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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探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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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梧桐樹保險網
一般來說,想把孩子一生的保障都做足的家長也不在少數,但過早考慮孩子的終身問題並沒有必要。
家長們只要力所能及地做好孩子參加工作以前的保障就足夠了,至於以後的保險保障還是由他們自己來規劃。孩子還小,未來不能確定,比如職業、經常居住地、收入、甚至國籍都有可能變動等等,太早規劃並沒有太大作用。
另外,保險產品也在不斷更新,孩子的保險,要視家庭的經濟狀況來決定,不能一概而論。一般的家庭情況,主要先考慮大人的保障,然後再考慮孩子的保障。孩子成長階段的保障,建議應以醫療和意外為主,以保障孩子成長過程中,因意外、感冒、發燒等引起的各種治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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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聖保
小孩子買保險,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就可以了,沒必要買終身壽險。
說難聽一點,比起小孩子成長過程中夭折,家長更擔心小孩子疾病或者意外,需要支付很多醫療費,家裡拿不出錢看病。
得了病,有希望治好,但卻因為沒錢,不得不放棄治療。
這種絕望的心情,是為人父母難以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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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今天改變認知
首先你要明白你買保險解決什麼問題? 家庭經濟狀況來選擇。建議孩子以重疾和醫療為主!
壽險一般是以疾病、意外身故或全殘為賠付,保費低保障高,適用於家庭頂樑柱!身價保障(收入損失)!受益物件主要是你愛的人;
重大疾病主要解決大額醫療費用、後續護理、保健、請人照顧、因病不能正常工作而導致的收入損失;
目前國家規定孩子的身故賠付不超過20萬,為什麼要這樣規定? 一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二是孩子相對於父母身價保障沒有那麼重要,因為孩子到成家立業之前不創造收入的。
如果是一般收入家庭,建議你直接投18歲前重大疾病保險賠保額、身故或全殘退保費那種純重大疾病險,18歲後身故、全殘賠付保額(成人之後就自動擁有身價保障 ) 。比較便宜,價效比高!
保障型重疾險產品主要形態:
1.以終身壽險為主險設計,附加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
此類產品通常會設計成壽險保額比重疾險保額多1萬,因為此類產品通常會附加很多意外、醫療等附加險一起銷售,為了防止重疾賠付後,主險保額同時降為0,導致保險合同失效,因此主險會加1萬保額。
2.第二種產品形態是主險以重疾險設計,保障責任涵蓋身故責任(18歲前退保費,18歲以後賠保額),可以不附加其他險種
重疾的保額和身故的保額是共享的,兩者只給付其中之一。我推薦那種。
3.第三種形態是純重疾保險,只保障重疾 ,保障責任,無身故理賠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得了重疾,所交保費變成了理賠金;如果沒得重疾,所交保費沒有返還。是屬於消費型的險種,其優勢就是價格便宜了很多。
咱們以一款產品來看一看身故和重疾是如何進行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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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康博士講保險
給孩子買終身壽險?孩子的健康保障齊全了嗎?家庭其他成員的保障配齊全了嗎?如果沒有的話,就不建議給孩子買終身壽險!如果健康險都配置齊全了,也沒有了加保的空間,在考慮終身壽險!
終身壽險是幹嘛的?財富增值的利器,是以人的生命價值轉換財富的唯一工具。我在多次講壽險作用的時候都會用這樣一個例子:
全世界最富有的人種——猶太人,就是利用壽險發家的!並且把壽險當做每代人家庭必備的險種一直延續到今日。猶太人第一個投保壽險的,比如100萬保額,身故後傳承給他的子女,子女用這裡面的20萬在買100萬保額的壽險,拿剩餘的80萬用於股票、基金、證券的投資,孫子孫女依然用其中的20萬在買100萬保額的壽險,在傳承給他們的子女,所以這個家族一直有錢,如果哪代發家掙了大錢就多買壽險的保額,就算哪代敗家了,也不影響後代繼承財富,這就是壽險!
