會有好的結果,就會給她婚姻。但最後,卻慘遭初戀男友拋棄。鄧老師的助手的一個朋友就是這樣的人。他本來有一個漂亮的女友,人家把第一次都給他了,還經常陪他睡覺,後來他一次去松滋出差,搞促銷,喜歡上了一個松滋妹子,他狠心地拋棄了自己的女友。他的女友哀求他不要和她分手,但還是分手了,他還狠心地刪除並拉黑了女友的微信和電話。直到前陣子,他跟他的老婆鬧離婚,他才想起前女友的好,才後悔刪除前女友的聯絡方式!這就是報應。

    4.在沒領證之前,什麼意外都有可能發生!所以,你提前亮底牌是非常危險的,風險很大。人家把你玩了,玩膩了,就不會留戀你,到時翻臉不認人,你怎麼辦?現在渣男比較多。不是每個男性都那麼可靠,那麼有擔當和責任心。

    5.沒領證結婚,就可以過夫妻生活,解決生理需求。既然如此,他就會選擇先玩玩再說,不著急結婚。等把你玩膩了,就毫不客氣,把你踢開!所以,很多談了十多年的反而沒結婚。這麼久了,不結婚,是有原因的,只能說明他不愛你,不想跟你結婚!

    既然不結婚,都能過性生活,還可以換著過性生活,他就選擇不著急結婚。等那天玩累了,不想折騰了,再結婚。但你放心,跟他結婚的是最後一個女的,你這個初戀女友只是匆匆過客。也許,以後他會想起你的好,但他什麼也給不了你,反而深深傷害了你!

  • 11 # 靠山4

    當今社會談戀愛不久,男女雙方就同居在一起,此類現象普遍存在,並不是什麼大驚小怪的事。

    戀愛當事人自願,雙方父母預設,已成了一種不良習慣,戀愛和結婚一個樣,同樣過夫妻生活,認為是一件無所謂的事,法律觀念淡薄,造成長跑型戀愛方式。

    短者3一5年,長的5一10年,不辦手續不結婚大有人在。

    給玩弄女性者大開方便之門,玩夠玩膩後藉故把女方甩了,他又想用同一種方式,再去換口味償新鮮。

    說白了男的無所謂,倒黴吃虧的是女人,一個女人最靚麗的大好時光,被白白耗盡,身價貶值又何苦呢?

    希望戀愛中的青年朋友,和家長們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戀愛互相瞭解差時間不多了,雙方合適又相愛,在一年半不超越兩年時間內,結婚為最佳選擇,杜絕長跑型慘劇再次蔓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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