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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絕望了,臨走時心底禁不住吶喊起來:“每個人都遷就我,寵愛我,大家都對我很好,只有你,只有你把我忘得乾乾淨淨,只有你,只有你從來不曾記得我!” 陌生女人的結局無疑是悲慘的。可能有人會說,這個女人為什麼不主動一點呢?為什麼不去告訴作家,她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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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蓉仙兒

    在仔細看了兩遍《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這本書後,我覺得女主的確無法說,因為她知道就算自己說出口,結局還是一樣的。

    試想一下,下面的三種情況:

    1、如果她少女時鼓起勇氣去找作家,生性風流的作家會真的愛上她嗎?

    答案是否定的。

    女人十三歲那年,男作家成了她的鄰居。從此,女孩就 “一頭栽進命運,就像跌進一個深淵。”

    男作家不同於女孩之前接觸過的所有人,他自帶光圈,英俊瀟灑,活潑敏捷。

    但她也看到,不斷有不同的女人出入作家的家門。十三歲的女孩一眼就看穿了他明朗與陰暗交織的雙面性,正是因為這一點,她著了魔似的深深被吸引。

    但她卻不敢說,她愛他。因為她覺得配不上他。

    風流又大她十多歲的作家,則肯定看不上那時那個青澀、木訥的女孩。

    2、如果她生下孩子後去找作家,玩世不恭的作家會答應娶她嗎?

    答案也是否定的。

    為了回到男作家的城市,女孩十八歲時拒絕了富裕繼父的經濟援助,返回維也納後從事店員工作。

    三個熱情的夜晚後,女孩懷孕了。而男人除了送花,沒有對她有其他的任何表示。

    他只是把她當作了,無數有著露水因緣的女子中的一個……

    3、如果她在孩子去世後去找作家,名譽卓著的作家會相信她,收留她嗎?

    答案還是否定的。

    此後的很多年,女人獨自撫養孩子。每逢作家的生日,她都會派人給作家送去一束玫瑰花,只為了喚醒作家對那三夜的回憶。

    在陌生女人與作家最後一次見面的舞會上,作家本能的、充滿激情的目光使她渾身灼燙如焚,於是她扔下為她提供優越生活的軍官,跟著作家又一次渡過了銷魂之夜。

    然而,作家還是沒有認出她來,只是把她當做一個妓女,還塞給她幾張大鈔。

    至此,女人終於絕望了。而所有一切,對於作家來說,不過就是一場春夢。

    所以,從她第一眼看到作家、愛上作家就已經註定是個悲劇。

    但這對陌生女人來說,就已經足夠了。或許,她終其一生所求的,就只是作家的一個回眸,一次懷念吧……

    陌生女人對作家的愛是無我的。她到死都不願去找作家說出一切,為的只是不願麻煩他、連累他。

    就算作家一輩子也不會認出她,她依然會選擇獨自承擔一切,義無反顧地愛著他;

    陌生女人對作家的愛是不朽的。她將作家當成了神,虔誠而忘我地愛著。她臨死前提出了此生唯一的願望,那就是要將自己的愛永遠在作家身上延續下去。

    《佛語》有云:情不重不生婆娑,愛不慎不墮輪迴。人死了,靈魂也要繼續愛著你,只盼來世你能想起我……

    於是,我愛你,至死不休……

  • 2 # 只飛向你

    因為對方已經忘記了她,她於他不過是逢場作戲,而她把他當成愛情的全部。這樣不對等的感情,如何開口。從一開始,她輕易讓他得到她的肉體起,這種關係就已經在他的心裡固化,決定了他是不可能對她產生愛情的。所以註定她感受不到對方的對等的迴應,這個時候如果她對他說:她愛他,他不會信也不會認真對待。只會當成一句逢場作戲的情話。這是她不能接受的,因為在她的內心這句話這件事都是多麼聖潔。

  • 3 # 鈺涵茶行

    她的童年生活枯燥、乏味,她當時本身的性格也比較敏感、內向,而男主人公的到來如同一陣春風,吹皺了她心底的一池湖水。

  • 4 # 甲辛

    茨威格這本小說,我反覆閱讀過許多遍,其優美的文筆,憂鬱的氣氛,深刻的含義,深深吸引和影響了我。我認為,小說中的女主,代表普通百姓或者說中下層知識分子,而作家,則代表上層社會,代表官方。民知國而國不知民,民愛國而國不愛民,社會鴻溝難以逾越,就是女主至死都只是單相思,不肯也不敢說出心中所愛的原因。

