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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物理嶽老師

    很負責任地告訴你,物理中也有定理,例如動能定理。定律是不能用已有理論推匯出來的,而定理是可以有已有理論推匯出來的結論。

  • 2 # 數學救火隊長馬丁

    凡是可以判斷正誤的陳述句稱之為命題(proposition),例如“3比2大”,“兩條邊相等的三角形是兩底角也相等”,“英國的首都是倫敦”都是命題,並且判斷為正確,“平面上三角形內角和是170度”,就是一句判斷為錯誤的命題。

    而“身高超過175算是高個子”就不是命題,因為這句話的正誤對不同人而言是不一樣的,“明早8點取一下快遞”就更不是命題了。

    正確的命題裡面又區分為公理(axiom),公設(postulate),定理(theorem),定律(law),定則(rule)和原理(principal)。這幾個概念的含義是不一樣的。

    公理指的是大家都認為是正確,但是卻又無法利用已有的結論來證明出的命題,例如“1+1=2”,“兩點之間直線最短”等等(當然,隨著數學不斷地深入發展,上面說的這兩個公理也是可以被其它更基礎的公理所證明的,但我們這裡暫時不談)。

    公設指的是大家不知道它是不是正確的,但是為了研究需要,我們就假定它是正確的這樣的命題。比如大名鼎鼎的歐幾里得第五公設:“若兩條直線被一直線截得的一組同側內角之和小於二直角,則適當延長這兩條直線,必在和小於二直角的一側相交”。而經濟學上公社用的更是廣泛,比如最著名的理性人假說(雖然叫假說,但實質是公設):所有人都是理性的。即在面對同一個問題不同解決方案時,一定會選擇那個使自己收益最大的方案。

    定理指的是利用已知結論,透過邏輯推導得到的結論。數學上除了公理外,所有的定理都是這麼來的。定理又分為三種,引理(Lemma),定理(Theorem)和推論(Corollary),這三種命題之間沒有嚴格的劃分,一般來說,用途較多,重要性較高的稱之為定理,證明一個重要性較高的定理所需要的不太重要的定理稱之為引理,由重要性較高的定理直接推匯出來的定理稱為推論。比如高等數學裡面利用費馬定理來推拉格朗日中值定理,費馬定理就可以稱為一個小的引理。

    定律指的是人們透過對大自然或實驗進行觀察,所得到的一般規律。它不是用已有結論邏輯推匯出來的,而是歸納總結出來的。例如開普勒三定律,它不是經過推理得到的,而是經過對大量天體與行星的運動的觀察,發現他們都遵循一個普遍的規律,於是總結出來開普勒三定律。再比如牛頓運動三定律,萬有引力定律等等。都是經過觀察或做實驗直得到的。定律在物理學上出現的比較多。

    定則是人為規定的一種法則。比如計算向量叉乘的右手定則,食指指向被乘向量,中指指向乘向量,那麼我們就規定大拇指指的就是結果向量的方向。當然人們規定這些法則不是盲目規定,而是根據自然界中的物理現象來規定的。

    原理有點類似於定律,它與定律之間的界限也不是很清晰,甚至還有一些原理有點類似於定理,因此它是上面所有概念中最模糊的一個。它有時候指依賴自然觀察得到的規律,比如勒夏特列原理;有時候也只經過邏輯推導,比如說測不準原理。

    透過上述分析我們發現,一個理科學科裡面都有可能包含上面所有的內容,而定理,當然不是隻有數學中才有。定理的產生靠的是邏輯推導,而數學就是邏輯推導的工具。因此,但凡以數學為研究工具的學科裡邊,肯定都包含大量定理。比如物理學和經濟學,尤其以經濟學最多,比如經濟學上做比較靜態研究,即研究一個經濟過程中引數的變化對最優經濟產出結果的影響,最常用的工具——包絡定理

  • 3 # 語境思維

    好問題,如果讀艾薩克·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的目錄,會發現有太多的——

    定義、定律、推論、命題、問題、定理、引理、假設、規則、現象、附註。

    ——都是形式邏輯框架下的專業術語,具有非常嚴密的義理結構。這樣的科學著作與思維方式與我們國學思維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這樣的行文格局,會讓華人感到匪夷所思。▲JUDGE AND REASON(斷後證),是科學精神的座右銘。只要有斷言或主張,就得有必要的理據與充分的證據,絕不可以想當然莫須有。

