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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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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董江波
古代,也就是清朝及之前的封建王朝,百姓想吃上肉,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就是逢年過節,積累了一年,能買一點點兒肉吃;大部分百姓,是這種情況。
第二種,就是適逢打獵,或者撿到動物的屍體了。要麼,就是自己家養的貓狗一類的老了死了,就吃掉了。
這一種情況,也不少,因為古代森林草地資源豐富,人煙稀少,很多人,也是靠打獵採接為生的。
所以說,古代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這種情況是有,但卻不是平民百姓。
有一句話說的:天子(皇帝和皇族)吃牛肉、諸侯王(王爺和高品級的大臣)吃羊肉,低品質官吏和商賈吃豬肉和雞鴨魚肉等打獵捕撈來的肉,普通百姓,吃主食蔬菜(蔬菜也少)。
就算是養殖打獵種植為生的百姓,打獵養殖出的肉也是要賣給有錢人的,種出蔬菜也要賣給有錢人的,否則,一家人,怎麼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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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軒轅凌霄
大口吃肉 大碗喝酒確實是騙人的!
古人認為
耕種季節宰殺大型牲畜是有罪的!
比如春耕
你非把牛殺了吃肉
這就是有罪的
這是古代約定俗成的規矩
為了口腹之慾宰殺正在耕作的牛馬
是有很大的罪過的
大周時期
周天子在春耕時候也要下地種地的
以初為常。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谷於上帝。乃擇元辰,天子親載耒耜,措之參於保介之御間,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躬耕帝籍田。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諸侯、大夫九推。反,執爵於太寢,三公、九卿、諸侯、大夫皆御,命曰“勞酒。”
是月也,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和同,草木繁動。王布農事,命田舍東郊,皆修封疆,審端徑術。善相丘陵阪險原隰,土地所宜,五穀所殖,以教道民,以躬親之。田事既飭,先定準直,農乃不惑。出自《呂氏春秋》!
這才是古代的規範!
從皇帝到庶民,誰也不能恣意妄為!
現代人已經不懂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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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維策論
在施耐庵的筆下,梁山好漢們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那叫一個恣意瀟灑。
(梁山好漢,大碗喝酒)
但是古時候的百姓真的能喝上酒,吃上肉嗎?那就要從不同的時期和環境來看了:
1. 環境因素-盛世有酒肉,亂世人相食環境影響著人們,少量飲酒有助於睡眠,在天氣寒冷時,還可以預防風寒。多吃肉則可以改善人體的營養狀況。有酒肉的生活還是很美好的,能否吃上酒肉不僅代表著古代百姓的生活質量,還反映著他們的生活狀況。
中國歷史上下五千年,源遠流長,在唐朝盛世,百姓安居樂業,那麼普通百姓也是能夠時常吃到酒肉的。漢末亂世,百姓流離失所,易子而食,生存尚且不易,何談酒肉。
(饑荒中的孩子)
2. 地理位置-深山有獵物,鎮上有酒喝古代的百姓人口密集度還是不大的,在深山中有飛禽走獸,獵人可以憑藉自己的能力有肉吃,可是酒就不行了,獵戶們居住的地方是離鎮上是比較遠的,一般不太會出遠門,所以喝酒就比較困難。然而鎮上的人可以買酒喝,但是肉可是很貴的,一般人家買不起。
