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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源哥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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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希教育
當前,很多學校都開展了課後延時服務。由於是額外輔導,所以老師們會有一定的補助,然而最近有老師抱怨:校長不進班輔導,卻永遠得錢最多,這公平嗎?
就有這個問題,我談4點看法:
第一,任何事情都要考慮到領導,這是對校長的尊重。記得90年代,我們學校有一年辦了一個校刊,出版之後要給予編輯人員一定的補助。雖然校長沒有參與策劃與編輯當中,但是我們在造補助花名冊的時候,第一個寫的就是校長的名字。
錢雖然不多,每個人50元錢,但是,也要把校長的名字排在第1位,在校刊中也首先把他的名字寫在上面,這是出於對領導的一種尊重。
當然,私下裡也有人說,校長也太無恥了,連50塊錢的補助也要領取。不過,假如校長不領,那個補助怎麼到會計室結算呢?
第二,如果不給領導補助,在簽字的時候會遇到麻煩。記得有一年我們年級在造監考補助冊的時候,忘了寫上一位副校長的名字,剛好他就是主管財務的副校長,把那個冊子遞上去,需要領導簽字才能報銷,結果那個冊子被打了回來。
年級主任百思不得其解,這都是按學校規定做的,沒有哪裡有問題啊,校長為什麼要退回來呢?
後來有一個人一語點醒夢中人:原來是把這個管財務的副校長的名字搞掉了。於是,再重新造補助冊,把副校長的名字列入其中。果然,這次就順利地通過了。
可見,領導還是有私心的,你不把他放在眼裡,他就不簽字,即使錢不多,他不簽字你就不能報銷
領導有時不是要那個錢,他要的就是那個味。
第三,校長沒進輔導班,但不能說他沒有參與。領導背後也是做了事情的,只不過你沒有看到。在延時補課這個問題上,很多老師認為校長沒有直接參與其中,因此不應該領補助,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
事實上,不僅僅是延時補課,學校裡哪一項工作能夠離開校長的支援呢?如果校長不同意做這個事情,大家能夠開展這個工作嗎?所以只有校長同意的情況下,大家才可能拿到一點點補助;如果校長不同意,大傢什麼也得不到了。
另外,在延時補課上,校長要與上面的溝通,得到上級部門的允許,校長還要承擔由此帶來的風險和責任,所以雖然他沒有直接參與輔導,但是背後還是做了很多工作,只是你看不到而已——世界上很多事情的發生,不是你能看到,但是跟你息息相關。
第四,最後一點,老師要明白,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領導比普通老百姓拿得多,是自然的,不然他為什麼拼死拼活要當上領導?領導拿得多,付出的也多,就像領導在他的領導面前有多麼卑微,就會在下屬面前有多麼高傲一樣,這些事情都是相輔相成的。
所以,老師要想得開,作為學校的領導,拿這個補助也是無可厚非,如果你對這點不公平就看不慣,那領導們做的很多事情,背後的黑暗,你更是要憤憤不平了。
總之,希望老師能夠放開心,知足常樂。我相信人生是遵守能量守恆定理的,這方面失去,總有另一方面獲得。人家得到的多,總有比你失去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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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覓享之旅
在廣大農村,沒聽說學校有課後延時服務。你說的也許是私立學校?公立學校應該沒有,如有,遭舉報,校長不能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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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俺油菜
課後延時服務是學校按照上級要求實行的一種行為。校長為學校法人,掙錢多,沒什麼不公平的。
課後延時服務初衷就目前而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學生上學、放學時間與家長上、下班有一定的衝突。家長工作忙,沒有時間接、送學生,更沒有精力輔導孩子的家庭作業。為了孩子的安全,家長往往把孩子送到各種各樣的培訓班,小飯桌,補課班……這些良莠不齊的機構,一方面家長擔心孩子安危,一方面無形之中,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為服務學生和家長,各地紛紛推出課後延時服務政策。
課後延時服務職責課後延時服務是學校依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以學生和家長為物件所開展的一種服務行為。我們地區稱其為彈性離校,從2017年秋季開學伊始執行。我們市轄13個縣、區,在市域範圍內統一實施,各縣區地方政府統籌安排,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學校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學校由校長總體負責,根據校情和學情,組織部分教師開展服務。校長負全責,全程跟蹤,我們學校校長几乎天天最晚離校,拿點報酬無可厚非,即使最多,大家也沒什麼異議。
