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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神股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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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萌有個存錢罐
銀行破產後,儲戶的錢是否能夠得到賠付,跟利率無關,而是跟產品性質和額度有關。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同一家銀行的本金加利息在50萬內的存款,可以獲得全額賠付。
所以,只要你在銀行的錢是存款,且本息和低於50萬,就可以獲得全額賠付。而且這只是在一家銀行的額度,如果你的存款多,可以分開在多家銀行存款,每家銀行針對每個儲戶,都有50萬的保障額度。超過50萬以上的存款,則需要在銀行破產清算中清償,能否得到清償,則跟銀行的資產情況有關。
我想,你有此一問,可能是覺得4.8%的利率有點高了,其實這還不是最高的存款利率。
現在有的銀行,尤其是中小型的民營銀行,搶奪存款的力度很大,因為在新資管下,原本的一些同業業務受到抑制,中小銀行的資金缺口明顯。之前看到最高的定期存款利率已經突破了5%,這在當下絕對是非常的存款利率了。
但是,這類銀行的業務渠道主要還是依託於網路,不習慣於網路存款的儲戶可能會有所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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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理財迦
朋友們好,明確回覆:銀行利率在4.8破產後,只要是正規存款產品,會賠付。但,都,陪什麼,就有所不同了。今天就以例項,給朋友們分析。希望有助於朋友們選擇產品,本金更安全,利息或者收益,更稱心。
首先,以一款,正在大型金融平臺營銷的,地方商業銀行特色存款產品為例,來分析,是否賠付怎麼賠付:如上圖,這是,正在某知名大型金融平臺,銷售的,地方商業,銀行網際網路特色存款。
這款產品的期限,是360天(一年派息)。利率在4.6%(注:只有期滿才能拿到這個利率)。
我們看到,產品明確註明,受存款保險制度保障,而且是,本金,和利息,50萬以內的保護。
小結:透過分析,這款產品只要滿360天,破產,本期合計50萬以內,受到存款保險制度的保護。
其次,以另一款產品為例,來分析,另一種形式是否受到保護:如上圖,是另一家商業銀行開發的新型存款產品。
年化利率4.7%,需要鎖定12個月。這款產品,介紹中,明確說明:本金保障,每月返息。
小結:這是另一種形式,既,本金享受銀行存款的保障,但是收益部分沒有明確說明享受。如果破產,根據這個產品的特色(每月返息),很可能有,損失一個月的收益(破產那個月)。
最後,來總結分析:
但是,作為一種新產品,也有可能有,潛在的風險。
總體上看,這些創新的存款產品,本金多重保障風險低,利息優惠收益高,是朋友們存款儲蓄投資理財的好朋友值得信任。
友情提示:還有一種特殊型別的,結構性存款。本金部分,享受存款保險制度的保護。但是收益部分,是浮動的,不受存款保險制度的保護。但是,這種產品,也為擴大收益打下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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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龍門山財經
也許覺得銀行利率已經達到4.8%,是不太高了就不賠付了?這怎麼可能呢。只要是標準的銀行存款產品,破產倒閉後都適用於“存款保險條例”,一定會按照規定給予賠付,但最高不超過50萬。
根據2015年國家頒佈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有幾點值得重視:
一是所有吸收存款的商業銀行都必須遵守執行《存款保險條例》。具體包括幾類銀行: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含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民營銀行、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旦吸收存款,就必須按照規定比例繳納存款保費,為其投保。也就是說無論規模大小,股權性質如何,只要吸收存款就必須為存款投保,只是保費比例可能會有所不同。
二是以上銀行如果出現破產倒閉,其存款賠付都執行同一個標準,即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包括本金和利息。所以,不要說4.8%,就是5.8%的利率,只要本息不超過50萬,都會受到全額償付。不能說大銀行賠的多,小銀行就賠的少,而是一視同仁。
三是《存款保險條例》只適用於存款類產品,其他任何理財投資類產品均不再受保護範圍之內。比如基金、股票、信託、黃金白銀、理財產品等非存款產品,一旦破產就按照破產和清盤規則,由投資者自擔風險,而不會有賠付的規定,因為它們並不適用於《存款保險條例》。
四是賠付由專門的機構,即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體組織執行,並提供資金來源,而不是破產的銀行。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隸屬於央行下一家全資子公司,其重要職能包就括存款保費是徵收管理和投資運作,以及存款賠付等,一旦商業銀行宣佈破產,後續工作就由其承擔。
五是所謂最高償付限額本息50萬是指可以完全得到保證的硬性要求,至於超過50萬部分是否還有補償,就不一定了,只能看破產銀行財產清算情況而定,可多可少,也可有可無。
由此可見,是否能夠得到賠付,與利率高低幾乎沒有關係,重點看是否是標準的銀行存款類產品,以及存款本息是否超過50萬。2015年央行取消了存款利率的上限後,各家銀行可以實行自主定價,也就出現了利率有高有低,但絲毫不會影響《存款保險條例》的執行,因為所有商業銀行都必須依法合規經營,以切實保障存款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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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峰談理財
銀行破產後的賠付與利率高低沒有關係,只與這款產品是不是存款有關。因為我們通常所說的存款保險制度,針對的只是存款,其他諸如理財產品等是不在保護範圍之內的。
也就是說,只有存款是剛性兌付的,理財產品是不能剛性兌付的。
有的人可能有這樣的擔心,一般銀行的存款利率只有2.7%、3.5%,我存的存款利率為什麼會有4.8%這麼高,這是不是不受存款制度保護?或者這根本就不是存款?
