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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鄉村居士醉眼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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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高任鳥飛146022257
這個問題還真問對了,我就是被我爸媽從路邊撿來的,我父母並沒有隱滿我,那是我十九歲那年的國慶節,我放假在家,父母把我叫到客廳說有事告訴我,我看他們特別嚴肅,還以為玩電腦讓他們的不高興了,我座下後父親就特嚴肅的告訴我說,你以經長大了,成年人了,有件事該告訴你了,我認真的聽著,就聽父親說,楊洋你不是我們親生的是我Xx年從xx公園檢回來的,我聽到這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我不相信那麼疼愛我的父母會不是親爸親媽,這時媽媽說洋洋是真的,並把當時我穿的衣服,小被子讓我看,被子裡面用鋼筆寫了我的出生年月日,求好心人收養,媽媽等字樣,看到這些我明白了,這些年為什麼從沒打過我一次,即使再頭的錯也只是多說幾句,而姐姐確比我殘多了,常被父親訓的哭鼻子,這時爸爸說這些年找過你父母,但設找到,這時我才意識到每當我生日父母都要到那個公園那個老地方的意思了,父親接著說,當初你媽媽肯定有難處才這樣做的,有生之年你一定要找到她,那是你親生母親呢,我說讓我考慮考慮好嗎,明天告訴你們,那一夜我弟一次失眠了,我想母子重逢,也想了父母的養育之恩,經一夜的考慮弟二天早飯時我鄭重的向父母說明了我的想法,一,即然緣分使我們成為了一家人,成為了你們的兒子,那就要給你們做好兒子的本份,以後好好孝敬爸爸媽媽,二,關於找親生母親看緣分,如果有一天真找到了也不會離開爸爸媽媽的,因為是爸爸媽媽把我養大成人的,父母聽了我的話後只說了一句有良心的好兒子,我心裡當時真的挺激動的,,,,真快呀我今年都二十七了,女兒都一週了,和父母關係好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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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糧食飽中之保
按人性的本能,收養孩子長大成人後,都會設法去尋找,打聽親生父母的下落。好奇啥!一旦幸運找到了,並非是要回到他們身邊,而是更有足夠的意識,一定要好好贍養養父母,報達他們的養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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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esscia-x
我就是,我媽說,我的親生父母想要男孩。第一個生是女孩。我是二個。因為懷我的時候就沒想要,還不能流產(感謝那個年代不能人流。不然我就在馬桶裡了)所以不在意,我生出來簡直沒法看。還有病。嘴角都是爛的。小的像個小狗仔。
被現在父母收養,對我無微不至。我爸媽對我好的不要不要的。要不是我之前太淘太作不聽話。讓他們傷心,她們不會說的,我媽有一次氣話說的。我以為玩笑。結果是真的,我當時覺得無所謂,並沒有什麼情緒的波動,對父母只有愧疚和感激。反正爸媽對自己比親生的還好。而且我媽內個年代很多孩子都是抱養的。我同學就有好多,知道自己是抱來的以後都作,要找自己親生爸媽,我媽一度也很怕,天天惶恐不安。怕我也內樣。我堅決表態。只有她們是我爸媽。再沒別人。這份恩情無以為報。我特別愛我父母。現在也很粘著他們,但是不在家工作,休息我就回家。吃我媽做的好吃的。
我不懂,為何要找所謂親生父母,那不是跟陌生的人一樣的麼。,讓對自己真正付出無數心血的爸媽傷心,不值得。珍惜身邊愛你的人。不要花時間在沒用的事上。我對爸媽滿心感激。只想好好報答父母。就算生母找我,我也不會認。不能讓我爸媽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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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喬煙川
