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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謝澤李

    夫妻不應分開過年.陪雙方父親過年是夫妻應該的,可以商量先陪男方父母或先陪女方父母。任何時候夫妻都要商量辦事。

  • 2 # 小月淺話

    首先解釋一下夫妻的定義。

    夫妻:男女合法婚姻關係。

    所以,你們還是夫妻,不會因為過年各回各家就失去了夫妻關係。

    並且,你們提前走入了一種婚姻相處的新型模式,以後這種現象只會越來越多,只是現在,礙於傳統和他人的目光,大多數人們還難以接受,但不代表這種行為就有問題。

    奇葩說裡,黃執中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媽媽和孩子吃魚,媽媽總把魚身留給孩子,自己吃魚頭,媽媽說,我喜歡吃魚頭,孩子記住了,每次都把媽媽最愛的魚頭給媽媽吃,一直到媽媽躺在病床上快不行的時候,孩子又拿來魚頭給媽媽吃,讓媽媽在彌留之際吃自己喜歡的東西,可媽媽說,我從來不愛吃魚頭!

    華人總把“犧牲”掛在嘴邊。

    可犧牲的背後是更高的要求,比如說,我為了你受盡了多少苦,言外之意就是,你要多麼多麼努力,取得多麼多麼大的成就,否則對不起我!

    我為了你跟你回家過年,你竟然這樣對我。言外之意就是,我為你犧牲了,你應該對我更好才是。

    我覺得我說明白了。

    其實,犧牲感才是親密關係中最大的禁忌。

    不用說,你和你愛人過年都想回自己家過年,都不願犧牲,說實話,挺好,你們各自都是獨立的個體,卻又相互依存,關係的好壞,不在於形式,而在於夫妻雙方的溝通和包容。

    回哪個家,只是個形式。你的父母看你愛人,就只是個人,不會像看你一樣,是自己的孩子,她的父母也一樣,既然大家都心知肚明,做不到猶如親人一樣,又何必演呢。

    pipi醬在快樂大本營上曾坦言,自己與老公結婚多年,過年時,一直都是各回各家,從沒覺得有什麼問題。這都是表面文章,不重要,只要你家人有難,需要幫助的時候,愛你的人,會為了你,幫助你的家人就夠了!

  • 3 # 我願為愛停留520

    本人已到中年,由於生長在一個離異家庭,對春節過不過團圓年沒有什麼要求,今年大兒子在長春結婚頭一年,(大孩子在長春就業置房)本來想回山東過春節,但是吉林風俗說新婚洞房第一年不能空置,所以我物件就和小兒子去長春陪孩子過春節了,趕上今年的疫情,一直到現在也沒有回來。

    我自己陪我家老爺子在山東過得春節,疫情封村,基本都是天天睡覺,那個親戚也沒有去,在家等著疫情看到過去吧.

    因為我大兒媳婦是獨生女,下一個春節我一定要讓他去岳父家裡過,和岳父岳母一起過年也沒有什麼呀。

    現在的風俗和過去不一樣了,要不網上說現在的春節都沒有年味了,不讓拜年,不讓放鞭炮...當然那是城市裡不讓放,農村還不限制,以後都是年輕人的世界,他們愛怎麼過春節就怎麼過吧,像我這個歲數的人不再那麼多規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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