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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潔姐0915

    所謂的高額不清楚具體金額,如果你真的生活條件不允許,可以和對方商量。只要你有誠意,對方應該是可以理解的。當然了,如果對方明知道你的困難還故意刁難你,這樣的家庭我認為也是不值得留戀的。

  • 2 # 人間皆安

    禮金是結婚才會出現的,既然談到了高額禮金,那也就說明快到結婚的時候了。兩個人都走到這一步了,如果被高額禮金勸退了,真的好可惜。

    不知道你們是相親還是自由戀愛認識的,不過都要結婚了,說明兩個人對對方還是比較滿意的。既然都比較滿意,大家又都是成年人,千萬不要因為禮金數額導致一拍兩散。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同時也是兩個家庭的事,雙方走到如此地步,女方對男方的家庭條件應該很瞭解了吧。這個禮金數額對男方家庭意味著什麼,我覺得女方應該很清楚。當今時代,千萬不要拿高額金錢來考驗男方對你的愛,這不僅是對他的侮辱,也是對自己的侮辱。

    雙方有問題,把問題拿到桌面上,兩家人痛痛快快的講出來,到底是個什麼情況。能不能解決,能解決該怎麼辦,解決不了怎麼辦,不要拖延了,快刀斬亂麻,到了這個時期,拖延更不可取了。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了。

  • 3 # 西安新社群

    面對高額彩禮你可以不娶她啊,多容易解決的事,就讓她老死在父母的懷抱裡啊,能有啥?因為高額彩禮的存在,直接把所有彩禮都否定掉,這肯定是不明智的啊。

    不管你是男是女,結婚了肯定是想好好過的吧?離婚對誰都沒啥多大好處,那這些隱性問題為什麼要去無視呢?還是你真的對你自己的父母親戚朋友們以及村裡的雞鴨鵝狗們都有這份足夠的自信,和你一樣去尊重去珍惜你這位不要錢就肯嫁進門的妻子?

    如果你的妻子被他們指指點點為“白來的”甚至“自己倒貼上門的”的時候,你有能力做好你那邊親友們的思想工作,消除他們的偏見,讓你的妻子不被輕視,當然可以選擇不給彩禮沒關係。

    然而現實是,中國大部分的丈夫們並沒法完美解決好婆媳矛盾,更別說讓他們去解決一大幫親友們從骨子裡發出的對自己媳婦的輕視。

  • 4 # 特區春哥

    當今社會彩禮是越來越高,出的起的出,出不起的就借,借不到的被迫分手的大有人在,都說感情第一金錢第二,沒有物質生活,說什麼都沒用,貧賤夫妻百事哀啊!

    解決方法,還是要靠兩家人坐在一起商量,確實出不了那麼多,協商一下,有多少出多少,要不然結個婚欠一屁股債,最後還不是兩口子還,多難受。

    實在是沒有,對方又不同意,那就算啦,長痛不如短痛,也許下一個更好,我們要有自信,努力賺錢,相信明天會更好。

  • 5 # 蘇漂小福建

    結婚彩禮數額,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標準,同一地區女方家庭索要彩禮標準也不一。結婚彩禮給多少才適當,要因人而異。彩禮,封建社會買賣婚姻產物。新中國建立以後國家提倡婚姻移風易俗,反對買賣包辦婚姻。自我懂事之日起,沒有看見叔叔阿姨結婚要彩禮行為,單位當時不允許女方父母借嫁女兒向男方索要彩禮。

    小編朋友結婚時岳父母沒有向他要彩禮,岳父母還把自己工資積蓄作為結婚禮物贈送給他們夫妻。雖然他結婚時沒有被索要彩禮,但哈爾濱郊縣、其他地市等地農村已經開始索要鉅額彩禮,有的農村男方父母種地收入無法支付鉅額彩禮,被迫向他人借高利貸支付兒子訂婚彩禮。

    如果男女雙方感情深厚,女方可以不要彩禮,她與男方直接辦理結婚登記,雙方成為合法夫妻,女方父母反對也不好使。如果雙方感情比較深厚,但女方屈從於父母索要彩禮淫威而不敢與男方辦理結婚登記,男方家庭經濟條件允許的,雙方參考當地彩禮標準協商彩禮支付情況。如果男方經濟條件不允許,不要打腫臉充胖子,讓自己一個家庭揹負沉重的經濟負擔,強扭的瓜不甜。