我的答案用一個詞語形容就是 : 極端。離開就不要回來,既然送養就不要再找我。生而不養,想孩子了對孩子愧疚了就想把孩子要回來,當孩子是物品,想送就送,想要回來就要回來。就算你老了,病了,又與我何干。罵我冷血無情,亦或是不孝的孩子,說什麼你父母都老了,他們當初也不想這樣做,看在他們年紀大的份上就原諒他們。可換個角度想一想,你把孩子送養給別人,那孩子肯定把收養的人當做親生父母,他哪裡知道你是誰,你說是親生父母孩子也不會相信,就算相信也不願與你相認,你為孩子做到的只是把他生下來,但沒有撫養他,所以,你沒有權利再把孩子要回來。再多的理由說多了都是藉口。付出與得到是相互的,你都沒有付出什麼,憑什麼要求別人對你掏心掏肺,生了孩子又怎樣,你沒有養他,還指望向孩哭訴自己絕不是故意要送養,被逼無奈才送養,說實話,換做是我死生不復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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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與不落
對於我是親生父母送人的還是賣給別人的,我並不知道,小時候就聽說我不是爸爸媽媽的孩子,是爸爸媽媽抱回來的,所以我不管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只知道我的爸爸媽媽就是我的爸爸媽媽,我不會去找親生父母,以後他們也不要來找我,我的心裡只有爸爸媽媽。謝謝爸爸媽媽把我養這麼大,女兒永遠記得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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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曉莉的家鄉情懷
若是我,我決對不會找,雖說親生父母給了你生命,不撫養你,你照樣無法成人,生母沒有養母偉大,至少我是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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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寸心魔69545358
我一歲半的時候被親生父母送給了現在的養父母。從那時候起就註定了我這一生的悲劇。打我記事起,但凡我有一點不順從我養父母的意思,我的養父母就會衝我吼:你是個沒人要的孩子,要不是我們,你早就死了。哪怕是現在,我三十好幾了,這些話於他們還是家常便飯,時常掛在嘴邊。我恨,真的,我的內心裡充滿了仇恨。我恨我的親生父母,既然生了我,為何又不養育我?我恨,我恨我的養父母,我恨他們自私,恨他們虛偽,更恨他們不知足。我恨,我恨自己。恨自己懦弱的性格,不管什麼事情都喜歡委屈求全,不敢去反抗。恨自己跟他們一樣的虛偽,明明很不開心,不快樂,卻偽裝的很幸福的模樣。明明不想活,卻偏偏給人活的很瀟灑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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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莂放棄請矗噯
我就是被送人的。我親生父母生了五個女孩,我是老五。把我送人了,也沒生出兒子。最後從全生的是男孩的人家那裡收養了一個男孩。
我被送人後並沒有過上好生活,而是被倒手了三家。最後我養父母花幾百元把我買下收養了。但是好日子沒多久,我養母在我四歲時因病去世。我就就跟我養父生活,一直到我九歲有了後媽。
我養父是個酒鬼,天天喝酒。我家很窮,我養父是得過且過之人,有酒喝就行。
我小時候飢一頓飽一頓,吃不好穿不好。經常一個人被鎖在家裡一天。我養父喝酒喝多就罵我,我小時候天天膽戰心驚的度過。
當時很多人勸我爸把我送人,他就是不送。
九歲那年有了後媽,後媽對我不是很好。這就不用說了,爸都不是親的,後媽能好麼。
我後媽跟我爸過了十五年,他們又分開了。現在我養父一個人生活。
我小時候生病,我養父就說,得病就死!
