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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麗舍的洋娃娃

    收就收了,同等的回過去就好了,有不佔便宜的心是好的。但我估摸著女孩心裡對自己的定位會出現模糊的地方。

    收,不代表著貪。收意味著我人很好,值得你對我好,我接受你的好意。然後再回給他相應的差不多價值的錢或禮物就好。

    不收,不一定人家能體悟到你的體貼,可能還認為虛偽,不接受等。所以我的觀念從來是收,我值得別人對我好,我很優秀。當然如果這個人不中意,早點說清楚也確實不要收錢。

    以自己的心意為前提,思考收還是不收。而不是像你這樣直接帶上鐐銬,道德品德太高腦筋直,活的累。

  • 2 # 別不當事

    你這樣做是對的!對女兒很負責。對女兒的戀愛婚姻很慎重!

    不過,確定戀愛關係也可以收!

    以前相親就是這樣!男女雙方見面,如果相互從外貌上看中了,男方給女方一定數量的錢或物,叫做"為憑",或叫見面禮,也就是確立戀愛關係的憑證。

    然後男女進入交往階段,過年過節要到女方家送節禮,如果男方不去了,則表示不想繼續交往。見面禮不退。如果女方有反悔,不願交往,則退回見面禮。所以,女方接了對方的禮就表示交往,確立了戀愛關係。

    在交往期間,男孩可去女家幫忙做一點活,女方家長觀察男孩聰不聰明,能不能幹。女孩也可以去男孩家玩,或幫忙男孩家做點家務,讓男孩家長觀察能不能幹。

    這之後為了慎重起見,女方可能派七姑八姨或父母跟隨媒人去男方家裡去看一看,叫“看家”:就是看男方的家事如何,如房屋,傢俱擺設等,是貧是富,一看便知,如果看到的情況跟媒人說的不一致,則退回見面禮拒絕繼續交往。

    交往一年或幾年後,男女雙方覺得性情觀念一致,想結婚,就看定重要節日拿重禮去女家求親,農村叫“上門”。

    女家同意後,男方父母擇日上女方家求親,商討彩禮,結婚日期,並確定結婚事宜,農村叫"報期"或“看日子”。

    到了結婚的前兩天,男方將喜酒魚肉送到女方家,款待客人,後來改為直接給錢,叫過酒席錢,也就是現在的彩禮吧!

    晚上,女方將嫁妝放堂屋擺好,把衣箱放到大桌上,開始數衣服床單什麼的,給灣子裡的人看,叫"操箱"。誰的嫁妝多,在灣子人的面前有面子,並且衣箱的四個角落放上零錢,讓灣子裡的看客搶這些錢表示喜氣吉利。

    再晚一些,母親叮囑女兒到男方家該如何為人處世,話別,因要離別難捨而哭泣!

    第二天男方派人去拿嫁妝,女方把陪嫁,如被子,腳盆,衣箱,椅子,臉盆等小家居生活用品。讓男方家抬走!叫“抬家宴”。在傢俱出門時,由弟弟鎖衣箱,男方家要給紅包。不給就拿不到衣箱鑰匙。

    第三天男方派一個會說話會事的長者或媒人帶幾個年青小夥(現在叫伴郎)跟新郎去接新娘,叫接親!接親時,新娘家的大門緊閉,開門時就捉弄新郎,用竹篾做的圓圈往新郎頭上一筐,筐上了就要給紅包,這個筐叫"狗筐"。

    新娘由伴娘或弟弟送到半路,有的直接送到新郎家。叫送親。

    這就是農村婚姻的一套流程。

    所以,過去相親結婚都是得到男女雙方父母孩子同意的,一套流程都儘量安排好,商量好,戀愛或婚後糾紛相對少一些。當然,也有欺騙的情況發生,例如男方窮,在女方看家時,把鄰居的東西借來擺在家中,屋樑上掛上臘魚臘肉等。

    因為中國原本是個農業國,後來婚俗大致就是這樣演變而來。隨著社會的發展,這套流程發生了一些變化。

    現在一些孩子不懂事,開始感情用事,沒交往多長就在一起同居了,然後又反悔扯皮扯不清!

  • 3 # 水80254739

    我覺得不對,我一直認為男人是不是真的喜歡一個女人最直觀的就是兩樣,第一,肯不肯花時間花心思,第二就是肯不肯花錢,我跟女兒說如果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你就可以花男朋友的錢了,但是絕對不能主動要,他給你,你就接著,一旦分手,還他就好了

  • 4 # 希藍446

    男孩給女兒發520元,我對女兒說沒有確定婚姻,不能收人的錢,我這樣對女兒說對嗎?