    如果男女雙方感情一般,男方家庭無法滿足女方彩禮要求的,男方悔婚比較合理,可以找個離異年輕女子或喪偶寡婦結婚,二婚女子生育和持家要比未婚女子強,有利家族興旺發展。

  • 6 # 大頭生活記

    首先你們兩個是不是真的相愛,如果都想和對方過一輩子的話,在來說禮金。看禮金是不是高的特別離譜,如果比正常水平高一點的話,稍微借一點湊一湊能湊齊的話,也是可以的,畢竟以後兩個人結婚過日子可以慢慢還。如果高的離譜那你就要心裡掂量一下女孩是不是真的愛你了,自己拿捏好。

  • 7 # 公子宋

    彩禮是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者禮金,至於多少彩禮才算高額彩禮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考量。

    1.看當地的財力狀況和經濟狀況。

    在相對富饒的地方,彩禮相對來說就比較高一點,可能起價就是18.8萬,甚至更高。

    就像河南沈丘的訂婚彩禮就比較高,買三金的時候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三件金飾,而是實打實的三斤黃金,還不算現金等其它的訂婚必須禮,算下來訂婚下來保守估計得50萬。(當時聽說的時候差點嚇掉了下巴)

    而一些經濟不太發達的地方,可能訂婚才幾萬塊,所以彩禮的高低不能但從錢的數量來評判是多是少。

    2.看男方的家庭情況。

    如果男方家裡比較有錢,十幾萬甚至幾十萬都是小菜一碟,當然可以多要點。

    反之要是男方家裡經濟狀況不是太好,非得要幾十萬彩禮,到最後無非是兩種情況:一種是因彩禮鬧崩,另一種情況則是借錢湊彩禮,婚後自己還。

    我的一個閨蜜因為男方家裡兄弟比較多,訂婚的時候彩禮才給了2.8萬,閨蜜家也沒有說什麼,反而在結婚的時候陪嫁了10萬,婚後她老公對她的父母特別孝順。

    反觀閨蜜的弟媳婦就沒那麼幸運了,當初孃家獅子大張口,要了16.8萬的彩禮,並說彩禮不夠絕不結婚,婆婆只能給她東拼西借,結婚後讓他們兩口子自己還,而且弟媳婦的孃家還沒有陪嫁,到現在兩人還在哭哈哈的還賬。

    綜上所述:彩禮的多少不能單方面地只看錢多錢少,還要綜合男方家裡的經濟狀況和當地的風俗習慣,畢竟彩禮只是一種形式,婚後生活得幸福才是目的。

    面對實在超出能力範圍內的高額彩禮有兩個解決方案:

    1.不結婚。

    2.借錢湊齊彩禮,然後婚後和妻子一起還。

  • 8 # 一念忘

    那要看女方是真喜歡還是假喜歡,是看中你的人,還是看中你的錢,再掂量一下自己拿不拿的出來,雙方都看中對方,只是父母親的觀念不同,要高額彩禮,可以進行勸說和商量,商量不行自己拿主意嘛,可以先領證之類的,畢竟生活是你們兩的事,有的收了彩禮女方還是會給男方帶過來,甚至帶來的更多,還有不要彩禮的,可以舉例勸說;如果女方是看中你的錢去的,你出的起錢就自己去拿決定,你出不起錢看是不是算了,物質女養不起。

  • 9 # 賽影

    我感覺這已經違背了彩禮本身存在的意義,所謂的彩禮本來就只是圖個彩頭而已,到現在已經成了男方家裡巨大的負擔,甚至已經是造成婚姻關係破裂的原因之一,真的應該制止這種情況,不能讓它再繼續發展下去了,要不然等以後婚姻就真的成了一場買賣。

    我老家是農村的,現在父母還在農村生活,還記得我小時候,我們那邊的彩禮只要一兩萬塊錢就可以了,甚至有的只要六千六百塊錢,早些年已經上漲到了“萬紫千紅”,所謂的萬紫千紅就是一千張百元大鈔和一萬張五元的紙幣,這樣算下來就已經是十五萬了,而且還要有房子和車子,如若不然,姑娘是不會嫁給你的。

    而到了現在,彩禮已經接近二十萬了,前段時間我發小訂婚就拿了十八萬八千元,這對於農村家庭來說,可是要好幾年才能掙到的我,而現在他們已經結婚了,我發小兒就是一個比較偏執的人,他內心一直認為這媳婦是自家花錢買來的,所以就應該給自己做家務,並且對她的態度也不是很好。

