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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徐言法事

    1、醉酒駕駛機動車,無事故,被交警查獲,構成危險駕駛罪,最高刑為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如果酒精數不超過200,認罪態度比較好,那麼緩刑的可能性比較大。

    2、醉酒駕駛機動車,撞死一人,負事故的主要責任以上的,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沒有逃逸情節,最高刑為有期徒刑三年。積極賠償取得諒解的話,緩刑的可能性也比較大。

    3、需要說明一下,醉酒駕駛機動車本身構成危險駕駛罪,如果撞死一人,同時構成交通肇事罪,而交通肇事罪相對於危險駕駛罪為重罪,會把危險駕駛罪吸收掉,只能擇一重罪處罰。

    4、單純從刑期來看,題目中的兩種情況,後一種情況的交通肇事罪量刑要明顯重於前一種情況的危險駕駛罪。

    5、危險駕駛罪屬於故意犯罪,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犯罪。對於律師犯罪來說,這兩種犯罪可謂天壤之別。

    《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危險駕駛罪雖然是輕罪,但是需要吊銷律師執業證書——俗稱丟飯碗。

    交通肇事罪雖然是重罪,但是屬於過失犯罪,不會弔銷執業證書。

    6、假如一個律師喝醉了酒,鋌而走險開車,不小心撞倒一個人,奄奄一息,他會怎麼辦?——細思極恐!

    7、以上,供參考。

    我是徐言,一個靠譜的法律人。

  • 2 # 法眼掃描

    我就不清楚,題主為啥非要說“兩位律師”而不是說“兩位老闆”“兩個人”,律師偷你家東西了?還是給你家門口扔垃圾了?咋非要強調是“兩位律師”呢?

    對律師來說,哪種後果嚴重?

    1、醉駕無事故被查

    這種情況下,構成涉嫌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

    舉個名人的例子吧:2011年5月9日晚,高曉松因酒後駕駛,造成四車追尾。10日下午4時15分,高曉松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2011年(5月17日)下午高曉松醉駕案在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最終,高曉松以“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6個月,罰款4000人民幣。

    危險駕駛罪是故意犯罪。

    2、醉駕撞死人

    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

    3、醉駕撞死人反而能保住律師證

    《律師法》第49條 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也就是說律師只有故意犯罪的才吊銷律師執業證,過失犯罪的反而不弔銷律師證。

    對於本問題來說,就是醉駕撞死人反而不弔銷律師證,醉駕不出事反而吊銷律師證。奇怪不?

    對於犯罪後果來說,當然醉駕撞死人嚴重多了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大家想一想,兩個人都是醉駕,一個沒出事,一個撞死了人,哪個嚴重?當然撞死人的嚴重啦,這個就不多說了。

    結語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站在律師是否吊銷執業證的角度考慮,好像醉駕不出事更嚴重,但從犯罪行為的後果來看,醉駕撞死人的後果嚴重。

    是不是感覺有時候法律也很奇怪?

  • 3 # 信凱律師事務所

    後者重。

    前者醉駕,被查獲,構成危險駕駛罪。

    後者醉駕,撞死人,同時構成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

    積極賠償只是一種悔罪並獲取諒解的表現,有利於在量刑時減輕或從輕,但並不改變問題的本質。

    不考慮法律問題,撞死了人怎麼也比酒駕要更嚴重吧? 那可是人命

  • 4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了,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當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嚇了一跳,兩個律師都醉酒駕車,這在現實生活中,存在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但是生活中往往就出現了這麼一種情況,前幾天我剛碰到了一個案件。

    律師醉酒駕駛。

    交警在晚上進行夜查的時候,查獲了一名醉酒駕駛的人員。經過詢問,我們知道了他竟然是律師。他所提出醉酒駕駛的理由很簡單,因為近半年多都沒有接到一個案件,生活得非常的困難。晚上喝了點酒,駕駛車輛。

    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了128,經過到醫院提取了血液進行酒精檢測化驗,血中酒精含量是132。

    最後的處理結果也非常的簡單,駕駛證被吊銷,五年內不準重新考駕駛證。最終以危險駕駛罪追究了刑事責任拘役兩個月,罰金1萬元。我聽司法局的朋友介紹到,這名律師的律師資格證將會被登出。當時我的第一個想法就是,這個律師最後的一場辯護竟然是為自己的辯護。

    透過這個案例,我們應該知道,不論生活中出現任何問題,都不能醉酒駕駛,醉酒駕駛的代價太大。

    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後果有多嚴重?