    英國的基礎教育體系,非常重視邏輯思維與數學思維,《邏輯》課程是小學階段的必修課。難怪英國是科學強國、數理強國。

    定理在邏輯思維體系中的位置

    就實證主義語境而言,邏輯思維體系可以有下面的四個子系統,定理屬於一種邏輯依據。

    實證主義的思維體系總表

    ① 認知主張:命題·問題·課題·主題

    當人們有了認知動機,就會以“命題·問題·課題·主題”四種方式提出自己的主張。

    ② 客觀依據:現象·效應·事件·資料

    為了求證與驗證某主張,首先尋求諸如“現象·效應·事件·資料”等客觀依據,作為例證。

    例證因有感性干擾而不可靠,需要先判斷是否滿足起碼的“公理·公設·定義·定理”。

    ④ 物理依據:原理·機制·法則·定律

    滿足邏輯依據,未必可靠。最終還要看是否滿足“原理·機制·法則·定律”等物理依據。

    定理的意思

    ●定理,是理論上對特定參量關係的依據,是邏輯操作必須遵守的規則,英文的theorum,=theory(理論/學說)+um(事項)。例如:

    基於平面三角形的內角和定理,可以計算平面多邊形的內角和。

    基於畢達哥拉斯定理a²+b²=c²,推出直角三角函式的定義與關係:sinA=a/c,cosA=b/c,tgA=a/b,sinA=cosB,sin²A+cos²A=1

    基於動能定理Ek=½mv²,可寫出熱力學第一定律與溫度的定義T=mv²/3k。

    基於動量定理p=mv,可以寫出動量守恆與轉換定律:△Σp=0。

    邏輯依據:公理·公設·定義·定理

    定理、公理、定義、公設——這四個術語之間的關係比較密切。其中,定理不再解釋。

    ●公理,是若干定理所依據的總定理,公理是定理的定理。例如,基於“不共線三點確定一個平面”之公理,進而有平面三角形之定義,進而有平面三角形內角和之定理。

    英文axiom, =axis(軸)+om(事項),字面意思:公理是處於軸心地位的定理。

    ●定義,是對概念的外延(或結構性)與內涵(功能性)的預設。定義是公理與定理的邏輯基礎。

    英文定義definition,=de(下來)+fin(限定)+ ition(事項),即:在特定範圍所規定的意思。

    凳子(的定義),是有四條腿一塊板(外延/結構)用來就坐(內涵/功能)的傢俱。

    參量(的定義),是以參照系為測量基準(外延)用來構建解析方程(內涵)的變數。

    溫度(的定義),是實介質量子的平均動能(外延/結構)所規定的絕對溫標(內涵/功能)。

    ●公設,是在特定範圍內基於大量具體事實歸納出來的抽象性設定。有時,公設≈公理。

    英文公設postulate,=post(後援/支撐)+ulate (相關的),即:支撐若干定理的定義或規定。

    公設,通常特指數學公設,尤其是幾何公設。但是,根據公設的定義,其它學科也有公設。

    數學公設如:直線(公設)是兩點之間最短連線。距離是兩點之間的直線長度。

    物理公設如:質點(公設)是比參照系遠的多或小的多的物系可看成沒有體積的點。

    化學公設如:摩爾質量(公設)是基於阿伏伽德羅常數之粒子個數所對應的質量[kg/mol]。

    物理依據:原理·機制·定律·法則

    定理,歸根結底,來自物理科學原理,來自人類對客觀世界的科學發現或正確認知。

    ●原理,是對特定物質的基本存在形式與共有運動方式的解釋,是基本科學發現。英文原理principle, =prin(primary基本)+ciple(把持),字面意思:原理是基本原則。

    解釋,是理性與本性(自然性)之間的對應關係。解釋方式:對映、拓撲、函式、方程,是可靠的。否則,就可能缺乏說服力與執行力。

    常用基本原理,如:槓桿原理、超對稱原理、最近原理、最小作用量原理、濃度擴散原理、泡利不相容原理、同斥異吸原理、人擇原理、社會節約勞動原理。

    ●機制,即機動性工作制度,也叫工作原理。機制涉及因果鏈、過程鏈、發生鏈。

    重要機制如:光的發生機制、波的傳播機制、希格斯機制、電磁感應機制、光電效應機制。

    工作原理如:計算機工作原理、電冰箱工作原理、光電管工作原理、霍爾元件工作原理、二極體單向導電原理、原電池工作原理。

    ●定律,是適用範圍較窄的原理。

    例如,牛頓三定律、萬有引力定律、庫侖定律、法拉第電磁感應定律、楞次定律、質量守恆定律、能量守恆定律。

    ●法則,顧名思義,是方法論上的基本規則。分為自然法則、社會法則、思維法則。

    自然法則,如:適者生存法則、優勝劣汰法則、食物鏈法則、新陳代謝法則、拉格朗日平衡點法則、氧化還原法則。

    社會法則,如:協作共贏法則、市場力法則、盈虧平衡點法則、社會契約法則、設身處地法則、因地制宜法則、因勢利導法則。

    思維法則,如:邏輯思維法則、對立統一法則、伯努利大數法則、實事求是法則、超對稱思維法則、色空亦空法則。

    認知任務:命題·問題·課題·主題

    ●問題 (question),是對模糊事項所提出的任務。諸如:何作者(who),何物件(what)、何因(why)、何過程(how),何時(when)、何處(where)。