  • 5 # 海海文化閒談

    《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主要故事內容是:一個作家有一天收到了一封信,信是一個陌生女人寄來的,她已經死了。在信中這個陌生女人向作家袒露心聲,她愛了作家一輩子,甚至和這位作家曾經有過一個孩子,但是這位作家卻從未記得過她。

    這個女人愛了作家一輩子,但是到死都沒有親口向作家說過一句“我愛你”。主要是因為:

    女人對作家的愛是卑微的,她不敢奢求平等的愛情。

    女人和作家最初相遇時,他們是鄰居。出身底層的女孩,出生在貧寒卻沒有愛的家庭。最初遇到作家時就被他身上那種優雅、乾淨、富足的氣質所吸引。

    在這個女人的心目中,她始終是配不上作家的,他對作家的愛是帶著羨慕、仰望和崇拜的。作家在他的心中是高高在上的,她不敢奢求能夠獲得作家同等的愛。

    女人深知作家的本性,表達愛情只會讓作家對她避而不見。

    作家是一個風流浪蕩又不負責任的男人。他與女主多次有過肌膚之親,甚至有過一個孩子,但是他從未記得過女人。他不知道每一次女人都是帶著滿腔的愛情而來,在他的眼中,女主只是一個生活的調味品。

    女主深知作家的本性,他不敢冒險向作家表達愛意,因為她知道表達對作家的愛情之後,作家只會對她避而不見,敬而遠之。為了能夠有下次的見面機會,女人對作家從未提及自己的愛情。

    女人對作家的愛是卑微的、毫無保留的,但是作家卻是一個風流浪蕩又不負責任的人。這場飛蛾撲火般的愛情註定是個悲劇。

  • 6 # 除非明月

    “如果這病魔真正意味著我生命的終結,這時我才讓你知道我的秘密。假如我會活下來,那我就要把這封信撕掉,並且像我過去一直把它埋在心裡一樣,我將繼續保持沉默。但是如果你手裡拿到了這封信,那麼你就知道,那是一個已經死了的女人在這裡向你訴說她的一生,訴說她那屬於你的一生,從她有意識的時候起,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後一刻,她的生命始終是屬於你的。”

    這封告別信,也是告白信,講述了她悽慘的愛著作家R的一生,屬於他的一生,從暗戀、數次感情糾葛、獨自生子、流落風塵、一夜溫存、兒子死去,她都獨自享受和忍受。若不是生命走到了終點,無法沉默的不停歇的為他而活並且愛著他,她不會告訴他這一切。因為她愛著他,是她為自己編織的美夢,亦是一個人的獨角戲,與他無關。

    這樣的愛無關索取、貪婪、挑逗,這樣的愛不抱希望卻又熱情奔放。在我們看來,這個陌生女人的愛,脫離了實際,把愛情看成是百分之百純潔的東西,裝在真空瓶子裡,更像是柏拉圖式的愛情。可正是這樣的愛情,困住了她的一生,造成了她悲慘的一生。信中她依然十分引以為豪的說出這份愛,無關得到,亦不想造成他的困擾,更像是一個將死之人的喃喃自語,而他就像是一個讀者,從她的文字中知道她的一生,卻想不起來與她有過的關聯。

    她有很多次機會,將埋藏心底的愛說出來,但是她並沒有這麼做,而是任由這樣忘我的愛肆虐生長,自己在這其中受盡了凌辱,葬送了兒子的生命,自己也香消玉損。而他依舊尋花問柳,不為情所困。

    一、 多次交集,又沉默的離去,所以一次又一次的忘記

    “我們家的門上有一個小小的黃銅窺視孔,從這個小圓孔裡可以看到對面你的房門。”