所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情況的很少的。
(獵戶在處理獵物)
3.貧富差距-富人者,山珍海味。窮人者,粗茶淡飯。古代的貧富差距很大,富人自然不用說,當然是山珍海味。窮人經常吃肉是不太可能的,他們首先得維持溫飽。宋朝是中國古代較為富裕的朝代,在宋朝鼎盛時期,市民勞作一天的收入可以買一隻雞,但是他們不可能把一天所有的收入拿去買雞吃,所以對於盛世的百姓來說,隔三差五吃頓肉食不稀奇的。
(宋朝盛世下的市井)
4. 男女的地位差距-以夫為天在普通家庭,每逢家裡有酒肉的時候,喝酒吃肉的往往都是男性,作為一家之主他們對食物有充分的支配權,但是古代婦女吃肉往往很少,更不要說喝酒,由於地位懸殊很大,婦女甚至連上桌吃飯的資格都沒有。
(男子們觥籌交錯,婦女們則侍立在旁)
綜上所述:古代的百姓是否能夠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取決於當時的環境,生活的地理位置,富裕程度,男女地位。古代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並不是騙人的,在盛世的富裕家庭是會出現這種情況。但是,這樣的生活對普通百姓來說還是比較遙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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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負十四
在古代,肉不是你想吃就能吃的,來看看古代華人都吃什麼肉?在春秋後期,牛成為耕種主要勞力,隨意宰殺耕牛、偷牛盜牛是死罪,甚至皇帝也不能隨心所欲吃牛肉。為什麼《水滸傳》中常用:小二,給我切二斤牛肉“的場景來描寫梁山好漢,那其為傳遞和暗喻一種造反精神:我也要和皇帝一樣,能隨便吃牛肉…春漢時期,華人的肉食以羊肉為主、豬肉為輔。那時候羊代表吉祥,能吃上羊肉才算是有福之人。
不過古人一般還是不吃豬肉的,吃豬肉的習慣是源於北宋文人蘇東坡,蘇東坡發明了著名的東坡肉,並戲作《食豬肉詩》,這樣才讓豬肉的名聲逐漸好轉。蘇軾的詩是這樣的:“黃州好豬肉,低賤入糞土。富貴不肯吃,貧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時它自美。每日早來吃一碗,飽得自家君莫管。”這才有人開始吃了豬肉。
有人臆想中國古代農耕社會,老百姓只知種地,吃糧食,不吃肉。其實也不完全是這樣的。曹操刺殺董卓失敗,逃跑時碰到住在鄉間老朋友呂伯奢,呂伯奢讓兒子們殺豬宰羊招待曹操。可見那是普通百姓,家家幾乎都養豬養羊的。
那麼說來說去,也就是吃家禽相對多一些。但養雞養鴨都需要飼料。即便所謂的走地雞,也不可能單純在外面吃小蟲,不然很難迅速長肉。而養雞需要的飼料,也不算少,一隻大雞一天需要為一兩,養雞都是養一群,這樣養到大也會用不少飼料。所以,養雞養鴨只能在豐收的年份才能養殖。但中國古代荒年很多,所以更多時候老百姓不會養這些東西,寧可先吃飽肚子。所以,中國古人以素食為主,吃肉的基本上都是富貴人家,窮人家還是不多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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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草百曉生
能夠大口吃肉自然是假的,但古代中國的百姓能夠吃肉卻不假。
就拿魏晉南北朝時期來說。
那時古人光飼養的牲畜,就有六種之多,合稱“六畜”。也就是“馬、牛、羊、雞、犬、豚”,除掉馬、餘下五畜加魚,就構成魏晉南北朝時期老百姓的主要蛋白供應。
當時尤其以羊肉,受到南北百姓的普遍推崇,你可能會問。怎麼不吃牛肉呢?
這是因為,朝廷有禁令。私自屠殺耕牛,是要坐牢的。但作為當朝統治階層,完全沒有這個顧慮。比如著名詩人曹植,就是妥妥的牛肉愛好者。他曾在詩中,讚美說“中廚辦豐膳,烹羊宰肥牛”。
但普遍老百姓,吃羊的機會還是相對較少。他們最常吃的肉,還是雞肉。可見“大吉大利,今晚吃雞”並不是現在流行的話,魏晉也流行。
那時的古人又是怎麼吃肉的呢?
從出土的南北朝時期壁畫看,人們喜歡烤著吃。不是像武俠電視劇那樣,整隻烤著吃,而是喜歡將其切成塊,竄在一根鐵棍上,或是竹籤上。放火上炙烤。是的,就相當於現在我們所說的“烤串”。用那時語言,稱作“炙”,比如牛心炙、鵝炙...
