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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大都賢良淑德,琴棋書畫樣樣精通,但是地位卻不高。現代女子大都是十指不沾陽春水,學識不富,可地位卻極高?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是當代男子不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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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格物小書齋

    感覺題主對女性地位有一點刻板印象,不同時代不同階層不同身份的女性地位都是不同的,古代女性也不是個個都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現代女性也不見得都是十指不沾陽春水。都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古代女性地位不一定低

    一是存在時代差異,遠古時期還是母系社會,進入父權時代後,也不見得女性地位就低。漢代因為外戚身份被封侯的比比皆是,唐代杜甫還發出過生女尤得嫁比鄰,生男埋沒隨百草的感慨。宋代朝廷大臣很多都有懼內的名聲。

    二是存在身份差異,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妻的地位比妾高出許多,特別是明代以後,進一步強化了這種身份差別,可參見明代小說金瓶梅的描寫。

    三是存在階層差異。題主所說的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的,不管在什麼時代,只可能存在大地主大官僚大富商的家庭裡。培養一個才藝都要花費不匪,何況是多才多藝。古代普通家庭的孩子從小就要忙於生計,也負擔不起培養才藝的成本。而且題主說的很矛盾,往往古代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的女孩,也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別指望穿越回古代,多才多藝的女孩還會幫你砍柴做飯。

    二、現代女性比古代女性地位高的原因

    一是現代產業精細化分工,讓女性有了更多獨立的機會。古代是男耕女織,男性在農耕時代可以承擔更多生產勞動,地位自然相對更高。現代化產業的發展,推動智力因素超越體力因素成為現代生產的主要動力,女性在體力方面平均不如男性,但在智力情商方面反而更加細膩更有優勢,在社會生產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地位自然更高。

    二是獨生子女政策的實施,客觀上提升了女性地位。預設題主說的是中國的情況,80年代以來實施的獨生子女政策,中國家庭普遍只有一個孩子,不管生男生女,都從小當作寶貝,捧在手裡怕化了。會不會做家務,不論男孩女孩,看具體家庭的培養觀念,跟性別無關。

    三是性別平等的觀念,讓女性有了更多發展的機會。性別平等,法律上實施一夫一妻制,現代女性也有了更多的受教育機會,有了更加廣闊的選擇空間。古代女性不能接受官學教育,也不能參加科舉考試,現代沒有這些限制。

    小結

    題主說當代男人不行了,是個錯覺,不管什麼地域,什麼時代,都有行的男孩,平庸的男孩,也都有特別優秀不讓鬚眉的女性。在兩性關係中,地位高低永遠都是相對的,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才有更多的話語權和更高的地位。

    感覺題主的提問,是想要遇見一個多才多藝又溫柔體貼還能相夫教子的女孩,我覺得唯一的途徑就是讓自己不斷地成長,佔據更多的資源和財富,有能力保障你所想象中的女性體面理想的生活。否則即便你遇到了理想中的女孩,也會錯過她。

    最後說一句,在現代社會里,一個男性要有很高的地位,要強大到讓老婆不用工作是非常高難度的,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和一定的運氣,或者本身父母家底豐厚。我就做不到,所以該做的家務還是得做,該分擔的還是得分擔。

  • 2 # 文明有歷史

    古代女子和現代女子的地位差距極大,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從這個問題的句式來看,這個地位應該指的是社會地位。

    女子的社會地位,是由女子參與社會活動的能力決定的。

    人類社會的主要活動,一是進行經濟生產,這是與自然環境作鬥爭;二是進行軍事訓練,這是與外敵作鬥爭;三是自我保護,這是與社會作鬥爭。

    自然規律決定著種族的延續,需要女子的心思都放在繁衍後人上。所以,在智力、體力上,上天就削弱了女子的能力,以保證女子專注於繁衍後人。生養教育孩子的使命,是上天,或者說自然賦予的不可能更改的屬性。

    遠古時期,社會經濟生產活動,是進行採集漁獵。

    那麼,這個時代,女子的社會地位是很高的,具有絕對的話語權。因為,氏族社會的生存和延續,都要依靠女子。男子,在這個社會,只是輔助。利用強壯的肌肉抵禦猛獸,以及提供生育方面的必要條件。

    除了人類,其它很多的生物都是如此。許多雄性生物,出生的目的就是提供生育方面的必要條件,當這個使命完成,就會因為失去生存的價值而死亡。

    有了充足的食物,人類社會對人口的增長就有了很大的需要。

    這個時候,女子的家庭地位就不斷提升,社會地位就不斷地下降。家族要在社會上有話語權,就必須要有大量的子嗣,有充足的人力。女子的主要責任就是要繁衍後代,教育後人。這個時候,一個家庭是否能夠昌盛富有,就在於女子能否把家給管好。除了要大量地生育孩子,還得把孩子教好,更要處理好家庭關係,讓一個家庭和睦而團結。