題主考慮要不要給孩子買終身壽險,那就說明已經瞭解壽險的作用,為孩子買的好處是用同樣的預算,可能獲得更高的保額,造福的是孫子輩的人。這份超前的深謀遠慮不是一般華人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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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關常平
看孩子自己
1、看孩子的年齡
保險行業的明文規定,未成年人的身價一般不得超過50萬,目的很明確,為了防止道德風險——當然了,這種規則不是防君子的,是防小人的。
所以,你給孩子買壽險,也超不過這個數。你可以買,也可以不買,但年齡和法規是排在前面的第一要素。
2、看孩子的能力
有的孩子還在上學,做爸爸媽媽的小寶貝,有的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事業,賺錢養家了。孩子能賺錢,就證明有社會認可的身價了,身價多高,一般壽險保額要跟上的。但,法規面前人人平等吧,雖然身價高,但壽險還是50萬吧。
看孩子家長有錢難買我開心,對吧。
有錢還不能任性嗎?這任性難道不有一份就是給孩子買終身壽險嗎?
更何況,有的孩子還叫王思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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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毛線的那端
要不要給未成年的孩子買壽險產品?一直是個備受爭論的問題,先來看什麼是壽險,壽險是一款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事故的人身保險。
簡單說,人走了,留下錢。
同時銀保監會對於未成年人的以身故為賠付目的保險金額有特殊的限制
不管身故保額有多高,但是在實際賠付當中,必須按照銀保監會的規定執行
再有最為主要因為未成年人並不承擔家庭收入的經濟責任,所以給未成年人配置壽險對於家庭經濟的實際補償的作用不大
但其實現在很多的重疾保險產品就是個壽險
像平安的平安福,主險為壽險附加重疾保險
一些年金類的保險產品也應該算作壽險的當中,壽險的實際分類也分為多種
每一種壽險產品的實際作用也不盡一樣,要不要給孩子配置壽險產品,關鍵是要看該產品在家庭中的實際作用,不用的壽險能滿足不同家庭的需求,所以,壽險到底該怎麼買呢?慢慢看
1.定期壽險
定期壽險,是指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或全殘,則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若保險期限屆滿被保險人健在,則保險合同自然終止,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並且不退回保險費。
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歲、60歲等約定年齡等多項選擇。
主要作用防止家庭經濟支柱身故後,家庭失去經濟依靠,特別是家庭主要經濟支柱,保額要起碼涵蓋子女撫養 父母贍養 房貸 車貸 其他借款等
(1)定額定期壽險 保障期內保額不變化
舉例A先生30歲,經家庭財務分析,選擇華貴大麥正青春定壽,保額100萬,保障期間至60歲,交費時間為30年,保費850元/年 在交費90天后,身故全殘保險公司會賠付100萬,用於子女撫養 父母贍養 房貸 車貸 其他借款等
(2)減額定期壽險 保障期內保額隨時間減少
舉例A先生30歲,經家庭財務分析,選擇中信保誠禎愛減額定壽,保額100萬,保障期間至60歲,交費時間為25年,保費770元/年 在交費90天后,身故全殘保險公司會賠付100萬,用於子女撫養 父母贍養 房貸 車貸 其他借款等,隨著時間增加,孩子需撫養時間減少,需還車貸房貸逐漸減少,A先生保障額度會每年相應減少
定期壽險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優點,槓桿比大,家庭經濟中斷的最好保障,家庭經濟責任的最好保障
2.終身壽險, 是指不定期的身故全殘保險。保險合同訂立後,被保險人無論何時身故,保險人均應給付保險金,所以終身壽險是一定會賠付的保險。
主要作用
合理避稅
對於希望把資產留給下一代的人,以達到轉移資產,合理避稅目的的人說,保險是規避債務的一種好方式。
理財增值
購買分紅投資保險能達到理財的目的。一般情況下,保險的理財增值功能較弱,保險的增值,最主要的決定因素是時間,而非回報率。終身分紅保險,可以最大限度利用時間的因素,獲得保險複利遞增的神奇效應。
“終生壽險”既解決了現實生活中的經濟風險對家人可能造成的傷害,又確保為家人留下了一筆高於投資的財富,是一種明智的理財手段。這種保險適合於收入比較穩定,較高資產,希望有穩定的回報又不想自己參與投資的人士,也是投資者希望賺取避稅收入和財產完整繼承的好選擇。
(1)定額終生壽險 保障期內保額不變化
舉例A先生30歲,經家庭財務分析,希望未來合理傳承
1000萬,選擇守護E家終身壽險,保額1000萬,保障期間終身歲,交費時間為30年,保費72000元/年 在交費90天后,身故全殘保險公司會賠付1000萬,並指定受益人,用於家庭財富傳承
(2)增額終身壽險 保障期內保額逐漸增加
看個產品 (信泰如意享)
先來看看賠付收益領取的條款
前期的槓桿很低,交費5年計算,前五年身故賠付已交費的160%,但由於交保費能按照固定利率複利遞增,越往後保額越高,每年增加3.5%,寫進合同,槓桿呈現為前低後高的。
這也就是說該產品具有了一定的理財作用,並且鎖定收益,同時交費期滿現價即大於所交保費,這時候客戶就可以靈活地運用這筆資金,選擇減保或者退保,透過減保取現的方式
獲得一筆現金流。那麼,是不是可以利用這種靈活,來為孩子提前規劃一筆教育費用或者婚嫁創業金呢?