    13歲,從對他的到來飽含期待,猜想有關他的一切,到對他的一切瞭如指掌,因他欣喜、愁苦、茫然、失落,欲罷不能。那時,害怕母親知道這些心事,也怕他知道這些傻事。

    在搬到斯布魯克之前,為了見到他,她鼓起勇氣按響了他家的門鈴,興許是命運作祟,她為這一次大膽的舉動耗盡了力氣,卻沒有迴音,家裡空無一人。她在寒冷的夜晚等著他回來,做好了衝到他面前的準備,可卻被他帶回來的女人打散了所有的念頭。

    命運的安排如此的巧妙,一個孤獨的少女對一個尋花問柳的青年情根深種,這是何等羞愧的事情。縱然有著一腔孤勇,也被橫亙在兩個人之間的障礙和距離,消磨殆盡。所以這一次,她聽從了命運的安排,十分不捨的離開了這座城市。

    為了他,拒絕了輕而易舉就到手的舒適生活,回到了維也納。像過去那樣,窺視著他的生活。街頭的巧遇,他從沒注意她的存在,她依然覺得他的目光灼熱的追隨著她。單戀是一個人的兵荒馬亂,不需要探究真相,只注重一廂情願的心尖上的感受。

    再次遇見後,她答應了一起吃飯和去他家裡坐坐的邀約。沒有閱歷、沒人教導的少女,也清楚這意味著什麼,但堆積多年的情感告訴她,只有答應,才是最應該的選擇。於是他們有了三次情感糾葛,分別贈與了潔白的玫瑰。他說要出門,回來會立刻通知她,她留了地址並未告知名字。他這一走再回來就忘記了之前的一切,她知道他已經回來了,她沒有追問,任由他忘記,一直等著那一封不會到來的信。

    孩子的到來,讓她擁有了另一個他。因為忍受過貧窮帶來的屈辱,為了讓孩子過上富足的、上等人的生活,流落風塵。即使過得這般的不堪,她依舊獨自忍受,不讓這突然而來的孩子困住他,同時也殘酷的剝奪了一個孩子需要父親的權力。

    “過去愛過一個人,他也老是出遠門旅行。”我盯著你,目光直刺你眼睛裡的瞳仁。我想現在、現在他會認出我來了。可是你卻對我微笑著,安慰我說:“會回來的。”“是的,”我回答說,“會回來的,不過到那時也就忘掉了。”我跟你說話的樣子,一定有點特別,一定有激情。因為你站了起來,凝視著我,十分詫異,充滿愛憐。你抓著我的肩膀。“美好的東西是忘不了的,我永遠也忘不了你。”

    說不會忘記的人,從來沒想起她。濃情蜜意下脫口而出的話,總是隨著時間不斷的遺忘。她試圖讓他想起一切,十年來,在他生日的時候送一束白玫瑰,臨走時要求拿走幾支白玫瑰,告訴他過去愛過一個人,也老是出遠門,奈何落花有意,流水無情。她不鹹不淡的走向她,讓他想起她,他無關痛癢的把她當成眾多女子中的其中一個。

    倉央嘉措說:“一個人需要隱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的度過一生。”

    她把對他濃烈的愛,屬於他的一生,當成了秘密,度過了悲慘的一生。即使最後他讀到了這封信,你,與我素昧平生的你,身上依然圍著靈光,人生不會因此發生任何的改變。

    二、她愛著他,卻也不想因此困住他

    “你是一個具有雙重人格的人,是個熱情洋溢、逍遙自在、沉湎於玩樂和尋花問柳的年輕人,同時你在事業上又是一個十分嚴肅、責任心強、學識淵博、修養有素的人。”

    初見時,就明瞭他是一個怎樣的人,交著什麼樣的朋友,期望過著什麼樣的生活。也正是這樣帶著光華的他,吸引住了一個十三歲的姑娘。情知所起,一往也深。

    她是一個孤獨的孩子,生活鬱鬱寡歡、雜亂無章,對之前的人和事早已忘卻,自從他闖入她的生活,她的記憶就被他霸佔著。她執拗的將她的生命與他相關聯,一個再平常不過的眼神和道謝,當成了不可多得的深情。一個沒有閱歷、沒人訴說心事、沒人告誡和教導的少女,暗地裡悄悄所懷的愛情,是盲目的、忘我的。