    古代社會,女子的家庭地位十分高,遠遠超過現代社會。當然,這僅僅是指能夠擔起家庭責任的女子。如果女子失去了生育能力,或者生育能力有限,那麼久意味著這個家庭的衰敗。家庭一旦衰敗,女子就失去了保護。

    其要步入社會,參與依靠肌肉的社會活動,就處於弱勢了。在不再依賴於血緣關係組織起來的社會當中,對女子進行各種暴力侵犯的事情就隨時可能發生。古代社會,這裡指的是以農業生產為經濟基礎的社會,沒有強大的體能,無法用肌肉謀取生存的女子,隨時可能受到侵犯。

    女子一旦脫離家庭,沒有了保護,很可能會遭到社會上惡勢力的暴力擄掠。

    有的女子沒有強大的生育能力,為了鞏固家庭地位,也會購買被擄掠的女子,充當生育的工具。古代社會,這種現象很常見,一個家庭,這樣透過購買來的女子,就是女奴、小妾、丫頭。除了照顧家庭女主人的起居,就是給男主人生孩子,生了孩子也是女主人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女奴、小妾、丫頭,並不是這個家庭的成員,所以毫無地位可言。

    古代女子的家庭地位,指的是女主人的地位。女主人的地位是很高的,因為一個家庭是否興旺發達,全靠女主人。靠女主人帶來更多的家庭成員,靠女主人維護家庭的和諧,使家庭各個成員能夠團結起來,從而參與社會競爭。

    當然,相對的,古代女子的社會地位就十分低下了,其社會地位是以其家庭地位作為基礎的,其家族越強,社會地位越高。如果沒有家族,就沒有社會地位可言。

    比如說,古代社會的青樓女子,或者從事於演藝活動的女子,他們依靠出賣肉身以及聲色維持生存。這樣的女子,沒有絲毫的社會地位。而那些強大家族的女子,社會地位非常高。如果皇室家族,當了皇太后,還能執掌天下。

    古代社會,如果男子參與社會競爭的能力不行,還得靠女子在家進行紡織業生產,給予輔助。除了輔助丈夫,別無選擇,因為家庭是女子的保護傘。脫離家庭,就意味著失去了維持生存的能力。其命運十分悲慘。

    由於女子的社會地位取決於家庭地位,所以,古代很多的家庭,為了將其女兒嫁入豪門大戶。這個嫁妝多得嚇人。為了保證女兒的家庭地位,還會陪嫁通房丫頭。萬一其女兒生育能力低,還有通房丫頭作為保障。

    由於生育能力有通房丫頭作為保障,古代女子最需要的是處理家庭事務的能力,如何把一個家庭經營好,這個就十分重要。古代社會,對於娶妻是十分看重的,如果娶到不好的,沒有能力處理家庭事務的女子。這就意味著這個家就完蛋了。其影響,不僅僅是一代人。

    由於家庭是社會競爭的根基,所以很多達官貴人就擁有了娶多個妻子的特權。

    古代中國,很多朝代,對於不同的爵位,賜予不同的娶妻數量。平民只有一個妻子,納妾也是有規定的,必須是到了一定的年齡還沒有後人,這才允許納妾,還只能是一位。

    妾室因為生育女子多,而被扶正,還有多個妻子之間的競爭引發家庭矛盾的故事。這在古代社會,也是很常見的。由此,一些朝代,嚴禁扶正的事情發生,因為這對女子的家庭地位產生了巨大威脅。女子的心思放在了家庭地位的鬥爭上,不利於社會的發展。

    類似的社會現象還有很多。例如,窮人家的女兒,沒有足夠的嫁妝,又想攀高親,就會被嫁入豪門大戶當妾。甚至,還有直接賣女兒的。家庭環境越是窮的人家,生女兒就意味著大量的嫁妝,重男輕女的社會現象也就出現了。

    古代窮人家,說女兒是賠錢貨,這還是疼女兒的,至少其肯出錢讓女兒嫁一個好人家。不願意出錢的,其女兒的命運可想而知。一入豪門深似海,不僅見不到女兒,甚至是女兒的生死都有可能不知道。做妾,命運是十分悲慘的。

    除此之後,還有纏足的社會陋習。

    到了近現代,隨著工業社會的到來,機器取代了肌肉。

    很多的工廠需要女子的細心仔細這個能力,而不是男子的肌肉。很多的工廠或者工作,都是需要女子,因為男子的本性特徵根本幹不了,即使能幹,也沒有女子幹得好。這個時候,女子的社會地位就不斷地攀升了。