    首先您的出發點是好的,女孩子不應該隨便接受別人的錢財。

    其次需要確定一點男孩和你女兒是情侶關係嗎?還是男孩在追求你女兒,但是你女兒還沒有答應他?或者你女兒根本就不喜歡他?

    如果說男孩和您女兒是戀人,是情侶,那麼根據現在的戀愛觀,男孩為了表達對您女兒的愛意,給她發520元,是很正常的事情。

    現在已經不是以前了,沒有定親就不能用男方的錢,當然也不是說就男孩子付出,女孩子不用付出。男孩給您女兒發了紅包,那您女兒也可以給他發一個,或者買一份禮物送給他。

    戀愛中的兩個人,如果男孩非常地摳門,什麼都捨不得買給女孩,這樣的反而不值得交往下去。

    如果說你女兒並不喜歡男孩,只是男孩單方面喜歡你女兒,那麼這個520紅包就不應該收。不然你收了,男孩就覺得你女兒對他也有意。

    如果說你女兒並不喜歡男孩,那就直接讓你女兒跟他說清楚,讓他不用再花心思來追求她。

    這就是我的一點建議,希望對您有用!

  • 5 # 情感拾憶館

    如果說,男孩和你女兒已經確定是男女朋友關係,男孩給你女兒發520元紅包,你如果強加干涉的話,是有點不對的。

    01 影響他們之間的感情

    父母都希望兒女幸福,找到最適合終身伴侶。有的時候,會給出自己的意見或者想法。但這段感情如何?只有置於其中的兩人才會知道。

    例如你女兒生日的時候,男孩發1314的紅包,你說不確定會結婚不能收。

    本來好好的兩個人,就這麼一摻和,怎麼會不影響他們的感情呢?

    02 和女兒換種方式溝通

    如果介意女兒在婚前接受男生的金錢,你可以和女兒好好溝通。給女兒說不能只是一味接受男生的禮物等。

    感情是需要兩個人付出的,如果只是一個人付出,對方會累的。談戀愛需要儀式感,也需要有驚喜,女生需要男生也需要。

    如果沒有這些儀式感,兩個天天干瞪眼聊天,怎麼能增進感情?更不用談結婚了。

  • 6 # 半畝食堂

    我是非常肯定的說,你的做法很對,無功不受祿,得了好處,你要給人家加倍的償還回去,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以過來人的角度看,你還是很會教育女兒的,沒有確定婚姻,所有的錢財,所有的禮物應該一概不收。如果一旦收取,萬一是騙婚的呢?被人家騙了怎麼辦?

    戀愛中——沒有免費的午餐

    不管在做任何事,禮尚往來是不能少的,今天他給你發520,一旦你接受,就意味著你已經接受了這個男的。當然,這只是簡單的,物質表面上的接受,他內心怎麼樣?還沒有了解清楚,他家庭情況怎麼樣?也沒有了解。

    現實中,有的女生總是蹭吃蹭喝,今天收這個男生的禮物,明天又被那個男生約去吃飯,後天又是朋友喝酒聚餐。這樣朝三暮四,肯定是會出事情的。

    花季女孩——被惡魔奪去生命

    前段時間新聞裡,一個18歲的女孩,因為接受了前男友送的包包,但是因為各種原因,最後分手了,這個包包還是很值錢的,聽說是2000多。但是這個女孩在分手後,又結識了新的男朋友,前男友聽到這個訊息後,非常氣憤,準備和這個女孩理論一番。

    所以,以吃飯的名義,本來想著就是好好聊聊,但是誰知道,女孩帶著她的現男友,並且還是很高調的在前男友面前秀恩愛。前男友很生氣的說,“你就這麼容易忘掉感情啊,咱們在一起已經兩年了,你就對我這麼絕情嗎?”女孩當著前男友的面說,你給不了我想要的生活,現男友也是個二百五,也罵前男友。男孩氣憤了,隨手拿起飯桌上的水果刀,連捅兩個人十幾刀,刀刀斃命,搶救無效死亡。

    在談戀愛中,女孩們記住了,這是大忌,在沒有確定婚姻之前,千萬別隨意收取別人的東西,萬一談崩,隱藏著很多危險。

    婚姻前,女孩如何保護自己1.別輕易收取男友的貴重禮物和錢財,一旦收取,意味著你已經同意了這個婚姻,所以就要做好非他不嫁的想法,如果收取後,還朝三暮四,有非分之想,那麼你的處境很危險。2.婚前,杜絕同居,晚上應該早些回來,不要留宿陌生的地方,或者和男友同居,婚前同居,是不安全的。萬一同居後,懷孕怎麼辦,結婚還好,如果不結婚呢?3.別換男朋友當換衣服,戀愛是去談出感情的,不是換出感情的,如果一旦認定,就好好談,而不是今天跟這個好,明天又跟那個好,這樣會生出仇恨的。4.各方面做個瞭解,結婚不是兒戲,要過一輩子的,很漫長,如果對結婚的這個人不瞭解清楚,會很痛苦的。談戀愛期間,應該對男孩家族,家庭狀況,性格方面做個全面的瞭解。