課後延時服務實施我們地區的課後延時服務,即彈性離校,由市財政每年統一安排資金。市財政統一撥款到縣、區政府,實行專款專用,並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專人負責全程監管。依據相關要求,統一撥款標準,每名學生每月45元。實施過程中,具體時間和內容及要求,由學校結合實際,酌情安排。我們區中學還是以上課或輔導為主,小學主要開展激發學生興趣的實踐活動。時間充分考慮家長需求,一般小學晚上5:00之前,中學晚上6:00之前。校長與管理者每天值班,自然也有一定報酬。校長掙錢多一些,請不要胡思亂想,只是校長要擔最大的責任,根本談不上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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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山村老師看教育
課後延時服務,校長不進班卻永遠得錢最多,這公平?說實話,分配方案都是是學校領導群做的決定,你覺得這樣的分配會公平?不久前,網上公佈過一份績效工資的分配方案,引發了人們的熱議。校長的獎勵性績效浮動基數為150%其他的中層領導都在100%以上,最差的都有100%,唯獨一線教師的是70%。
看到這樣的分配方案,你覺得公平?更有網友爆料稱:校長不上課,年終績效分20000元,而奮鬥在一線的教師,因為缺勤而一分沒有不算還被倒扣200元。像這樣的例子網友們舉了很多。其實很多時候,涉及到錢的事情的時候,往往矛盾就是最大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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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右拾遺
公平的賬不能這樣算。
別看校長少勞多拿,其實校長才是學校的弱勢個體,他們為學校的付出不是老師能夠看得見和理解得了的。
校長是學校第一責任人,他對學校負有完全責任。
可是教育局在處分這名犯罪老師的同時還處分了學校校長,校長被撤職。
你說,校長冤不冤呢?
當然不冤,因為他是領導,他負有領導責任,當然不冤!
鼓吹領導吃苦在前享樂在後,多付出少回報,同樣犯了“只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的錯誤。
校長也是人,既然是人,那麼人性就不會有兩樣,因此,校長會多拿多佔,默許甚至慫恿手下對自己的“示好”。
所以說,老師要保持平和心態,對於課時延時費用校長多拿一點,少進班一點,不要太太斤斤計較,校長雖然沒有進班,但是精神上的付出並不比老師少。
這是不是有點孟子所鼓吹的“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謬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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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指尖教育天下
不管老師們願意不願意承認,目前情況下,一個學校的發展,決定因素是校長。學校發展的好,校長居首功,反之,學校發展的不好,校長是罪人。
既然如此,對於校長多拿錢也就不要看不下去。校長不是老師,工作內容本來就不同。校長負責的主要是教育管理工作,很多具體工作還是由老師來完成。工作分工不同,但校長的工作確實比老師重要。所以老師們不要什麼事情都覺得不公平,世間萬物本來就不能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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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雲頂上看教育
2017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釋出《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延時服務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
開展中小學學課後服務,是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學生困難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意見》已經很明確地指出課後延時服務是為了服務人民群眾、幫助解決上學困難的問題,使人民群眾對公辦基礎教育更滿意。公辦學校、教師要主動承擔起學生課後服務的責任,而不是以開展課後服務來獲取報酬、增加收入。參與提供課後延時服務的教師,在獲取補助時所遵循的公平原則也並不是平均主義,校長是學校的第一責任人,任何一件事情的成功實施都要經過校長牽頭進行佈局籌劃,而且要克服重重困難。