    把他留在身邊、讓他愛著她、以孩子捆綁他,並不是她的目的,她不想他背上這個包袱,過著不自由的一生,就像他屋子之前住的那家人一樣,過著“雞飛狗跳”的一生。她要成為他所鍾情過的女人中獨一無二的一個,只是成為一個永遠愛著她,為他而活的路人。

    和她歡愉過後,把錢放進了暖手筒裡。在他心裡,她是一個塔巴林的妓女。面容衰老的僕人僅僅用了一秒鐘就認出了她,一個與她無關的人,都記得她與他的牽連。而她數次試圖提醒他想起,都失敗了。一個無心記得的人,再怎麼努力都是徒勞無功。而明目張膽的告訴他,過去的情感糾葛,她能預想到會伴隨著什麼,不如從來不知道,繼續做那個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人。

    無論有著什麼樣的出身,有著什麼樣的經歷,即使為了愛他變得曲意逢迎、卑躬屈膝、低聲下氣,她也有強烈的自尊。一旦開口說出這份濃烈的愛,一下子自由的人生就多了牽絆,他會帶著恨意對待她。從來沒有想起過她,他還是那個自由的他,她依然是那個獨自承受一切,無堅不摧的她。

    “因為你喜歡的只是輕鬆自在、嬉戲玩耍、怡然自得,你生怕干預別人的命運。你喜歡對所有的女人,像蜜蜂採花似的對世界濫施愛情,而不願做出任何犧牲。”

    一個為愛飛蛾撲火的陌生女人,遇上不願意為愛情做出任何犧牲的男人,結局不言而喻。可是我們往往還是會做出很多的假設,去構造一個相對比較美好的結局。比如,她在活著的某一刻說出了愛他,然後浪子回頭金不換。但這個世界不會因為你可憐就大費周章的憐憫你,往往是我們主動去改變,轉悲為喜。

  • 7 # 讀書寫字講故事

    《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中的女主,到死都沒對作家說,她愛他。是因為她愛的太卑微,愛的太痴狂,愛的太持久。

    愛的太卑微

    她對他的愛,從默默的暗戀開始,一個是普普通通的平凡小姑娘,一個是已有名望的著名作家。年齡與閱歷,地位與名望,註定兩人很難產生交集。可是命運往往就是喜歡惡作劇吧,偏偏就讓她誤撞入他懷,從此陷入一生的深淵。然而她至始至終無怨無悔。這種愛,是崇拜是敬仰卻不是衝動。年少的她甘願藏在角落,注視著他,做一名痴狂的追光者。

    我只有你,你從來也沒有認識過我,而我卻始終愛著你

    愛的太痴狂

    她愛他,太痴狂,這種超負荷的愛,是無法言說的,怎麼表達都不夠分量。縱然他們有了短暫的在一起,縱然她懷了他的孩子,縱然在一起時他也曾交付真誠的眼神。然而,她並沒有讓他記住自己。他擁有太多崇拜者,經常被各種有姿色,風韻十足的女伴包圍。她是他眾多采蜜團中最普通的一簇而已。她想讓他記住她,於是每年送他一束白玫瑰,尷尬的是他並不知道她是誰。這樣的愛,依然沒有讓她退縮,只是更堅定了她不去表白的信念。放在心裡默默的,好過當面被告知他並不愛她好吧。她就這樣,一不小心,愛的那麼久,久到用盡了一生。

    我愛你這個人就是愛你是這個樣子,感情熱烈而生性健忘,一往情深而愛不專一。

    愛的太持久

    她從十幾歲初見他,到生命走向終結。他始終佔據她整顆心。這樣的曠世之暗戀。怎能用簡單三個字“我愛你”可以傳達出來的呢。每時每刻的幻想,每日每夜的思念,到最後,她用一封信來表達,沒有埋怨,也沒有遺憾,只是靜靜的講述她愛他的這一生,一如她靜靜的愛,最後的這封信,是告白信,也是告別信,都不給他回答愛她與否的機會,簡單告知,我愛你,愛了這一生。

    我整個的一生,我的一生一直是屬於你的,而你對我的一生卻始終一無所知。

    陌生女人到死都沒對作家說她愛他,是因為這份愛容不得拒絕容不得輕視。一封信,表達了一生的愛,縱然他不知她是誰,也必然記住了這封信,記住了這陌生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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