另外,涮羊肉也從羌(甘肅西藏一帶的少數民族)傳入中原大地,當時稱“羌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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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叨說歷史
這個問題怎麼說,古代肯定是有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存在的,百姓也是能夠吃得上肉的。但是這個說法有個前提:那只是小部分人和少數情況,並不是經常的事情。
先來看大口吃肉:《禮記王制》中道:“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可以看出在周代禮制規定,吃肉都是有等級階級限制的,不能隨便吃的,只有身份地位高的人才能吃肉,一般老百姓都是無故不能吃肉的。
其實古代的肉類跟現在的肉類沒有什麼區別,基本都是一些常見的動物的肉,大概就是豬肉,牛肉,羊肉,雞肉,鴨肉,魚肉。魚肉肯定需要需要海邊地區的才有的,所以除了漁民和住在海邊的百姓可以吃到,其他人一般都不怎麼吃得到魚肉。
再說豬肉,在古代不像現在這麼普遍,準確來說是很少有人去吃豬肉,因為中醫的理念認為吃豬肉是無任何益處的,甚至有副作用的,比如導致身體虛胖。同時古代烹飪技術不太成熟的,對豬肉的做法不像現在有這麼多五花八門的做法,所以做的豬肉不是很好吃,這加劇了人們不喜歡吃豬肉的情況。到了明朝的時候,豬肉這才開始流行起來。
至於牛肉,就更加難吃到了。因為除了少數朝代的部分時期,大部分時候牛肉是不可以用來吃的。牛在古代的社會地位是非常高的,畢竟是農耕社會,牛在作為農業耕地中重要的勞動力。甚至在有的朝代,隨便殺牛也是一種犯罪,並且如果牛生病或者老死也是不可以吃的,只能將它們埋掉。
羊肉在古代屬於高檔肉類,羊肉價格非常高的,也是皇家貴族吃得最多的肉類。羊都是北方草原牧民所養的,畢竟羊需要牧場草原來放養的,當然在古代也有少數的農村地主會養一些專門用來吃的羊。所以說到底就是羊肉在古代是稀缺品,也基本存在於皇宮或者是富貴人家中,而普通老百姓根本是吃不起的。
最後來說雞鴨肉,也是最接近古代老百姓的肉類了。鴨子適合有水的地方養殖,而雞是所有地方都可以養的,並且養雞也是非常簡單的,在古代每家每戶都會養幾隻雞。但是普通老百姓養雞主要目的是用來生雞蛋,是為了吃雞蛋。並不是吃雞肉。畢竟把雞吃了就再也沒有雞蛋吃了。所以老百姓一年下來全家只有過年的時候才能吃一隻雞肉的就差不多了,大口吃肉就比較難了。
當然上面說的這些,要排除一種人,那就是獵民,畢竟天天打野生動物,兔子肉啥的也是能吃得到的。
再來說說大碗喝酒古代人用大碗喝酒是有的,但是那隻存在酒的度數低的時期。秦朝之前的酒主要是穀物自然發酵成為的酒,最高度數也就幾度而已,跟現在的啤酒差不多,但是比啤酒味道好,這樣的酒大碗喝起來也好無壓力,並且純穀物,無副作用。
秦朝之後到元朝之前,釀酒改為利用酒麴發酵穀物、水果而釀造而成,這樣發酵的果酒最高也就十多度,所以這種果酒還是適合用大碗來喝。到元朝至現在大碗喝酒出現的比較少了,主要原因就是酒的度數的提高。
元朝之後,蒸餾酒族漸發展起來,也就是現在的白酒。蒸餾酒沒有幾個人會大碗喝,畢竟度數高了起來,一般人扛不住。因為蒸餾酒的最後出現,就認為古代的酒是高度酒,難喝。其實歷史上的果酒,才是味道最好的酒,並且度數也不高,適合用大碗來喝。
總結從古代至今,好的和少的社會資源總是被社會少部分人所擁有的,在古代酒和肉都是比較少的社會資源,所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是古代有身份地位的人才可能享受的到,普通老百姓能在過年的時候吃一隻雞就不錯了,勉強也算能夠吃得上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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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史趣
具體到普通百姓就很難說了。
能否大碗喝酒要看酒的度數古代的酒並不同於今日之酒。《說文》雲:“酉,就也。八月黍成可為酎。”《酒誥》也有說法“有飯不盡,委於空桑,鬱結成味,久蓄氣芳。本出於此,不由奇方”。在古代,酒就是酉,是用成熟的稻穀釀製的。在先秦時期,酒等同現在的醪糟,酒精度數並不高,所以喝酒也要吃糟的。