我被人家孩子欺負,不能說,說了就捱打。
小時候的環境非常不好,貧窮,缺愛,和精神折磨。
導致我性格很不好。
二十二歲那年,偶然的機會知道了親生父母,知道了我有四個姐姐,還有一個收養的弟弟。五個女孩都挺耐看,沒有醜的,最矮的身高都是163釐米,但五個女孩中,我個子最高,最漂亮。他們都這麼說,看照片也是。當時見面看熱鬧的鄰居們還戲稱我們是五朵金花。現在想想很難過,就不該和他們相認。當初為了養男孩竟然拋棄親骨肉,而且還不承認是拋棄。而事實在那擺著呢。 現在有十幾年沒見他們了,我對親生父母還是有怨氣的。但是已經這樣了,也回不到當初。他們會付出代價的,會有報應的,我只能這樣自我安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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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學會心冷
我雖然後來又被我家裡抱回來了,但是人生一開始就是悲劇,我前面一個姐姐,那時候90年代出計劃生育非常嚴格,就不能再生第三胎了。後面又生了一個弟弟,我老爸是獨子,農村重男輕女又特別嚴重,我阿姨有個兒子想要女兒,我家裡就把我給我阿姨,帶了幾個月,說我病的要死,我外婆抱我來我家說我不行了,要死了,後來我奶奶又把我要回來,可是從我有記憶開始,家裡對我不是打就是罵,家裡家務事全部要做,姐姐像公主一樣什麼都不用做,吃飯多吃點就被罵,不敢吃肉,餓了也不敢多吃,姐妹之間吵架一定是我的錯,打的一定是我,放假在家每天早上都要被奶奶叫起來洗衣服,說是姐姐要讀書太累,天啊,我比我姐姐小三歲,又個子小,我姐姐人高馬大的,讀書一直都是第一名,家裡當做不知道,姐弟考試好點又是獎勵又是到處誇獎,我一直覺得我長不高就是小時候經常餓肚子,真的多吃點飯都要捱罵,說貪吃,媽媽一句不聽話就是打,爺爺奶奶只疼姐姐弟弟,連親戚們都是一樣,我有時候還寧願被別人抱養,因為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是家人的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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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靈犀呀咿呀
如果是我,我不會去找他們的。
如果父母光生而不養,並且還是父母主動送人的話,那麼,再把孩子送走那一刻,父母已經親手把父母子女之間的親情給一刀砍斷了。
所以,我個人認為不管你過得好不好,別去給人添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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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劉金子
我是在十歲被抱養一個小廟尼姑養母那裡,我自願去,沒改姓,有抱約,遷戶口,可和父母來往。養母也窮,菩薩打了,靠工分維生計。我去是為了在城裡好玩(小廟在城邊,城鄉互插)。
養母一生未結婚是尼姑,脾氣暴燥。我也被周圍小孩欺負,大人小孩看到我們窮又沒人,把我們視為一種路邊小草,路過誰都可以踩一下那種感覺,並直叫我“小和尚兒”。有的小孩跟在我後邊追著叫“小和尚兒”也時編歌侮辱我養母。我就和他們吵,他們人多就打我,我也打,打不過,衣服扯壞了,回家不敢說。怕養母罵,後一次,養母知道了,還打我。叫我忍。然後一起哭,哭夠了對我說:“誰也靠不住,只有靠自己”。我記住了這句話。
我讀書,家務事多,放學後割草到生產隊喂牛,掙點工分,還去石廠打石槽,十公分寬,四十公分深,一米長1.2元。幾天才能打一米,人小力小,左手常被手錘打掉皮,流淌出來,用石沫灰抹一下又打,淚水汗水血流一塊兒,痛得很。回家還餵豬,煮飯,有時午飯沒吃又趕著上學,看到城市同學吃饅頭,米飯,我只流清口水,淚水都流乾了。放學了,同學打蘭球,乒乓球,玩瘋了,我還得去城裡廁所偷糞掙工分,同學看到我挑糞裝沒看見,用手捂住鼻子過去,大糞臭呵。我心裡不知什麼滋味。(當時我們高中班只我一個農村同學走讀,其餘有幾個半工半農還住校,剩下全是城市同學)。晚上回家假作業,養母賺油貴,煤油燈給我吹了,說浪費油,讀書沒用。我就去外面街上路燈下看書,天冷風割臉,夏天蚊滿身咬,心裡更難受。
“小和尚”這名伴我1977年考上大學後才消失了。
我剛工作幾年,養母去世。給我留下一座小廟(養母用自己不吃不穿節約的錢塑了“八大菩薩”)。
我和親生父母一直來往,和几子妹一樣孝敬父母,不分伯仲。
寫哭了,老淚縱橫,記念我養母
我生母現在守著廟,經佑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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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李子樹下4
我就是被撿來的。我現在都26了,結婚了。算是長大了嗎?我為什麼要去尋找父母?我的父母就在家裡啊,我爸,我媽,我姐,我家的所有所有人都在家裡好好的,我幹嘛還要出去尋找呢。小編你腦子有毛病吧。親生?是什麼意思? 送養又是什麼意思?我只知道我現在的父母就是我唯一的父母,我現在的家人就是我這個世界上唯一的家人。給我命,給我吃穿,供我上學,給我娶媳婦,我受一點傷他們比我還著急,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東西都給我,這不是親生父母什麼是? 不要在問這些問題,沒意義。生我的不養我,與我無關。養我的雖沒生我,卻大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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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情感小句子
每當看到尋親的節目就會淚流滿面,結婚後,媽媽把身世給我說了,媽媽一邊說我一邊流淚,就是覺得委屈,那種委屈也許只有被送走的人才能體會。
其實心裡是想找的,想知道親生父母有沒有想過自己,可也會理解他們不找的原因,都送給別人了,再找不就是打擾嗎,自己也對自己說過,不會找他們,把我養大的是我的爸媽
媽說,我出生後就被我爸媽從醫院抱回來了,是冬天十一月,那天晚上風很大,媽媽用被子包的很嚴實,直到現在我怕冷,我討厭冬天,結婚選擇夏天,生寶寶選擇夏天。
媽媽說:你也別怨他們,他們也是沒辦法的,能不怨嗎,從小到大有多少委屈?