舉例說明A先生30歲,經家庭財務分析,為0歲孩子選擇信泰如意享終身壽險,保障期間至終身歲,交費時間為5年,保費5萬元/年,約定孩子18歲時每年領取3萬元至25歲用於大學考研教育,看下實際利益表
在孩子24歲領完21萬後,賬戶依然還有30多萬,是繼續留在賬戶裡,還是退保取出完全可以自己決定?關鍵是提前給孩子做好了規劃,預留了一筆知道的可用的資金。
同樣是壽險,是不是也可以規劃處不一樣的作用?當然,前提是必須要給全家配置好保障類產品。
所以,孩子要不要買壽險不是最主要的,是要看我們要解決哪些問題?這些問題是不會用保險解決最合適?用來解決問題的保險產品是不是適合當前家庭的經濟狀況!
每一種保險產品不同,作用也不一樣,做好家庭財務分析,做好風險管理才是買對保險的最主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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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木話險
終身壽險分為兩類:普通型終身壽險和增額終身壽險。兩者雖然都稱為終身壽險,但有本質上的差別。
普通型終身壽險主要功能是財富傳承,被保人身故,賠錢給受益人,通常按照保額賠償,比如張某給自己買了50萬保額,年交費9000元,20年交費,受益人孩子,那麼張某身故後,保險公司賠償50萬給孩子。
那麼張某投資的18萬元有兩大作用:
1、如果身故比較早,孩子未長大成人,那麼這筆賠償金可以支撐孩子成年,盡父親養育之責。
2、如果身故比較晚,那麼保險金作為遺產傳承給子女,作為孩子的養老金補充或他用。
因此,普通型終身壽險比較適合有子女且有傳承意願的朋友購買。
增額終身壽險這種壽險,初期保額不高,也就是身故保險金不高,槓桿率低,但優點是現金價值和保額都每年按照預定利率複利長大,保險期越長,現金價值和保額越大,因此通常作為年金險使用。
相當於投資一筆錢,兼顧身故賠償和資產增值,且可以長期鎖定某個利率,比如3.5%複利。
大家知道,現金價值投保人是可以取出來的,通常可以部分取出或全部取出,如果給孩子購買,比如在上大學的時候減保取出部分錢,可當教育金使用,如果結婚時取出,可當婚嫁金使用,如果當創業時取出,可當創業金用。
此類產品非常適合中國家長為孩子的規劃,取出靈活,且會不斷增值,比儲蓄有更高的收益率。
因此,增額終身壽的適用人群孩子和成年人都可以。
小結普通型終身壽險不適合給孩子購買,增額終身壽險可以給小孩子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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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精英財富線上
這個問題我的觀點是因人而異。通常而言,買保險當然是購買終身保障最好,尤其是兒童,購買越早,交費越少,但保障更多。但是,通常我們購買的保單,因個人經濟差異,保額也就幾十萬。這點保額放在近二、三十年可能還行,但五六十年後呢?隨著物價的上漲,是遠遠不夠的。一份保險保終身,就像一件衣服穿一生一樣,是根本不現實的。買保險就像買衣服,不同的年齡有不同的尺寸,也要有不同的配置。第一份保單隻能是最基本的保障,但並不能讓你終身一勞永逸。要想獲得終身保障,應該隨著年齡增長,根據物價增長,適時加保,提高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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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變形金魚
下午好!