    ●主題 (theme),通常是需要在很長時間有待解決的主要問題。例如:空間是永恆的主題。場是至少是本世紀的主題。

    ●課題 (task problem),是需要專項研究的問題,是科學論文研究的任務(task)。

    ●命題 (proposition),是有待證實或驗證的對問題的解決方案,如主意、主張、觀點。

    已經被證實的命題,就可以升級為原理、定律、公理、定理。定理是可靠的命題。

    客觀依據:現象·效應·事件·資料

    實證主義認為,公理、公設、定義與定理,都是有客觀依據的,換言之,都是可證實的。

    ●現象,是人們利用感官與儀器所觀測或發現或的跡象。簡言之,現象是被發現的跡象。

    現象本來是客觀的,但由於感知有誤判,故所謂的“現象”未必是可靠的,需要嚴格甄別。

    經過科學甄別的真實現象,可作為理論研究的證據。科學甄別很複雜,不能輕易下結論。

    海市蜃樓屬於光學現象,但容易引起其它的解釋性誤判。水變油是假冒的其它化學現象。

    哈勃望遠鏡接收的類星體紅移,屬於場效應現象,不能斷言是多普勒退行性紅移。

    ●效應,是典型的現象或效果,是科學研究的重要依據。但必須清楚,效應都是在特定條件下的區域性現象,不能以偏概全。

    濃度擴散效應,是針對開放系統的,環境的溫度、壓強與密度,一定比系統的低。

    窪地拉平效應,是針對開放系統的,系統的溫度、壓強與密度,一定比環境的低。

    ●事件,是可以分析為“原因·歷程·結局”中若干節點組成的因果鏈。

    就統計學而言,事發過程的每個節點叫狀態,可定量表示為態參量或態函式。

    ●資料,是隊樣本事件的若干參量進行測量、統計處理的重要資訊,資料代表客觀事實。

    科學精神,就是用可靠的大資料說話。沒有資料的任何旁徵博引,都是不可靠的。

    證偽一個命題,只要一個樣本資料即可。證實一個命題,需要大量樣本事件的大資料。

    定理的基本性質

    定理是基於科學發現的技術發明。定理既源於現實又超出現實,即定理的抽象性,是可證實的。定理是對自然的模擬,定理是超自然的。

    1. 定理的抽象性

    定理是理想化或抽象化的操作模型。抽象,是對大量類似現象忽略次要差異的近似操作。

    雖然,理想化的抽象蘊含在千差萬別的現象之中。但是,抽象模型≠自然真實。

    彈道曲線,可以抽象為幾何學的拋物線。但實際截然不同:彈道還夾插如自由落體運動。

    地球的繞日軌道可近似為封閉的橢圓,但實際軌跡絕非如此,太陽不可能只在原處。

    雜化軌道理論的s軌道,可以近似為球形分佈,但絕不是實際軌跡,至少核子也在震盪。

    天體可以抽象為球模型,但是,不能把宇宙空間也抽象為球模型,畢竟,二者沒有可比性。

    2. 定理的侷限性

    無論是公理公設還是定理,都有前提條件。定理在特定命題下得以成立,不可誇大範圍。

    勾股定理,只適合小範圍的理想平面,但絕不適合大範圍。真實世界裡不存在平面。

    動能定理,只適合離散性粒子或天體的運動。但絕不適合連續性場介質的波動。

    3. 定理的可證性

    無論是公理公設定理,還是原理法則定律,都有各自的客觀依據,都不是想當然的莫須有。

    卡爾波普爾的證偽主義,主張“科學是可證偽的但是不可證實的”,違背起碼的思維法則。

    勾股定理,可以有400多種證明方案。無理數定理,可以用歸謬法來證明。大數定理(或稱定律)可以用拋硬幣足夠多次的發生率大資料來證明。

    動能定理,可以用熱力學第一定律的絕對溫標來證明。萬有引力定律(可晉升為定理)可以用卡文迪許扭秤實驗來證明。

    結語

    對於從事科學研究與工程技術的所有科學工作者而言,必須熟練掌握基於科學實證主義的邏輯思維概念體系。

    為了提升全體國民的科學素質,在基礎教育與高等教育,普及科學實證主義的方法論,有關部門如教育部理當列入議事日程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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