爸媽對自己挺好,從小就被村裡的鄰居說誰誰家的女兒是哪裡抱得,就是不知道這小妞是在哪抱得,自己每次都裝作沒聽到,最難過的是自己的哥哥比自己大四歲,小的時候哥哥頑皮,哥哥討厭我,他知道我不是他的親妹妹,只有我姐姐才是他妹妹,每次吵架不高興就叫我掃把星,打我,雖然都是孩時的記憶,心裡是各種委屈,直到結婚,我才明白我要找個對自己好的,而不是條件好的
很想要一個女兒,不過自己的寶寶是男孩,孩子爸總是開玩笑,我們去抱一個好了,每次我很嚴肅,不要,孩子的心裡會難受的,那種難受我知道,當然法律也是不允許的。
就是想知道她有沒有找我,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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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夕陽落肩頭
沒想過這個問題 還是要看自己的實際情況吧 是被拐賣的 還是被生父生母拋棄的 後者這種情況我覺得我不會去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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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花好月圓40455
抱養的也沒什麼,父母對你視如己出,情同親生,幹嘛要去找狠心把你送人的無情無義的父母呢?在把你送人的那一刻,已經把和他們的親情隔斷。不必追究是什麼原因把你遺棄,即使知道世上還有遠在天邊的親兄弟姐妹也不必去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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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Rebecca351
應該認!畢竟血濃於水,親生父母當初可能有不得已的苦衷也說不定。不管怎麼說,親生父母還是要認的,畢竟是他們將你帶入這個世界,沒有他們就沒有現在的你!當然,更應該孝敬養父母,畢竟是他們親手把你撫養成人。 人,是有感情的動物,時刻都不要把那顆感恩的心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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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周道麼
說實話,曾經有一度,我真的懷疑過自己是抱養的,就因為父母更偏愛弟弟。
但是,看著自己跟父親非常相似的五官和幾乎與我形同孿生的堂姐,我只能接受事實。
想起一件趣事,現在很多孩子問父母:我是哪裡來的?
網上有很多妙味橫生的答案,我弟弟小時候得到的答案是:小漁船上的。
那時候,老家門前那條河經常有漁船經過,每次弟弟不開心了,就跟我媽說:我爸媽來接我了,我要跟他們回家了,不在你們家待了。
迴歸到原題,在我的家鄉,確實有很多女孩被父母送人了,通常是家裡的老二或者老三。
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父母想生男孩,結果屢次生女,只能把剛出生的女孩送人。
送出去的女兒,也有尋親的,大多數是過得比較辛苦,親生父母總會捨不得,願意給出適當的補償,表面看來也算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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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佛系大姐
我先正面回答一下吧!我想我不會!再說一下我自己和我身邊人的故事吧!
我自己其實很慶幸,我聽說過很多很多這樣的故事,因為孩子生下來有缺陷或者有病,父母無奈丟棄。。我生下來就有先天性心臟病,家裡條件也很差,但是父母沒有放棄我,努力的賺錢,給我找醫院治療,七歲的時候我做了手術,二十多年前花了幾萬塊,我很感謝父母沒有放棄我!我常常說父母給了我兩次生命!