    一名律師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員死亡,醉酒駕駛。首先,在民事賠償方面,保險公司在商業險的範圍內將不予理賠,自己將承擔高額的民事賠償。

    這位律師也應該清楚,將會以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提起訴訟。根據目前我們國家現行的法律規定,醉酒駕駛致人死亡,承擔全部責任的將會追究刑事責任3~7年,終身禁駕。

    可能有的人說,取得了死者家屬的諒解,將會判緩刑。但是這個犯罪記錄將不會消失的。而且他的律師證也保不住。

    兩者的共同後果。

    兩名律師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而且都會被留下犯罪記錄的,不僅僅影響到自己,而且還將會影響到子女今後的就業上的選擇。目前在我們國家,有很多工作是不允許直系親屬有犯罪記錄的。

    這兩名律師今後的律師證,應該是保不住了。因為我們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有犯罪記錄,律師資格是要被吊銷的。

    後果誰最嚴重呢?

    他們兩種後果區別最大的就是,將人撞死的那名律師在民事部分,自己要承擔很大的賠償。因為醉酒駕駛後,保險公司在商業險的範圍內是不予賠償的。目前我們國家死亡的賠償金是非常高的,基本上達到了100萬左右。除了強制險的18萬進行賠償完之後,剩餘的部分將全部由律師自己來承擔。保險公司在強制險賠償完之後,還可以向律師直接追償,強制險賠償的18萬。

    在我們的工作中,經常會碰到有的人,因為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之後,作為駕駛員的這一方也是傾家蕩產。

    我的個人建議。

    雖然說這個題目出得讓人感覺到發生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目前交警部門在路上,查獲酒後駕駛的駕駛員,可以說在我們社會中,各種工作的都有,很多人就是知法犯法。除了咱們普通的老百姓醉酒駕駛之外,有很多公務員也存在醉酒駕駛的行為。

    醉酒駕駛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對於自身來說,除了有犯罪記錄之外,很多人會因此丟了工作。發生交通事故,有的人甚至為此而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負擔。

    讓我們所有的駕駛員一定要記住,醉酒駕駛不僅僅影響到你自己,將會影響到你的家庭,不要為了喝酒時的一時痛快,而後悔一輩子。

  • 5 # 開啟車窗看景色

    顯而易見,在形式上後者重於前者,在主觀意識上兩者後果同樣嚴重,都在犯罪!

    為什麼拿律師舉例子呢?難道是律師懂法,繼而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別忘了在醉駕這條法律上,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都要一視同仁接受法律的處罰,都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及危險駕駛罪,但處罰形式是有所區別的,經濟損失也是不一樣的。

    醉駕無事故被查獲的應負什麼責任?

    首先,酒精含量的多少,是醉酒駕駛處罰輕重的一個重要環節,酒精含量越多,處罰的力度越大。其次,就是醉酒駕駛處罰的共同點。

    1、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營運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照,終生不準駕駛營運車輛;

    3、並處罰金(不固定,以法院判決為準);

    4、處以6個月以下拘役。

    醉駕撞死人,但積極賠償所擔負的責任:

    1、醉酒將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入刑,造成人員傷亡,刑期一般在三年以下;

    2、積極賠償,取得受害家屬諒解(諒解書),可獲緩刑;

    3、判決後會處以罰款;

    4、吊銷駕照5年,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身禁駕;

    5、保險公司可墊付交強險最高限額18萬元,事後可向肇事者追繳,其餘部分由個人負責,醉駕在保險條例免責範圍內不予賠付。

    兩項對比,後者明顯比前者嚴重,經濟損失也比前者高。

    醉駕罪名一旦成立,企業員工可被解除勞動合同,律師有可能被吊銷執業證書。

    綜上所述,就是兩個律師醉駕的不同處理結果,即有區別,又有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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