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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idsumme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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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蹬三輪de李員外
中國法律規定,哪怕父母吃喝嫖賭抽,不管孩子,不撫養孩子,不履行監護人責任,老了,孩子也一樣必須履行贍養義務!
這就是中國法律!真噁心
其根源在於,大家其實都忽略了最重要的問題!民為國之基石,有民才有家,無數家組成國,即為家國,國家,然後才有了幫助管理國家的統治階級!如果沒有民何來國!
生而為民即納稅,即為納稅人,為國之基石,根本。榨乾自己的精力和財富生孩子,養育也是為國家做貢獻,延續下一代納稅人,最大的獲利者其實是國家,統治者和社會,而並非父母本身。
那麼養老更應是國家,統治者,社會責任。而把養老,養育推給家庭,子女,和父母,這本身就是幾千年封建,愚奴糟珀,推卸責任的無恥行為,這麼說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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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4K純槓鈴
對於那個人,我覺得把錢扔了,也不想給他……就算她要飯要到我家門口,我也不會給他一口饅頭……因為離婚協議,我不要他一分錢,但是他也不能來騷擾我們娘倆……因為離婚之前就是各種人上門討債,我們賣了房子給他還債,還債之後過了半年,他又欠了錢,還挪用公司的錢……沒辦法,這屬於狗改不了吃屎的主……趕緊離,離了自己孩子我可以自己養……隨著10多年過去了,聽說那人又再婚又再離,可就是聯絡不上,電話更換頻率很高,住所也是沒有固定……就想著要給孩子一個安穩,壞人都長壽,萬一以後我沒有了,這個人來噁心我兒子,那真是沒有辦法了……所以想著提前打算……在孩子還沒滿18週歲的時候就把這事處理乾淨……但是就算起訴,讓他付錢,他沒有也是毫無辦法的……法院也只是說讓他付,付不來也沒有辦法……總不能一年一趟的去辦手續吧……
我個人認為不應該撫養她,在孩子最需要父愛或母愛的時候,他她決然的離開了這個家,他她只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他她想沒想到孩子啊?孩子無論從物質上還是從精神上都是一大空缺,老天還是很照顧孩子!孩子現在長大了,他她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回來給孩子添負擔來了,難道他她當出走的時候就沒想到今天嗎?如果你有充分的證據他她確實沒付扶養費,就不用撫養他她。可惜我不是法官!你還是去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