再說我一個好朋友的故事吧!她生下來因為是女孩,親生父母想生男孩,所以準備溺死她,被同在一個村子的養父母知道後請求收養她,她才保有一命,即使現在她知道親生父母是誰,她也不願意認,也不想認,她說,她只承認養父母,他們就是親生父母,她只有一個爸爸媽媽,但她也不是恨親生父母,只是沒有任何的感情,沒有任何的交集。。
說這兩個例子,我想表達的是,生育則有責任!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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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等滿眼都是我的人出現
雖然沒遇到,但很噁心這種事,自己以前把孩子賣了,然後孩子的養父母把全部的愛放在孩子身上,那麼好的照顧,全部愛放在孩子身上,哦?看孩子有前途了,又厚著老臉要回來,當真不要臉,如意算盤打的太好了吧,好事全讓你們遇到了啊,賣的時候收錢,養孩子別人養,然後最後你又要要回去,別人的心血全部的愛啊,你們不是沒有當過父母,孩子以從你們肚子裡出來感到恥辱,你們整麼不在孩子病的時候要回去,在孩子叛逆的時候要回去,等別人付出完了,你們收好處,要是我,我這輩子只認對我有父母心得父母,你們不配有孩子,真的孩子不是養父母肯定死了,那既然當初這麼做,就應該當沒有這個孩子,不要在別人被父母,別人自己的父母培養好了,又來舔著老臉不要臉的想要要回去,太他媽不要臉了,出去被你賣,然後養大付出是別人,現在又要為了要錢認孩子,你們不配,真的至少對這個孩子你們不配,要是我的話,我不會讓我的父母給你們一分錢,真噁心,人至賤則無敵,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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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不要去認,因人而異,不同的情況會不同分析。一般尤其是從出生開始到十幾歲,親生父母沒有監護的話,實際上親生父母對你的感情絕對遠遠比不上養父母。這樣的話,要不要去認,有沒有太大的必要呢。養父母會很難過,真的。我有跟我媽聊過這個,一提這個我媽瞬間就哭了。而且,親生父母他們既然捨得拋棄,哪怕是沒有辦法,那也是拋棄了。 在道義上,我們成年後給親生父母一些資助,或者過年去看看什麼的,就很好了。至少我現在的選擇是,永不相見,如果可以的話。 在這個問題上,最重要的是,永遠都要更多地考慮養父母的感受。因為實際上他們才是最愛你的。 我以前是個很任性的孩子,家裡最小,爸媽和兩個哥哥寵著。知道身世之後,我才明白,誰對你好都不是說應該的。沒有血緣關係,能這麼疼我,真的是我的福氣。
很多人尋找親生父母倒也不是為了相認,也不是要拋棄養父母。我想還是為了一個心安,一個結局。一個人總是想要知道自己是哪裡來的。尋找生父母也是為了圓滿這個需求。
我覺得,如果我發現我是抱養來的,但如果我不知道我的生父母是誰,身在何處,我可能不會去找。但如果我知道我的生父母是誰,我認為我一定會去認,而且會真誠的當父母一樣去善待和撫養他們,和他們相處——如果他們願意與我相認的話。每個人都會做錯事,尤其是在某些特定的環境、條件和觀念之下。他們做的錯事,恐怕時間已經給了他們足夠的懲罰,我覺得我已經沒有必要再給他們加上一些痛苦了。我始終想不到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是不可原諒的,在生活裡,凡是能夠原諒的,我總是試著原諒他們,我視之這是勇敢。雖然他們沒有給我養育,甚至拋棄了我,但他們給了我生命,這是很重很重的饋贈,我沒有理由說服自己不去報答。我會更好的對待養育我的養父母,要比那些普通孩子做的更好,而且會繼續把自己生活的中心放在他們身上。他們的養育之恩不比生育的恩情輕一絲一毫,反而更重。養育大一個孩子,精心的教育,陪伴,要比生下一個孩子難上千萬倍吧。尤其是對一個沒有絲毫血緣的孩子,這份恩情不可謂不偉大。血濃於水,但比血還濃的,是情。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發表的一些私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