    婚姻是什麼?兩個人相處一段時間,看能不能性格合的來,不僅講究緣分,更多的是一種感覺。但在戀愛期間,所有的支出,應該兩個人平攤,而不是一個人無節制的付出,這樣的戀愛就不公平,以後有了矛盾,分開了,會有想不到的結果。

    結束語

    所以,我認為題主的做法很正確,生女兒不容易,教養得當很重要。戀愛期間,遵循三個原則:別太隨意,不要貪圖小便宜,兩個人公平付出。

  • 7 # 禪小巖

    我想說,你對女兒這樣說是極為不負責任的,是偏激的,和錯誤的。

    如果男孩跟你女兒是戀愛的關係,一些特殊的節日,比如情人節、七夕節,發個520的紅包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女孩兒的正確做法是開開心心的收下,然後禮貌的表示感謝。

    然後,你教育女兒,收了男孩多少的禮物和現金要做到心中有數,在平時的生活當中,要以同等價值的禮物還回去,不要讓男孩一味兒的付出,這樣不公平,如果未來鬧分手,彼此也會因為財務上問題的糾葛而糾纏不清。

    感情需要的是雙付出,只有付出了,才會覺得珍惜!

    相反,如果女孩不收男孩的錢,不管初衷有多好,理由有多充分,男孩會作何感想?他心中肯定以為你不在乎他,不愛他,如果真的喜歡,真的愛,為什麼還要這麼見外,搞得涇渭分明的樣子,真正的相愛難道不應該是不分你我,合二為一的嗎?

    最後,我想說一點,確定了婚姻就是一張免死金牌嗎?不是的,確定的婚姻依然可以分崩瓦解,分道揚鑣,一拍兩散。相反,任何不確定婚姻的男女關係只要用心經營,依然可以修成正果,功德圓滿。

    —END—

  • 8 # 心理諮詢師藍白

    520元的紅包,代表著什麼大家心知肚明,那麼收還是不收呢,這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1:已經確定是戀愛的關係。

    如果雙方已經處於熱戀當中,發這樣的紅包再正常不過。只要雙方你情我願,作為父母的就不要橫加干涉了,可以提出你的意見,與自己的女兒進行探討,但不要勉強為女兒做出決定。

    要知道以後的生活畢竟是他們兩人過得,如何處理情感以及金錢上的往來,要養成一個良好的模式。而這種模式的養成,一定是獨立的個體,而不是一味聽從老爸老媽來處理夫妻間關係的。

    當然,開心的收下紅包,這代表著對他的認可。而這份獲得,如果僅僅是單方面的輸出,也是不正常的。有舍才有得,有來才有往。尤其是熱戀中的男女朋友,切記要掌握一個平衡和度。這樣的關係,才是長久而穩定的。

    2:還未確定關係,彼此有好感。

    這算是最為糾結的了,正所謂拿人手短,吃人嘴短。若是對這個男孩並沒有發展的意願,或者還想進一步考察,那麼這個紅包是絕對不能拿的。否則拿了紅包卻拒絕別人,這樣是極容易招惹仇恨的。若是再遇上個偏執狂,說不得就有些悲劇了。

    若是對這個男孩很有好感,也是願意進一步發展的,那麼這個紅包拿也就拿了,這也能表明你自己的態度。但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適可而止,而不是毫無節制的什麼紅包都拿。

    征服一個男生,並不是要征服他的錢袋子,而是他的內心。聰明的女孩,會開心的收下紅包,找個機會送一件等值或者貼心的禮物,一方面表明了自己的態度,一方面也讓自己的形象更加高大,從而更是讓男生有莫大的動力,想要征服他心目中的女神。

    3:關係一般,甚至男生已婚,已有女友等等。

    像這樣的,那就毫不猶豫的拒絕吧。千萬不要貪圖這個小便宜,以後會吃大虧的。

    很多物質女孩,好像花蝴蝶一般,到處蹭吃蹭喝,與眾多的男人玩著曖昧,享受著眾多男人的追捧與紅包,好像自己已經成了女王。但是,時間久了,大家都看穿了你的把戲,又會如何呢?

