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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透過第三者認識我,並同我借到四萬元借款,其中三萬五千元是現金,五千元是微信轉帳,並寫了借條、收條、小汽車綠本抵押,並透過第三者付了幾個月利息,後來拒絕還本息,告到法庭,債務人與第三者作了書面情況說明的偽證,謊稱:債務人有借款意願,並透過我預防準備好的借條和收款,按照我的要求填寫好,填寫好後我一帶走了借條和收條,我擔心收不回錢,而我相信的人是第三者,我就將錢交給了第三者,沒有將錢交給債務人。後來第三者也沒有將錢交給債務人,這就相當於第三者同我借到錢,即是第三者收了錢,並存入了銀行(有當天銀行存款二萬八千元憑證),當時債務人是同意的,我也是認可的,後來也是第三者向我還款和還利息。債務人透過第三者要求我退還借條和收條,但我總是藉故不退還。 各位高人看看偽證有沒有破綻?如何進行反駁?望各位高手指點迷津,求破解,多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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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進階中的法律民工

    我看了下記錄,同一件事情,你提了三次相同的問題,沒有一次能描述清楚的整個你認為的事實。你的“謊稱“”部分也是前後矛盾。一會是債務人的描述,一會又加入了你自己的理解。

    就你描述的內容而言,你認為的事實未必是"事實",你一直在說對方在做偽證,那“偽證”部分是哪裡?債務人到底是否收到錢?你的依據哪,沒依據就說人家的是“偽證”,那你現在說的何嘗不是“偽證”。

    民間借貸能否成立主要是看“借貸合意”+“借貸事實”。你只要從這兩方面考慮就好。

    在有借貸合同的情況下,借貸合意對面是很難否認的,不是出個證明法院就能採納的。

    至於“借貸事實”,如果債務人堅持沒有收到錢,且跟你跟第三人的轉賬跟本次借貸沒有關係。如何證明你跟債務人之間存在“借貸事實”其實對於你而言,舉證其實是有困難的。但是對面出的所謂“偽證”,正好證明了債務人是明知你是因為本次借貸關係而支付給了第三人,而債務人認可。那麼“借貸事實”就存在了,所謂“偽證”反而是對你有利的,不管他們出於何種目的,你只要依據借款合同,堅持存在“借款合意”“借貸事實”就完了。甚至可以根據這份證明及他們之間的關係(好像在其他的問題裡面說他們是合夥的吧,你的描述太混亂了。沒法看。),主張債務人與第三人是共同借款,追加第三人為被告。人家都主動給你送彈藥了,你還要糾結沒發票?

    打官司不是那麼簡單的,你起碼要知道你自己要扮演的角色是原告還是“受害人”。搞清楚有理有據和苦大仇深的瞎嚷嚷有什麼區別。

  • 2 # 3124123200256

    在此我也曾困惑這樣的事情,第三者打人,還找Te的暗中相好的劈腿人渣作偽證,說被捱打的傷害者.罵第三者了,第三者結夥多人,截路打被傷害者,把被傷害者打成重傷住醫院,在此期間派出所調查猖狂的打人者,當地的直觀群眾照實說發生的過程,派出所不信直觀群眾,相信第三者收買的人渣做偽證,(當時那老人渣根本沒在場,是當地土霸王)。上勾結有關的官員,下結地痞混混,在當地是一霸。依仗背後有靠山出面做偽證。派出所規定造事打人者,打一拳罰款六佰元,打成重傷拘留並罰款判刑,無論打人者多麼猖狂惡毒,收買做偽證,事實勝於雄辯,那老娼婦百般敵賴,攪辯最終也沒逃出法律的制裁。昌天有眼,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作惡多端之人最終無論是天報、人報、法報總是要報的,相信正義戰勝邪惡。

  • 3 # 賢惠151688966

    雖然這是一筆借款,但這裡卻出現了除您以外的兩個人,您抵押了借債人的小汽車綠本和借貸欠條還有幾個月的利息對吧?但您這筆錢卻給了第三者,第三者又給扣押了。您在這件事上做得就欠缺?您應該當著第三者的面把錢給借貸人才對呀!因為您扣押的是借貸人的全部呀。借貸人當然要追您討要。這裡是打欠條的沒借錢,沒打欠條的第三者卻拿著您的錢。人家玩的是張冠李戴,偷樑換柱您中計了。您又沒有證據告第三者。現在借貸人可以理直氣壯的告您!人家打了欠條沒見到這筆錢?如果第三者抵賴?那您這筆錢就要打水漂了。您先報警吧,這屬於敲詐,警察會有辦法的。不要起訴法院,因為您手裡什麼可靠證據都沒有。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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