    最為重要的是,女孩兒嫁過來的時候沒有將彩禮帶回來,這也是我發小看不起她的主要原因,所以現在他們兩的生活充斥著爭吵,女孩兒每次吵架之後回孃家,她孃家人不但不站在她那邊,還一直讓她回來,因為他們怕我發小去索要彩禮。

    父母想要女兒過的好,這無可厚非,但是天價彩禮真的只會影響到他們婚後的生活,所以我感覺這種情況真的應該被遏制

  • 10 # 大軒哥

    結婚面對高額的禮金怎麼辦?

    禮金也是要看情況而定,當然也不能因為高額的禮金,讓自己整個家庭處於長期還債。

    過年的時候朋友相親,簡直就像演了個小品,就叫“相親談判”。

    兩人都是自然熟,第一次見面兩人便如江江濤水,絡繹不絕。本應該是見好事啊,就因為倆人好感升溫太快,一個多小時便聊到了結婚,女方家要求28.8萬還不帶回來。哥們就不願意了開始給女生算賬,房子車子等等亂七八糟的所有花銷,然後問女方家陪嫁什麼,女方陪嫁三件家電和幾床被子。

    朋友就特生氣,兩個家庭不管是經濟還是思想都差距太大了,便說這個禮金可以給28.8萬,但是其他所有東西我要公證處公正,全部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你的父母以後老了生病了我不在贍養,你自己掙得錢你自己存著,家裡花銷全算我的,你願意嗎?

    可想而知談崩了,倆人之前在手機上也聊了很久,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因為朋友家庭條件還挺好,只是感覺家庭融合不會幸福,三觀思想差距太大。

    晚上女生就發了訊息,商量下禮金可以少點。朋友回了:僅存的好感蕩然無存,過於理性的人也終究沒有愛,祝你幸福。

    婚姻並不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個家庭融合能否和諧相處,是兩個家庭能否幫助一個家庭,婚姻就是三個家庭的事。

    高額的禮金超出男方承受範圍。

    如果說這個彩金讓你整個家庭處於長期還債狀態,那麼這個婚姻對你來說有那麼重要嗎?本應該是盡孝道陪伴老人退休安享晚年,你卻榨取父母人生中最後一點價值,說難聽一點就是年老體衰的父母不敢退休。

    愛情方面,如果這個女人真的愛你,會逼你拿出高額的彩金嗎?明明知道超出你的能力範圍,只能說明你是她目前選擇裡,願意拿出高額禮金其中的一份子。

    如果這種情況下,你娶了這種女人,你做人是失敗的。

    第一:沒有對父母盡到孝道,養老錢都沒有,退休後還不能在家安享晚年。

    第二:愛情是失敗的,做人也是失敗的,如果你學會了做人,壓根就看不上這種女生。

    婚後的生活你想過沒?

    她是吸血鬼,她的父母你也要贍養吧,你的父母也要贍養吧,你的孩子還要你來養吧,孩子結婚你也要給錢買房子吧,面對這樣的家庭,你能扛起來嗎?

    千萬不要想著,媳婦的父母老了你不用出錢,女婿是又出錢有出力還不落個好名聲。為什麼要你出呢?因為他們不捨得花自己孩子的錢,女婿對他們這種家庭來說,女婿永遠是金龜婿和外人。

  • 11 # 小微情感世界

    結婚面對高額的禮金怎麼辦?

    具體怎麼辦?要從下面這幾點來看:

    1.常言道:“改變不了的只有適應”也就是說如果你想結婚,也很喜歡這個女人的話,只是對方在禮金上面絲毫的不肯讓步,但是你又改變不了對方的態度,那麼你只有乖乖的去接受了。

    2.你很愛對方,但是是你的實力不允許的話,你可以和對方多溝通和交流,爭取取得對方的支援和理解,實在不行的話,那麼你只有去借了或者是努力掙錢。

    3.看你自己心裡面是怎麼想的,如果你認可這筆高額禮金的話,你就答應下來,如果你不認可這筆高額禮金的話,你可以完全拒絕。

    所以說,很多時候,高額禮金並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更多的時候,還是要看男女雙方是怎麼商議的,如果說你有能力,也願意掏的話,你就掏,如果說你不願意掏的話,你就不掏,畢竟這是婚姻大事,別人的意見只是一個參考,最終的選擇權在你的手裡面,關鍵還是要看你是怎麼理解的,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 12 # 心牽牽