    人設的崩塌,往往就在某些不經意的場合。若是僅僅損毀了形象,那也還罷了。最怕的是有人利用這個弱點,設下圈套,被拉上了賊船,從此淪陷,那就真的想回頭都難了。

    最後要說的是,身為父母,儘管吃的鹽比兒女們走的路還要多,但一定要切記,要平等的去交流,要站在兒女的角度去考慮問題。不要帶著父母光環,不要給兒女們套上愛的枷鎖。

    (“因為我愛你,所以你必須聽我的,否則你就不愛我,就對不起我。”)

  • 9 # 賈思敏學長

    從一個父親的角度來講沒什麼不妥,甚至能看出來您是一個很有教養的人。您也是非常愛自己的女兒。

    誠然,在現在這個社會,男生送女生禮物理所當然,520那天發紅包發520塊在男生當中已經習以為常,甚至有的發的更多,888,666等等等等,都很多。其實,這是一種不好的風氣,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在成年人的世界裡,收別人的錢就要為別人做事,這是一種契約。收男生的錢,也就要為男生做事。你收了我的錢,那男生說,我們去開房吧,你去不去?我們去那什麼吧?你去不去?這520對一個男生越是珍貴,你就越得同意他的要求。因為520這些錢對他來說不是個小數目。另一方面,如果你覺得520很少,你又讓他發520並且他給你發了,那到底愛不愛你是錢的多少還是真心實意?也就這麼簡簡單單的你明碼標價一個晚上了?

    另一個方面,不要讓她覺得給她發紅包的就是愛她,雖然不愛她的一定不會給她發紅包,但是自己要學會辨別是非,談戀愛真的不要只看一個男生有沒有錢帥不帥,到了社會上是非常看這個男生的人品,和周圍的人能不能合得來,混的開的。切莫把眼光只放在錢上。

  • 10 # 冰虞夏蟲

    我是大齡才結婚的。

    這樣說對也對,互相只是朋友不涉及嫁娶,雙方應該平等不應該花對方的錢,錯也錯,涉及到結婚,男方一定要捨得為你花錢。愛你的人會捨得為你花錢。不給你花錢的鐵定不愛你。

    這句話真理,但是要排除男方太有錢的。結婚要門當戶對相差太多一般都是很難繼續下去。。還有預防已婚渣男出來玩,這個是嫖資捨得花錢是嫖資,不是愛。一定要看單身證明。

    還有預防約炮的男人,也是嫖資。要把談戀愛的時間拖上半年以上。

    我之前也是這樣的人,喜歡AA制。因為男女朋友是平等的。沒有必要說一定要相親男方付錢。後來一直找不到合適的結婚物件。哪怕是談戀愛也是處了三個都分手了。遇到只想玩玩不結婚的渣男了。

    承認更容易被渣男吸引。因為我遇見一個AA制的男人感覺好受尊重啊。好開心啊。

    結果渣了青春浪費時間。

    AA制男人百分百不能要。女方三分之一男方三分之二的可以。有來有回。

    後來發現愛你的男人一定要捨得為你花錢。如果不在一起,你可以事後還他。

    這樣可以避免很多不愛你的人打擾你。你花男方的錢很快就能把不愛你的人逼走。到時候再還錢也不遲。

    我爸媽教育我的方式讓我遇見更多的渣男。浪費時間。

    我算是在各種福爾摩斯探案集裡面長大了。相親到了後期,就是鑑渣小能手。

    但是我另一個閨蜜就完蛋了。把這句話當做真理。然後嫁給了媽寶男,家暴男,出軌男,並且愛玩,不顧家為一體的渣男。

    正常人遇見AA制多多少少有點反感。你教育下來了的妹子。反而會覺得被尊重了。

    但是絕大多數的AA家庭都是不可能太和諧的。

    畢竟女人不生孩子男人不要。女人不做家務活。不帶孩子男人也不要。

    女人鐵定要犧牲自己去生孩子娃帶孩子。所以不可能AA制。

    我覺得你要嚴格讓妹子不花男方錢,遇渣男會翻倍,嫁給渣男機率翻倍。哪怕是結婚了,基本有機率會把正常老公養成渣男。

    有句話說得好。你不花錢難道等著小三來花?

    一個男人手裡太有錢。他容易出軌。

    善與惡只有一點點差距。就是手裡有沒有錢。

    我以前鄙視女朋友花男朋友的錢。TM的真可笑。男人愛你才捨得給你花錢。你不值得他花錢,他對你沒有愛情。你不是節約錢。你是浪費時間。

    當然建議事後分手女方還錢還禮物。骨子裡的教育還是讓我覺得男女應該平等。

    但是男女之事的確不合適講道理。

    男方花給女方的錢越多分手的機率越低。不包括富二代啊。我只說普通人。

    付嫖資不管多少錢。那些錢是嫖資不是愛。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沒有基礎的小白能學會播講小說嗎?播講有聲小說好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