    相應地,因為有了機器,對人力需要就沒有那麼大了。對於人口的增長,就沒有那麼高的社會需求。社會需要的是高質量的人口,擁有更多學識的人口,而不是僅僅有肌肉那麼簡單。這個時候,一個家庭的社會地位,就不是說家庭成員越多,社會地位就越高了。一個家庭的社會地位,不是用人口的多少來衡量了,而是用這個家庭成員的工作性質和賺錢能力來衡量了。

    古代社會的家庭,往往是一個龐大的家族。而近現代社會,一個家庭,往往就是三口之家,包括丈夫、妻子、孩子。孩子的教育主要是透過學校教育來完成的,加上家庭成員不多,女子維護家庭的和諧和團結,其實就是處理好夫妻關係。

    女子對於家庭的興衰,作用已經不大。由此,女子的家庭地位不斷下降。比較普遍的社會現象,就是一個男子有了孩子後,妻子如果不能在工作上對男子有幫助的話,妻子在家庭的維持當中就失去的作用。

    工商業的發展,需要社會人口流動,對於流動人口的保護,比起古代社會,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具體的社會實踐中,要求都很高。這就決定個體,在社會上走動,不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同時,由於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越來越低,也有能力參與各種社會活動。

    這就要求法律必須對女子作出保護。沒有了家庭保護,女子只能依靠法律的保護。

    古代農業社會,對於男子與女子的社會職責有著很明顯的分工,男子衛國,女子護家。工業社會的到來,這種職責的劃分越來越模糊。由於女子的家庭地位越來越低,甚至淪為生養的工具,一旦生完孩子,女子在家庭中就失去了作用。其只能依靠在社會中活動來維持其家庭地位。一般來說,男子對於女子的這種社會能力,或者賺錢能力,並不看重。

    因為男子自己能夠做的事情,能夠自己賺錢,就不會依賴妻子。如果妻子不顧家,或者以為自己能夠賺錢,而輕視丈夫。那麼,離婚就成為了必然。一個男子,由於父系社會的傳統,需要一個孩子。而僅僅是如此。如果有孩子,妻子就不重要了。工業社會,參與社會競爭,對於家庭的依賴是逐漸縮小的。

    暴力原則是一切規則的元規則,這就決定了肌肉的作用是不會消退的。男子衛國,保護家國的責任是永遠不可能推卸的。一旦爆發衝突和戰爭,埋骨他鄉的,絕大部分,甚至全部都是男子。因為女子,絕大部分是沒有這個能力,這是由性別所決定的,是自然賦予的不可能更改的屬性。同樣的,女子護家,生養後代的責任也是不可替代的,這也不是男子能夠做到的事情。

    現代社會強調平等,這個平等只能是法律上的平等。

    性別不同,能力不同,所承擔責任自然不同。這是不可能一樣的東西。這個社會是一個分工合作的社會,一個人不可能做到所有的事情。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同樣如此。

    隨著女子在家庭中的作用越來越小,要保證地位,就只能透過參與社會活動來彌補。和平年代,對於男子保家衛國,也沒有那麼多需要,男子也要透過對家呵護,來彌補自身職責的欠缺。如果僅僅只是談利益,不談職責,不談感情。社會的系統就會被破壞,受傷的不僅僅是自己。

    就像離婚,受傷的絕不會是個體,女子、男子、孩子、社會、國家,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從而成為社會發展的阻力。現代社會,有許多女子因為有法律的保護,覺得不需要依靠男子,覺得自己能賺錢,什麼都能,從而忽視家庭,輕視丈夫。想要享有不用照顧孩子,不用操心家務,還可以自己賺的錢自己花。老了,還有養老保險什麼的,一輩子有法律保護,無憂無慮的生活。

    然而,法律的保護,是建立在國家強大的基礎上的。法律,更多的是紙面上的東西,不代表社會上就沒有人違法犯罪。法律的公正,國家的強大,這些,總體來說,都是男子所要承擔的職責,這些事情,都是要秀肌肉的事情。

    家不穩定,國就不穩定。國不穩定,社會就不穩定。一旦亂象生,沒有法律保護的社會,受傷嚴重的還是女子。

    總結來說:女子的地位,是由社會生產活動以及女子根本職責所決定的。不同的時代,需要不同,生產方式不同。女子的社會地位和家庭地位也由此產生了巨大的不同。古代社會,女子家庭地位高,社會地位低。現代社會,女子家庭地位低,社會地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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