其後,人們對酒進一步提純,但酒精的度數一直維持在較低的狀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人們釀酒用的是壓榨法,酵母菌在酒精濃度達到20%後,就很難繼續發酵,所以古代的酒大都在18度以下,至多不會超過20度。元代之後,蒸餾技術開始出現,酒的度數可以達到30-60度,此時才有了和現代口感差不多的白酒。酒精在18度以下,一口悶是沒有問題的,難怪李白喝酒要論鬥、武松喝了18碗酒;再高超過30度,或者達到現在的45-50度,恐怕沒有人能喝得了幾碗。
吃肉也要分三六九等,平民吃肉可能是要犯法的《左傳·莊公十年》載“肉食者鄙,未能遠謀。”肉食者就是身居高位、俸祿豐厚的人。可見,古代吃肉食要分階層的。同時,《禮記》也載:“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這說明身份不同,可以吃到的肉也不同,其中“庶人無故不食珍”說明平民吃肉為惡劣之事,是違反禮制,要觸犯法律的。在古代,馬和牛屬於重要的生產資料,一般是不允許殺生的。同時,古人又講究崇尚羊的“跪乳之恩”,因此羊也在保護之列,同馬牛一樣屬於上三品。而在生產不太重要的雞狗豬則屬於下三品,食客的等級也要對應下調。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人們吃肉的規定又有所不同牛和馬屬於重要的生產資料,在農耕文明的邏輯裡,是不能隨便殺吃的;羊肉由於較好的食療作用,在唐代成為潮流,在宋代則成為肉食主流;雞肉屬於家禽之一,早在新石器時期,古人就開始食用雞肉了,此後朝代除了禮制約束之外,並沒有過多規定;狗肉也有食療的功效,但由於產出量不高,加之又和人的感情好,一直未成為肉食主流;豬肉可大規模飼養,但在明朝之前,豬肉的市場佔有率並不高,在明代豬的地位迅速攀升,到了清代豬肉已經成功逆襲,成為肉食主流。
酒肉禁忌雖然逐步放開,但普通百姓吃不吃得上還要另說。受社會環境、肉價等因素影響,普通百姓往往要在吃喝上做出取捨,特別是在戰爭年代,溫飽都是天大的難題,更不要說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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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將軍潘鳳
《水滸傳》相信不少人都看過,一上酒家就是喝酒吃肉,這讓不少觀眾都過足了眼癮,那麼在古代真的是否與劇中一樣呢?
農業大國肉食並不多見我們漢民族是農耕民族,基本都是靠天吃飯,百姓想大口喝酒大碗吃肉幾乎是不可能的,運氣好一年下來雨水充沛,老百姓不至於餓肚子那就謝天謝地了,還想天天喝酒吃肉?做夢去吧你,至於想吃牛肉那就是要犯罪,因為土地都是依靠牛來犁的。至於電視劇上動不動來幾斤牛肉基本是瞎扯,梁山好漢都是什麼人?那都是土匪不用種地的,所以尋常百姓基本是逢年過節才能沾點葷腥,當然要是在太平年代的話老百姓過的還是非常知足的,所以不奢求大魚大肉只希望一生平安。
北方遊牧民族遊牧民族自古以來一直是中原王朝頭上的一把刀,由於他們所處地理環境特殊,種不了天地只能依靠放羊來度日,生活必需品都是奇缺,基本都是靠搶來的。他們吃肉是要比中原百姓多得多的,這也是為什麼北方遊牧民族種地的百姓要強壯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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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混筆金書
古代範圍太廣了,不同的時期有著不同的吃肉喝酒。往往古裝影視劇給人的感覺是古人都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其實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多數情況下只存在於上層人士。
首先咱們來看看古代人大碗喝酒是不是騙人的?據考證,古代人大碗喝酒是存在的!到元朝至現在大碗喝酒出現的比較少了,主要原因就是酒的度數的提高。秦朝之前的酒主要是穀物自然發酵成為的酒,最高度數也只有幾度而已,類似於現在的啤酒,但是比現在的啤酒味道好,這樣的酒大碗喝起來也好無壓力,並且純穀物,無副作用。
秦朝之後到元朝之前,釀酒改為利用酒麴發酵穀物、水果而釀造而成,這樣發酵的酒最高也就十多度。話說武松景陽岡喝的酒算最烈的了,度數也就十八度左右。多數人三碗不過崗,三碗摺合現代的白酒也不過一斤左右,當時的人們和現代人的酒量也差不多。
元朝之後,蒸餾酒發揚光大,也就是所謂現在的白酒。當時用大碗喝的酒主要還是釀造的果酒米酒,所謂的蒸餾酒沒有幾個人會大碗喝。因為蒸餾酒的最後出現,導致人們說起中國的酒,就認為是高度酒,難喝。實際上,中國的果酒,喝起來絕對是天下美味。