    這個問題吧!現在社會好多家庭不理想話,也是沒辦法吧,在彩禮面前,愛情顯得一文不值。

    自我認為,愛情要理性,相處一段時間你會有很多時間去了解一個男人,他要是有錢,你喜歡,那就讓他多拿點他也不在乎,畢竟到時候還是你的。

    如果他沒錢,估計他也不會瞞你吧!你還是咬著天價彩禮不放,那你還談什麼愛情,有多少拿多少,哪怕你稍微高那麼一點點,街坊四鄰給你籌備一點,都沒關係,用完你夫妻倆還了就是了,有愛的話就好說,兩人努力什麼辦不了。就怕你的愛情就值那點彩禮。那你還是近早了解清楚他拿不出來你早點拜拜,別當誤人家,畢竟你好你優秀,別當誤人家找不優秀的。

    這世界沒有誰離不開誰,什麼愛情不愛情,都是騙人的,找就找願意跟你過日子的,兩個人悶著心,去幹,不出幾年,什麼都有了!要著要那的,把命給她她還不知足,所以這樣的也別要,給她了生活也過不好!不懂體諒你的人,單身也不能要!

    現實很多給了彩禮,搞一屁股帳,來了不願給你好好過,但最後拍屁股走人,還特麼告你,要給你分家產,把你搞得一地雞毛!

    男人看開點什麼天價彩禮,她願意要給的起就給,給不起給她說清楚,有多少給多少,千萬不要去接太多錢,因為現在很多女人都不會跟你過苦日子!別天天苦哈哈的省吃儉用喂白眼狼!最後還不討好。

  • 13 # 風箏很瘋

    彩禮在中國由來已久,自古以來的婚姻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西周時確立併為歷朝所沿襲的“六禮”婚姻制度,是“彩禮”習俗的來源。“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中的“納徵”是送聘財,就相當於現在所講的“彩禮”。這種婚姻形式直到中華民國都有延續。

    隨著中國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彩禮也從過去象徵定親成功,一種約定成俗的習慣,慢慢的變了味。尤其近年來高價彩禮更是層出不窮,更成為衡量男方財力,女方所找女婿優劣與否的衡量標準。一度成為社會熱點話題!

    結婚禮金的多少,不應該是衡量男女雙方感情的標準,彩禮應該視男方能力而定,多少都是一個吉利數字,只要雙方能夠和和美美的過日子。高價彩禮不但會使得原本感情和睦的兩人之間出現隔閡,也會使得男方因此背上鉅額債務,家中負擔。婚後生活幸福感下降。積攢下諸多家庭矛盾。

    所以我認為彩禮可以有,但是應當適可而止,少量的彩禮,既有吉利寓意,又不會影響之後的家庭生活,雙方都皆大歡喜。當然有財力的家庭願意多拿這也無可厚非,總之堅持“量力而行”這一原則,社會將會少很多爭議話題,各自家庭也將擁有更多幸福感。

  • 14 # 智者好水

    男方家有錢,願意出高額禮金,當然是好事。但是我們反對的是女方家獅子大開口的天價彩禮。

    結婚本是兩個相愛的人共同組建一個和諧美滿家庭。並非愚昧落後的“扶貧”式婚姻。

    如果女方執意要求“天價彩禮”對男方是一個不公平。

  • 15 # 使用者5449523999821

    高額禮金是貪婪無恥行為,農民不懂法,不知法,大膽違法!婚姻法規定:禁止借婚姻之名索取鉅額財物,禁止買賣婚姻。農民買賣婚姻成了常態化,買賣雙方同罪,廣大農村很多農民借婚姻之名販賣人口,這是特殊販賣人群(父母賣女兒,賣得理直氣壯)。主要根源是,倚重兒子,財產全給兒子,女兒身無分文。剝奪了女兒繼承權,(最後落得被販賣的地步,)女兒的贍養義務還在.嘴上口口聲聲說愛女兒,你們真愛女兒嗎?你們什麼邏輯,賣價越高就證明女兒越有價值嗎?其實,女婿基本上都是沒有什麼財產的,多數是親家的財產,多數以榨乾親家為目的,這樣的犯罪交易婚姻,農民做得對嗎?公訴機關完全可以給販賣人口的人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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