壽險,可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是指定期或不定期的死亡保險。保險合同訂立後,被保險人死亡,保險人均應給付保險金。
壽險是一種非常簡單和純粹的保險,它的作用一般是用來防止家庭經濟支柱身故後,家庭失去經濟依靠。一個人貢獻了家裡一大半的收入;上有老下有小,要養一大家子人;身背房貸車貸,沒日沒夜地掙錢,因為有一大堆的債要還。 總之就是:能力大、責任大、擔子重、債務多,一般是上有老、下有小、自己絕對不能倒的“家庭頂樑柱”……這樣的家庭成員是最需要壽險的。
顯而易見,孩子是需要大人呵護的成員,所以壽險對於孩子來說並不是需要優先考慮和必須的險種。
當然這樣是相對而言,也有人提出孩子也必須買壽險,什麼壽險設計出來就又其所用、什麼對於年齡大些的父母有一些意義……其實這些說法都不無道理,但個人覺得,理論要聯絡實際,在沒有具體的客戶資料情況下我們應該考慮普遍的情況。我們大部分都是普通的家庭,保險也是商品,需要花錢去購買,在我們財力有限的情況下能配置最具價效比的方案才是良心方案。
個人認為孩子最需要配置保險的順序一般是:意外保險,醫療險(包含普通醫療,百萬醫療,重疾險等),教育金理財險等。如果這些都已經配齊了,經濟上還有能力,那配置壽險也是未嘗不可的。
對於兒童保險有最高保額,也是一些家不瞭解的,我這裡再科普一下:
為了防範投保人的道德風險,避免以傷害未成年人為目的來騙取保險金,保監會的相關規定做出對未成年人實施限額投保,即是兒童保險的限額。並且兒童保險是不能重複投保的。 根據最新規定,10週歲以下兒童的最高身故保險額度是20萬元;10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兒童的最高身故保障額度是50萬元;至於疾病保險額度和意外醫療保險額度,則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兒童的重疾險、大病險是沒有最高限額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以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中,下列三項是不包含在規定限額之內的:
1.合同規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險金額。主要指的是航空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約定的死亡保險金額或其他人身保險合同約定的航空意外身故責任對應的死亡保險金額。
2.合同規定的重大自然災害意外死亡保險金額。是指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約定的死亡保險金額,或其他人身保險合同約定的重大自然災害意外身故責任對應的死亡保險金額。
3.投保人已交保險費或被保險人死亡時合同的現金價值;對於投資連結保險合同、萬能保險合同,該項為投保人已交保險費或被保險人死亡時合同的賬戶價值。
所以,兒童險中死亡給付保險金最高為50萬元。所以家長們在投保此類險種時,應要了解清楚過後再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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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誤入保險的保險人
首先講明我的建議:一般家庭,孩子不需要終身壽險。
原因:我們買保險是要解決問題的,那麼終身壽險解決是什麼問題呢?它主要解決的是財富傳承的問題,財富既然需要傳承了,必然是積累到一定量級。擁有一定量級財富的家庭還是一般家庭嗎?
其實我一直的意見都是孩子不需要壽險。為什麼呢?這主要是由於壽險的保障責任造成的。壽險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的產品,這就是它的保障責任,說白了就是死了才能賠。它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終身壽險,前面我們已經講過了。還有一種是定期壽險,它主要解決的是家庭債務責任,孩子在我們家庭中沒有財務責任,所以也就沒有購買的必要了。
回覆列表
不太建議給孩子買終身壽險,原因如下:
1、保額有限,最高50萬。
根據保監會最新要求,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在被保險人成年之前,各保險合同約定的被保險人死亡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被保險人死亡時各保險公司實際給付的保險金總和:
(1)不滿10週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
(2)已滿10週歲但未滿18週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2、受通貨膨脹影響,終身壽險不划算,尤其是非消費型的終身壽險。
(1)終身壽險時間跨度太大,從18歲算起,只算到80歲,也有60多年時間。目前的50萬延續到60多年後貶值嚴重,屆時能起的作用非常有限。
(2)分紅型、理財型的終身壽險,保費高、保額一般,一般到期後能返還120%左右。但只要懂一些基礎的理財嘗試,無論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還是其他理財,收益率都會高於保費分紅。從收益角度不太適合。
(3)分階段購買更划算。
新產品層出不窮,越來越划算,孩子未成年階段可以購買短期定期壽險,待孩子經濟獨立後可以重新選擇新的壽險產品。保費隨著年齡增長會有增加,但保額、保障範圍等都在最佳化進步,分段式購買更符合被保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