然後咱們再看看大口吃肉是怎麼一回事兒。上古時期,古人主要食物來源是打獵和採集,時不時的有肉吃,那個時候物質貧乏,打來一個獵物就要分給好多人,都沒有機會大口吃肉,除非部落的主要人物才會有機會大口吃幾口肉。堯舜時期,各家各戶都會養豬,但是每戶養的豬就那麼一兩頭,人們會吃到肉,但也大口吃不了。前秦時期,牛羊肉是最為高大上的肉,只有帝、王等人才能享受,《禮記王制》這樣記載:“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一般人都無故不能吃肉的,只有身份地位高的人才能吃肉,可以大口吃肉。唐宋時期,牛肉不是想吃就可以吃的,達官貴人一般都是吃羊肉,普通百姓只有吃吃豬肉的份兒,這個時候能大口吃肉的也就只有達官貴人而已。明清時期,大量豬肉成為人們的肉,但是平常百姓一般是吃不起肉的,能吃大米飯就算了不起了,過年過節吃頓肉而已。大口吃肉的人都是帶著主角光環的人,不是那麼隨便就可以的。
那麼歷史上的百姓能吃上肉嗎?上古時期,百姓可以吃的上肉,但是不多可以讓人活命。堯舜時期,百姓可以吃點自家養的豬。先秦時期,一般的百姓是吃不到肉的,有些人一輩子也沒吃過肉。唐宋時期,普通百姓也是偶爾吃點豬肉。明清時期,人們能見到肉,但是一般情況下是吃不起的。但是,普通百姓中的兩類人還是可以經常吃到肉的,比如獵人和漁夫,他們的勞動成果就是肉。還有,古代普通百姓最常吃的肉,莫過於自家養的雞,也只限於母雞不下蛋的時候殺了吃。
想想我們可以經常吃到肉喝到酒,感覺生活在這個時代還是很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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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18177028401
有一部分人是經常能吃上肉的,不是地主,官員,是工匠。主人招待工匠要有酒有肉,這個是一種習俗,古代就有的。所以你忽視了工匠這個職業。
那麼殺豬匠有沒有肉吃,也有,但是吃的是邊角料,不如工匠吃得好。他們吃的一般是豬腳,豬皮,大腸這樣的不值錢的東西,值錢的好肉一般賣掉了,我的姨父是個殺豬匠,我知道他家吃的什麼。
教書先生如果是上門教主人家的小孩,是包吃包住的,也有肉吃的。
我所知道的,至少有三種人能經常吃上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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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謀士說
古裝電視劇裡面的劇情肯定是不靠譜的,尤其是武俠劇,行走江湖的俠客,從來不缺錢。且出手也闊綽,每次進店就一句話:“小二,把本店上等的牛肉給我來三斤,還有82年的女兒紅,也來一罈!”俠客們吃完飯,也不問多少錢,將銀子往桌子上一扔,很瀟灑的說:“不用找了!”明白人都知道是騙人的。
古人肯定能吃上肉,要說每天吃也不現實。古代能吃上肉的,估計要多富有的家庭才可以,一般老百姓恐怕是消費不起吧!在古代吃肉可以,但是在古代吃牛肉,更不可能,酒店根本不賣牛肉。如果真有牛肉,不是一般人能消費得起的。別說古代,就算現在,很多餐館也不賣牛肉,你認為古人隨便某個小餐館就有牛肉賣嗎?
就拿我生活的年代來說,我親身經歷過的。我出生於上個世紀80年,成長在90年,現在很多事讓我印象很深刻。我們那裡流行殺年豬,過年的時候可以可以飽餐一頓。其實,小孩每天都盼望著過年,因為過年有新衣服穿、有紅包拿,還可以美餐一頓。
不過,過年以後,馬上打回原形。不過,偶爾還能吃到臘肉,一般來客的時候才能吃。平時都是吃豬油,有時一兩個月吃不上一次也很常見。由於離城市比較遠,公路修得晚,即便是90年代末,修了路,路上也沒有車。所以要吃新鮮的肉,差不多國要過生日的時候,請客吃飯才能吃到新鮮肉,要不然就是年底等殺年豬。還有,我以前跟我爺爺去縣裡面趕集,吃過最好的估計就是抄手(餛飩)。老人特別節約,簡直超乎我們的想象。不是說吃不起,是捨不得吃。有時賣東西,就幾十塊,要是吃一餐肉,估計要花掉一半,作為農民肯定會心疼死。
我聽我奶奶說,他們那個年代,還吃過觀音土和樹皮,有人還被餓死。連人都不吃的,還能吃到肉,那就是個笑話了。當然,古人在和平年代,也能吃上肉。只是舍不捨得吃,那就很難說了。估計很多家裡養的家畜,比如雞、鵝、豬、羊等都拿去換錢了。逢年過節估計還能吃上一頓,所以普通的老百姓,一個月能吃上一次就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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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味哎兒