有這樣的警惕性是好的,但這個問題還有具體分析。
首先,銀行存款的利率是可以浮動的。而一些中小型銀行為了吸納存款,也通常會採用浮動利率這樣的做法。但請大家放心,浮動的範圍是在可控範圍之內的,也是國家承認的,並不存在不合規的問題。
其次,小型銀行發行的存款同樣受存款保險制度保護。
第三,賠付的金額。如果在一家銀行同一賬戶存款不超過50萬,則全額賠付;如果在同一家銀行的同一賬戶存款超過50萬,則按最高50萬賠付。
綜合以上,要想確保自己資金的安全,首先要保證你購買的的確是存款,而不是理財;其次超過50萬以上的資金,出於進一步安全性考量,可以分開儲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回答問題不易,也希望路過的小夥伴動動小手幫我點贊,我祝您笑口常開、心想事成、多多發財。如有不同觀點,也歡迎在下方評論。想學習理財知識的朋友歡迎關注我,讓我們一起學習、共同進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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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易將學財
最近疫情影響導致美國部分銀行倒閉鬧到大家人心惶惶,擔心自己存在銀行的錢也出現問題。為了緩解這種焦慮,可以分析一下存在銀行裡的錢是否安全。
01利率4.8%的產品我們存在銀行的錢在銀行倒閉之後是否能得到賠付,與產品的利率關聯不大,主要在於這是否是存款產品。因為銀行繳納存款保險,受到保障的資金只有銀行的定期存款或者是活期存款。
如果這款產品是的全部資金都是存款類產品,那麼存款額度在50萬以內是可以得到100%的賠付的。
如果這款產品不是存款產品,那麼就要區分兩種情況。如果是銀行自銷的理財產品,那麼只能等銀行倒閉破產完成清算之後得到賠付,這個過程很長,而且賠付的比例非常小甚至沒有;如果是銀行代銷的產品,那麼銀行即使倒閉了也沒關係,只要發行方還在正常運轉我們都可以穩定的拿到本金和相應的收益。
02產品的發行方除了必須要是存款產品才能得到存款保險的賠付之外,還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是否是中國的投保機構(也就是是否繳納有存款保險)
中國境內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基本上都被強制要求繳納存款保險,但是中國在境外設立的銀行分支行以及境外機構在中國設立的銀行則沒有這個強制要求。這些沒有強制要求的銀行有些是繳納中國的存款保險了的,有些則不一定。
在這些銀行進行存款的時候則必須要注意一下是否有存款保險,存款是否是保本保息的。
03關於利率4.8%的疑惑現在央行給定的基準利率一年期為1.5%,二年期為2.1%,三年期為2.75%。各個銀行雖然在這個基礎上有所上浮,但是也不會高出太多,很多人就比較擔心是不是這款產品有問題。
其實完全沒有這個擔心的必要,實際上現在的銀行存款利率超過5%的也有很多,甚至有些達到了5.45%。不過這些銀行主要是一些民營銀行以及一些地方性的商業銀行,這些銀行因為知名度不夠、營業成本低等原因透過提升利率來提升核心競爭力達到攬儲的目的。
一般來說,只要利率不超過6%,那麼相應的風險情況我們大多數人都是能夠承受的,所以也不用太過擔心。
回覆列表
在國外經常可以見到大型金融機構倒閉的事件,但是在華人的認知中,這種事情幾乎不可能在國內發生,畢竟最後是由國家兜底的。但根據最新的《商業銀行法》,銀行確實存在破產風險。包商銀行因信用風險被央行託管的後續進展一直受到媒體和儲戶們的持續關注。“最多隻賠50萬”也引發了部分儲戶的擔心,在這裡金庫君就給大家講講關於賠付的那些事兒。
賠付的依據是什麼?