一、校長要組織制定切合本校的課後服務工作實施方案、服務的時間、服務的內容等,並且要上報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備案。二、校長要組織研究制定課後延時服務的各項管理制度,以確保這項服務能安生順利地開展。綠刺柏所在的學校在2018年開展課後服務時就制定了許多規章、制度,如《課後服務管理機構及職責》、《課後服務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參與課後服務人員管理制度》等,所有這些制度都需要校長把關以確保萬無一失。
三、校長需要籌措保障課後服務資金。國家規定採用“政府購買”“財政補貼”的形式對參與提供服務的學校、人員進行補助,禁止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有的地方富裕,財政補貼就多,有的地方市財政出一點,剩餘由區縣財政負責,可區縣財政又沒錢,所以只能由學校想辦法。綠刺柏所在學校市財政給每個學生補貼1元錢,縣財政無錢補貼,只能學校自己想辦法。校長就很傷腦筋,因為學校所在城鄉結合部,學生家庭都為農民,收錢家長不願意,校長也擔心投訴,所以校長思索再三,決定不向家長收取任何費用,校長頂著壓力和全校老師克服困難,用市裡下拔的近10萬元來做課後延時服務。
四、校長需要決定哪些老師可以參加課後延時服務。校長要根據課後服務內容來確定參與老師,但老師們聽說還有補貼,有精力的大部分老師都想參加,校長就要得罪一老師來確定人員。綠刺柏所在學校因條件限制,只能開展語數外作業輔導、閱讀、體育興趣活動,課後服務人員只能由這些科目老師組成,校長不得不費盡口舌給別科的老師做工作,請求別科老師從學生出發、從大局出發,不要和參與人員爭。
五、校長需要合理分配參與課後服務人員的補貼及相關費用。由於國家下拔的資金有限,很多學校頂著風險向家長收取一部分費用,但不能多收,有的學校不敢收,總之課後服務開展起來什麼都要花錢,如水電費、器材費、教師補助、管理人員與保安補助,可資金的蛋糕就那麼小,分不過來。沒有課後延時服務,老師們可以備課或回家打理家務,現在要多工作1小時,一節課才補助不到10元錢。老師們報怨不公平,雖然是做公益也不能這樣損害老師的利益,校長又不斷開導老師要為學生們多想,開導不成的校長就強往住壓老師。校長是真難做,一方面要響應國家政策,另一方面要克服資金短缺的困難,另外還要做老師的思想工作。
六、校長需要全面負責課後延時服務期間的安全工作。儘管課後延時服務是一項民生工程,做好了群眾會感謝,但安全上出了問題,群眾就會鬧到學校以及上級部門,弄不好校長還要被免職。綠刺柏所在學校校長每天都尊蹲點學校,課後服務的深間總要在教室巡查,排除不安全因素。放學後要把每個學生都看著,由家長接走才最後一個離開學校。
綜上六條來看,校長雖沒有進班具體服務學生,但課後延時服務的每一個環節都少不了校長的操勞,每一天校長都要承擔巨大的責任。普通教師不在其位不謀其職,體會不到校長的付出,其實校長是課後延時服務最主要的參與人員,為什麼不可以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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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種金易
沒錯,校長往往得錢最多,這是許多學校目前事實存在的事。要不,你也當校長哇。這點算什麼,去看有些學校的考核方案,看人家的績效分配原則,
不止是課後延時服務,基本有利益的事,某些校長都必須得一份:這是“顯規則”。學校畢業班補課,總務後勤的節假日校建誤工,監考及改卷……哪一項有校長親臨現場做事了,哪一個造領補助表時敢不把校長的大名放最前面,甚至佔大頭?如果你說:我敢!那這種表可能無效,下次因故由別人來造……套路雖然不深,道理普通老師都秒懂,更何況造表的還是校長下屬(更是心腹)。
不久前,網上公佈過一份績效工資的分配方案,引發了人們的熱議。校長的獎勵性績效浮動基數為150%其他的中層領導都在100%以上,最差的都有100%,唯獨一線教師只能得70%。
大家看到這樣的分配方案後,有人覺得公平嗎?更有網友爆料稱:校長不上課,年終績效分20000元,而奮鬥在一線的教師,因為缺勤而一分沒有不算還被倒扣200元。像這樣的例子網友們舉了很多。其實很多時候,涉及到錢的事情的時候,往往矛盾就是最大的時候。
也有人說(尤其是校長),心裡也不服:我校長也是人,有時多拿多佔,可以有的;有的也是手下對自己的“示好”。造補助表的時候,誰敢比校長得的多?
其實,一般老師要保持正常心態,對於課後延時費用校長多拿一點補助,即使他卻少下班甚至不下班,大家也不要太斤斤計較。
對於學校工作,或許大多數校長沒真正出過力,但精神上的付出並不比老師少。
如果是初中,還有《畢業班考評方案》之類獎勵,雖然校長不會親臨一線教畢業班,但學校中考考得好後,兌現獎懲獎時,校長一定有辦法比普通老師拿更多獎勵——最不濟也能得個平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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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學校沒校長統管全域性當然不行,應得但不能最高而且還“永遠最高”?最高的應該是一線指導的老師更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