是這樣的:
神農嘗百草就是老百姓瞎吃,試吃,吃出了有毒與無毒的分辨及認知,從而有了食材藥材的形成。現在的老百姓還在瞎吃亂吃著,所以每年有很多食物中毒發生。
所以生猛海鮮.山珍海味.奇珍異寶.奇花異草.奇石珠玉.怪獸異禽,等等,都在大荒野地遠海深山江河裡,不在皇宮官府衙裡,也不在文人富賈的藏品箱裡。
酒也在農家庭院裡釀出,不是在酒肆的酒保們盛酒的缸裡。
咋由山民鄉民村民獲物產物,轉入宮殿.官衙.飯店.市場上呢。
抬高物價,從而形成物以稀為貴,由是人參.猴頭菇.燕窩.魚翅.魚籽.火腿.海參.鮑魚.王蟹.金槍魚.雞叢菌.鹿茸.松露.鼻貝等等,得獲者捨不得吃,換錢去了。
從而有錢權勢者享用了。
此為乾坤大挪移。
最突出的是鯨魚的屎糞呈香,狸貓食咖啡果,拉出咖啡豆是頂級咖啡,其認知不是快餓死的人,嘗吃,永不可能發現。現在窮人是享用不起的高階貨了。
食物用物源於農民產工人制,其他人都不會產不會制,但有錢權勢,可用物以稀為貴,抬高價錢,迫使自產自制者捨不得自享用,而去換錢了,從而錢權勢的人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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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冷兵器研究所
不請自來的回答下這個問題: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這事一般是形容梁山好漢的。
那麼,歷史上的百姓能吃上肉嗎?
這事要具體分析看,中國歷史上下五千年。基本來看,除了戰亂災荒年代,以及人口爆炸而導致的內卷化狀態下,老百姓還是能吃上肉的。
秦漢以及之前的古典中國時代,國家規定“一戶百畝”,也就是一戶五口之家大約有一百畝田地(相當於現在的三十市畝)。
根據原中國商業史學會會長吳慧先生在《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究》 的統計,漢代平均畝產能達到三石原糧(未去殼的糧食),換算成現在的市畝,大約是每市畝132公斤。其中畝產較高的是四年五熟的複種田,畝產達3.33石,產量較低的南方水稻田也能達到2.77石。
石(dan)在漢代是容積單位也是重量單位。石被用作糧食時,其就是容積單位。一石為十鬥,一斗為十升。根據出土文物顯示,漢代的一升大約能裝200毫升小米,一石大約20升,大約是17.5公斤小米。
當時漢帝國已經實現了“一人耕而四人食”,即一個成年勞動力除自己以為已經能養活起四個非農人口。綜合統計,漢代每一個成年勞動力的勞動生產率是年產原糧1789公斤;漢代每一個農業人口全年的需求量為原糧405公斤(口糧和其他用糧);漢代城鄉人口平均每人一年佔有的原糧為496.5公斤。地廣人稀加上生產力的大發展,使得漢帝國時代成為了中國古代人均佔有糧食的一個高峰。
因為漢帝國農業生產力的高度發達,以及地廣人稀,因此帶來了興旺的畜牧業。漢代《鹽鐵論》記載著大畜牧主們“原馬被山,牛羊滿谷”。普通人家則“農夫以馬耕載,而民莫不騎乘”的盛況。因此漢代人飼養著多種牲畜專門提供肉食。牛,羊、豬、狗、雞、魚為漢代人提供了豐富的肉食。同時由於地曠人稀,狩獵同樣是漢代人肉食的輔助提供手段。同時史料還告訴了我們,漢代人一個重口味的飲食愛好,漢代人愛吃貓頭鷹。
根據張家山漢墓出土的竹簡記載,每石粟是26.25錢。《史記》記載,一石糧食是20錢。居延和敦煌地區出土的漢簡當中,有較多的價格記載。居延竹簡記述,在漢宣帝劉詢的時代,糧食最低到了一石5錢的程度。敦煌竹簡則記述,豬肉是一斤9錢。懸泉置竹簡記載,當地的驛站招待路過的一個官員和一個官員隨從吃了一頓飯,用去了米六升和肉一斤,這頓飯的價值是10錢。居延漢簡中,肉價最便宜時到了3錢一斤。
根據漢簡記載,當時的人們經常用糧食直接換肉吃的。《漢代物價新探》的研究表明,漢代時的肉(豬牛羊狗)價為6~10錢或1.5~2鬥糧一斤肉。因此漢代的普通家庭,吃肉還是沒問題的。
由《宋人生活水平及幣值考察》可知,宋朝平民日收入約100文,而在宋朝維持一個人生命的最低生活費用為20文到30文。《宋代牲畜價格考》可知,一隻雞70文,所以宋朝平民的日收入足夠買一隻雞。而《東京夢華錄》稱,每天有上萬頭豬被販子們從四鄉收購送入東京。