金庫君透過調查發現,儲戶對賠付的法律依據十分看中,不得不感慨一下全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銀行出現信用風險後,賠付的依據是《存款保險條例》。
《存款保險條例》在2014年10月29日國務院第67次常務會議透過,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該條例的第一條已經明確指出了“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第二條則詳細說明了保障的機構範圍包括“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俗地說,只要你將錢存在國內銀行,都在《存款保險條例》的保障範圍內。
最多隻賠50萬?
《存款保險條例》第五條明確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舉個例子,如果你在銀行的存款是10萬元,存款保險基金可立刻賠付10萬元,以此類推,最高賠付上限為50萬元。如果你在銀行的存款是60萬元,可以先獲得50萬元的賠付,剩餘的10萬元須等待銀行進行清算後,根據結餘進行按比例清償。
如果經過清算後,銀行尚有剩餘資金,儲戶可以根據一定比例獲得賠償;如果銀行已無剩餘資金,只能自認倒黴。
賠付標準太低?
現行50萬元的賠付標準是不是有些低了呢?統計資料表明,存款50萬元及以下的存款人,佔中國銀行全部存款人的99.63%。可以說,這個賠付標準,已經滿足了國內絕大多數存款人的保障要求。
如果要說和國際接軌,我們來看看同屬亞洲的日本。日本早在很久以前就有了明確的銀行倒閉賠償條例,他們的做法倒是簡單粗暴,即不管儲戶存款多少,一旦銀行倒閉就必須向儲戶連本帶利賠償1000萬日元的賠償金,摺合人民幣約64萬。綜合國情來看,目前國內的賠付額已經很高了。
其實,作為一種保險,50萬元賠付上限不是永恆不變的,國家可以根據經濟發展狀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式,隨時進行調整。比如,十幾年前,重疾險的保額普遍只有十萬,而現在,五十萬元才是基本配置。
存款保險條例是幫銀行賴賬?
去年有這麼一個笑話:某人數年前從P2P平臺借了一筆錢炒房,還錢時卻發現平臺已經跑路,還錢居然成了奢望。那麼,銀行真的倒閉了,借銀行的錢就可以不還了嗎?
如果按照正常的企業交易行為來思考,企業破產後只能以其淨資產承擔其負債。銀行也是企業,儲戶的錢對銀行來說是債務,換句話說,假設沒有存款保險制度,銀行如果破產,儲戶能拿回多少錢要看銀行還有多少淨資產。反過來也一樣,貸款企業破產,銀行也一樣只能在企業的淨資產範圍內以債權人身份參加分配。
銀行與儲戶,貸款企業(或貸款人)與銀行的關係都是債務人與債權人的關係,首先要按照《公司法》、《合同法》來辦事,債權和債務都要釐清,並且法律會保障債權的實現。其次,中國沒有自然人破產法的規定,所以個人欠銀行的貸款會一直存在直至全部償還,但是假設貸款人名下確實無可執行的資產,銀行最多也只能做呆壞賬處理或打包轉讓,其實還是變相當做損失了。
因此,出臺《存款保險條例》不是說銀行可以藉此賴賬,而企業或個人更不可能依據所謂的“對等原則”,借銀行幾百上千萬卻最終只還50萬。
高淨值客戶血本無歸?
對包商銀行的處理方式成為了今後類似事件的標杆,很多高淨值人士頗為關注,因為不僅涉及個人存款,更關乎對公存款。
包商銀行接管組負責人在接受《金融時報》採訪時表示,包商銀行並未直接採取破產清償措施,即各類存款人最高只能獲得50萬元賠付。而是實施收購承接的處置方式,使保障程度大大提高。對全部個人儲蓄存款、5000萬元以下對公存款和同業負債本息全額保障,對公客戶債權人獲得全額保障的比例達到了99.98%。據初步測算,少數未獲全額保障的大額對公和同業債權人,其先期保障程度也平均達到了90%左右,總體保障程度遠遠超過市場預期。
因此,高淨值客戶的利益能夠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那麼,對於中等收入家庭來說,如何規避此類風險呢?
首先,根據條例規定,同一存款人,同一家投保機構,限額賠付最高50萬元。所以,金庫君建議在存錢的時候,以50萬元為最大限額,分別存入不同的銀行中。
其次,銀行倒閉時的賠償是針對個人,而非以家庭為單位。所以,如果家中資金比較充足,也可以考慮家庭成員以50萬元為最大限額,分別開設儲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