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宅基地使用權,是法律賦予中國農村村民的權利。但是具體那些農民或者在那些條件下能申請宅地基,確實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舉個栗子,如果原來住在甲村,後來搬遷到了乙村,並落戶乙村。這個時候在甲村的宅基地是要被甲村集體組織收回的,但問題在於,是否可以在乙村申請新的宅基地呢?很顯然,根據中國法律,搬遷後是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的。
儘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這是指村民將原來的住房出賣或出租後,在同一村集體內又重新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再拿上述的例子來說,您在某甲村賣掉原來的房子,又重新向該村提出宅基地申請,按照法律規定不能批准。但如果你賣掉了某甲村的房子,但搬遷到某乙村並落戶某乙村,則這時可以某向某乙村申請宅基地,因為其符合法律規定的“一戶一宅”的條件。
以上便是對宅基地使用權怎麼申請,以及搬遷後能否申請新的宅基地等問題的相關介紹。申請宅基地使用權,是法律賦予中國農村村民的權利。在行使權利的同時應該注意其中的方法方式及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在現實實踐中,常常會遇到很多複雜的情況,比如搬遷後能否申請新的宅基地等,如果只是單看法條,可能並不容易得出可以再次申請的結論。因此,在不能確定或者有疑惑的時候,不妨請教一下專業人士或者諮詢房地產律師,他們的解讀或能助你一臂之力,甚至在關鍵時候還能夠讓您受益良多。
依據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七條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一)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三) 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第八條 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民委員會公佈並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討論同意並公佈後,逐級報鄉(鎮)土地管理機構、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和縣(市)人民政府審批。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村民委員會應當公佈批准使用的宅基地。第九條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 年齡未滿十八歲的;(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三) 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是法律賦予中國農村村民的權利。但是具體那些農民或者在那些條件下能申請宅地基,確實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舉個栗子,如果原來住在甲村,後來搬遷到了乙村,並落戶乙村。這個時候在甲村的宅基地是要被甲村集體組織收回的,但問題在於,是否可以在乙村申請新的宅基地呢?很顯然,根據中國法律,搬遷後是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的。
儘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這是指村民將原來的住房出賣或出租後,在同一村集體內又重新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再拿上述的例子來說,您在某甲村賣掉原來的房子,又重新向該村提出宅基地申請,按照法律規定不能批准。但如果你賣掉了某甲村的房子,但搬遷到某乙村並落戶某乙村,則這時可以某向某乙村申請宅基地,因為其符合法律規定的“一戶一宅”的條件。
以上便是對宅基地使用權怎麼申請,以及搬遷後能否申請新的宅基地等問題的相關介紹。申請宅基地使用權,是法律賦予中國農村村民的權利。在行使權利的同時應該注意其中的方法方式及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在現實實踐中,常常會遇到很多複雜的情況,比如搬遷後能否申請新的宅基地等,如果只是單看法條,可能並不容易得出可以再次申請的結論。因此,在不能確定或者有疑惑的時候,不妨請教一下專業人士或者諮詢房地產律師,他們的解讀或能助你一臂之力,甚至在關鍵時候還能夠讓您受益良多。
依據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七條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一)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三) 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第八條 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民委員會公佈並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討論同意並公佈後,逐級報鄉(鎮)土地管理機構、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和縣(市)人民政府審批。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村民委員會應當公佈批准使用的宅基地。第九條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 年齡未滿十八歲的;(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三) 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