而由《明萬曆年間北京的物價和工資》可知,明朝一隻雞的價格為0.03兩到0.07兩,其中0.05兩的雞被標記為“大雞”。萬曆年間北京的一個普通勞動者,從事的非技術性工作為0.04兩,某些勞動強度較高的工種可達0.05兩,而具有專門技術的工匠,日薪約為0.07兩。所以明朝萬曆年間的北京人的日收入能做到購買一隻雞。而萬曆五年牛肉1斤0.013兩紋銀,豬肉0.018兩紋銀;萬曆二十年豬肉漲到0.02兩,牛肉和羊肉1斤都只需要0.015兩。
所以基本來看,好的年景,中國百姓還是能吃到肉的,甚至吃肉不費事。但這個範圍主要在古典時代的自耕農,唐宋之後的城市居民。其他範圍缺乏記載,不好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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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陸棄
在古代老百姓能做到頓頓有酒喝有肉吃基本上可以為兩類人,除了一方豪強或者鄉紳地主,普通老百姓是別想這樣的美事。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看唐代比較有名的詩仙李白,《將進酒》中“斗酒十千恣歡謔”,十千錢才能買一斗酒,按照古代計量單位一斗酒等於八兩,十千錢等於相當於現在的人名幣兩千元,而且古代的酒度數普遍較低最高才二十多度,一斤酒差不多兩千五百塊。這個價格堪比現在的茅臺,而且李白幾乎是天天喝酒,真土豪是也,普通老百姓恐怕喝不起。
由於古代沒有這麼多的調料品,因為豬肉有異味,所以現代人常吃的豬肉被排除在外,剩下的就是牛肉、羊肉和雞、鴨、鵝。首先說牛肉,牛作為農業耕地的首選,在官府上都有登記註冊,是不能隨便宰殺,否則會被治罪;接著在說羊,如果是生在漢朝或者唐朝,還要在邊疆的隴西之地,老百姓才能吃上羊肉,邊疆戰事衝突多,但危險係數也直線上升,說不定哪天就沒命;最後說雞鴨鵝,作為農村裡常見的家禽一般多久都會認為應能經常吃到,但是很抱歉,也不可能,在沒有現代社會的飼料和畜醫,家禽生長速度蠻基本上一年才能長大,像現在四個月家禽,還有一個古代畜醫技術的落後,家禽死亡率特別高。
綜上所述,在古代要想做到酒肉頓頓有,只有成為一方的土豪或者達官貴人,普通老百姓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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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平沙趣說歷史
簡單來說,百姓能吃上肉,但是不多。
先說吃肉。這個其實不用看古代,回憶一下上個世紀的情形就能有大概映象,在物資匱乏的時期,一年到頭恐怕只有過年能夠聞到點肉腥味,平時連豬油都難有的吃。
這還是在現代工業有所影響的情況下,如果在古代,肉食只會更少,雖然古代人口更少,但平均下來,平民百姓也很難吃到肉,只有達官貴人才有條件大魚大肉,要不然上升怎麼成了數千年來人們的一致追求呢?就是因為生活好啊。
平民百姓吃肉的次數得看年景,一般來說,豐年吃的肉多,這在很多史書乃至文學作品當中都有體現,比如陸游的“莫笑農家臘酒渾,豐年留客足雞估計豚。”要是碰到災年甚至在戰亂時期,別說吃肉,有口吃的就不錯了,吃肉估計只能寄託在夢裡了。
在這種情況下,百姓是不可能大口吃肉的,沒那個條件的,有那個條件的達官貴人又多附庸風雅,講究禮數,吃飯要斯文,大口吃肉的也少,唯有草莽武將,吃飯不用計較這麼多。
再說喝酒。在現代人的印象中,大碗喝酒往往代表著酒量好,豪爽!是大俠的風範,然而現實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酒的度數低。
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古代人的酒量比現代人好,但有很多證據可以表明元朝之前的酒度數很低。
酒的度數表示酒中含乙醇的體積百分比,含乙醇越多,度數越高,提純到99.5%以上稱為無水乙醇。而早期的酒多為色酒,也就是發酵酒,是用穀類果實發酵釀成的,乙醇含量低,度數也就低,相應的,不容易讓人醉,因而就有了大碗喝酒的可能。
這種酒相當於今天的黃酒、啤酒,想想晚上約上幾個朋友喝酒,如果是喝啤酒的話,有可能幾個人喝一瓶嗎?一般都是端上一箱上來,換算到古代,那就是一大碗一大碗地幹。
到了元朝,蒸餾技術改善了,比較多的蒸餾酒出現了,酒的度數提升,更容易讓人醉,大碗喝酒的現象就逐漸減少,大家可以想象白酒那種度數,來一大碗,絕大部分都不可能喝下,大碗喝酒就逐漸消失了,直到現在給今人造成古人很會喝酒的假象。
算起來,現在誰家喝不起酒、買不起肉的呢?現代社會的生活註定會比古代滋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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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小狐狸smallfox
在中國古代的肉指羊肉,鹿肉,牛肉,豬肉。魚蝦雞鴨兔子不算肉,老百姓能吃的起只有狗肉和豬肉。羊肉一般吃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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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船伕
這個問題就不能一概而論了,主要分三點:看天時,看地域、看身份。
看天時——盛世酒肉亂世人肉歷朝歷代都要經歷一個從興盛到衰敗的過程,當王朝初建,經歷過戰火犀利的國家自然是百廢待興。這個時候別說是吃肉,老百姓能夠吃上飯就很不錯了,只有帝王貴胄才可以依舊享受錦衣玉食的生活,正所謂“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在經歷過休養生息以後,到了盛世國家經濟發達,百姓生活自然也變得富足,平時吃個肉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也只是尋常事。所以在古代,想要吃上肉首先要看天時,不走運遇到了亂世,滿眼都是餓殍千里,易子而食的人間慘劇,現實版的人間地獄,縱使有肉吃,咽得下麼?
看地域——山野雖遠但有肉吃天時之後,便是地利。中國自古就有風水之說,最然後來被人們傳的神乎其神,但就風水本身來說還是有一定道理的,比如有山有水,還有藏風聚水。漢唐時期的關中平原,宋明時期的江南地區,之所以成為當時的經濟中心,與其得天獨厚的地理環境是密不可分的。
地域不同,人們的生活水平自然不同,大城市自然富人多,吃肉的機會自然就多,但卻依然有乞丐,但即使是乞丐或許也能從剩飯中找到肉吃。窮鄉僻壤的是很難吃到肉了,但如果是獵戶或者魚夫,到是能夠經常吃肉,但生活要艱苦許多。
看身份——朱門酒肉路有凍骨雖然西方理論中提到過人生而平等,但這麼說明顯有些籠統,所謂平等更多是可以競爭的權力,而身份地位其實從出生那一刻便決定了每個人的起步不同,這也是現如今流行的拼爹一詞的由來。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自古以來達官顯貴都幾乎是頓頓有肉,老百姓是無法相比的,這點不論是亂世還是太平年代,無論是皇城根兒,還是邊遠要塞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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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說法,古時候多半都是用來表述打家劫舍的山賊或綠林好漢的生活模式,並且是一種令那時候的平民百姓羨慕得直吞口水的好日子。這方面,在華人心中最典型的代表性人物形象,莫過於山東水泊梁山的好漢們了。因此,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這不是尋常百姓家所能享受到的生活,因為他們無經濟條件過這樣的日子。但也不是王公貴族或有錢人會選擇的生活方式,因為這種生活太粗野低俗,與他們錦衣玉食的生活習慣是格格不入的。如此看來,在古代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人,根本就是山林寇賊和江洋大盜特有的生活標籤了。然而,即使在水泊梁山這樣佔山為王的大寨子裡,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也只能是頭領們的專利,小嘍囉們除非在特別的日子,那也不是經常可能有大口的肉吃,大碗的酒喝的。因為,古代農耕經濟的生產規模很有限,根本就無法創造出巨大的社會財富來滿足大多數人的物質生活需要的。總之,古代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情況也不是騙人的,只不過是限制人群罷了,普通人肯定是一輩子都享受不到的了。就像滿漢全席一樣,也是事實存在的東西,但對於普通人就是個夢,一輩子都不可能吃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